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羊圈以好的用法说,是象征旧约的律法;但以一般、通常的用法说,是象征犹太教这律法的宗教。原初,在基督第一次来临以前,神将律法颁赐给以色列人。到底神赐律法给他们的目的何在?是指望他们遵守吗?不,那不是祂的目的。加拉太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六节启示了神赐下律法的目的。“但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归于那要显示的信仰。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本于信得称义。但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儿童导师的手下了,因为你们众人借着相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当在基督里的信仰还未来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换句话说,我们好像羊被看守在羊圈里一样。这里的“看守,”原文意监禁。在信仰未来以先,就是在基督未来以先,神的选民被监禁在律法之下。他们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圈住”原文是特别的辞,意思是被监管,或在特别的监护之下。比方说,一家的父母若去世了,孩子们可能就受他们叔婶的监管。换句话说,他们就在别人的照顾之下。这给我们看见,当基督里的信仰未来以先,神的选民如何被安置在律法的看管之下。律法将神的百姓看守着,直到信仰来到。加拉太三章二十四节说,“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实在说这样翻是不够的。在原文里,这句话是说,律法是我们的奴仆,把我们带到我们的教师那里,这教师就是基督。古时富有的犹太家庭,他们的孩子,是由受过训练的奴仆护送到教师那里。照样,律法的服事有如奴仆,把我们带到基督那里。我们被带到教师基督跟前以先,是在奴仆,就是律法的照顾之下。父神用律法作奴仆照管我们,并且把我们引到基督那里。在基督来到以前,我们被放在律法手下,那时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律法负责照顾并保护神的选民,最终把他们引到基督那里。一旦我们被引到基督跟前,我们便本于信得称义了。因为信仰已经来到——那就是说,基督已经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奴仆的看管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