8有些基督徒不仅为祷读的实行批评我们,也为大声赞美主、呼喊主名、以及容许信徒再次受浸,就是“埋葬”,而批评我们。有些人批评我们强调基督与宗教相对的事实。若是我们在地方召会里的人,与偶像、不道德、分裂、或否认基督神性的事有牵连,我们就当被批评。然而,为着祷读主话、呼喊主名这样的事而批评我们,这就不对了。信徒若因这些实行在属灵上得着帮助,别人有什么权利批评他们?那些不这样实行的人,仍然该与这样实行而得帮助的人是一。假若有一位弟兄承认自己老旧、死沉,并受主引导在浸水里埋葬自己。埋葬之后,他得着复苏和更新,并活泼起来;他也许甚至大声且兴奋的赞美主。他是否该因着他再次受浸或大声赞美主而被定罪?当然不!然而,有些信徒也许批评这个人,因为他们仍然有关于受浸或大声赞美的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