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与魂这两个字在圣经中是否可以互换?
作者:王生台
一般人都可以察觉,人有看得见的物质身体,属物质界;还有看不见的非物质的魂(不是中国人通称的灵魂),属精神界。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事实,就是简单的二元论,也是早期教父受希腊学者的影响而有的二元论[1]。早期教会历史的诺斯底异端将人分成“美善的灵魂与邪恶的身体”[2]。改革宗神学家Louis Berkhof认为二元之分是与人的自觉吻合的,因为凡人皆能自觉有物质与非物质之分,但没有人能感觉到魂与灵的分别[3]。但圣经的神与基督不是靠着人天然的认知得着的,而是根据启示而有的。
根据圣经的启示,人里面有灵、魂、体三个部分。圣经对这三部分有清楚的区分:人有身体,故有世界的知觉,以便接触物质的世界;人有魂,故有自己的知觉,使人有个格(personality),就是他的己(太十六26),借着己,人能思考推理、选择立志,还有感情与情绪的反应。这是所有活的人都共同拥有的两部分。但人里面还有灵,虽然许多人不知道,这个器官在人里面也如冬眠一样,没有什么功用。在所有神所造的活物中,仅有人会感觉有需要敬拜神,且有良心的作用。信徒接受了主耶稣的救恩之后,灵被点活了,得着神圣的生命而重生了,使人能接触、接受、并敬拜神(约四24)。神是灵(24),当祂在造人的时候(创二7),给人造了灵(亚十二1),为的就是让人可以接触神并接受神的神圣生命。如果人没有灵,他就无法接触神,也无法接受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
然而,二元论者坚持,人里面的灵与魂是同义字,在圣经中可以互换使用。本文乃以希伯来文与希腊文字典作基础,查考圣经中的经节,详细讨论此一灵与魂是否可以互换的观点,试验此说法能否成立。
 
二元论的宣称
今日宣称灵与魂两个希腊字是同义字的始作俑者,乃是深受希腊柏拉图哲学影响的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150~215),他是第一个将灵与魂视为等同的教父。在他的作品中,只有一次明确的把灵与魂分开[4],其他处都是混合起来使用。
改教时期的卡尔文(John Calvin,1509~1564)对近代二元论者坚持此二字是同义的,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他在《基督教要义》说,“人具有灵魂和肉体,这是无庸争论的事实。我所谓的‘灵魂’是指那不朽,而属被造的本质,是人最高贵的部分。有时候它又称为‘灵’(Spirit),虽然当这二个名词连用之时,它们的意义不同,可是若‘灵’字分开用时,就与‘魂’(Soul)一名词相同。”[5]
十九世纪改革宗的神学家贺智(Charles Hodge)在其系统神学的人论中,相当强烈地宣称,“关于nephesh(希伯来文的魂),psuche(希腊文的魂),anima(拉丁文的魂),soul(英文的魂)与ruach(希伯来文的灵), pneuma(希腊文的灵),animus(拉丁文的心思),或mind(英文中的心思),不论其原先是有不同,或衍伸出来的,这些字都定义着同样并相同的事。他们都是可以互换的。一个可以换成另一个,对一件事的陈述,可以用另一个字来同样陈述。”[6]他还指责三元论是反圣经的。
在华人基督教界,坚持此一论点的神学家是章力生:“圣经里面,‘灵’与‘魂’乃是常常互用的,混用的,二者并无分别。……从这些经文来看,‘魂’与灵并非是彼此不同的实质。……‘魂’(soul)与‘灵’(spirit)二词,乃是没有差别的,乃是可以混用的。”[7]
由于以上的几位神学家的教导,导致今日许多改革宗的人士坚定相信灵与魂在圣经中是可以互换使用,没有区别的。
在讨论“灵”与“魂”这两个旧约与新约圣经都使用的名词是否同义,可否互换使用之前,让我们先来考证一下几本权威的希伯来文与希腊文字典,以建立讨论的根基。
 
权威字典对圣经中关于灵、魂的希伯来与希腊文的原文意义
为着能够更透彻了解圣经中“灵”与“魂”的分别,我们必须花一点时间研究此二字在旧约并新约中的用法。我们参考几本有权威的字典,第一是Colin Brown主编之《新国际新约神学字典》(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第二是由G. J. Botterweck, H. Ringgren 与Heinz-Josef Fabry所主编的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ment。第三是由Willem A. VanGemeren 主编的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Exegesis。第四是希伯来文字典的权威, The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第五是G. W. Bromiley 主编的《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在以上这几本字典中,学者们不单指出某一个字在圣经中的用法,也指出它的字根和来源,以及在古代中东、古希腊文学、犹太人拉比文献、死海古卷等书籍中之用法。然而对于我们基督徒与本文的探讨,圣经以外的用法只能作为参考;最主要的根据,还是圣经的本文。
 
灵这字的希伯来文ruach可翻作“风”,或“气息”,也可翻作“灵”,来指神的灵,或人的灵。这个字还有“短暂”(transitoriness)、“意志”(volition)、“心情、态度、情绪、士气”(attitude, mood)、“脾气”(temper)等方面的意义[8]。究竟要采用那一个意义,要视其上下文而定。希伯来文的学者都承认很难将这个字清楚的定义,不光是因为这个字如空气或气息,是看不见的、难以捉摸的,并且它所描述的,是因空气而带来的动作,也强调那动作所包含的“能力”[9]。“ruach那看不见的本质(the invisible essence),是从它在看得见事物上所产生之效应(effect)而被人知晓的,因为有了这个效应,我们才能尝试着去领会它的本质。” [10]
在旧约中,ruach 一字用过377次,其中264次被七十译士译为pneuma,49次译作anemos(风)。 Ruach 这字乃是指某件看不见的东西,如空气一般,强调那个动作所显出的能力。所以,希伯来文ruach 的基本意思是“吹”。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灵”和“风”同字根,都可译作“风”、“气”、“心思”、“灵”。
E. Kamlah在《新国际新约神学字典》指出,在旧约其用法主要有数方面的讲究: 在377次中,其中三分之一用以描写风(创八1摩四13赛四十7诗一四4),亦可解作风之方向(结三七9),或寓意解作虚无(传五15)。ruach 亦可解作人的精神与力气(士十五19,参孙喝了水,“精神”(和合本)就复原),偶像所没有的“气息”(耶十14),却是在神口中的“气”(诗三三6)。这“灵”(ruach)是神赐给万民的(赛四二5),但神可以收回(诗一四29),使它归回赐气息的神(传十二7)。ruach 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如谦卑(箴十六19)、高傲(传七8)、忍耐(传七8)、暴躁(箴十四29)、诡诈(诗三二2)、正直(诗五一10)、痛悔(诗三四18)、迷糊(赛二九24)等。ruach 在旧约中除了指人里面的灵外,更指神的灵(大约100次)。 该字亦指邪灵。因为在希伯来文同一个ruach 字可以视为神的灵、人的灵或邪灵,也可作气息、风等意义,故此要确定其用法,必须视其上下文,而由翻译者来决定。
希伯来文中,除了ruach 一字外,neshamah 也可以被译作灵,这个字有15次翻成“气”(breath),两次跟疾风(blast)有关,两次跟生命有关,两次翻成灵,另外四次都跟吹气、呼吸有关。这个字特别用在创二7箴二十27两节,非常有意义。创二7说到耶和华将“生气”(和合本)吹在亚当的鼻孔里,“生气”这个字在此的希伯来文即为neshamah,此字在箴二十27被用在人身上: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在创造时,耶和华神将此气吹到人里面,人就有了灵,作耶和华的灯,照亮人里面的光景。
在新约,灵字的希腊文是pneuma,用了超过350 次。pneuma 意义为“灵”或“风”,“其字根与气之运作有关,其相关词pneo 可解作吹(如吹风、吹气、吹箫等)、呼吸(亦可解作生存)、发放香气、热气、怒气、勇气、福气等。” [11]J. D. G. Dunn 指出,pneuma 一字与旧约ruach 一字一样,也可指神的灵,也可指人的灵,比较清楚指人的灵的有差不多四十处。“人的灵指神直接与人接触的部分:罗八16(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加六18腓四23门25(主的恩与我们的灵同在[12])、提后四22来四12雅四5(这三处和合本翻成‘灵’,是正确的),是人向神最敞开、最有反应的部分(太五3路一47罗一9彼前三4),是人的感官中对灵界事物最敏感的部分(可二8八12约十一33十三21徒十七16林后二13七13)。涉及这范围的经历,经常很难断定某一节所指的是人的灵,是他在灵中所经历的能力,或指外来的灵或能力。”[13]pneuma指神的灵的地方很多,如神的灵、基督的灵、耶稣的灵、圣灵、赐生命的灵等等,在此我们不去详论,因本文主题所涉及的乃是人的灵,人的灵的表现很多都与属灵事物有关。保罗是在他的灵里事奉神(罗一9),偶像使他的灵激愤(徒十七16),他在他的灵里与信徒聚集(林前五4),在灵里得着畅快(十六18),以灵明证福音(二4),马利亚的灵因救主为乐(路一47),腓立比信徒在一个灵里站立得住(腓一27),主耶稣是与人的灵同在(提后四22),人乃是在他的灵里重生(约三6),在灵里敬拜(四24),在灵里见证(罗八16),在灵里火热(罗十二11),在灵里受捆绑(徒二十22),在灵里认识神(弗一17),在灵里被充满(五18),在灵里祷告(六18),在灵里交通(腓二1),在灵里刚强、爱、并清明(提后一7),在灵里看见异象(启一10四2十七3二一10)。以上诸经文皆是论到人的灵[14]。Kamlah没有说灵这个字可以与魂同义。
Simpson 在《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中指出,ruach 与pneuma 大多用在跟神的灵有关,或与人的灵有关的事上。在旧约有三种主要用法:第一、ruach 指神圣的或人的人位,是活动的,拥有内里的活力,使得外面的活动成为可能。神维持人与活物内在的气息,因此,灵这个字是受神的主宰所管制的,当死亡来临,就是将灵或气息交还给神(诗一四六4传十二7,参三21)。第二、人的灵是受神的管制,在有些状况下,神介入人的心思与情感里以成就神的计划,例如扫罗的申言与带领(撒上十610等),当他背离神了,神也差来邪灵使他的心思混乱而导致败亡。神也在主宰之下激动某些人的灵,使他们能执行神要完成的大事(代上五26代下三六22拉一51该一14)。第三、跟申言和属灵的带领有关,例如:民十一17神将摩西身上的灵也放在七十位长老身上,二七18约书亚里面有神的灵,申三四9约书亚被智慧的灵充满等。因为这种从神特殊降临的灵,有时难以分别究竟是说神的灵(如王上二二24),或人的灵被神的灵赋予申言的能力(王下二915)。结十三3论及愚顽的申言者有祸了,他们随从自己的灵,却一无所见[150]!这自己的灵必定是人的灵,不是神的灵,更不是人的魂。
Simpson 也指出,人的灵(pneuma)在新约的用法跟旧约相似,是指一个活的人位,如路八55雅二26(身体没有灵是死的,照样,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然而,他提及, pneuma特别是指神与人之间关系的境界(the realm of relations between God and human beings),如约四23~24罗一9腓三3来十二9。人的灵可以贫穷(太五3)、刚强(路一80)、火热(徒十八25)、与神的灵联合(林前六17),是一个奴仆的灵,或者是儿子的灵(罗八15)。他指出,提后一7的灵作为人的思想与性格,与灵作为神与人关系之间的境界似乎不是那么绝对不同,就如同在书信结尾的赞美(如提后四22腓四23门25)。基督徒信心的过程会被形容为人的灵被复苏的光景(罗八10彼前四6)。他也指出保罗论及那灵与肉体的相争(罗八3~6加五16),一个犯罪信徒的灵最终会经历得救(林前五5[16]。圣经在此并没有讲这个犯罪者的魂得救。如果将灵与魂随意变动,那就是更改圣经了。
 
