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的经纶与分赐
作者:余洁麟
全本圣经没有一节不包含神的启示,同时全本圣经也没有一节包含神的全部启示。然而,假若要推选出一节圣经,是许多人认为中肯的包含神对人完整的启示的,则可首推约三16约三16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节圣经,多少传道人用作讲道主题,多少传福音者用作福音信息,又有多少人因这节圣经得救认识真理。无可否认,这节圣经之所以如此被重视,乃是因为它中肯的把圣经中几个最重要的题目都点出来了。这节圣经说到“神”,说到“人”,说到“独生子”,说到“信”,说到“灭亡”,也说到“永生”,这些都是大题目,是神学上的主干线。它涉及神学、人学、基督论、救恩论、末世论。并且把这些重大的神学问题,在短短一节圣经中都串连起来,实为难得。
我们来研究 “神的经纶”一题时,不妨就着此圣经金句作一探讨,看看其本意何在。既然其包含范围如此广泛,则首先以它来探讨神的经纶当为合式。因神的经纶包含神对人一切的启示与工作,亦阐明神永远的计划。既然“神爱世人”此节说明神对人的心意,则很自然它也说明了神对人的经纶。
 
神的爱
首先“神爱世人”说明神的爱。爱与怜悯有很大的分别。许多人在观念上认为人可怜堕落,死在罪中,落在审判里,所以神来爱人。单是这样,只能算是神怜悯人,不能算是神爱人。不错,神怜悯世人,不忍心他们落在罪恶和死亡里,所以施行救恩。但是这里不是说神怜悯人,乃是说神爱人。怜悯有可怜“堕落”之人的思想在里面,爱却是超过堕落的,也是在人堕落之前的。在人未堕落以前,神就已经爱人。在人堕落以后,神才来怜悯人。圣经不光说到神在人堕落之后为人预备了救赎,更说到神在人未堕落之先,就已对人启示祂的慈爱心意。“神爱世人”说出神在创世以前对人的心意。这心意与堕落无关。不是基于堕落,也不是对堕落的反应;乃是在堕落之前,神对人就有一个钟爱。这钟爱就如同一个匠人钟爱自己的作品(罗九21),一个园丁钟爱自己的园圃(约十五1)。神按着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所以神对人有特别的偏爱。祂对天使和万有没有这样的爱。圣经一方面论到人堕落之后神对人的怜悯;但在更高层次,它论到人堕落之前神对人的爱。罗马书是从人的堕落开始说起,以弗所书是从创世之前神的拣选说起。前者是从亚当犯罪之后讲起,后者是从亚当还未被造之先,神心头的经纶讲起。神对堕落之人的拯救,乃是属于祂的怜悯。神对祂所创造之人的经纶,乃是出于祂的爱情。中国人很早就分出,怜悯与爱之不同。人掉到水里,把他救上来,这是恻隐之心,与仁爱不同。爱是积极心情,怜悯是消极反应;爱是往前的,怜悯是补后的。
更正教认为圣经的主题、神永世的心意,乃是神在基督里的救赎,只是人在未需要救赎之先,神就已经对人有其经纶。这经纶乃是基于神的爱,而这爱与神的形像与样式有关。要认识神的经纶,首先要被带到一个比救赎更高的水平。不是救赎不重要,乃是有更重要的大前提。
创世记第一章说,神照着祂的形像和样式造人。这说明一件事,就是神的心意是要人像神。“像神”乃是更高的目的,比“救赎”更高。“救赎”只应付堕落之后的光景。“像神”却说明堕落之前的事实。更正教所注重的“救赎”神学,不能算错,但是它是堕落后的神学,不是堕落前的神学。希腊东正教与俄罗斯东正教,比较注重“人成为神”的真理。这真理顾全到神在堕落之前对人的心意,因此可称为堕落前的神学。当然,“像神”、“人成为神”这样的真理,并不否定或推翻“救赎”的真理。它只是在更高的层次看神对人的经纶。
“del神爱世人”,不是因为人可怜,乃是因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神要在人身上完成“人成为神”“人能像神”的目的。所有东正教的神学家公认,神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的目的,乃是叫人在他的构造上有潜力可以成为神;而神的目的也是要人成为神。当然这不是指有神的神格,乃是指有神的生命与性情而言。这是约三16第一点可注意的。假若传福音者对这点有认识,他的福音信息肯定会提高。他不单可以从人的堕落开始说起,更可以从神对人的心爱美意开始说起。他应当告诉人,人是崇高的,人在神的眼中是宝贵的,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目的是有一天他可以“像神”,甚至“成为神”。这说出神对人极大的爱,神没有以这样的爱对待天使,也没有以这样的爱对待别的受造物。这爱比神对人施的怜悯更大,比祂所施行的救赎更高。
创世记第一章记载万物的创造时,皆以“各从其类”一词形容之。换句话说,鸟属鸟类,鱼从鱼类,爬物属爬物类;唯独人,并无称其属任何种类。人的被造,不是“从其类”,因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人若有类,则属“神类”,因同形像者自属同类。严格来说“人类”一词并不正确,因人本身不成一类,人乃是属神类。在所有的造物中,只有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被造,因此只有人属神类,其他各种生物才是“各从其类”。人属神类,说明人的生命与性情和神的生命与性情是同一类。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看神的爱,就能对这神圣的爱有一个更高的认识。 “del神爱世人”,其目的不光是要拯救世人,更是要与人合一。有一首诗歌描写此爱如此说:
“什么能使你我分离?你爱就必爱到底!  
你必与我永远合一,你爱刚强无可比! 
 这爱使我感激不已,是我赞美的目的! 
 你成为我,我成为你,这是你爱的至极!” [1]
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说到神救恩的高峰,乃是“模成神儿子的模样”(29~30)。而在这话之后,保罗宣告没有任何事物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为什么没有一事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因为神的爱最终的表现,乃是将我们模成神儿子的模样,也就是叫我们“像神”、“成为神”。亚他那修之名言──“神成为人,为要叫人成为神”,正是上文一诗“你成为我,我成为你”之彼此响应。神对人这最终目的,表明神“爱的至极”。
 
