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那灵的供应与那灵的接受都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加三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唯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果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