旧约中希伯来文“魂”字主要以nephesh 一字代表,此字主要是闪族所产生出来的名词,在旧约中出现754次,其中有144次出现在诗篇中。nephesh 字根有“喉咙”的意思,因此,有呼吸(breath)、吐出(exhalation)的含义。如拿二5的水环绕我,“几乎淹没我”是几乎“达到我的喉咙(nephesh)”。此字作为与“吃”和“呼吸”有关的器官,是接受营养的器官,如赛五14的“阴间扩张其欲(nephesh),大开其口,没有限量”、撒下十六14的大卫和跟随者逃避押沙龙的追杀,可以“歇息歇息”[17]
希伯来权威字典The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中将此字意义分作十等,包括“魂”、“生命”、“活物”、“人”、“血”、“羡慕”、“气息”、“芬芳香气”等[18]。但都没有说这个字与灵同义。
Harder在《新国际新约神学字典》指出,nephesh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
第一、它指凡是使身体,不论是人或动物,成为活的的一个东西,这与希腊文psyche 相同[19]。譬如创一20,所有受造物都被称为活的nephesh(和合本译作“有生命的物”),人也被称为活的nephesh(二7),只是人与其他动物虽都有nephesh,但其创造方式与品类都不同。人是照着神形像造的,并且他的nephesh 是由神的灵吹气产生的。人死时他的nephesh 离开他的身体(如三五18拉结将近于死,魂要离开之时),呼出他的nephesh(耶十五9的“力衰气竭”的原意为呼出他的魂,哀二12原文)。利十七11所提“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其中“生命”一字即nephesh。出二一23之“以命偿命”,原文也是nephesh,在这些地方,和合本译者的领会是对的,它没有译作“以魂偿魂”,或“活物的魂在血中”,因为这里nephesh 的意思是指生命。
第二、nephesh 的第二种用法,乃是指人的心理,或人的自我(ego),包括他的情感、爱情(歌一7)、渴慕(诗六三1)、喜悦(八六4)、食欲(申十二2021)、肉欲(耶二24)、凶杀与复仇之倾向(诗二七12)。nephesh 能哭(一一九28)、流泪(伯三十16)、忍耐(六11)、知道(诗一三九14)、思想(撒上二十4)、记忆(哀三20)等。从这面意义来说,这字的用法是与新约我们所说的“魂”的意义相同,是人的心理部分,包括他的心思、情感、意志。在旧约这些人心理的部分,代表人的主要部分,故此nephesh 一字亦指整个人而言,如利十一10四2五12415等,皆以nephesh 为整个人,出一5申十22之七十人,皆是七十nephesh。
第三、nephesh 与身体相对,指非物质身体的一部分,这方面的意义主要在旁经并死海古卷中应用,在正典旧约中没有用上[20]
从以上字典的分析来看,nephesh 一字在旧约中主要用法为泛指人或人的生命, 专指人心理的一部分。于此,我们也没有看见魂可以跟灵同义而互换使用。
到了新约,希腊文的“魂”字是psuche,旧约中的nephesh 出现740次,有680次七十士译本都翻译成psuche,再加上其他几个希伯来文字:如leb(里面的人,心,心思,明白)25次,hayyah(活物)5 次, ruach(灵)2次[21], ish(人,在利十七41次也译成psuche,共出现在七十士译本中900多次。而psuche 这个字的基本意义是“气息”(breath),通常带着“生命”的意思,可以表示“欲望、感情的所在”(the seat of desire, of emotions)……也可被用来指“人位”(person),或作为代名词使用。但希伯来文的neshamah(呼吸、气息,见前文中论及灵)就被翻成“风、呼吸、气息”,而不被翻成psuche。
至于新约,包括福音书和书信的作者,共享了psuche 101次,其中47次用于四福音,10次用于使徒行传,保罗书信(包括希伯来书)用19次,启示录用7次,彼得前书用6次,雅各书、彼得后书、约翰一书用2次,约翰二书用1次。此字意义主要有二:
第一、代表生命本身,主在可十45太二十28约十11及十七节都说到祂为人舍命。约十三37说到彼得为主舍命。罗十六4说百基拉、亚居拉为保罗舍命,这些地方都不是特指人心理上的“魂”,而是泛指作为人生命的本身。因为生命代表整个人,所以在有些地方psuche 也就代表整个人,如同徒七14中雅各之75个后代,37之276个人,在希腊文都是psuche。这里“魂”很清楚是代表整个人,而不是单单指非物质的那部分人。
第二、psuche 也指人的自我(ego),人格,并心理的各部分,包括忧愁(太二六38)、灰心(来十二3)、伤痛(彼后二8)、喜乐(路一46)、热心(西三23)、爱情(太二二37)、意志并愿望等(弗六6启十八14)。Psuche 有时也借用在神身上,形容神如人一般,能喜爱(太十二18),也能恨恶(来十38[22]
以上专家的定义与分析,都没有讲魂是与灵同义的,可以互换使用的。
我们可以清楚看见无论旧约或新约对于魂都有两个意义与用法,一个是指人的生命,另一个是指人的自我。于忠纶根据以上的分析,指出:
无论旧约或新约,nephesh 或psuche,“魂”这个字都有两种用法。分别以上“魂”的两种不同用法,极其重要。有些人抓住第一类解释,大大发表人的“魂”不过是人整体的代表,不能硬解作人心理部分,更不能解作与灵相对的部分。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根据psuche之第一种解法,的确有这种意思,但是psuche不光有第一种解法,也有第二种解法。不承认第二种解法可以引至一元论。另一方面,三元论者必须明白,psuche一字不光只有第二种解法,也有第一种解法。若将所有psuche之解法皆限制于人心理之部分,有许多地方就解不通了。譬如,我们不能说主耶稣光是为我们舍去祂心理的“魂”,圣经是说祂为我们舍去整个人,包括祂(所拥有之人)的性命,当然其中也包括祂心理的“魂”和祂的身体。在这些地方,psuche必须解作全人,但是在有些地方,用第一种解法和用第二种解法都可以。譬如,在腓二30,我们可以说以巴弗提爱保罗到一个地步,连性命也不顾了,但我们也可以说他爱保罗到一个地步,愿意牺牲他的“魂”,就是牺牲他的情感、心思、意志等。又如主耶稣在马太十六章要求跟随祂的人要弃绝psuche,当然可以解作舍弃生命,意即为主殉道,但也可以解作弃绝人的“魂”,即人的心思、情感、意志,将这些心理官能降服于神。事实上,舍弃肉身生命为主殉道不是天天都有机会,弃绝天然的爱好、拣选,却是天天可经历的。若将主的命令仅仅应用在上刑场为主殉道那一刻,则主的命令对大体的信徒是不能时刻适用的。但若以弃绝psuche为弃绝魂生命,即弃绝自己的爱好、憎恶、选择、计谋,而拣选主的旨意,顺服灵,则此命令天天有其可应用的地方[23]
字义研讨的结果:
一、根据灵与魂的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本意来看:
灵的希伯来文ruach 的字根是“吹”,而魂的希伯来文nephesh 的字根是“喉咙”,两件不同的事物,衍伸出前者为“风”、“气息”、“灵”;后者为“呼吸”、“吐出”、“魂”。虽然喉咙与呼吸有关,但不能就因此而算是两个同等的字。
灵的希腊文pneuma 的意义是“风”或“灵”,而魂的希腊文psuche 的意义是“气息”,衍伸为“生命”的本身、“整个人”、“人的自我”等,也是两个绝然不同的意思。
二、编写这几本字典的专家中没有一位说这两个字是同义的,可以互换来使用的。
三、翻译圣经者在翻译传三21“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和合本)。在这一节中,人的“灵”与兽的“魂”这两个字原文都是ruach,所以一些二元论者就宣称,灵与魂是可以通用的。但根据以上对希伯来文字义的解释,ruach有气息、风、灵等方面的意义,因此这一节应该被翻译成“人的气息是往上升,兽的气息是下入地”比较妥当,新美国标准版本(New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就是如此翻的。和合本的翻译者将同一个希伯来字翻成两个不同的字:人的“灵”与兽的“魂”,是译者的解释。
其他学者指出灵与魂的区别:
二十世纪的二元论神学家James O. Buswell 也同意“魂”与“灵”不能等同的说法。他认为当“‘魂’字用以形容人非物质之部分时,其上下文通常与身体或属地的事有关……而用‘灵’字是,其上下文通常与身体或属地事物无关。” [24]
同属二十世纪的神学家赖德(George E. Ladd)指出:
魂(nephesh)不是指人较低部分(身体)之上的较高部分,魂乃是指人里头的活力或生命质素。……Nephesh这个字从生命素质再扩展到包括人的感情、情绪、意志、甚至心态。这字的意义也成为相等于人本身。……人的ruach(人的气息)来自神的ruach(赛四二5伯二七3)。因此,人被视为拥有ruach(从神吹气进入的)作为他人格中的一要素(创四五27撒上三十12王上十5)。……人的nephesh与人的ruach,两者之间的分别在于nephesh是指与其他人类相关的人,是过着一般人生活的人,而ruach乃是指与神相关的人。……nephesh和ruach都是指从不同角度看整个全人[25]
赖德也指出希腊文中的魂(psyche)与灵(pneuma)的分别:在腓一27似乎两者意义十分接近,“然而,psyche 与pnuema 并非完全相等,可以随意互换;魂与灵乃是指两个不同的观点去看一个人的内在生命。Pneuma 是按人与神、与其他人的关系去看一个人的内在生命;psyche 是作为一个活物、一个人类位格的人,是按着他的身体血肉的观点去看的人之活力。”[26]
因此,十九世纪英国神学家赫德(J. B. Heard)指出:
圣经中的“活的魂”(nephesh chayah),这个既可以用于动物的创造,又可以用于人的通称──活的魂,充分表达了此一本质的属性:介于物质与灵之间,比天使低微一点,比动物高贵一些。然而今日的人们普遍曲解“人成了活的魂”一语的真正意涵。这种错谬观念的产生,要归咎于解经家们在心理学认知上的疏失与缺陷。因此,真正的活的魂(nephesh chayah)不仅不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分野,反倒是人与动物二者共有的一个本质。在创世记一章里,较低的受造之物被称为活物(原文“活的魂”),其希伯来文nephesh(魂),既不包含任何非物质的意含,也与永生不朽无关,乃泛指一切动物的生命。该词分别用于人和动物,各从其类,各有其义。尽管人的魂死后依旧存在,而动物的魂终必消失,但就nephesh本身的字义而论,是普遍性的泛指魂。……nephesh这字无论是用在理性的人,或是非理性的动物身上,所指的都是该生命的个体,并非泛指群体(species)。……“活的魂”这样一个似乎是模糊的语词,本身就蕴藏了圣经心理学的精髓,并提供了后续之研究的线索。人的魂(可暂时称为“自我”(ego)或介于物质与精神之间的“中介”(nexus)乃是人里面较高生命与较低生命之间的连结点。……即便圣经没有巨细靡遗地启示出一个实证的心理学体系,至少也是纲举目张。首先,圣经原则性的告诉我们,人包含了物质与属灵两个部分;接着告诉我们,这两部分之间,有魂(nephesh)作其连结。人成了活的魂,意即他的魂(nephesh)或己,成了体与灵这两个本质间的第三者或连结点(tertium quid)[27]
赫德也指出二元论的错误:
根据圣经的启示,人的身体并不像传统二元论者所以为的,仅仅是灵魂的仆役或囚牢。二者在圣经中的关系,乃是表号性的(sacramental),如圣餐之于圣体;外在可见的身体,是内里不可见之魂的具体表显。魂不是仅仅坐落在身体上的某部分,而是每一部分;不是仅仅驱使着少部分的器官,而是所有的器官。因此著名的希伯来诗句说到:“我的骨头(全人)都要称颂你。”(All my bones shall praise thee.)另一个希伯来字naphshi,不仅被译为“我的魂”(My soul),其意义更是“我的全人”(Myself)。人的整个心思,乃是借由全身来显出。因此,旧约的nephesh,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用的ψυχ?(psuche),其所指的不单只是理智、魂,或灵,而是整个思考、定意并行动的整个人。圣经时代的心理学和现代的心理学,都不认为魂能够脱离体而独立思考或定意。因此,在无法接受脱体之灵的假设下,所有抱持着灵魂不朽观念的人,都一致相信死亡所摧毁的,只是人外在的躯壳;在人的里面,必定另有一个无形的身体,使魂在肉体死亡后,可以继续依附。对此,圣经是缄默的。人的不朽乃是创世以来隐藏在基督里的奥秘之一[28]。当代希腊文专家柴尔(Joseph Thayer)在其《新约的希腊英文词库》(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中声明:“帖前五23指出人有三重的区分(a threefold distinction),根据这一节,灵(pneuma)是人的理性部分,是一种能力来领会、了解神圣与永远的事物,于此神的灵可以施展其影响。他并引用了路德马丁的说法:“灵是人里面最崇高、尊贵的部分,这使他能领会那无法理解的、看不见的、永远的事物;灵也是信心与神的话安家之处。” [29]
让我们看一位既承认二元论,也接受三元论的神学家的看法:美国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创办人并首任院长崔福(Lewis Sperry Chafer,1871~1952),他与司可福(C. I. Scofield)为知交,曾协助司可福创办非拉铁非圣经学校(Philadelphia School of the Bible),并于其中任教数年,其最知名的著作为其《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崔氏之人论立场,比较中立,既承认二元论,也接受三元论。他在《主要圣经真理》第二十五章《人的创造》中说,
“广义地说,人的创造是分物质(地上的尘土)与非物质(生命之气)两部分。……当圣经描写人非物质的部分时,有时会将数辞交替使用。”[30]然后他接着列出几处经常被二元论者支持为可以互换的经节。崔氏继续说,“有时甚至将这些辞应用在神身上(赛四二1耶九9来十38)或在畜类身上(传三21启十六3)。有时候,灵与魂则有所区别(帖前五23来四12)。虽然人非物质之最高部分有时被称为灵,有时被称为魂(可八36~37十二30路一46来六18~19雅一21),灵常是指人能与神相交的一部分,而魂则是指人与自己有关并与其理性、感官、意志有关的一部分。……正因所用之诸辞有时交替使用,有时则分别区分,许多人就将人基本分作物质与非物质部分。然而“魂”与“灵”有时甚至用以描写整个的人,包括他的身体。”[31]崔氏引用帖前五23的人有灵、魂、身体三部分,与来四12的灵与魂的分开,而清楚地指出灵与魂的区别。
 
