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姊妹:民数记三十章三、四节说,“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若向耶和华许了愿,用誓言约束自己,她父亲也听见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誓言,却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誓言,就都要为定。”我很高兴我们不必等到年老或成熟才能向主许愿。不然,我们会害怕许愿。我们甚至在年幼的时候就能许愿,然后信靠我们的父来印证。当我只有十五岁的时候,我向神许了一个愿。主很特别的摸着了我,我就回应说,“我将我的一生献给你。”即使我在危机过后已忘了这个愿,父却默默不言,这愿也定准了。过了一段日子之后,祂要我兑现这愿。这完全是出于祂的作为。神是我的父,我何等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