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七题
对付罪
 
诗歌:309
羡慕─认识肉体
 
求主启示主自己,使我认识我肉体;愿主恩典大作工,使我俯伏灰尘中。逐时逐日我求胜,一生一世终无能,善虽愿意作不来,恶虽恨恶脱不开。
 
里面意思虽要神,外头行为总可恨;爱莫能助将奈何!事与愿违真束缚!神律才显罪便在,善念一动恶也来;肢体的律掳了我,挣扎奋斗终难脱。
 
多次跌倒多次起,时而立志时而遗,要求得胜反退溃,愿意成圣倒污秽。我实已是卖给罪,我真已经无能为,我的肉体没良善,我的自己乃黑暗。
 
我今已略识自己,实在没有一点力,我的性情真古怪,我的生命全败坏;自己诡诈不可靠,肉体软弱不能保,我今所有的盼望,都在耶稣我的王。
 
求主十架治死我,使我靠主而生活;求主圣灵充满我,使我凭主而工作;愿主的死在我身,天天作工比前深,让我自己全消灭,让主生命来提挈。
 
我的光景真是苦,谁能使我不为奴,救我脱离取死身,使我能够常得胜?耶稣为我流宝血,基督作我的圣洁,我今接祂为生命,我今服祂的号令。
 
完全圣洁无恶意!完全顺服无自己─不再觉羞到父前!不再难过见主面!哦,这生命何等高!一信主恩即临到!感谢主今听呼求,使我完全得自由。
 
读经:
太五23~25上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
对付,就是指着我们随从圣灵的带领,除去身上一切拦阻生命长进的难处说的。
 
对付罪的对象─在神面前的罪案和犯罪的事实
罪案乃是说,我们因着有了不义和不法的行为,触犯了神公义的律法,就使我们在神律法的跟前,有了一个案子,就是罪案。将来神就是要按着这罪案来审判我们。而犯罪的事实,乃是我们那构成罪案的行为。这行为总是叫神的荣耀受到亏缺,也常是叫别人受到有形或无形的损害。…一面我们在神面前的罪案,需要对付;另一面我们犯罪的事实,也需要对付。
 
对付罪的实行─要消除罪案,要对付犯罪的事实
所以我们得救以后罪案的消除,乃在于我们认。…至于犯罪的事实,若是亏欠神的,就必须向神对付,求神赦免;若是得罪人的,就必须向人对付,求人饶恕。如果那些得罪人的,不过是道德上的问题,就只要向人道歉、认罪,就够了;如果也牵涉到财物和利益上的损失,就还要照所亏欠的,如数赔偿。这些认罪或赔偿,不仅是对于得救以后所犯的罪,就是得救之前所犯的罪,也该照着里面的感觉去一一向人对付。…我们对付罪的结果,总得叫自己平安了,也得叫别人平安了。
 
天天对付罪,就天天生命有长进
对付罪的目的,就是要叫我们的良心洁净无亏,并叫我们的意志受到折服。…曾有一位少年信徒来问一位传道人,怎样才能叫生命有长进?那位传道人就反问他说,“你有多少日子没有对付罪了?”诚然,我们若要生命长进,就要对付罪。那一天不对付罪,那一天生命就没有长进,天天对付罪,就天天生命有长进。这是铁定的原则。愿神怜悯我们,叫我们能跟得上去 (《生命的经历》四八、五一至五二、五九至六〇、六二、六五、六七页)。
参读:《生命的经历》第四篇;《清心的人》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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