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二问
彼得说,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这要如何解释?
 
答:
彼得在彼得前书说,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众人也要彼此顺服(彼前五5)。彼得不是说,年幼的要“听从”年长的,乃是说要“顺服”年长的。听从是行为的问题,顺服是态度的问题。我们只能听从主,但我们要彼此顺服。顺服是存心问题,听从是行为问题,乃是事实问题。许多时候我们听从一个人,但没有顺服他。顺服乃是与他人的态度相同,不反抗。今天有许多听从的妻子,但少有顺服的妻子。有许多女人,能作妻子所作的事;但在作的时候,也许口中啧啧抱怨。这是听从,却不是顺服。你们作妻子的,有多少时候是能顺服而听从呢?
有一个弟兄不听从他父亲的命令,因为他父亲的命令与他的信仰相反。他对父亲说,我盼望能听从,我巴不得能作、能听从;但我不能违背神,请你赦免。这个儿子内心是温柔的,但他不能听从他父亲,因为他父亲的命令与他的信仰相反。保罗对作仆人的说,要听从主人。但他对作妻子说,必须顺服丈夫,而不是说听从丈夫。(弗六5五22)许多事,女人能作,但你作每件事必须降服你的丈夫。好国民必须能够顺服在上位的。彼得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二13)彼得不是说要听从,他乃是说要顺服。顺服就是不反抗。弟兄中年幼的,也必须顺服年长的。但事情如果符合神的旨意就作,如果不合神的旨意就不作,这是顺服,而不是凡事听从。一个温柔的灵就是顺服的灵。彼此顺服与听从,若能分别出来,就可免去许多麻烦的事(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八一至八二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二)》第三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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