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在路加二章四十至五十二节,我们看见人救主长大并长进。当祂十二岁的时候,祂按着规矩,在逾越节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去(路二41~42)。路加也告诉我们,主耶稣在约三十岁的时候开始尽职事(路三23)只有路加福音告诉我们,主耶稣在十二岁和三十岁时所发生的事,因为路加陈明主耶稣是一个真正、典型的人。我们在路加福音看见,主是一个真实的人,正常的人;祂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主是很正常的长大成人。末了,祂在三十岁时成熟了,可以尽神圣的职事。按照旧约,利未人必须三十岁才能完全进入事奉。照样,人救主也是在完全长成时,才开始尽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