人的堕落
约翰福音第三章不光说到神的爱,更说到人的本性。它不单说到人的创造,更说到人的堕落。约翰福音第三章整章的主题,其实就是说到人的本性。尼哥底母来见耶稣,称祂为夫子。耶稣指出人必须重生,即从水和灵而生。接着告诉他摩西旷野举蛇的故事。尼哥底母以道德来说,可谓德高望重;只是以其本性来说,则无非撒但古蛇之后裔,不但不能称义,更不能见神的国。耶稣指出尼哥底母非在行为上出问题,乃在本性上出问题,故此他的需要不是改良,乃是重生。神的儿子被挂在木头上,不光对付了罪行,满足了神的审判。作为铜蛇,祂更对付了人的蛇性,就是撒但的性情。基督十架的救恩,一面对付罪恶,一面毁灭蛇性。重生的意义,不是行为的改良,乃是本性的更换。尼哥底母再有道德,仍不过是毒蛇的后裔。
上文所提“救赎”神学的弱点,就是只看见人的罪行,没有更深入的探讨人的罪性。从积极面来说,神的爱是在一更高的层次临及人;从消极面来说,人的堕落是在更深的层次被破坏。人不光是在行为上被玷污,更是在其本性上被破坏。故“神爱世人”不光是爱一个犯了罪的人,更是爱一个在本性上成了蛇的后裔的人。这个人所需要的,不光是法理的救赎,更是需要另外一种生命,带来另外一种性情。神的救恩不光赦免我们的罪行,更是将一位是生命的主赐给我们。这救恩不光解决我们外在的问题,更应付我们里面的需要。“神爱世人”的这个人,不光需要赦罪之恩,更需要生命之分赐。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神的国乃是神生命活动的范围,正如鸟的王国,乃是鸟的生命活动的范围。唯一能有分鸟的王国者,乃飞鸟之生命;唯一能有分禽兽之王国者,乃禽兽之生命。同样,唯一能有分神国者,乃神的生命。因此人必须重生,在本性上得着神的生命,方能有分神的国。十三世纪东正教教父Nicolas Kavasilas着《基督里之生命》(The Life in Christ)一书,指明人堕落后共有三个难处,即罪性、罪行、与死亡。“此三者救主皆一一对付了,头一件难处(罪性),救主借其成为肉身解决之。第二件难处借其被钉十架解决之。最后难处,即死亡之暴政,借救主之从死复活,把死亡从我们本性里完全铲除。” [2]这位古圣很明显看见,人堕落之后的问题,不单是一个罪行的问题,也不单是死亡的问题,更有一个性情的问题。诗歌之王卫斯理查德德理(Charles Wesley)有名诗一首:“听啊,天使赞高声”,其中最后一节,即说及此性情上之得救:
“万国‘羡慕’,万民‘望’,愿你安家我心房; 
 女人后裔─得胜者,在我里面毁古蛇; 
 亚当旧样全除尽,你的形像将我印; 
 末后亚当的丰盛,使我变成你荣形。” [3]
这里所说“在我里面毁古蛇”,就是指约三14铜蛇的工作说的。基督不单除去我们的罪行,更在我们本性上毁掉古蛇的罪性,并把“末后亚当的丰盛”,分赐到我们里面来,使我们“变成你荣形”。
 
