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奉献

读经:

罗马书十二章一节:“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六章十三节:“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哥林多后书五章十四至十五节:“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

引言

神拯救我们这班基督徒的目的,乃是为着主。神不但拯救我们与世界分开,也拯救我们与自己分开,至终乃是要我们归主为圣(参约十七14~19)。一个还没有得胜的基督徒心里不会快乐,生活常常失败,并且心中常有争战,原因乃是这样的基督徒没有完全奉献给主。

得胜前后所该作的事

圣经里所说的奉献,乃是完全的奉献。如果你的奉献不是完全的,那你最多不过是个二等的基督徒。我们基督徒得胜前需要作二件事,一是放手,二是相信。得胜后也需要作二件事,一是认罪,二是奉献。

我们讲过放手、相信与认罪,今天我们要来看奉献这件事。我们身上有许多东西是我们不肯奉献的,比方我们的钱财、家庭、时间和职业等等。我们不奉献乃是因为没有经历得胜,我们必须站在得胜的立场上来奉献。凡是没有经历得胜的,就不能奉献。我们以主作我们的得胜,就很容易奉献。你如果没有以主作你的得胜,你说不能奉献,我要说,阿们,靠你自己,你是不能的。罗马六章十三节说,奉献的经历是在与主同死、同复活以后才有的。只有当我们“像从死里复活的人”时,我们才能将自己献给神。许多人以为自己过的是奉献的生活,其实他根本还没有入门。如果没有先经历基督的得胜,我们就不能奉献。

奉献是基于神拯救的恩典

罗马十二章一节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这里的“慈悲”在原文乃是多数的,就是指罗马书前面一至八章所说百般的恩典。按照罗马书的教训,十二章乃是接在八章之后。所以十二章所说的慈悲,乃是一至八章里的那些事。也就是说,神的儿子已经为我们的罪死。祂替我们死,免我们受罪的刑罚;祂替我们活,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神向着我们是有诸般的慈悲,因此保罗在这里不是命令我们,乃是劝我们将身体献上。罗马书头八章说到,从前我们是罪人,神的儿子来替我们流血赎罪。三至四章讲到血,五章讲到赦免,六至八章讲到十字架钉死我们的旧人,叫我们从罪得释放。祂替我们死,现今也替我们活。我们相信主的死与复活,我们就是属主的人。但是许多人肯脱离地狱,却不肯与世界分别;他们愿意脱离罪,却不愿意完全归主为圣。

在神方面,祂已经救了我们,我们相信神已经拯救了我们的事实。从前在非洲的阿比西尼亚(Abyssinia)有一个基督徒女子,要被人拍卖为奴。竞买开价之初有三个人彼此一直加价竞买。这三个人都是不好的人。这个女奴知道,她无论落到那一个人手中,都是很悲惨的。所以她就一直流泪,一直哭,极其难过。最后来了第四个人,这人出了最高的价,买下了她,并且立刻叫一个铁匠来,打断她的锁链。他对那个女人说,“你自由了。”说完这话就走了。那女人起初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后来醒悟过来,就大声喊着说,“他买了我,他买了我,从今天起,直到我气断之日止,我要跟随他去。”这故事今天也发生在你我身上,我们因着主爱的策励,也愿对主说,从今以后,我愿跟随祂去。

有一位弟兄有次在火车上,被人邀请去打纸牌,但他对那些人说,“对不起,朋友,我的手没有带来。”大家都希奇的看着他,他接着说,“今天我这双手是主的,以前我那犯罪、玩纸牌的手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了。”他看见他既奉献给主,手就是主的,不再是他的了。

我自己有一次搭车,在店旁看见一本有点疑惑的书,就想翻开来看看,但因为主禁止,我就不敢去翻那本书了。因为我的眼睛、思想已经奉献给主,不再属于我自己了。

今天我们都需要有这个认识,认识主买了我们,我们乃是属祂的人。我们如果有这样的感觉,乃是最甜美奇妙的。虽然有人要批评我们太固执,眼光太短浅;但是批评之人的口尽管那样说,心中也不得不佩服我们这样的基督徒,因为这样的基督徒乃是顶快乐的。没有一件事比完全奉献给主,更能使我们快乐,因为我们乃是奉献给那位极其爱我们的主。