小结
于忠纶总结说:
以上对圣经中“灵”与“魂”二字作比较详尽的讨论,目的是叫读者对这两个重要词汇有基本概念。当然本文主要目的,乃是指出“灵”与“魂”的分别,从而在二元论与三元论之间有所断定。对此二字的清楚认识,可帮助了解其在圣经中之分别。许多二元论者指出“魂”与“灵”在用法上有重叠的地方,特别在旧约,魂的功用和灵的功用常有吻合的地方。根据这一点,二元论者认为“灵”与“魂”是同一样东西,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得承认“魂”与“灵”之用处,有其不同的讲究。“灵”的功用是更高的,而“魂”的功用是较低的。到了新约,这个分别就更加清楚。……这启示从旧约到新约渐次的进展是可理解的。因为新约乃是灵的时代,而信徒因重生在灵里得生命,很自然对“灵”的认识和对“灵”与“魂”的分辨就更清楚了[32]
虽然以上的词典将希伯来文的ruach 和nephesh 与希腊文的pneuma 和psuche 相比较,似乎同等,但赫德将ruach 和nephesh 在旧约时代的用法与意义加以说明,并指出他们的意义比我们所知的要低一层:圣经对人本质的三元性,在旧约也没有明文的启示。……它被隐示在创二7之中。……ruach和nephesh 确实有别,正如拉丁文中的animus 和anima,希腊文里的πνεῡμα 和ψυχή 一样。然而这只是较低层次与中等层次生命的分别,而不是中等层次与较高层次生命的区别。旧约用nephesh 与ruach 来区分物质生命和理性生命,而不是以这两字来区分理性生命和所谓的灵命。旧约的nephesh 是一个通用的语词,泛指生命。所有的活物都有魂,无论这个活物有没有自觉的位格,只要它是一个个体,就必有一个魂。地要生出活物来的“活物”,在希伯来文的意思是(爬物或鸟类的)“活魂”。nephesh 与“生命”也是同义词,见利十七14,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圣经不仅说到“活的魂”(nephesh chayah),也说到“死的魂”(nephesh meth),用以指死尸(民六6)。nephesh 也可用来指人口,如:“亚伯兰将他妻子撒莱和侄儿罗得,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财物、所得的人口(魂)。”(创十二5)又如结二七13,论到推罗的倾覆时,提到商人们用人口(souls)和铜器,兑换货物。我们可以将这处明显的希伯来语句,对照启十八13,那里说到巴比伦的牛、羊、车、马和奴仆、人口(人的魂,souls of men)。……因此,希伯来文的nephesh,比英文中soul的意思还要低。我们为灵与魂所界定之分别,希伯来文以魂与体的分别表达之。ruach 和nephesh,各自比我们所认知的意义要低一层;ruach指的是我们今日所说的魂,nephesh 则是我们今日所说的身体[33]
 
翻译新约的灵所遇见的难题:分辨神的灵与人的灵
翻译新约的pneuma 有一个难题,就是在某些经文中,很难分辨究竟是神的灵或人的灵。有些经节是比较容易的,当英文圣经的翻译者认为是神的灵或圣灵时,就会以大写的Spirit 来表示,而认为是指人的灵的经节就以小写spirit 来表示。但新约中还有一些经节很难断定该pneuma 是指神的灵或是人的灵。翻译圣经的人遇到这类经文,常不知如何翻译。
倪柝声于《属灵人》一书有详细解释,其中指出此二灵之难分难解,说明二者密切的关系:
圣经乃是神所逐字逐句默示的,为什么缘故在许多的地方神不说“圣灵”,而单说“灵”呢?神所不说的,岂不是与神所说的一样有意思么?神在许多的地方,明说“圣灵”;但为什么缘故,在有的地方──据译经者的意思,乃是指圣灵说的──只单说“灵”呢?自然我们知道,在许多单说“灵”字的地方,乃是指着圣灵说的,如 “del基督的灵”,“神的灵”等。但是在许多圣经中,没有说是圣灵之“灵”的地方,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呢?
一九一三年,加拿大一个专门查考圣经的月报,登载一位署别号为富勒斯先生的六篇讲论圣灵的信息。其中都是查考原文。当他说到“灵”这一字时,他就说出这字在圣经中的各种用法。后来他就指出不顾上下文而以为所有的“灵”字,都是指着“圣灵”说的之非。他说,“真的奇妙,对于这个大题目,学问好像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当圣灵写新约,用‘灵’这一字时,并不表明这‘灵’字是应当大写的或者小写的。所以,英文圣经中所有大写灵字的地方,不过都是翻译者的批注而已。所有的新约大家,对于什么地方的灵应当大写,什么地方应当小写,尚是彼此意见不同的。
大写的灵,意思就是指着圣灵说的。小写的灵,意思是这灵,不是圣灵,乃是圣灵之外的灵,好像人的灵等。我们读了这句话,岂不明白么?在原文中所有单用灵的地方,并没有表明到底那个“灵”字是指圣灵说的,或者是指人灵说的。自然这个问题的解决,并不如此的容易,因为我们还应当看上下文,看原文的冠词,才能确定到底一个‘灵’字,是否指着‘圣灵’说的。
但是,为着我们目前的需要,我们可以说新约中‘灵’字上头加的‘圣’字,乃是译经者的批注,并非翻译。遇见这样的地方,我们虽然不敢以为是指着人灵说的,最少,我们可以说,有的乃是兼指人灵说的。”
看了以上之后,真叫我们知道圣灵和信徒重生的灵,是如何有难分难解的关系,就是因为圣灵在信徒的灵中工作,以致叫它能够管理全人,所以圣经就将圣灵和人灵在有的地方合起来说;作一个人的主的,乃是灵,但并不是灵单独作主,乃是圣灵住在人里面一同作主。人与圣灵同工的部分,乃是在于灵,圣灵作工于人的部分,也是在于灵[34]
若能将大写S和小写s摆在一起,成为又是神的灵也是人的灵,李常受称这种状况是“调和的灵”。他根据林前六17“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并提后四22“愿主与你的灵同在”宣称此灵为“调和的灵”,即圣灵与人的灵合而为一的灵。“今天神的灵,三一神包罗万有的灵,住在我们重生的人灵里,并在这灵里运行。这二灵成为一灵,一同生活,一同工作,乃是一个调和的灵。”[35]
教父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就指出了一个简单分别圣灵与人的灵的方法。2007年,研究亚他那修的学者Thomas Gerard Weinandy 在他的Athanasius: A Theological Introduction中指出:
亚他那修注意到圣经中论及圣灵时,绝不简单地称其为“灵”,他必定会把灵这个字联于其他明显的形容词,如:“神的”、“父的”、“子的”等。并且,他会在圣灵之前加上一个定冠词(即英文的the),如the Spirit(注:中文翻成“那灵”)。因此,当圣经中论及“灵”时,如果没有特定的形容词来指这是谁的灵,前面也没有定冠词时,这就是指那被造之人的灵[36]
这个简单的分辨方法,我们会在底下探讨时应用。此方法在许多地方都可以应用。于此,我们也可看见被二元论者认为持二元论的亚他那修,其实他乃是清楚知道人有灵的教父。
在中文圣经中,无大小写之分别,故和合本并其他版本的翻译者有时会在“灵”字前加上“圣”字,以旁点标明其为原文所没有的,这个字乃是翻译者于翻译上所加上的。
 
审视二元论者宣称,灵与魂可以互换的经节
 
旧约时代
 
二元论者经常引用以下经节来坚持“魂”与“灵”二词在圣经中是可以彼此交替使用
第一组、此二词都与情感或情绪有关:创四一8论及法老作了梦,灵里不安;诗四二6提到诗人的魂在他里面忧闷。因此,灵里不安与魂里忧闷是对人情绪相同的形容。
第二组、都与基督的舍命有关(太二十28二七50):耶稣在太二十28预言祂来为人舍命(原文魂);而在十字架上祂断气时,马太在二七50使用了“交出了祂的灵”。这两处都讲到耶稣的为人舍命,似乎也没有区别。
第三组、也都与人死后的状态有关(来十二23启六9):来十二23说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在那里有“被成全之义人的灵”;启六9则说到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话,并为所持守的见证“被杀之人的魂”。若是我们不仔细查看圣经,还真以为他们所说的是对的。
可是,如果我们相信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圣灵所默示的,每一个描述都是有其独特的发表,并且详细地看一下以上这几处经节,就会发现详情并非如二元论者所讲的相似。
于忠纶在《人算什么》书中驳斥的理由乃是先要确立一个原则,“假若两段经文相似,不能就因此下结论说两段经文之内所记载的东西是相等的,也不能把这些东西画上等号。神的话就是神的话,它怎样说,肯定是有它的意思的,不能随意将不同的东西算作一件东西。” [37] “唯独圣经”是改教时的大纛,圣经中的每一个字不可随意更改,更是主亲自吩咐的(见启二二18~19),相信每一位基督徒都承认这一个原则。
现在让我们根据前面字典中Simpson 指出人的灵受神的管制之原则,仔细来查看一下以上由二元论者所举的经节:
第一组、创四一8是说法老这个人因为作了梦,而灵里不安。这个梦的来源是由神发起的,与约瑟的被释放,及雅各一家后来下埃及有关,这些事都与神对亚伯拉罕的预言之应验有关。故此,是灵的神向法老的灵显梦,使他的灵不安。
诗四二6的作者是可拉的后裔,他形容他在这时(可能是亡国被掳,受到仇敌的凌辱与羞辱)他的魂在他里面何等的切慕神,如同鹿切慕溪水一般。他在短短的一章诗篇当中使用了六次“魂”这个字来描绘他的魂是如何的渴慕神、被人凌辱时如何地难受、想到当年与众人一同上耶路撒冷过节时如何地喜乐等等。甚至末了,他(就是自己,也就是魂的本身)对自己说,“我的魂哪,你为何忧闷?为何在我里面烦躁?应当仰望神。”(11)这里的上下文不是在诗人的灵里的描述,乃是他在魂里的情绪。故此,这里使用“魂”。另外,法老的梦由神那里而来,做梦之后,他的灵里不安,跟诗人的魂里切慕神的情绪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受。怎能说是同一件事?
第二组、在太二十28的上下文是门徒彼此相争为大,主在此以祂自己为榜样教导他们,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原文魂),作多人的赎价。”这里所记载的是主在世为人时,就已经一直保持不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的心态。这样的态度就是主的一生都是一直舍弃祂人魂里的自我,来服事人。因此,这一节所说的舍命(魂)乃是祂一生的事,并且祂舍命的目的是作多人的赎价。
但在十字架上耶稣断气时,太二七50记载,耶稣“交出了祂的灵”。路二三46也是如此记载,主在死前交出祂的灵,这里所强调的是主将祂的命交给父神,以完成父神的旨意。虽然主的舍命作赎价,就是父神的旨意,但前一件是说以主的魂作赎价,这是目的;后面一件是说主将祂的灵交给父神的动作,交与的是灵,不是魂。主并没有将祂的魂交给父神,祂的一生都一直舍弃魂、不活自己的魂,顺从父神的旨意,祂是一个倒空自己魂的神人,最终将灵交给父神。这两处是两个不同的记载,若硬要将魂和灵扯成一个,这就不是正确认识神的话了,而是篡改神的话了。
第三组、来十二23说到信徒在信心里来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在那里有“被成全之义人的灵”;启六9则说到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话,并为所持守的见证“被杀之人的魂”。前者是在天上,后者是在祭坛底下,祭坛是设在地上的,所以是在地下。两者地方根本不同,怎能说两者就是一个?并且前者是说被成全的义人,不见得是被杀的殉道者。后者是因持守见证而被杀,并没有提到他们的被成全,殉道者与被成全的义人两者不见得一定是同一类的。
于忠纶指出Buswell 根据前面的论点,他认为启六9之所以使用“魂”,是因为身体与殉道有关;而来十二23用“灵”这个字,是因为与身体无关。太十28说到杀身体与身体被丢到火坑的事,所以用“魂”来与“体”对立,而林前五3论到属灵审判和信徒交给撒但的事,两者都与灵界事物有关,故不用“魂”,而用“灵”与“身体”对立[38]。因此,灵与魂是两个不同的字,不能互换的。
 