永远的生命
神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世人,不单来作世人的救赎主,更是来作世人的生命。“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不错,这里有救赎(不至灭亡),但救赎的目的是为着“永远的生命”。“不至灭亡”不是终极目标,终极目标乃是“反得永远的生命”。以救赎为主的神学,将重点放在“不至灭亡”上,一切以拯救和挽回为主题。然而神的经纶,目的不仅在救人免致灭亡,乃是叫人得有神永远的生命,与神合一,至终成神。
 
相信的意义
要达到此目的,人必须相信。相信的意义就是接受,相信不是头脑同意,也不是人云亦云;相信乃是接受。在原文,相信带有“信入”(πιατευων εισ)的意思。换句话说,真正的信心还不是客观的承认,乃是一主观的承受。借着信,我们接受神独生子到我们里面来。在神方面,祂的工作乃是分赐;在人方面,他的责任乃是接受。约翰福音第一章说,接受主的,就是信祂名的人,因此信就是接受。相信不是一种理智的认同,相信乃是接受神所分赐的,就如母亲喂婴孩吃奶。在母亲一面乃是分赐,在婴孩一面乃是接受。所有接受神独生子之分赐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神独生子的生命,进到人里面,将人里面罪恶、死亡、堕落的因素除去,将人性拔高,叫这人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这永远的生命,不是神身外的一件东西,乃是神的自己。因为同书一4说“生命在祂里头”,同书十四6更说,基督就是生命。因此,得着永远的生命就是得着神,也就是与神有分,至终“成神”。这就是神对人的经纶,是神在人身上永远的计划。
 
