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罗马十一章一节保罗问:“这样,我说,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绝对没有!”保罗是杰出的律师,擅于辩论,并且无论处于申辩的哪一方都得胜。若没有罗马十一章,我们当然会以为神拣选以色列人之后,必定改变了心意。罗马九至十章似乎指明神放弃了以色列人。因为有些人这样以为,所以保罗就问:“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然后他自己答复问题,坚决的说,“绝对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出于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神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他怎样向神控告以色列人说,「主啊,他们杀了你的申言者,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但神的回话是怎么对他说的?是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十一1~4)。神的申言者以利亚,向神控告以色列人。然而,神告诉以利亚,不要在祂面前控告百姓,因为祂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保罗继续说,“在现今的时候,也是这样,照着恩典的拣选,还有剩下的余数。既是照着恩典,就不再是本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