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22~23)。二十二节提起保罗按着里面的人所喜欢的神的律。我们可称此为第一个律。在二十三节保罗说到心思的律,我们可称为第二个律。既然这律是心思的律,而心思是我们魂的一部分,这意思就是我们的魂里有个律。二十三节也提起保罗所称“我肢体中另有个律”。既然这律在我们的肢体中,而我们的肢体是我们肉体,我们堕落身体的一部分,这意思就是我们的肉体中有另一个律。这律,第三个律,与我们心思的律交战。在七章二十三节,我们看见两个律彼此相争、彼此交战。保罗说,在我们肢体中“另有个律”,借着罪的律,把我们掳去。这“在我肢体中罪的律”,等于本节前面所提“我肢体中另有个律”;这律是第三个律。因此,在这一节里我们看见两个律:一个是我们心思中善的律,另一个是我们肢体中恶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