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关于信徒在经纶一面受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他们身上,使徒行传只说到五个事例。其中两个是为着成就在圣灵里的浸,分别发生在五旬节那天和哥尼流家里。其它三个,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算是持别的,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些肢体,借着按手使他们与身体联合为一。除了这五个事例以外,还有许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徒二41)、五千人(徒四4)、埃提阿伯的太监(徒八36,38~39上)、在安提阿许多信的人(徒十一20~21,24)、在十三至十四章保罗尽职时的许多事例、腓立比的吕底亚(徒十六14~15)、腓立比的禁卒(徒十六33)、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徒十七4)、庇哩亚的信徒(徒十七10~12)、雅典的信徒(徒十七34)、哥林多管会堂的和其它许多的信徒(徒十八8)、以弗所的信徒(徒十九18~19),都没有提到信徒在经纶一面受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信徒身上;因为在这些事例中,信徒是在正常的情形下,借着他们的信进入基督的身体,没有特别的原因需要基督身体的肢体,借按手将他们带进与身体的联合里。按神新约经纶的原则,他们因着信入基督,都该正常的在素质一面得着圣灵作生命,同时也在经纶一面得着圣灵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