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们已经指出,就生命的经历来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约瑟,不该视为四个分开的个人。在生命的经历上,这四个人乃是一个完整的单位。在亚伯拉罕身上,我们看见神的呼召、本于信得称义、凭着相信神而活、并活在与神的交通里。但在对神的经历里,我们不仅有神的呼召、称义、信心和交通;我们也已经蒙了拣选并预定。在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身上,我们看见生命经历的不同方面。只有把这三个人连同约瑟摆在一起,我们才看见完整的生命经历。我们看过,雅各需要约瑟来使他完整。新约清楚的启示,我们已被预定作神的儿子(弗一5),甚至作神君尊的儿子。所有神的儿子都要成为君王。启示录告诉我们,圣徒甚至要和基督一同作王,在国度里辖管列国(启二26~27,二十4,6)。在亚伯拉罕或以撒身上,我们看不到君王职分。即使在雅各本人身上,我们也看不到君王职分。这乃是在约瑟身上清楚的启示出来。在创世记末了几章的时候,全世界是在法老的统治之下。但法老不过是个傀儡,当时实际在地上治理的乃是约瑟。约瑟既代表雅各,实际治理地的就是雅各。雅各借着他的儿子约瑟来治理;约瑟是雅各生命治理的一面。所以,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约瑟的经历,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经历。这种对神的经历开始于蒙拣选,而完成于君王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