独生子
在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讨论的,就是在这节经文里所提“独生子”的问题。“独生子”当然是指基督说的。但基督与神不可能是两位神,这位基督就是约翰一章所说的“话”,而这“话”就是神的本身。祂就是神,在祂以外没有第二位神。祂先被称为“话”,后被称为“独生子”。这“话”、这“独生子”并不是旧约所启示的创造主、耶和华、独一的主宰之外的另一位神。按字面说,“神……将祂的独生子赐”好像有两位。第一位是分赐者,第二位是被赐物。但是假若真的是两位,则基督教岂非出来了两位神?这是无法接受的异端。然而,若说只有一位神,为什么又有分赐者与被赐物之分,主词与受词之分,“神”与“独生子”之分?是否一位神自己分赐自己?不但如此,“独生子”究竟是什么意思?是否神生了另一位神?此“生”肯定不是指肉身物质的“生”。假如不是指肉身物质的“生”,那祂是如何“生”法?在神学上,这当然不是一个陌生的题目,基督教头几百年,就在这“生”字上下了多少工夫,作了多少文章。既然子之“生”不能以肉身之“生”相比,那当如何解释此“生”。是否如中文所说“衍生”之“生”?在本刊下期论到三一神之问题时,我们再作详细讨论。目前只点出父与子之间的关系,乃一超过天然理智能了解的关系。奥古斯丁与加帕多家教父皆点出,“父”与“子”之名,仅说出不同的“关系”,非实质上之分别。从约三16,我们只能说,父为分赐者,子为被分赐者,而分赐者与被分赐者皆为一位神。此只能说是奥秘中之奥秘。人的言语无法解释,不过从这里起码我们可以看见,神所分赐的不是祂身外之物,神所分赐的乃是祂的自己。在约翰福音同章,我们看见神不单分赐其独生子,祂也赐予圣灵(约三34)。“子”如何不是另一位神,灵同样也不是另一位神。因此神赐“子”,神赐“灵”,事实上就是神分赐祂自己。只是我们要注意,圣经没有说“神分赐神”,只说神分赐“子”,并说神分赐“灵”。故此,这里还是有一个名字上的讲究。既然名字有分,即说明三者有点分别,但这究竟是怎样一种的分别,还是一个奥秘。
基督教十分注重“救”字,但约三16没有提到“救”字,只提到“赐”字。“救”的福音固然重要,“赐”的福音更为重要。“救”的福音叫人得救,“赐”的福音叫人得神。然而,这两者并不是彼此排斥的,“赐”的福音包括“救”的福音。人要得神的分赐,当然必须先得着神的拯救。拯救是手续,分赐是目的。拯救叫人有分神的工作,分赐叫人有分神的自己[4]。人很难脱离拯救的观念,其主要原因,乃是人不能脱离自己的情形与处境。但神的经纶乃是以神的旨意为中心,以神的心意为出发点。从人来看,他最大的需要,是解决罪和死的问题。从神来看,祂的心意乃是与人联合,与人成为一,并叫人成为祂的翻版,作祂的彰显。
Alister McGrath在其《基督教神学》一书中指出,“救恩”一题在基督教历史上有不同的看法。于教父时期与近代希腊东正教与俄罗斯东正教中,皆视之为“成神”的过程。他引用亚他那修之名句──“神成为人,为使人成为神”,并指出此种对救恩的了解与道成肉身之真理发生密切关系。“对亚他那修而言,救恩的意义乃是人有分于神之本身,亚氏认为‘话’穿上的,不光是个别的人性,乃是─代表性的、宇宙性的人性。在基督身上神穿上人,其结果是从此世人皆可有分‘成神’之过程。人之被造,目的原为有分神之本身。借着‘话’之成肉身,此目的遂得以成功。” [5]以上作者在他另一著作《神的义》一书中,清楚指明称义之真理仅在西方教会流行,东方教会(指东正教)所着重的,乃是圣子在经纶中之降临,其结果叫人能有分神圣素质。此真理被称之为deification(成神),与“称义”之神学有别,为东方教会所重视[6]。McGrath在注脚中引另一法国作者J. Gross之言,其名著收集教会历代所有讨论“成神”一题目之作品[7]。今由Living Stream Ministry译为英文,可供参考。该书序文曰:使徒彼得所说“与神的性情有分”一言,乃基督教信仰之最高目标。又云:新约两大作者保罗与约翰,各有所长。保罗着重罪人的悔改与得治,而约翰则着重耶稣基督所分赐予人的神圣生命,并其带来的结果──人的提升与有分于神。保罗之真理为奥古斯丁并拉丁教父们所注意,日后演变成西方教会之中心称义救赎神学。而约翰之真理为希腊教父们所推崇,以此“成神”观念形成其中心神学思想。事实上,西方教会并非没有教训此“成神”真理,只不过它讲得比较含蓄一点,不说“成神”,而说“恩典”,以“成圣之恩”、“受恩之法”等等名词表达之。无论如何,此“成神”观念仍为新约圣经并教会历史中一重要观念[8]。Pelikan在其书The Christian Tradition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中指出,“成神”之观念,不仅影响古教父对救恩的认识,更是在辩护基督之神性与圣灵之神性中不可少的基础理论。尼西亚教父们为着反抗亚流异端,大力提倡基督之神性,而他们的论点是,基督若不是永远的神,耶稣身上之神性即不是永远的神性;而耶稣身上的神性假使不是永远的神性,则人断不可能“成神”。既然人可以成神,则在耶稣身上的神性,必是永远的神性。换言之,基督必须是神。以上之论点,清楚说明“成神”的真理甚至比基督之神性更为基础,基督之神性乃是建立在人之可能成神一真理上[9]。亚他那修的论点是:因为人可以成为神,所以基督必须是神。日后在争辩圣灵之神性一场争执上,所用的理由与辩证基督的神性一模一样。人是因圣灵之膏抹而得“成神”。只是圣灵若非神,其膏抹岂能叫人成神?既然膏抹能叫人成神,则圣灵必是神[10]。同样在此,“成神”的真理是基础,圣灵的神性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推论。
根据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说,神的经纶乃是神在祂的三而一里,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创造、拣选、呼召、圣别、变化的人里,作他们的生命并一切,叫他们彰显神。这简单的话,可将约三16作一总结,更可将整本圣经主轴干线作一描绘。当然这与传统的救赎神学所着重的重点有所出入,却是一个很恰当的发表,既合乎该段经文的本义,又吻合上、下文的思想,更赶得上全本圣经的中心启示。
 