必须奉献的四项
一 奉献人

得胜后的下一步就是奉献。什么是奉献?奉献就是把你和你一切的所有放在祭坛上。具体的说,我们应该奉献的有四样。第一,是人,就是与我们有关系的人。一个人若是心里爱许多人,主在他的心里就没有地位。你如果把自己奉献给主,在世上就再没有人占住你的心,就再没有人能抓住你的心了。神救你就是要完全得着你。但是有多少的眼泪要拖你回去,有多少的人情要拖你回去,有多少的伤心要拖你回去。你必须能够对主说,“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诗七三25。)这样的奉献不是为着将来,乃是为着今天,是我们今天就可以作的。你我今天就要断开所有的人情、关系,好使主在我们里面得着地位。

二 奉献事业

第二样该奉献的乃是我们的事业。我们奉献不是为作传道人,今天许多作了传道人的,自己还没有奉献。我们奉献给神乃是为要行神的旨意,为要寻求神的旨意,知道神的旨意要我们作什么。有一位弟兄,是个中学生,考试常常考第一名,他立志在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考试仍要得第一,非考第一名不可。他把所有的时间,所有的力量都花在读书上。因此对主的爱心就受了阻碍。后来他过了得胜的关,知道他这样的雄心不对,就向主祷告说,“主啊,如果是你的旨意,就是我考末了一名也可以。”这个学生弟兄真是一位主里的弟兄,最后他得胜了,他在学业上经历了得胜的生命。弟兄们,如果你在你的生意上,在你的职业上,有一种的期望,你不能放手,你非得着不可;这样,你就必须奉献,你必须把你的事业,把你的期望,把你的雄心,完全奉献给主,好叫你能行神的旨意。

三 奉献物

我们奉献的第三项是物。富足的人比贫穷的人容易离开主,因为他们的心与钱同在。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我们的,都是主的,所以我们必须全数奉献给主,把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放在祭坛上献给主(代上二九12~16)。有许多人浪费钱财,这是不能蒙神悦纳的;但有位姊妹,五十年来不肯随便花一块钱,这样的积蓄钱财,也不能蒙主称许。浪费在主面前没有地位,积蓄在主面前也没有地位。我们所有的积蓄与浪费,都要在审判台前受主审判。主要你的钱作什么用,你就要照着那个来使用。新约里的奉献和旧约不一样。旧约是说奉献十分之一,但新约乃是说奉献十分之十,新约乃是要你把一切所有的都摆在神手里。神是不会让我们挨饿的,你可能担心你的生活费如何办;但神是要我们先将一切交给祂,然后再从祂那里支取。你头一天拿钱回家,就要对神说,“神啊,钱都是你的,我把这些都交给你。”我们收到薪水后,是先交给神,然后由神再发出来让我们使用;不是我收薪水后,要用多少,先拿多少,剩下来的才给神。李常受弟兄家是大家庭生活,他们弟兄三人每个月作事赚得的钱,都全数交给他们的母亲,然后由母亲将用项发给各人。我们与神的关系也该这样,不是把所赚得的钱用剩下的才奉献给神,乃是把所赚得的全数奉献,再由神供给我们的需用。

关于已往所有的产业的处理,不一定要完全奉献给主,神要你奉献,你就奉献。或者你可以先把产业存在银行里,以后再按神的引导,奉献为神使用。你若有这样的奉献,你存款处的银行就有福了,不至于倒闭,因为神要看顾祂自己的款项。世界上的人利息到五分,就算了不得了,但圣经说,我们奉献给主的,今世就要得百倍!(太十九29。)若计算利息,就是一万分。这是最上算的。弟兄姊妹,神不会亏待我们,过去我们曾放过多少神赐福给我们的机会。我在钱财的奉献上是过来人,我经历因着奉献而带下来的祝福太多了。一位姊妹把每月所赚一百二十金圆全都交给主用。如果财物在我们自己手上,若不是浪费,就是保存起来;但是我们若是把一切奉献给主后,就不敢随便支用。我们奉献财物之后,一切就是主的,都由主来保全或使用。