这些经节中的灵与魂可以互换吗?
旧约时代,关于灵的经节,大部分是提及神的灵,或神所差来的灵。以下这些经节中,人的灵与魂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可以互换使用,但我们在每一处都可以解释为何圣经在这些经节使用“灵”这个字,而不是用魂:
当以扫娶了迦南地的女子,她们使以撒和利百加“灵里苦恼”(创二六35)。耶和华神已经预定以色列要有十二支派,这十二支派的产生是那位是灵的耶和华神使以撒和利百加灵里苦恼,而打发雅各回利百加的娘家娶了利亚和拉结,从她们生出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作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如果以撒与利百加和常人一样,都在魂里苦恼,那么也就没有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了。
当丈夫有了“疑忌的灵”,疑忌妻子玷污了自己(民五1430)。于以色列人编组成军之际,耶和华特地颁布此一试验妻子贞洁的规条,似乎这位仅看人内心的耶和华,又是忌邪嫉妒的神,如同丈夫一般来看待祂的子民。而在以后旷野中的争战中,我们可以看见这些争战都与那些属灵的仇敌争战有关。
撒母耳的母亲在生他之前,被丈夫的另一个妻子欺负,以至于“灵里受压”(撒上一15)。此处哈拿的灵里受压,应该是神安排环境,使得哈拿借着祷告而生出撒母耳来,好将以色列人从混乱的士师时代转移到国度时代,这也是一件与灵界争战有关,故与哈拿的灵有关的例子。
外邦王的灵:因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神,神就激动“亚述王普勒的灵”;祂就把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的人,迁徙离开(代上五26)。这是那位是灵的神来管教祂背道的子民。在犹大国被灭亡之前,耶柔米预言,“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要将她毁灭,就激动了玛代君王的灵,因这是耶和华的报仇,就是为祂的殿报仇。”(耶五一11)激动玛代君王的灵去毁灭巴比伦,这是耶和华的报仇,这也是灵里的故事。被掳时期满足,应验耶柔米的预言,耶和华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灵”,使他下诏书让以色列人回归建造第二圣殿(拉一1)。让以色列人从被掳归回并建造圣殿,完全是那位是灵的耶和华所发起的,也是凭着耶和华的灵方能成事,故此,祂来激动波斯王古列的灵。
有人会问以上这些外邦王都有人的灵吗?我们可以根据亚十二1,“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保罗也说,“在人里面人的灵。”(林前二11)因此,只要是人都有人的灵,这些外邦王也有灵,是灵的神为祂自己的经纶计划效力而调动万事,这些君王的灵是神工作的凭借,而不仅仅是在他们的魂里。
另外,在希伯来文的文法中,有重叠的用法,前后放在一起,用不同的词汇来强调某件事情。例如:神向那些离弃耶和华神,忘记祂的以色列人说,当祂将分散的子民带回美地使他们安居时,“我的仆人必因心中高兴而欢呼,你们却因心中伤痛而哀叫,又因灵里忧伤而哀号。”(赛六五14)这是前后重叠的讲法。于是,二元论者将此一用法来解释一些经节中,灵与魂可以互通。但以下这些经节,并非如二元论者的一面解释。
 
有些经节里的灵与魂不能互换
在有些地方,必须有人的灵方能成就神的工作与吩咐,在这些经节里,灵与魂绝不能互换,否则就导致了极大的错误:
 
神在创造天地时,专特地提及:“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亚十二1,和合本这里照着原文翻译出来,是正确的。)赛四二5也有类似的说法,“创造并铺张诸天,将地和地所出的一并铺开,赐气息给地上的万民,又赐灵给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华。”在整个宇宙中有亿万个被造之物,但神在这两节所注重的,是祂从所造的天(也是宇宙),转到我们所居住的地,又从地上的万物转到人,然后又从人转到人里面的灵,作为神在万有中所注重的焦点。在整个宇宙中,神所最关切的乃是人的灵,因为这是人可以接触神的器官。亚历山大的区利罗(Cyril)曾论及“人里面的灵是神在人里面所塑造(formed)出来的”[39]。人的灵是神所创造,为了领受这位是灵之神的作为与启示,可以说是神与人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关键。
 
雅各的儿子们从埃及回来,告诉雅各约瑟还活着,并且作了埃及全地的统治者。雅各“心里麻木,因为不信他们”(创四五26)。但是当雅各看见约瑟打发来接他的车辆,“灵就苏醒了。”(27)李常受指出,“这里雅各的心与灵有两种不同的感觉,是因为雅各听到关于约瑟的好消息时,他心里麻木,灵却苏醒,指明他的魂和灵已经分开了(来四12)。这是雅各生命成熟的表显。” [40]
 
建造帐幕时,奉献财物以供建造帐幕:出三五21:“凡心中受感并灵里乐意的,都将耶和华的举祭带来,用以造会幕,并供其中一切事奉之用,又用以作圣衣。”受感动是在人的心中,但要奉献财物,需要灵里乐意,这是更深的。要知道这时候是以色列人因为拜金牛犊,受到摩西严厉地惩罚之后因悔改而奉献,如同大卫犯了罪,被拿单责备而悔改,在诗篇五十一篇中所说的,“复得你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12)这两处都是“乐意的灵”,这是在人的最深处因得赦免而灵里乐意奉献。
 
专一跟从神的话的得胜者:当十二个探子窥探美地回来,向百姓报了坏消息而使百姓对神失去信心。探子中的迦勒却相信神的应许,以致神说,“唯独我的仆人迦勒,因他另有一个灵,专一跟从我,我就要把他领进他所去过的那地。”(民十四24)迦勒信神的话,不同于其他百姓在飘荡的魂里,乃是在能与神沟通的“灵”里,才能使人以信心来接受神的话(来四2)。圣经特别提到迦勒不是另有一个心思、另一个心或另一个意志,他乃是有另一个灵。
我们要跟从主,就必须使用正确的器官──人的灵。
 
“感动以利亚的灵感动以利沙了”(和合本,王下二15)。大多英文译本翻成:The spirit of Elijah rests on Elisha。中文翻译应该是“以利亚的灵停在以利沙身上了”比较正确。这里乃是以利亚的灵,绝不可能是以利亚的魂,使用魂来代替灵,就成了以利亚这个人停在以利沙身上了,这说不过去。灵与魂不能随便互换的。
 
从被掳之地归回建造第二圣殿的人,都是一切被神“激动他灵的人”(拉一5)。当他们建造圣殿,受到仇敌的拦阻而停顿工作时,哈该来警告并提醒他们要继续建造,于是“耶和华激动撒拉铁的儿子犹大省长所罗巴伯的灵和约撒答的儿子大祭司约书亚的灵,并一切余剩之百姓的灵;他们就来,在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神的殿作工。”(该一14)先知哈该的警告与劝诫的话,激动了这些归回遗民的最深处──他们的灵。这里不可能是他们的魂,因为他们原先乃是因为惧怕仇敌而魂中受搅扰,停止建造圣殿。这时必定是神的话与他们的信心(灵)的部分相调和而产生出不惧怕,能刚强地建造圣殿(参来四2提后一7)。我们也看见以色列遗民的归回,与建造第二圣殿都是神的作为,这些作为完全是由这位是灵的神来激动祂子民的灵的。
 
神不是看外表,而是看人的最深处的灵。例如:“耶和华不算为有罪孽,灵里没有诡诈的,这人是有福的。”(诗三二2
在人为自己的罪真实地悔改,从深处(即人的灵)痛悔之时,神来赦免。例如:
诗三四18:“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和合本)原文中仅有
“灵”,正确翻译应该是“拯救灵里痛悔的人”。
五一17:“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和合本与恢复本都是如此翻。)
赛六六2:“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和合本)但原文不是心,乃是灵。大多英文圣经翻成:him that is poor and of a contrite spirit,故此,应该翻成“就是灵里贫穷痛悔、因我话战兢的人”。
 
于神赦免罪之后,求神从人的深处重新造一个清洁的心与正直的灵(诗五一10),并复得你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12)。和合本于此两处都翻得正确。
 
箴二十27: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我们内里的各部分。神在造人时,就在人里面创造了一个灵,可以让神来光照、鉴察我们的内心。神不仅看我们外面的行为,更是注重内里的动机与意念。人的灵就是神所特殊设计的,以便使神可以进来,鉴察与对付。
 
旧约中,心与灵有明确分别的经节
(一)“我要赐给他们一个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结十一19)“你们要将所行的一切过犯从你们身上尽行抛弃,使自己得一个新心和新灵。”(十八31)这两处不可能是重叠的用法,因为十一19在耶和华说话中有“也要将”,这个用法强调神赐给他们一个心是一件事,而后面的“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是另一件事;十八31在“新心和新灵”中间有“和”这个字将两件不同的事物连结起来。
十八世纪改革宗的学者吉尔(John Gill)在其Gill'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中解释:我要将一个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可能指着两件事:或者是神的圣灵,来重生、复兴,如同弥赛亚的灵在创一2在水面上行动;或者是人的灵,就是这件圣灵更新工作的位置,或者就是工作的本身,在弗四24称为 “一个新人”或“新造”。这是一个心思的新的结构与意向,有新的光和生命,恩典与圣洁的原则;对神和基督,对神圣的事物与福音的真理都有新的认识;对神有新的感受,都是美善的;对恩典与公义、对神与跟祂的交通有新的羡慕,对祂的话和诫命、对模成基督的形像也有羡慕;对事奉主有新的原因与决定,就是为了荣耀祂;随时都有新的喜乐,简单的说,就是所有的事都变成新的了[41]
(二)箴言与以赛亚书的几处经节可以看出,灵是比魂更深的部分:“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耶和华衡量人的灵。”(箴十六2)“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深处。”(二十27)是灵的耶和华神不看外表,祂注重并衡量人的灵,因为人的灵是人的最深处,来接触神的。
(三)“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灵的,强如取城。”(十六32)这给我们看见灵的重要性,比攻占城池还要重要。“人不约束自己的灵,就如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二五28)这里原文是灵,英文圣经都翻译成:a man who has no control over his spirit。但和合本将灵翻译为心,成了“人不制伏自己的心”,翻译者没有认识人的灵比心更深。
(四)“因为那至高至上、住在永远、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必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中痛悔和灵里卑微的人同居,要使卑微之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之人的心苏醒。”(赛五七15)于此,神先使卑微之人的灵苏醒,才使痛悔之人的心苏醒。神行事由内里到外层。神愿意与心中痛悔和灵里卑微的人同居。
(五)“夜间我的魂羡慕你;清晨我里面的灵寻求你。”(二六9)以赛亚的魂先羡慕神,然后他才以他的灵来寻求神。人的魂是意念与动机,但人的灵才是寻求并敬拜神的凭借(参约四24)。
(六)诗一33告诉我们,因以色列子民惹动摩西的灵,他就说了急躁的话,而不能进入美地。这里不是摩西的心被惹动,而是他的灵,这是人里面最深的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摩西的灵被惹动,干犯了神的荣耀,没有在以色列人面前正确地代表神,而被禁止进入应许之地。人的灵非常地重要。英文圣经在此绝大多数都是翻成:his spirit,指摩西的灵,不是神的灵。
(七)耶和华神拣选以色列人,这些经过神惩罚的归回少数的,被称为“祂灵的余裔”,神主宰地使这些属灵的夫妻成为一,乃是在地上要得着属神的后裔,(因为从其中要得着耶稣),所以在玛二15~16郑重宣告:“当留意你们的灵,谁也不可以诡诈待自己幼年所娶的妻子。……所以当留意你们的灵,不可行诡诈。”
 
似乎与“心”有关,原文却是使用“灵”的经节
 
高傲的灵、谦卑的灵、冷静的灵:箴十六18~19,“骄傲在败坏以先;高傲的灵在跌倒之前。灵里谦卑与穷乏人来往。”十七27,“灵里冷静的有聪明。”灵里高傲非常可怕,是一个温度计,叫人知道败坏即将来到。我们事奉神需要火热的灵,但有时为着领悟,需要冷静的灵来领悟属灵的事。
 
灵会支持病痛,也会受伤、犯错:箴十八14说,“人有疾病,灵能支持;灵若忧伤,谁能承当?”赛二九24说,神要恢复以色列人,使“灵里迷糊的必得明白”。人心迷糊是一回事,灵里迷糊的则要等到末后之时才得明白。
 
灵里忍耐与灵里骄傲相对:“事情的终局,强如事情的起头;灵里忍耐,胜过灵里高傲。你不要灵里急躁恼怒,因为恼怒存在愚昧人的怀中。”(传七8~9)忍耐是一件非常试验人的事,只有神的生命才有真正的忍耐,所以真正的忍耐来自神的灵分赐到人的灵里。
 
但以理有美好的灵:但五12六3都告诉我们,但以理有美好的灵,在第五章是由巴比伦王的王后所知道,然后告知王的。但以理不仅是有智慧,正直,还有一个美好的灵,为外邦人所察觉。
以上这些经节,如果已经坚持灵与魂是相同的观念,就不能看见圣灵之所以使用灵而不用魂的用意。他们脸上的帕子还是遮掩了神所要启示的真理。
最后,我们要来看赫德如何解释为何在旧约时代,人的灵没有清楚地启示出来:“这原不足为奇。正如重生的真理,要等到神借着福音将生命和永恒启示出来之后,我们才明白;同样的,人的灵作为魂中之魂的奥秘,在圣灵内住的教训被揭示以先,也没有向先前那属肉体的世代(旧约时代)显明。信仰的历程指明,不可能先有理智的阐明,才有灵命的经历。不可能先有心理学,再有神学。当基督尚未得荣耀之前,那灵尚未赐下;而那灵是在人的灵里运行,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若是圣灵的存在尚是一个奥秘,人的灵亦若然。唯有当圣灵的位格被明确地揭示出来,其所运行的范围方为人知。”[42]
 