神的分赐
以“分赐”一词作为神经纶的焦点,事实上极为恰切。在历史上,“分赐”一字原与经纶一字有密切的关系。中文“分赐”一字与英文Dispensing一字最接近,而dispensing一字来自拉丁文Dispensatio。此字原指衡量与分派,间接指管理、控制、经营[11]。初期教会文献原由希腊语言系统传递,后广传于古代罗马帝国,而转以拉丁文语系发表。经纶一字原为希腊文Οικονομια被移植至拉丁语系后,由拉丁作者以Dispensatio一字代之。特土良为最早期鉴定许多拉丁神学名词之教父,于其名著Against Praxeas一文中,首先提出以希腊文Οικονομια(经纶)一字解释父、子、灵之分别。很明显特氏之所以选上经纶一字,是因为该字在圣经并在当代流行用法上,能合式的表现出神全盘计划与工作之思想,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详细讨论过。值得注意的是特氏在他以拉丁文写的该文中,不单用Οικονομια,并其拉丁化之oeconomia一字,更以拉丁文加上解释,说这个oeconomia,就是神的dispensatione,即神的分赐。“只有一位神,但这位神有以下的Dispensatione,或Οικονομια(经纶),即同一位神,又有一子,即神的道,从神而出,万物借祂被造。” [12]
所以自最早文献,我们已经可以看见教父们将dispensing与economy两字联在一起,甚至以这两字为同义词。economy(经纶)来自希腊文,而dispensing(分赐)则来自拉丁文。然而无论希腊文Οικονομια的或拉丁文的dispensatio,都是说同一件事,就是神的经纶。而这个经纶乃是一个分赐,有经纶所以有分赐,有分赐因为有经纶,此二者其实是说一件事。特氏之后,Dispensation渐被普遍接受为Οικονομια之同义词。一个半世纪后耶柔米(St. Jerome)将圣经为拉丁翻文,出版Vulgate Version时,自然而然将弗一10并三9之Οικονομια(经纶)翻成Dispensatio(分赐)。耶柔米之版本,日后成了天主教唯一公认版本。故dispensatio一字的地位更为稳固,被视为经纶一字的同义词。
这段历史给我们看见,神的经纶与神的分赐,乃是两个不能分割的观念。我们说神的经纶就是神本身在祂三而一里的分赐,虽然我们的话并不是根据以上历史的考据,乃是根据圣经本身的含意。然而与历史的见证是不谋而合的。神的永远计划乃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叫人有祂的生命,与祂成为一,以致像祂。这是神的经纶所包含的内涵,也是新约圣经所启示之精华。
我们若问问为什么古教父要以“分赐”一字来翻译“经纶”,就可揣摩到古教父对神经纶的认识。他们多少看见神的经纶不是一个客观称义的问题,乃是一个分赐,一个安排,一个生命有生机的过程。故此他们选用“分赐”一词来描写“经纶”,此中有极深之道理。
 
