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第十篇信息里我们看见,神创造人有灵、魂、体三部分。灵直接联于神的同在,魂受灵的指引,体受魂的支配。原先人的灵在神的同在之下,魂在灵之下,体又在魂之下。那是起初的情形。在起初,神的同在是支配的素质。我们可以称之为神治。在堕落以前,受造而未堕落的人是直接在这神圣的管治之下。那时,人甚至不是受什么出于神的事物的支配,乃是直接受神的同在的支配。那是何等美好!我喜欢受一个人的同在的支配。如果弟兄们只是留话给我,叫我作某些事,我会感觉不太好。我不喜欢受他们的话的支配,我要受他们的同在的支配。比如在婚姻生活中,作妻子的常常受丈夫的同在的支配,这是很甜美的。我被邀到人家中吃饭时,常常看到这种情形。丈夫不需要对妻子说什么话,妻子只要看看丈夫的眼色,就知道下一步要作什么。只要看一看丈夫的脸,妻子就知道现在该奉茶了。我们受所爱之人的同在管治并指引,这是何等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