新约时代
首先,二元论者,包括神学家伯克富在内,都喜欢引用路一46~47马利亚的赞美[43]:“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和合本)来应用以上所说的重叠讲法,说心与灵是通用的。但分析一下,首先这里的动词时态不同:前面的我心尊主为大是现在式,后面的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是完成时态。从文法上来分析,马利亚先借着她的灵以神为乐,这是她喜乐的启动器官,然后才从心中尊主为大。这里有两个不同的时态,说明有不同的器官与动作。
被二元论者宣称是持二元论的路德马丁,却在这一处的解经,先指出帖前五23的人有灵、魂、身体,然后作了一个著名的比喻,就是将帐幕的三个部分──外院子、圣所、至圣所,比喻为人的三部分:
让我们逐字来看这节经文的意思:头一个词是“我的魂”。圣经将人分成三部分,如同保罗在帖前五23所云:“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和合本)(除了以上将人三分外),另一种分法是将这三部分,或将这整个人,分作两部分,称作“属灵”与“属肉体”。后者的分法,不是根据人的本质,乃是根据人的品性而分的。人的本质包括三部分──灵、魂、体。这三部分都可以是好的,也都可以是坏的。也就是说,都可以是“属灵”的,也都可以是“属肉体”的。不过,在这里,我们不是来看这种分法。(在这里我们是来看头一种分法,就是灵、魂、体三分法)。头一部分是灵,是人里最高、最深、最高贵的一部分。借这部分,人能掌握不可喻、不可见、永恒的事物,这部分乃是信心的居所,神的话的住处……
人的第二部分,就是魂。以本质来说,这魂就是前面所提的灵。但是以功用来说,这两者是有分别的。魂是赐生命予身体并借身体作事的。在圣经中,魂经常被看作生命,因为魂可以没有体而存在,体却不能没有魂而有生命。甚至人在睡觉的时候,魂还不停地在活动作工。魂的本性不是去明暸不能明暸的东西,而是明暸理性所能知道及明白的东西。理性其实就是这居所(魂)的灯光。灵是由更高的亮光──信心──所照明。只有当灵点亮人的理性,理性才不会落在错误里。因为理性太软弱,并无能力了解神圣的事物。圣经将这两部分称作许多不同名字,例如智能和知识,以智能称灵,以知识称魂……。
人的第三部分就是身体,包括身体上所有肢体,身体的功用乃是执行并应用魂所知道并灵所相信的事物。让我们以圣经的一个图画作例证,摩西所设计的会幕有三个分开的部分。头一部分称为至圣所,这是神居住的地方,在这里没有任何天然的光。第二部分称为圣所,在这里有灯台,其上有七枝子与七灯。第三部分称为外院,这部分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会幕预表一个基督徒,他的灵是至圣所,神在那信心的黑暗里,住在这部分。这部分没有天然的光。信心所相信的,是眼不能看见,心不能感到,又不能明白的。他的魂乃是圣所,里面有七灯,就是应付可见之物质事物的各样理智、辨别力、知识、认知等能力。他的体是外院,向大众公开,叫人知道他的工作与行事为人。保罗求平安的神圣别我们,不单圣别一部分,乃是全然圣别,全部彻底圣别,就是灵、与魂、与身体都得圣别。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原因保罗为何如此祷告,但以下原因已足以解释。假若灵不成圣,则其他任何部分都无法成圣。这灵的成圣乃是最厉害的争战与最大的危险所在。它完全在乎信心,因为我们已看过上文,灵与理性范围无关[44]
因此,路德马丁是二元论者所宣称的二元论者吗?还是这里他自己的话证明人有三部分是他的观点?他举出帐幕的三部分是人有三部分最好的说明,也指出了三部分各有不同的功用。
圣经中使用人的“灵”这个字的对象非常重要。因为不论是信徒或非信徒,都有人的魂,都有一些凡人所共有的特点与行为。但是唯一能够将信徒与非信徒分别开来的乃是信徒的灵得着重生,圣灵开始内住在人的灵里面,点活人灵的功用。二元论者在救恩论上,就忽略了神圣生命给信徒重生的这个重大关键。
 
关键:救恩论中的重生
现在我们先来看关于救恩这一个论点有关的经节:
 
亚当的后裔,每一位在没有得救重生之前,都是“死在过犯并罪之中”(弗二1)。但是每一个人在那时都是有魂、有体的,能在各种行动上活动的。那么是他的那一个部分死了呢?保罗所说的死,是人的灵的功用是死的,如同冬眠一样,没有任何的作用,但是人的魂和肉体是活动的。赫德说,“一个可称之为神觉(God-consciousness)的官能;这官能因着人的堕落而死亡、蛰伏,而圣灵的职责与工作,则是先将它点活,再加以支配、圣别并管治。这个圣经称之为灵(希伯来文为ruach,希腊文为pneuma)的官能,亚里士多德一无所知,柏拉图则是将它与理性(nous)混为一谈。”[45]“死,指我们灵的死,这死遍布我们全人,使我们丧失接触神的功能。”[46]二十世纪神学家赖德指出这是“属灵的死亡”(中文赖氏新约神学中翻为“灵性上的死亡”,英文原文为spiritual death[47]),他们的灵没有享受与神活的关系。被点活过来,是指在灵里苏生,以致人进入与神之间一种活的关系[48]
 
有一位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准我先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太八21~22)。这位门徒的父亲死了,是个死人。他的家人并没有死,但主称他们也是死人。为什么?这跟上面保罗称人在没有信主之前,都是死的一样,都是死人,这个死是他们的灵死了。这位门徒跟从了耶稣,灵活过来,就不是死人,而是活人了,就应该来跟从耶稣。
 
保罗指出,“在人里面人的灵”可以在人中间知道人的事。这与前面旧约经节中例如亚十二1箴十六2二十27同样指出神所造的人有灵。但如果将这一节的“灵”换成“魂”,不是圣经有错误,就是使用人的魂来推测探讨人的事,就如许多哲学家终其一生探讨人的事,却不能真正明白人的事,因为人的事必须借着人的灵才能知道。这是神所安排的规律。没有在灵里被圣灵点活的人无法知道人的事。李常受指出,“人的灵是人最深的部分,其机能能参透人的事最深之处,而人的心思只能知道肤浅的事。同样,只有神的灵才能知道神深奥的事。哥林多的信徒忽略了人的灵与神的灵,转去凭着哲学活在他们的心思里。因此,(哥林多前书)表明,正确的经历这神与人的二灵,对实行召会生活乃是必要的。”[49]哥林多教会有这么多的难处与问题,这跟他们不认识神的灵与人的灵很有关系。
 
因此,人必须重生,使因为罪而死去的灵能被圣灵赐与生命。约三5~6,“耶稣回答说,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那灵生的,就是灵。”李常受解释第六节的两个灵:“这里的第一个灵是神圣的灵,就是神的圣灵;第二个灵是人的灵,就是人重生的灵。重生乃是神的圣灵在人的灵里,用神的生命,就是永远、非受造的生命所完成的。因此,重生就是人在天然的生命之外,得着神永远的生命,作为新人的新源头和新元素。”[50]如果我们照着二元论所宣称的灵与魂可以互换,将这一经节后面的灵改换一下,那就成了“从那灵生的,就是魂。”这岂不是非常奇怪?二元论者可否这么试着来检验一下他们的假设?
十八世纪改革宗神学家吉尔于这一节指出,“一位为神的灵所重生,得着神恩典效力的人,是一个属灵的人。他能根据属灵的性质来分辨并查验所有的事。他是一个合式于执行属灵的仪式与特权的人,进入了基督属灵的国度。……当他的身体复活成为一个属灵的身体,会有灵、魂和身体一同进入主的喜乐之中。……第二个灵,如同一个孩子与他的父母享有同样的名字,因此,被同称为灵。”[51]
 
敬拜那是灵的神,要在人的灵里:耶稣对撒玛利亚妇人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祂,因为父寻找这样敬拜祂的人。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四23~24)艾利考特(Ellicott)在此有一个很好的注释:“人性与神性相连结之处就在人的灵里,这里是圣灵的居所(见林前六19)。(参考罗一9弗六18)什么地方、什么时间、用那一种语句、姿态或声调,都不是重要的;只有当这些从外面所作的能帮助那似乎摸不着的,并拔高到与里头的灵相等时,才有用处。什么时候,这些外面的动作成了主要的注意,就妨碍了真正的敬拜。光注意敬拜的仪式总会带来属灵的损失。” [52]
 
耶稣在山上的八福教训第一件就是论到“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太五3)。这里原文在灵这个字之前没有定冠词the,故此这必定是指人的灵而 言。几乎所有的英文圣经都翻成: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irit 。和合本却将“灵”翻成了“心”,而成为“虚心的人有福了”。如果这么翻译的话,主所言的是对信徒或对非信徒都没有区别了,因为不信的也都可以虚心。但是根据此处的上文,1~2,主在这里乃是对祂的门徒说的。必须是灵里得了重生,而愿意倒空,卸去已经盛有的东西,才能领悟并盛装主所给的丰富。李常受指出,“这里的灵非指神的灵,乃指人的灵,就是人最深的部分,是人接触神并领悟属灵事物的器官。人的这一部分,必须是贫穷的、倒空的、卸去旧有的,才能领悟并得着诸天的国。这含示诸天的国是属灵的,不是物质的。”[53]
由三位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神学家所共同著作的圣经注释Jamieson-Fausset- Brown Bible Commentary 指出:
主在此使用“在灵里”这词定义出“那些在他们最深处的意识实现了他们全部的需要”。(参照下列经节的希腊文:路十21约十一33十三21徒二十22罗十二11林前五3腓三3)这种倒空己的认知,就是在神的面前,我们一无所有。根据圣经,所有属灵的根基就在于这个认知。没有了这个,我们就无分于基督的各种丰富;有了它,我们就站在一个可以接受所有属灵丰富的地位。(启三17~18太九12~13[54]
吉尔说,“他们不仅是贫穷,更是在他们的灵里贫穷,就是在他们的认知里,感觉上,判断上都是贫穷的。”[55]
 
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三个门徒睡着了。主对他们说,“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试诱;你们的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太二六41可十四38)于此,主将人的灵与肉体相对,而不是魂与肉体相对。祷告是灵里重生的信徒以点活过来的灵祷告。没有重生得救者仅能在他的魂里祷告。主在此更点出连愿意祷告的态度也必须在灵里,可见人的灵的重要性。十七世纪英国的圣经学者Matthew Poole说:“(门徒)的灵,被神圣的恩典圣别了,立志要行出它的责任;但肉体,那敏感的部分,当可怕的试诱攻击我们时,容易昏倒或跌倒。因此,你需要认真地、儆醒地祷告,得到超然的能力,以免被试诱胜过了。”[56]
 
可八12,“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说,这世代为什么寻求神迹?我实在告诉你们,没有神迹给这世代了。”耶稣为什么在祂的灵里叹息呢?而不是如和合本所翻译的“心里”?希腊原文是“灵”。主所论及的事乃是属灵方面的,正如《希腊圣经解说》(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指出,“τ? πνε ?ματι α.,在祂的灵里。这个物质的表号,原因却是属灵的,主感受到一种对立的仇意,一种难以克服的不信,带来将要临到的毁灭。”[57]
 
门徒的灵:在路九51~56,当耶稣带着门徒经过撒玛利亚村庄,那里的人不接待他们,雅各与约翰就想吩咐天火降下,烧灭那里的人,但主却说,你们的灵如何,你们并不知道。这里和合本将“灵”翻成“心”,似乎可以讲得通,但任何人都可用心来思想,这里不是两个没有信主的人,而是两位跟从主的门徒。主这里指出这是门徒灵里的问题。灵比人的心更深,是人心中起意的根本。主指出了他们灵里的问题,更借此机会启示祂来的目的乃是要救人,不是来毁灭人的。跟从主耶稣必须从我们的灵里来认识主所吩咐的,不能凭着魂(自己)作决定。
以上这些经节都清楚指出,灵与魂不能互换。
 
人的心与灵的分别
因为和合本经常将灵翻成灵魂、心灵,让我们来看一下圣经中,灵与心的区别。
李常受根据来四12,指出人心中有思念,这就告诉我们,魂里的心思乃是心里的一部分。这一节经节也提到心中的主意,主意是意志的功用。还有,约十六22说,心就喜乐;十四1说,心里受搅扰。喜乐和受搅扰都是情感部分,所以这证明心里又包括情感。他也指出,来十22说,心中天良的亏欠得以洗去。(和合本)心中的天良就是指着良心。还有约壹三20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心里的责备,也是指着良心的功用。在这里我们看见,心里头也包括良心。因此,人的心包含心思、心志、心情和良心;前三者心思、情感和意志组成人的魂,而良心是人的灵的一部分。他说,人的“心乃是一个混合体,是由灵和魂里面的成分合组而成的,里头挂着灵的一部分,也包括魂的全部分”[58]
(十)耶稣与门徒死时都是交出他们的灵,而不是交出他们的魂。
耶稣死时,太二七50的希腊原文与英文圣经都是“交出了祂的灵”(yielded up His spirit)。路二三46记载耶稣先向父神说,“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然后耶稣就断了气。但和合本的翻译多加了一个“魂”字,“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此处的英文圣经(World English Bible)是“Father, into your hands I commit my spirit! And having said this he breathed his last. ”约十九30是:“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交付了。”当司提反被石头打死时,他呼求说,“主耶稣,求你接收我的灵!”(徒七59)原文也仅有“灵”,和合本的翻译也是加上“魂”。此四处圣经的原文都是仅有“灵”,没有“魂”。救主耶稣是圣灵成孕,祂也有人的灵;门徒信了主,人的灵也活过来,死时都是将他们的灵交给父神与救主耶稣。我们需要尊重启示录最后的警告,圣经不可以随意更改,翻译时应该照着原文来翻译。
(十一)马太二十八章主耶稣复活之后,不仅给了门徒一个大使命,要去向万民传福音,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更给了门徒一个美好的应许,要与他们同在直到这世代的末了。祂已经升天,坐在父神的宝座右边,但祂也是那灵(林后三17),可以与我们的灵同在(参提后四22加六18),并与那些与主联合的成为一灵(林前六17)。
 
