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徒保罗在劝勉我们保卫“一”时(弗四3),指出七项是我们一的根据和根基: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并一位神与父。这七个“一”分为三组:前三者为第一组,属于那灵,以身体为其彰显,与一个盼望有关;这身体由为其素质的那灵所重生并浸透,而有改变形状、与基督毕像毕肖的盼望。次三者为第二组,属于主,有信和浸,使我们得与祂联合。最后是第三组,由神与父所组成,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头。灵是身体的执行者,子是身体的创造者,父神是身体的起源者——三一神的三都与这身体有关。三一神的第三者首先提到,因为这里主要的是说到身体,而灵是这身体的素质,也是这身体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然后回溯到子,再到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