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我们在马可二章所记载赦免瘫子之罪的事例中,看见在人性里的三一神,看见奴仆救主的神性与人性。奴仆救主知道寻求者的信、病人的罪、以及经学家心里的议论,这指明祂是无所不知的。这样的无所不知,显出祂神圣的属性,揭示祂的神性。然而,奴仆救主在二章十节接着说到祂是人子。奴仆救主就是神成为肉体,祂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之珍,而紧持不放。祂虽然外面成为人的样式,取了人的样子,甚至成为奴仆的形状,但祂里面仍是神(腓二6~7)。祂是奴仆救主,也是神救主。因此,祂不仅有能力拯救罪人,也有权柄赦免他们的罪。在马可二章一至十二节所记载的事例中,祂是神赦免人的罪,却声言自己是人子。这指明祂是真神,又是真人。在祂身上,我们同时看见神人二性。照第四章来看,这位奇妙的神人就是国度的种子。这正是本章所教导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