一位在灵里的使徒:保罗
保罗原先在犹太教中,是一个道地道地的纯希伯来血统的希伯来人,其背景是一个遵守犹太律法的法利赛人,他自称曾经按着法利赛人无可指摘地遵守律法而活着(腓三5),他也以身为犹太人为荣(罗九3十一1)。他在宗教上非常的热心,逼迫基督徒,按着肉体来认人,也以这样的眼光来认基督(林后五16)。这时的他可以说仅有宗教狂热的魂与身体,但他的灵却是死的(参弗二1西二13上)。
然而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复活的主耶稣向他显现了,这时的主就是那灵(林后三17),将祂是灵的自己启示给他(加一15~16),开了保罗的属灵眼睛(徒九8~18),点活了他的灵(弗二5西二13 下),他就从属魂的亚当里被迁移到属灵的基督里,成为一个新造(林后五17),他也不再按着肉体来认基督了。这个大马色路上的经历使他转换了一个境界,他开始以被点活之人的灵来看每一件事。他认识了真正的割礼不是按着外面的仪文规条,乃是一件内里、真实的割去肉体的事,这就必须在灵里(罗二29)。他教导信徒,人一得救了,就已经脱离了律法的辖制;我们要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七6),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八4)。他被神的灵所引导,在与神联合的灵里,呼叫阿爸,父。他经历那灵同他的灵见证他是神的儿女,也以此鼓励信徒(八14~16)。
保罗在他的灵里事奉神(一9),他传道的行程不是按着魂的理智分析与判断,而是受圣灵的差遣:保罗在雅典等候其他同工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他里面的灵就受到激愤(徒十七16)。“his spirit was provoked within him”(英文恢复本)或“his spirit was deeply disturbed”(New Living Translation)保罗在他的灵里定意,要经过马其顿、亚该亚,往耶路撒冷去(十九21)。保罗自己在林后二13说,“那时没有找到我的弟兄提多,我灵里不安,便辞别那里的人,往马其顿去了。”保罗在第三次行程末了,在米利都对那些从以弗所教会来的长老们说,“看哪,现在我灵里受捆绑,要往耶路撒冷去,不知道在那里要遇见什么事。”(二十22
他经常与主有亲密的交通,因为主是那灵(林后三17),他的灵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六17)。所以他能不照着肉体而行,乃是照着灵而行;他的传道过程非常艰难(林后十一23~33),但他经常将心思置于灵(罗八6),而有生命与平安;在环境上非常为难,但因为他活在灵里就能常常喜乐,因此鼓励信徒常常喜乐(腓三1四4)。他被关在罗马监狱中,却能得着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而使基督显大在他的身体上,甚至活基督(一19~21)。耶稣基督之灵的供应乃是从保罗的灵,到他的心思(魂),最终分赐生命到他的身体(罗八11)。他见证他是以纯洁、以知识、以恒忍、以恩慈、以圣别的灵、以无伪的爱、以真实的话、以神的大能,借着在右在左义的兵器,借着荣耀和羞辱,借着恶名和美名,证荐自己是神的执事(林后六6~8)。他勉励年轻的提摩太,神赐给信徒的,不是胆怯的灵,乃是能力、爱、并清明自守的灵。(提后一7
保罗为信徒祷告,要他们得着“智慧与启示的灵”,使他们能充分地认识父神(弗一17)。他指出我们虽然得了重生,但我们的肉体一直与圣灵争战,因此信徒当凭着灵而行,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我们若凭着灵活着,也就当凭着灵而行。”(25)。保罗在肉身里虽然离开,在他的灵里却与信徒同在,欢喜看见他们整齐有序,并坚定地信入基督。(西二5)他鼓励腓立比的信徒要“在一个灵里站立得住,同魂与福音的信仰一齐努力”。(一27)他论及未婚的妇女,要为着主的事挂虑,要在身体和灵上都圣别(林前七34)。他因为几位同工的来到,使他和信徒的灵都畅快,他勉励信徒务要赏识这样的人(十六18林后七13)。他鼓励信徒要脱去旧人,在他们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弗四23),劝勉他们不要醉酒,乃要在灵里被充满(五18),更要时时在灵里祷告,并尽力坚持,在这事上儆醒,且为众圣徒祈求(六18)。
他在论及教会团体生活与服事时,勉励信徒:“殷勤不可懒惰,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十二11)他祝福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帖前五23)他在书信的结尾时,多次如此祝福:“主的恩典与你(们)的灵同在”。(加六18腓四23提后四22门25
当他知道哥林多教会有人犯了不道德的淫乱,他身体虽然不在那里,他的灵却与他们同在,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好像与他们同在一样(林前五3~4),他这样严厉地审判这个犯了淫乱的弟兄,乃是为了在主再来时,这弟兄的灵(人一重生得救了,灵就有了神圣的生命,永不灭亡)可以得救(五5)。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指出他们中间有三等人:属肉体的、属魂的、属灵的。他这属灵的人清楚地指出:“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唯有属灵的人看透万事。”因他们中间有嫉妒、纷争,乃是属肉体的,也是属魂的。(二14~三4)
当他为复活这真理辩论时,说,“所种的是属魂的身体,复活的是属灵的身体。若有属魂的身体,也就有属灵的身体。经上也是这样记着:‘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活的魂;’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但不是属灵的在先,乃是属魂的在先,以后才是属灵的。”(十五44~46)保罗在此很明确地指出属魂与属灵的不同。
当他论及运用属灵恩赐时,指出灵与心思(悟性)的区别:“我若用方言祷告,我的灵就祷告,我的心思却没有作用。这却怎么样?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心思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心思歌唱。不然,你若用灵祝福,在场那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晓得你所说的,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十四14~16),他还特别指出,“申言者的灵,是服从申言者的。”(32)赖德指出,“保罗在讨论方言时,他甚至把人的灵从人的悟性中区分出来(14)。……有一种与神相交的境界,是人的灵享受与圣灵相交的境界,这境界超越人悟性的运作过程,因为人是灵。人可以在‘神秘的’关系中享受与神立时的相交,这并不抵触人认知的能力,却是超越人认知的能力。”[59]
 
保罗的书信
保罗的书信中使用了非常多次的“灵”这个字,一共有172次之多,其中有95次论及神的灵、圣灵、基督的灵或那灵(the Spirit)等,他也用了37次论及人的灵,另外有7次解经家很难分别究竟是神的灵或者是人的灵。此外,他用了26次“属灵”的,还有7次是关于邪灵、其他的灵。由于本文专论人的灵,我们先来看保罗如何使用人的灵,探讨这些“灵”能否与魂相通互换。
以下是保罗所使用关于人的灵的经节出处:罗一9八101516十二11林前二11四21五3~5七34十四214~1632十六18林后二13七113十二18加六118弗一17三5四23五18六18腓一27四23西二5帖前五23提后一7四22门25
难以区分究竟是神的灵或人的灵的经节有这些:罗二29七6八459林前六17林后四13。因为经节相当多,以下选几处代表性的来讨论。
(一)保罗他自己是在灵里服事神的:
罗一9:保罗“在我灵里所事奉的神”。英文圣经的翻译:NIV是“God, whom I serve in my spirit”,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与KJV 是“For God is my witness, whom I serve with my spirit.” New American Standard 是:“For God, whom I serve in my spirit ”。希腊原文仅有spirit。“这不是指神的灵,乃是指保罗重生的灵。这与心、魂、心思、情感、意志或天然的生命不同。在信徒这重生的人灵里,有基督和那灵与信徒同在(提后四22罗八16)。在罗马书保罗强调,我们所是的一切(二29八5~69),所有的一切(八1016)和向神所作的一切(9七6八413十二11),都必须在这灵里。保罗是在他这重生的灵里,凭其中住着的基督,就是那赐生命的灵,并不是在他的魂里,凭魂的能力和干才事奉神。这是他在传福音上的第一要点。”[60]
和合本:“用心灵所事奉的神。”翻译者为了适应中文读者而加上原文所没有的“心”,成了“心灵”。没有信主的人也可用心灵作事,但事奉神是人重生之后,照着约四24主耶稣的吩咐,以重生了的人的灵与真实来敬拜并事奉。
请问,这里可以将“灵”用“魂”来换吗?保罗在他的魂里事奉神?真理上完全讲不通。
(二)罗八10“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spirit)却因义是生命”。于此,保罗将堕落之人的身体与重生之人的灵相对。希腊原文在灵之前没有定冠词the,但英文译本大多加上了the,成了the Spirit。有两个翻译版本God s Word Translation与Weymouth New Testament翻成your spirit(s)。
吉尔指出,这里的灵不是神的灵,应该是人的灵。Meyer也指出许多解经家包括金口约翰(John Chrysostom)、卡尔文在内,都将这里的灵解释为那灵,这是错误的,因为神的灵本身就是生命了,这里有基督若在你们(信徒)里面的必要条件,使信徒得称义,使得信徒的灵成为生命。因此,这是指人的灵,与人的魂完全不同的,是向着神有比魂更高的自我认知与道德[61]。李常受也同样指出“基督若在我们里面”说出一种条件;但神的灵自己就是生命了,不需要任何的条件。因此,这里因义是生命的这灵,只能指我们人的灵,不是指神的灵[62]
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神学家艾利考特(Charles Ellicott)指出,这是人的灵,人里面最高的部分与器官。信徒因信基督而得称义,他里面充满了义而满了活力,这生命的活力是真实的。生命与义是有相互关系的词,两者互相影响着[63]。同一世纪的美国神学家巴尼斯(Albert Barnes)也指出这里的“灵”不是圣灵,而是人的灵,这不死的部分借着福音被(神圣)生命恢复了,更新了,被生命灌入了,而使得身体也得着生命[64]
和合本翻成“心灵却因义而活”,又多加了原文所没有的“心”这个字。
请问这一节可以将“灵”以“魂”替换吗?那就成了“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魂却因义是生命”。这么一换,把没有得救重生的人与信徒的差别取消了,而且不需要基督的救赎了,人仅需要有魂都可以因义是生命?这样的互换不仅删掉,更忽略了救赎与重生的需要。
主耶稣在四卷福音书中都慎重提及不要爱惜魂生命(太十39十六25~26可八35~37路九24十四26十七33约十二25),例如马太福音中的“得着魂生命的,必要丧失魂生命;为我的缘故丧失魂生命的,必要得着魂生命。……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么益处?人还能拿什么换自己的魂生命?”如果将“魂”生命换成“灵”,请问这些话还有什么意义?同样,如果将约翰福音中的“爱惜自己魂生命的,就丧失魂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魂生命的,就要保守魂生命归入永远的生命。”也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了。这一互换,完全扭曲了主所说的了。
(三)罗八16:“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一节希腊原文里有两个“灵”字,所有英文译本都将前面的灵翻成the Spirit,大写指神的灵或圣灵,后面的都是照着原文翻成our spirit,小写的灵,指人的灵。和合本却将后面人的“灵”改了,翻成“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这是翻译者的不忠实,也误导了读者。圣灵将生命赐给信徒,使他们的灵得以活过来,并且圣灵内住在信徒灵里面,两个灵一起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只有灵被神圣生命点活了,成为神的儿女的信徒才有这个灵里的故事,没有重生的人绝对不能也不会有这样的经历。请问能与魂互换为“那灵自己同我们的魂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是更改了圣经的本意。
(四)让我们研究一下,这里保罗所说的“基督在你们里面”的“里面”是人的那一个部分。我们必须看这一段话的上下文,这是解经的原则。保罗在七章论及,“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18)有一个律,又称为“罪的律”(2325)与“罪与死的律”(八2)。很清楚,这个罪与死的律是在我们人的身体里面。
其次,保罗论及在人里面还有一个“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七22),这个里面喜欢为善的称为“心思的律”(23),这是人的魂。在魂里的为善的律立志行善,但一碰到罪与死的律就被打败了。身体与魂是所有人都共同拥有的,也经历过同样立志行善,却行不出来的苦恼。
八2保罗论及第三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这个律在人的那个部分?不会在身体(或肉体)里,也不会在人的魂里。从4~5、十三节,保罗论及“照着灵”而行的人,就是六节将心思置于灵的人,也就是有神的灵住在里面的人(9上),也就是有基督的灵的人(9下),也就是那叫耶稣死而复活的灵住在里面的人(11),也就是被神的灵所引导的人(14),那灵与这人的灵一同见证这等人是神的儿女(16)。从七章到八章的上下文,这里基督在信徒里面的“里面”乃是人的灵,绝不是身体或魂。人的灵乃是借着相信基督,接受基督生命之灵重生的神的儿女,他们的灵被基督的灵点活过来的人。
我们可以作出一个结论,宣称灵与魂可以互换的二元论者并没有仔细探讨过圣经的经节,就作了错误的假设。
(五)保罗在论及教会团体生活与服事时,勉励信徒:“殷勤不可懒惰,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十二11)这样的勉励与嘱咐仅是对着灵活过来的信徒所说;灵没有被点活,仅有魂的外邦人不可能成为教会的一分子,更不可能灵里火热来服事主的。
(六)林前十四2:“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艾利考特指出,这里的口才不是由他的头脑或心思来的,而是由他的灵,被圣灵激动了而说出来的。但他所说的是个奥秘,其他人不懂得[65]。 《讲道解经》(Pulpit Commentary)说,“这里的灵是我们人里面的神圣部分,当一个人成为真正的基督徒,他的灵会与神的灵完全联合,就如同消失在神的灵里。”[66]
(七)保罗在二14至三4论及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有三等人:属肉体的、属魂的、属灵的。他清楚地指出:“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唯有属灵的人看透万事。”于此,保罗很明显地指出属灵的与属魂的不同,怎么说灵与魂可以互换使用呢?属魂的信徒根本不能领会神的灵的事,因为他使用魂,不使用灵,所以他的魂将与神的灵有关的事以为愚拙,这不就是某些二元论者的指责灵与魂不能分开,而以为这是愚拙的?
许多英文圣经将“属魂的人”翻成natural man(天然的人),赫德说,“这样的翻译一点也不逊色。”因为“‘天然’(nature)一词有双重含意,其一为‘一件事物的现有状态’,其二为‘一件事物应有之状态’;这里经文所指的乃是‘一件事物的现有状态’。‘天然’的人,乃是处于‘天然’(堕落)的状态,以致于不能领受或分辨神圣的事物。路德(Luther)在将‘属魂的人’一词翻译为‘天然的人’时,加注了以下的说明:天然的人虽然有天赋的悟性、知觉、喜好和见地,却是一个没有恩典的人。”[67]路德在此所提没有恩典的人乃是指没有神圣生命的人,不是神的儿女。
艾利考特于此对“属魂的人”有一评论:
要了解保罗在此与其他地方所论及的“天然的人”与“属灵的人”,非常需要指出我们一般提到人时,这个人是由魂与身体所组成的,“魂”这个字指整个非物质部分,但这是不正确的。真正的心理学是将人看为三一性质的(trinity of natures)。根据这个,保罗论及人时,人是有身体(soma),魂(psyche)和灵(pneuma)。身体是我们物质的性质;魂是我们心智的性质,包含了我们的羡慕与感情;灵是我们属灵的性质。因此,在每一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属身体的人(somatical man),一个属魂的人(psychical man)和一个属灵的人(pneumatical man)。每一个个体人位的特征,就是根据这三种性质中的一种比另两者更明显而表达出来。有人的身体的欲望最强,这就是“物欲的”或“属肉体的”人。另一个人的心思或感情比较支配其他两个部分,就是“天然的”或“属魂的”人。另一个人,在这人里面,他的灵管制着另两个部分,(但这人的灵必须受到神的灵的光照与引导),就是个“属灵的人”。换句话说,在我们性质中,我们称为心思的部分,代表着以理智来推论,也有天然的感情的,就算是这人的魂是主导的。这样的人与那用物质性质主导的人是不能领会属灵的真理,他们仅能分辨物质的事,也仅能领会理智的事。属灵的真理仅仅向人的灵来启示,因此,这些属灵的事仅能叫属灵的人领会,这些人里面的灵不是如冬眠状态而静止的,他们的灵乃是被圣灵点活过来了[68]
虽然希伯来书没有清楚指明作者是谁,但许多圣经学者都同意作者应该是保罗。保罗在四12说,“因为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刺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这里清楚地说,魂与灵是可以被神的话分开的。
保罗在帖前五23节清楚分列三词“灵、与魂、与身子”,灵、魂、体三词以希腊文的(与)分开。若魂与灵为同义,保罗何必将此两个词以字分开?若此没有意义(如某些二元论者所辩称),那么是否魂与身体也是同义词?这些论点在真理上都站不住脚。我们相信,神的话一点一画都不能改变,每个词皆有其所代表的意思,绝不能含糊等同。
艾利考特指出,“使徒不仅祷告保守信徒的灵,也祷告保守他们的魂;因此,在这个祷告中,使徒认为灵、魂之间,具某种程度的区别。我们若在此外另作他解,则大大违背了该经文文体清晰交代的原始语意。……这些经文唯有承认灵、魂之间那真实、可辨之差异,才能赋予其透彻合理之解释。在此,我们还必须谨慎遵循诚实论证的原则,也就是不采用纯诗意发表的经文,或者是刻意对仗工整的语句,以免错解经卷作者之字面意义。” [69]
是否所有人都有灵?保罗在林前二11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和合本。)赖德指出,“这句话似乎是放诸四海皆准的一句心理学声言。此处所用的灵是指人的自觉意识。……因为神也是灵,所以人的灵是领受神之灵的器官。人之所以能够与神有联系,是因为人有灵。” [70]
 
