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假定有一位弟兄,年薪四万美金,但他日常所需要的只占一小部分。然而他很贪心,想要为自己储存一大笔钱。他只奉献十分之一,就是四千美金,剩下的三万六千美金,他想全部存起来。这位弟兄奉献十分之一,是很好的实行。但他可以遵循更好的路。照着这更好的路,他可以保留自己生活所需的钱,可能是二万,而把剩下的给出去。就着人来说,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实行第一条路,就是奉献十分之一,而不走第二条路,就是尽力将他所有的给出去。假如这位弟兄决定奉献十分之一,把多余的一万六千元为自己存留,他至终会发现,在神主宰的权柄下,祂有许多办法把这些多余的钱拿走。也许是一场病、一个意外或灾祸。即使第一代钱还在,到第二、三代,迟早总是会散掉的。神大能、主宰的手,会积极的在祂儿女中间施行属天的财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