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在二十一节,主耶稣看着那位问祂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生命的人,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我许多年前读这一节时,相当困扰。当时我是学生,我担心自己不能遵从主的诫命去变卖一切。但是我研读新约,逐渐看见保罗没有吩咐哥林多人变卖一切的产业,分给穷人。保罗没有告诉他们:“哥林多人啊,你们如果向主认真,就必须变卖你们所有的,分给别人。”保罗的著作中没有这样的话。然而,保罗着重一个事实,就是信徒不该受钱财的辖制。我们不该受钱财的捆绑,却要废掉钱财的奴役。我们不是为着钱财,钱财乃是为着我们。我们必须摆脱物质的产业,运用钱财来完成神的定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