究竟该翻译成神的灵(圣灵)或是人的灵的经节
 
罗二29:“唯有在内里作的,才是犹太人;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于灵(in spirit),不在于字句。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根据亚他那修的说法,此处希腊原文没有定冠词,这个灵是指着人的灵说的。就是说,割礼不是外面的作法,乃是内心的,也必须在人的灵里所作的,才得从神来的称赞。和合本的翻译在此是正确的。但这个灵字乃是人的灵与神的灵联结一起,才有真正的割礼实际。所以,不仅仅是人的灵,必须是神的灵与人的灵联结,不能分开的。李常受指出,“一切属灵事物的实际,都是在于神的灵,而神这灵乃是在我们的灵里;所以,一切属灵事物的实际都是在于我们的灵,不是在于我们灵以外的任何事物。即使是在我们里面的,若不是在我们灵里的,也都是虚空的。神之于我们的一切,都是在我们的灵里。” [71]
 
罗八4~10是一段很难分别究竟是圣灵或人的灵的经文。许多原文没有定冠词the的,英文翻译在此也都加上the,来表示圣灵。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一段经文: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pneuma, spirit没有定冠词)而行的人身上。因为照着肉体的人,思念肉体的事;照着灵(spirit)的人,思念那灵(the Spirit)的事。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the Spirit),乃是生命平安。……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spirit)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spirit)却因义是生命。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恢复本)
相关的解经家对这一段经文的解释:
剑桥圣经(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于罗八4有一个很详细的解释:“于此是指圣灵,但在罗八10、十六节那里是指着人的灵说的。于此,圣灵似乎很简单,但它有一个规律的原则,在罗八13~14,神圣的灵被形容为规律圣徒的意志。我们不否认有人的灵这件事实,即使在那些没有得着重生之人身上,他们还是有人的灵(林前二11)。然而在此,如同新约的大多数经文,那有人位的神圣的灵被描述为内住的一位,并充满那被重生之人的灵。大写的祂,而不是小写的它,被视为作为那有管理的规则并在人里面的影响。因此,罗八9,重生的被称为在那灵里,而不是在肉体里,不是因为他们人的灵主导了他们的身体,而是因为神圣的灵住在他们里面。圣灵没有剥夺他们的灵,而是支配了他们的灵,使得圣灵能在人的灵里,并借着人的灵作为人里面的规则。”[72]这个解经也指出八10:“于此,上下文似乎指出人的灵,那在重生之人里面向着神活着的。” [73]
Matthew Poole指出,“八5那些照着灵的人是指那些重生,属灵的人,在他们里面有圣灵内住的人。”[74]
吉尔说,“这些人不是那些跟从他们自己的灵来带领的,也不是那些外面有改变的,也不是那些有属灵恩赐的,或承认得到神之灵的恩典的;而是那些重生了,在他们心思的灵里被更新的,恩典对于他们是主导的原则:圣灵的工作开始于他们里面,虽然还没有完成;圣灵自己内住在他们里面,他们跟着祂行动;他们的心思与说话都是属灵的,虽然他们仍然有许多心里的、思想上的、言语上的、行动上的肉体情欲,这些对他们都是苦恼的。”[75]
李常受在此,有几段论及神的灵、基督的灵与我们人的灵联合的解说,“在罗马八章,神成为在我们灵里的神。祂不但是在联合里的神,更是在我们灵里的神。祂不但使我们与祂成为一,更使祂自己与我们成为一。现今我们的神乃是在我们灵里。祂是怎样的神?祂是经过过程、在我们灵里的神。在创造里的神经过了救赎、称义、和好、联合,现今就在我们灵里。在我们灵里的神不仅仅是神;祂经过了过程成为生命之灵,因生命之灵就是经过过程的神。” [76]
“在基督里,我们的灵因着有基督作生命而活过来。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所以生命之灵,就是基督自己,就住在我们灵里,并使祂自己与我们的灵调和成一灵。在基督里我们有被点活的灵、神圣的生命和生命之灵。在基督里这三样──我们的灵、神圣的生命、和生命之灵──都调和成一个单位。在基督里,这个单位有自然的能力,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我们照着调和的灵而行,这律就不断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77]
“神救恩的第一阶段,称义,顾到我们的灵;第二阶段,圣别,主要是对付我们的魂,也有一点浸透我们的身体;第三阶段,得荣,与我们物质的身体有关。在罗八10保罗说,基督若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灵就因义是生命,这意思是在神的称义里,我们得着了义。借着这义,我们的灵已活过来,并实际成为生命。然而,我们的魂里还没有神圣的生命。所以,我们需要借着将心思置于灵,与内住的基督合作,使生命之灵能以祂自己浸透我们的心思。这样,我们的心思就会成为生命。我们若继续合作,这浸透并扩展的一位,甚至要将祂自己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然后我们只需要等候我们的身体被带进祂荣耀里的时候,那将是我们的得荣。”[78]
李氏指出,“基督进到我们里面,就点活我们的灵,并使其成为生命。但基督住在我们里面,安家在我们里面,就点活我们的身体,并以生命浸透它。要记得,八10指基督进到我们里面这起初的阶段。起初的阶段是基督进到我们里面,我们的灵是生命,但我们的身体仍是死的。然而,倘若从那时起,我们让基督安家在我们里面,意思就是我们让祂将自己扩展到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祂就会将祂自己这生命甚至分赐给我们的身体。这时我们的身体就要被生命浸透,这主要是为着圣别。”[79]
(三)罗八14~15,“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役的灵,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名分的灵(spirit),在这灵里,我们呼叫:阿爸,父。”请注意,这里儿子名分的灵原文没有定冠词,乃是信徒在接受主时所接受的灵,就是被神圣生命所点活的。但大多数翻译者都将这里的灵加上定冠词,而指此灵为圣灵。但这里上下文所指的乃是人的灵,尤其是八16那灵与我们的灵一起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子,这是一个有儿子名分的灵。李常受说,“这是指我们重生的人灵,调着神儿子的灵。在这灵里的儿子名分,包括儿子的生命、地位、生活、享受、长子名分、基业以及显明。这样一个包罗万有的儿子名分,现今就在我们的灵里。”[80]
 
另一位也非常注重人的灵的使徒:约翰
约翰记载了主耶稣一遇见尼哥底母,就对他说,“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那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这里的第一个灵是神的灵,第二个灵是人的灵。)接着又对撒玛利亚妇人说,“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祂,因为父寻找这样敬拜祂的人。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四23~24)神是灵,因此敬拜神的人必须在重生被点活的灵里来敬拜。
约翰特别记载耶稣在使拉撒路复活的事上,因为人不认识祂是复活而两次“灵里悲愤”(十一3338)。当耶稣知道犹大将要出卖祂时,就“灵里受搅扰”(十三21)。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是将“祂的灵”交给了父神(十九30)。
当约翰写启示录时,他记载在这许多启示中,有四个主要的异象。当每一个异象的启示给约翰,他都说,“我在灵里”而看见的(一10四2十七3二一10)。神将这些异象启示给约翰,但约翰需要在他人的灵里才能看见。在希腊原文圣经中,这里的灵没有定冠词the,所以应该不是圣灵。但是许多英文圣经的翻译,都加上了the,来表征约翰受了圣灵的感动,和合本圣经翻成“我被圣灵感动”。但这都是翻译者自行加上圣经原文中所没有的字。由亚他那修所讲关于灵的用法规则来看,这个在灵里,是在使徒约翰的人的灵里看见的。
 
雅各与犹大也看见人的灵的重要性
雅各将身体与灵作为一对,来跟信心与行为相比:“身体没有灵是死的,照样,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26)而犹大则指责那些制造分裂的人,乃是“属魂而没有灵的人”。(犹19)和合本翻成“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在希腊原文圣经中,这里的灵没有定冠词the,所以应该不是圣灵。但是许多英文圣经的翻译,都加上了the,达秘翻译的圣经,于此将所加上的the,打上括号“[ ]”,表示这是原文没有的。根据亚他那修的原则,这里应该是指人的灵。
赫德对犹一19作了评论:
在此,德文译本点出了一个英译本所没有表达的差异。路德将其译为“没有灵的肉体”(Fleischliche, die da Keinen Geist haben)。不过德韦特(De Wette)和史托兹(Stolz)所译的柏棱堡圣经(Berlenburgh Bible),更准确地将它译为“没有灵的魂”(Seelische die Keinen Geist haben),就是那些缺少属灵的官能,只能靠魂的原则行事的人。这些人的良心不但受到玷污,他们的灵,也因长久沉溺在明知故犯的罪中,形同死亡,仿佛从不存在一样。我们从犹大书的这处经文中,得到一个重要的真理:未重生之人里面死了的部分,乃是他的灵。犯罪不会杀死我们的魂。尽管有些野蛮的行为,的确令一些高尚的人却步,是有理性的人不可能接受的,但这还不是罪最恶劣的行径。修饰过的欲望,就是那些脱去了罪粗鄙的外衣的罪,其实是更险恶的;这种罪不仅不会杀死魂,反而会使魂更活跃[81]
 
用魂来取代灵的不妥
让我们尝试二元论者所说的灵与魂可以互换,将使用灵的几处经节转换成魂,看看会成为什么样子: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魂”的耶和华(亚十二1)。
人的“魂”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深处(箴二十27)。
保罗在他的“魂”里事奉神(罗一9)。
那灵自己同我们的“魂”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
信徒在“魂”的新样里服事(七6),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魂”而行的人身上(八4)。信徒将心思置于“魂”(八6)。
保罗为信徒祷告,要他们得着“智慧与启示的魂”,使他们能充分地认识父神(弗一17)。保罗劝勉信徒不要醉酒,乃要在“魂”里被充满(五18)。
信徒要时时在“魂”里祷告(六18)。
殷勤不可懒惰,要“魂”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十二11)。
愿你们的“魂”、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帖前五23)。
属“灵”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魂”看透的(林前二14)。
唯有属“魂”的人看透万事(15)。
所种的是属“灵”的身体,复活的是属“魂”的身体。若有属“灵”的身体,也就有属“魂”的身体。……但不是属“魂”的在先,乃是属“灵”的在先,以后才是“属”魂的。”(十五44~46)。
各位读者可以看见,如果真如二元论所宣称的灵与魂可以互换,那么圣经岂不是成了何等奇怪的胡言乱语了?
 
