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问 我没有犯罪、犯法,为什么说我是罪人?

圣经说,众人都犯了罪,人人都是罪人。这里不是指你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如果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被国家的法治机关所判刑,那就不光是罪人,更是犯人,可能要被关到监牢里,或是拘留所里了。

世人都犯了罪

圣经对罪人的定义与国家法律对犯人的定义,是不太一样的。我们知道,射箭、打靶有一个靶心,打到靶心就对了,如果射的箭偏离靶心,就偏离了目标。神创造人有一个目的,一个靶心。人一旦偏离那个靶心,那个目标,人就犯了罪,就构成为罪人。

神为我们定的目标和目的,乃是要我们彰显神的荣耀。当我们偏离这个目标,不彰显神的荣耀时,我们就犯了罪,成了罪人。罗马书三章二十三节说,“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我们没有达到神荣耀的标准,没有让神的荣耀在我们身上显出来,所以亏缺了神的荣耀。亏缺神的荣耀就是犯罪。

按照你的标准,你可能觉得自己还不错,是一个好人。你比别人好,你犯的罪没有别人那么多,也许真的是这样。但是若摆在神的标准之下来衡量,我们都构不上神的标准。人与人相比,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有的人的确是比其他的人好一些,强一些,罪少一些,但是拿来跟神的标准一比,我们都构不上神荣耀的标准、公义的标准、圣别的标准。在神的标准之下,我们都是罪人,亏缺了神的荣耀。

在旧约里有律法,是神藉着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主要的就是十条诫命。十条诫命里面有一条说不可杀人,还有一条说不可奸淫。照这个标准,我们没有杀过人,也没有犯过奸淫。但是请看主耶稣来到地上时所设立的标准。祂说,“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太五22。)动怒、恨人就是杀人了,因为杀人是从恨人开始的。

罪 性

国家的法律对付人外面杀人的行为,神的标准乃是对付人里面杀人的动机,在主耶稣的标准里,恨人就如同杀人。主耶稣还说,“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8。)看见妇女并有意贪恋她的,已经有了邪念的,那就已经与她犯了奸淫。按照主耶稣的标准,谁敢说自己没有罪呢?谁敢说自己不是罪人呢?主耶稣看的是我们内心。国家的法律对付的是人外面的行为和表现;主却是察验人的肺腑心肠,我们里面想的到底是什么,祂最清楚。我不知道你想什么,你也不知道我想什么。但是主耶稣察验人心,祂知道人心的光景。

主耶稣在马可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说,“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淫乱、偷窃、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狂傲、愚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发出来,且能污秽人。”主了解我们内心的光景,里面有许多的恶念、贪慾、傲气,这些在每一个人里面都有。你敢说你没有么?我不敢说我没有。如果把你从昨天到今天心里想过的事录下来,你敢让大家看么?我相信恐怕你自己都不敢看。人内心的光景实在是邪恶的、有罪的。

罪 行

圣经讲我们是罪人,一面是指人里面有犯罪的性情、犯罪的意念、犯罪的动机;另一面是指因着人有犯罪的性情,所以就作出一些事情、一些行为,是自己的良心都定罪的、不称许的、不愿意的,这叫作罪行。人里面有罪性,外面有罪行。保罗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8下~19。)几乎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想要作好,但是作不来;不想作恶事,有时候却又作出来。这说出我们里面有一个犯罪的性情,一些自己胜不了、胜不过的东西。无论是怪癖也好,嗜好也罢,不管是什么,里面总有一些自己都恨恶、设法克服却克服不了的东西。在神的眼中,这就是罪,这就是罪性。人里面的罪性,使人作出一些事情,就是人外面的罪行。

圣经说,“罪是藉着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罪的源头、罪的生命、罪的性情就进到人里面,人就中了毒。罪性就像基因一样,一代一代遗传下来,也传到了我们身上,因此每一个人里面都有犯罪的性情。因着有这样犯罪的性情,在已过的年日里,我们作了许多不得体的事,是自己都憎恶、定罪、不称许的。这就是犯罪的行为,就是罪行。

人是罪人,不是因为犯了罪才叫作罪人;乃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我们才会犯罪。人一生下来,就带着罪性,一生中犯了许多的罪行。所以人是需要拯救、需要救恩的。人需要一位救主,需要生命的拯救,叫外面罪行的问题得着解决,叫里面犯罪的生命、犯罪的性情,也被了结。人需要新的生命,神的生命,好叫我们过一种生活,是我们乐意看见的;这就是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