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十三节也说到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表面上,信仰与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之间关联不多。然而,从我们的经历来看,这二者实际上就是一个,因为都是指基督说的。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乃在于认识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在新约里,与生命有关时,主被称为神的儿子;但与祂的使命有关时,祂被称为基督。当彼得得着关于基督的启示时,他说主耶稣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太十六16)。不仅如此,约翰福音告诉我们,我们必须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二十31)。这意思是说,我们相信主耶稣,是为着生命,并为着祂的使命。认识主的使命相当容易,但认识祂是我们的生命却十分困难。这不是仅仅得自客观的认识,乃是得自经历。当我们经历基督作我们的生命,我们就认识祂是神的儿子。然后我们就有经历上并实行上的一,那就是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