结论
圣经中清楚指出人有一个物质的身体,并且有灵与魂两个不同性质的非物质器官(帖前五23来四12)。如果分不清这两者的微妙差别,会引起许多无谓的混淆。神是灵(约四24),因此,人的灵是用来接触是灵的神之器官。正如赖德所言,“因为神是灵,所以人的灵是领受神之灵的器官。人之所以能够与神有联系,是因为人有灵。”[82]每一个人都有灵(林前二11伯三二8),但人不是灵,圣经中启示不信者仅有身体与魂是活的,然而灵是死的,信徒的灵在接受主耶稣时被神圣的生命点活了(弗二1~5西二13),而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也就是从神的灵重生了人的灵(三6)。
人有魂,而且圣经中使用魂来指人。虽然人不是灵,但可以说人是魂。但人的魂不是接受、接触神的器官。每一个活的人都有两个部分:看得见的物质身体与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魂)。保罗原先在犹太教中,不认识耶稣,他是以魂的力量与功用来服事神。但当他得到耶稣的启示时,那时耶稣已经复活了,也已经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保罗的灵被点活了,开始用重生的灵来认识那是灵的主,也在灵里得知神经纶的奥秘,也为信徒祷告,为要得着智慧与启示的灵,才能得知所相信的耶稣与神为信徒所应许并成就的救恩。这都需要在人重生的灵里才能领会得到。因此,保罗对人的灵的重要性非常注重(林前二14三1六17弗一17罗一9八4~16等),灵这一部分的功用与魂的功用似乎接近,但却不相同,而且在神的话的光照与切割下,得以分开(来四12)。
赖德与史帖西(Stacey)两位神学家也有此认同:保罗的书信和旧约圣经有一项不同之处。“旧约圣经……和犹太拉比对人的主要措辞是nephesh(魂)或psyche(魂)。但保罗对人的主要用语是pneuma(灵)。因此,灵有了特别的进展,而魂则大大隐退了。史帖西认为,这种现象并非由于希腊化的影响,而是由于保罗的基督徒经历的能力,因为保罗成了基督徒,认识了圣灵,而他对圣灵的认识成了保罗人观的基础,以致pneuma(灵)在保罗书信中独占鳌头。”[83]“圣灵作事的领域是人类界,而神的灵所关注的大多是人的灵”[84]。“人乃是以灵事奉神(罗一9)。人以灵能够享受与主联合(林前六17)。祈祷(十四14),与申言(32)都是人之灵的作业。神所赐的恩临到人,乃是临到人之灵的境域中(加六18)。更新是在灵里经历的(弗四23)。神赐给人的属神生命也是在灵的领域中,甚至虽然身体正因罪而死亡(罗八10)。……正因为人也是灵,所以人能够进入与神的关系里,进入与神团契相交并且享受神的福乐。”[85]
试想如果将以上的几处保罗书信的经节中的灵,随意转换成魂,那是何等怪异的结果?这还是圣经吗?
二元论者不仅没有仔细查看过,如果精通希腊文的约翰与保罗等使徒在他们写福音书与书信时,不是照着圣灵的指引,随意将灵与魂混淆不清地使用,圣经中的真理也就模糊不明了。尤其二元论者轻忽了神圣生命在信徒得救时的重生与点活信徒的灵这个关键的救恩必要条件,将信徒与非信徒的差别混淆了。实在令人可惜!
最后,让我们看一下崔福在其《系统神学》第二册中所指出的:
人的灵与圣灵有密切关系,密切到一个地步有时一些经文不能确定是指人的灵或是圣灵。圣灵是借人的灵并在人的灵里作工,但圣经却从没有说圣灵借人的魂或在人的魂里作工。“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和合本)。魂可以失丧,但灵从没有说是失丧的(太十六26)。将灵与魂区分的最清楚的三段经文是:林前十五44帖前五23来四12。许多人写过许多东西,企图将这些经文与二元论观点协调,在这方面林前十五44经常被忽视。然而,此节所启示的区别才真正是不可量度之大,英文以natural一字翻“属魂”(和合本用“属血气”)十分达意。这辞意思是目前的身体是适于魂的,而将来复活的身体是适于灵的。将来的身体与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故此,目前的身体之可朽、卑贱、软弱、属魂,与复活的身体之不朽、荣耀、大能、属灵,这两者如何截然不同,照样魂之状态、本能与灵之状态、本能也如何截然两样[86]
帖前五23清楚启示:在人里面有三方面的生命,人的灵最高,魂居于灵之下,而人的身体是来接触外面物质界的凭借。人的灵是人可以来认识神、接受神的启示与领受恩典的器官,也是人能感知和领悟永恒事物的器官。人的魂是所有人共同拥有的精神器官。灵与魂的基本差异在:人的魂仅能凭着眼见来生活,但有了被圣灵点活的灵,基督徒就能凭着信心来生活行事。这是基督徒与不信的世人基本上的差别,也是灵与魂的基本差别,两者不相同,更绝对不能随意互换使用。
 
注释:
 
Christopher John Gousmett, “Shall the Body Strive and Not be Crowned?” http://www.earlychurch.org.uk/pdf/gousmett/chapter1.pdf
 
布鲁斯雪莱(Bruce Shelley),《基督教会史》(The Church History in Plain Language),(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0页。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6), 194.
 
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导师》第二卷(THE INSTRUCTOR: BOOK II)。http://theologychina.weebly.com/201222138223665228233034038761210332081312298the-instructor-book-ii652882354824072653062213676528912299.html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徐庆誉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0),103-04.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MI: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48.
 
章力生,《系统神学》(香港:宣道出版社,1991),22页。
 
M. V. Van Pelt, W. C. Kaiser, Jr., and D. I. Block, “ruach”,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Exegesis, ed. Willem A. VanGemeren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7, Vol. 3, 页1073。见王生台,《圣灵的名称──圣经字义所启示的“灵”》,《肯定与否定》第四卷第一期(台北:台湾福音书房,2003),25页。
 
E. Kamlah, “Spirit, Holy Spirit,”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ed. C. Brow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6), 690.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Exegesis, 1073.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693-695.
 
注意:以上四处经节,和合本都翻成“心”,但原文是“灵”,原文应该是:主的恩是与信徒的灵同在。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693-694.
 
于忠纶,《人算什么──二元论与三元论的人观探讨》(香港真理书房, 2008),43页。
 
J. W. Simpson Jr. “Spiri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vol. 4 (Grand Rapids: W. B. Eerdmans, 1995), 353-354.
 
Ibid, 354-355.
 
G. J. Botterweck, H. Ringgren, Heinz-Josef Fabry ed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2004), 498-505.
 
“Nephesh,”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 ed. F. Brown, S. R. Driver and C. A. Brigg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659.
 
仅有一回(创三六6)这字被翻成soma(身体)。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680.
注21
 
七十译士将Ruach 翻成psuche 两次:在创四一8(法老灵里不安)与出三五21(凡心中受感并灵里乐意的)。讨论见底下本文。
注22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682-683.
注23
 
《人算什么──二元论与三元论的人观探讨》,39-40页。
注24
 
J. Oliver Buswell, A Systemat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vol. 1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2), 139-140.
注25
 
George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3), 500-501.
注26
 
Ibid, 502.
注27
 
赫德,《人的三分本质──灵、魂、体》(香港:香港真理书房,2008),50-51页。
 
同上,59-60页。
 
Joseph H. Thayer,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Peabody: Hendrickson, 2005), 520.
 
翟兆平,《圣经人论精选》(香港:香港真理书房,2008),246页。
 
同上,246页。
 
《人算什么──二元论与三元论的人观探讨》,45页。
 
《人的三分本质》,65-66页。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1),16-17页。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罗八16注2
注36
 
Thomas Gerard Weinandy, Athanasius: A Theological Introduction, accessed Jan 17, 2015,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SGOpA_MjSUgC&pg=PA109&lpg=PA109&dq=athanasius,++%22human+spirit%22&source=bl&ots=Emalp0B6DR&sig=RFiOMmtT5Q7yY-TP7m–eAkGvh8U &hl=en&sa=X&ei=oUy6VKeWPIno8gWoh4DICw&ved=0CCEQ6AEwAQ#v=onepage&q=athanasiu s%2C%20%20%22human%20spirit%22&f=false
注37
 
《人算什么──二元论与三元论的人观探讨》,49-50页。
注38
 
同上,54页。
注39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accessed Feb 17,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zechariah/12-1.htm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创四五26注1
注41
 
“Gill's Notes of the Entire Bible”, accessed Feb 17,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ezekiel/11-19.htm
注42
 
《人的三分本质》, 66-67页。
注43
 
Systematic Theology, 193-194.
注44
 
Martin Luther, “The Magnificat”, Luther's Works, vol. 21, ed. Jaroslav J. Pelikan, H. C. Oswald & H. T. Lehmann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63). 中译文引自翟兆平《圣经人论精选》,页18-20.
注45
 
《人的三分本质》,83页。
注46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弗二1注2
注47
 
George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446。中译文引自《赖氏新约神学》(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1998),476页。
 
《赖氏新约神学》,579页。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林前二11注1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约三6注2
注51
 
“Gill'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accessed Mar 6,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john/3-6.htm
注52
 
“Ellicott's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accessed Feb 26,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john/4-23.htm
注53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太五3注1
注54
 
“Jamieson-Fausset-Brown Bible Commentary”, accessed Feb 17,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matthew/5-3.htm
注55
 
“Gill 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accessed Feb 18,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matthew/5-3.htm
注56
 
“Matthew Poole's Commentary”, accessed Mar 4,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matthew/26-41.htm
注57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accessed Mar 5,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mark/8-12.htm
注58
 
李常受,《祷告》(台北:台湾福音书房,2009),140页。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504。林前十四14中的心思(和合本翻译为“悟性”)乃是希腊文nous,也就是柏拉图主义认为人里面最高的器官,早期教父们受希腊哲学的影响,将nous取代了人的灵。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罗一9注1
注61
 
“Meyer 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accessed Mar 7, 2015,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10.htm
注62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罗八10注5
注63
 
“Ellicott's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accessed Mar 5,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10.htm
注64
 
“BarnesNotes on the Bible”, accessed Mar 5,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10.htm
注65
 
“Ellicotts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accessed Mar 20,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1_corinthians/14-2.htm
注66
 
“Pulpit Commentary”, accessed Mar 20,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1_corinthians/14-2.htm
注67
 
《人的三分本质》,76页。
注68
 
“Ellicott's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accessed Mar 20,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1_corinthians/2-14.htm
注69
 
《圣经人论精选》,73页。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505.
注71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罗二29注2
注72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accessed Feb 18,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4.htm
注73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accessed Feb 18,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10.htm
注74
 
“Matthew Poole's Commentary”, accessed Mar 5,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5.htm
注75
 
“Gill'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accessed Mar 5, 2015,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romans/8-5.htm
注76
 
李常受,《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十四篇,2015/3/5登入,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lifestudy/read.asp?no=06-14
 
李常受,《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十五篇,2015/3/5登入,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lifestudy/read.asp?no=06-15
 
李常受,《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十七篇,2015/3/5登入,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lifestudy/read.asp?no=06-17
 
李常受,《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十七篇,2015/3/5登入,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lifestudy/read.asp?no=06-17
 
李常受,《圣经恢复本》,罗八15注1
注81
 
《人的三分本质》,81页。
注82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505.
注83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503.中译自《赖氏新约神学》,547页。
 
同上。
 
同上。
 
《圣经人论精选》,247-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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