四 奉献自己

第四,是自己。不只人该奉献,事业该奉献,东西该奉献,最末了一样,就是自己,也该奉献。有的人以为得胜了就不需要顺服,其实,得胜乃是使我们更有能力顺服主。从前我们没有力量顺服,现在看见主已经为我们作成了一切,我们将自己的意志,一切全交给主,让主得胜的生命给我们能力去顺服。这件事必须是专一的。奉献必须有一个确定的日子,如同女子出嫁,是在一个确定的日子里,你不能说,“我想我是那一天出嫁的。”照样你也不能说,“我想,或者那一天我有奉献。”这件事必须在主面前专一的作过一次。这一天你该顶清楚,永远不会忘记。我是在主后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三日奉献的。你奉献的那一天,你可以通知别人,或者通知带你信主的,或者通知在属灵上帮助你的,甚至贴出告示对人宣告,并对撒但说,“我已经嫁给主了。”就如保罗所说,他已经将哥林多的基督徒如同贞洁的童女,许配给主了(林后十一2)。

申命记二十六章十六至十九节说,我们若听从主的话,神就要使我们谨守祂一切的诫命,并使我们归耶和华为圣洁的民。听从主的话,是我们基督徒的本分;使我们归祂为圣洁的子民,是神的本分。所以我们作好我们的本分,神就要作祂该作的。

得胜乃为过奉献的生活

奉献既与得胜有密切的关系,那么什么是得胜的生命呢?除去许多的恶事,算不算得胜呢?不!若是这样,世上就有太多人不需要得胜的生命。他们有许多天然的好,他们不发脾气、不行恶事,这样的人就是得胜么?不是。得胜不是指胜过罪恶的行为;得胜乃是指我们不再为自己活,我们每天活在世上,乃是为主活。我们必须有一个感觉:“主买了我,我是属于祂的,我是已经许配给主的人。”活在这样气氛里的人,就是在圣洁里呼吸属天的空气。

得胜不是去实行“对付主义”,得胜也不仅是消极的脱离罪;得胜更是积极的奉献给主,活在世上,与主有交通。若没有达到这样的情形,还不是得胜。基督徒乃是先得胜了,然后才有奉献;如果你已经过了得胜的关,今天你只要奉献就成了。

神的心乃是良善的

罗马六章十六节说,“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我们奉献给主,乃是作主的奴仆。许多人听到奉献给神,要作神的奴仆,就害怕,以为奉献给神以后,神将要难为他。这是不认识神的人的思想。

有一位作母亲的不明白顺服与奉献的事,有人就对她作一个比喻说,你有一个儿子,本来顽梗不听话,后来他后悔了,就对你说,以后我都要顺服你,无论你要我作什么事,我都听你的命令。你想你这作母亲的,会不会这一夜在床上仔细的想出一件难事,要难为你的儿子明天去作?她答说,“不,我反而更爱他。”她会整夜想着要为他作新衣,或买糖果、饼干给他吃。这是父母的心,也是我们神的心。

我们把自己奉献给神,神就要安排我们的一切,来为我们效力。祂岂不因我们的顺服满心欢喜么?祂怎么会想办法对付我们,为难我们呢?神对我们的心绝对是好的,是善的。固然不是事事都如我们的意,但我们必须相信神对我们的心是好的,是良善的。我们基督徒在世上虽然有苦难,但心里有喜乐,我们能在泪中喜乐。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所遭遇的事都经过主的手。我们必须相信父的心意乃是好的。你越奉献,主就越爱你。你奉献给主以前,乃是许多基督徒中的一个;但今天你奉献给主之后,你就成了另一个人,你在神眼中乃是特别的,祂能够有完全的自由,照着祂美善的旨意在你身上作工。

但愿我们都乐意将与我们有关系的人、我们的事业、我们的财物、和我们的自己,完全摆在祭坛上,归主为圣。但愿我们明白祂救恩的目的,是要我们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

(原刊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