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我们论到罗马八章本身以前,我们需要看八章二节里一个荣耀且奇妙的辞——“生命之灵”。这辞在全本圣经里只用过一次。罗马书直到八章二节才启示“生命之灵”这辞。然而,在八章以前,的确有好几次说到神圣、永远、非受造的生命。生命这辞在罗马书里首次出现在一章十七节;这节说,义人必本于信得生(生命)并活着。这里义人本于信所得的生命,是指神圣的生命。生命这辞在罗马书里第二次出现在二章七节,那里告诉我们:“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朽坏的,就以永远的生命报应他们。”我们若不断寻求神,祂就会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五章十节说,我们要在祂的生命里得救;五章十七节告诉我们,我们受洋溢之恩,并洋溢之义的恩赐以后,就要在生命中作王。五章十八节提起称义得生命;五章二十一节说,恩典作王,叫人得永远的生命。六章四节告诉我们,要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说,永远的生命是圣别的结局,并且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远的生命。因此,罗马书前六章多次说到神圣的生命。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标。神救赎了我们,称义了我们,并使我们和好了,使我们有分于这生命。一旦我们接受这生命,我们就应当在生命里得救,在生命中作王,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并在生命里被圣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