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说到在人类被定罪里所显示邪恶的根源,以及在自义的人被定罪里所显示约束的路。保罗在引言之后,在四方面陈明定罪的事:一般的——对人类(一18~32),专一的——对自义者(二1~16),特别的——对宗教徒(二17~三8),总括的——对普世的人(三9~20)。罗马书首先启示,定罪一般的临到了人类;然后专一的说到两类特别的人——自义的一类和文化、宗教的一类。最终,全世界都被带到定罪之下。无论我们好或坏,热心宗教或不热心宗教,我们都在神的定罪之下。虽然我们不愿长篇叙述定罪这个题目,但关于定罪有两点是相当重要的。第一是邪恶的根源,罪恶的根源。因着这根源,人类是邪恶的。因此,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人邪恶的根源。第二,我们需要看见约束的路。有一条路约束这邪恶。我们既已得救脱离定罪,就不需要太多说到这事。然而,我们需要花足够的时间,回来看这事,好知道邪恶的根源和约束邪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