神的分赐与系统神学
我们在这里,目的并不是要咬文嚼字,乃是要借着这些文字所表达的思想,认识神的经纶。当我们说,神的经纶就是三一神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称义、圣别、变化的人里,叫他们得着生命,以致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神。这样的话,是有根有据的,是与圣经的整体启示吻合的,也与历代教父学者们的认识是一致的。神的经纶包括称义的真理,也包括客观法理的救赎。但它不停在这里,它也包括分赐的真理,更包括主观生机的救恩。它能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上,以一个更高的角度来衡量所有其他真理与系统神学主题。例如:为要分赐祂的自己,神必须经过过程。住在人不能靠近之光中的那位父,是远不可及的,是无法亲近的,祂必须在基督里,方能与人相近。因此道必须成为肉身,父必须差遣子,且与子同来,看不见的神必须成为看得见的人,方能使人接近神。然而这分赐的过程,不能停在子身上。借着死而复活,这位在肉身里的子,又成了生命的灵,亦即圣灵。圣灵不光是与人相近的一位,更是要住在人里面的一位。这是论到神的真正神学(Theology),神如今不光是在天上,也不光是在肉身里,更是化身在灵里。借着成为灵,祂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头,这就是对基督论(Christology)和圣灵论(Pneumatology)的一个更深了解和认识。这种解释是以神的经纶为基础,以神的分赐为目标,这样分赐的结果,乃是叫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与神一样。这不单是罪得赦免、不下地狱的问题,更是“与神的性情有分”、“活着就是基督”,并“模成神儿子的模样”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可对救恩论(Soteriology)有更深更高一层的认识。真正的救恩,乃是接受神继续不断的分赐。这个分赐不单拯救我们脱离旧造败坏的因素,更拔高提升我们的人性(此为人类学,Anthropology),叫我们能像神。这样的救恩明显是一个“拯救到底”(来七25)的救恩。以个人来说,我们个别接受神的分赐,就得以成圣、更新、变化、模成、得荣。以团体来说,我们借着接受神生机的分赐,就成为神的生机体。这生机体就是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不是一个死的组织(organization),乃是一个活的生机体(organism),而这个借神的分赐而产生的身体就是教会。“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3)。这是从更高的层次来认识教会论(Ecclesiology)。最后,在神的经纶中如此分赐的结果,就是叫人与神完完全全合并为一。神在人里,人在神内,这个宇宙的神人合并,就是圣经末了启示的圣城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就是神人相调的终极总结,这是神分赐自己的结果。人要作神的帐幕,神要作人的殿;人要住在神里,神也要住在人里。这新耶路撒冷,又是羔羊的妻子,作基督的配偶,与基督成为一,出自基督,也归于基督。这就是永世的结局,也就是根据圣经而有的终极末世论(Eschatology)。所以,无论是神,是基督,是灵,是信徒,是救恩,是教会,是永世,我们都可以从神的经纶和祂的分赐作出发点,而有更高层次的认识。
神的经纶既能包罗一切,面面顾到,又能吻合信徒主观经历,解释救恩。它既合乎圣经,又合乎需要;它既能说明神永远的心意,又能指出基督徒经历的目标。换句话说,它能更有效的答复所有神学上的问题。
 
结论
约三16不是说:神怜悯世人,甚至赐另一位神,来拯救世人,叫一切能理解并承认这真理的,得以脱离地狱,升上天堂。约三16乃是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神爱我们,所以照着祂的形像和样式造我们,为要叫我们能像祂。只是人堕落了,在本性上与神的性情不合。故此神差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先为我们钉死十架上,解决罪和死的问题。但祂不停在这里,在复活里,祂分赐祂自己到人里,叫人重生,得神生命,以致在生命与性情上与神有分。如此人就得以脱离旧造,成为新造,不至灭亡,反在生命与性情上与神一样,被神充满,这就是神的经纶。
 
注释:
 
诗歌, 130首,台湾福音书房
 
Nicholas Kavasilas, The Life in Christ, Migne, PG 150, 493-726,英文译本:Nicholas Cabasilas, The Life in Christ, Translated by C.J. deCatanzaro, Crestwood, New York 1974;参Panayiotis Nellas, Deification in Christ, p.111, St. Vladimir's Seminary Press, 1984
 
诗歌, 74首,台湾福音书房
 
为这缘故,约三16虽然没有提到“救”字,三17却有提到“救”字。“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原因是十七节是包括在十六节里。十六节是总题,17是批注。十七节的得救,乃是十六节的“赐给”里一部分的工作。事实上,许多古教父视真正的“得救”为“成神”,而不是仅仅蒙“救赎”得赦罪。
 
Alister E. McGrath, Christian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pp.360-361, Blackwell Publishers
 
McGrath, Iustitia Dei, A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The Beginnings to the Reformation, p.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Jules Gross, La Divinisation Du Chretien Dapres Les Peres Gress, Librairie Lecoffre, J. Gabalda et Cle, Editeurs, Paris, 1938
 
同注7, Preface
 
Jaroslav Pelika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 1,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 p.155, p.206,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同注9, p.216
 
参Dispensatio, Chambers & Murray, p.207; Lewis & Short, p.591, Dictionary of Ecclesiastical Latin, p.77; Dictionary of St. Thomas Aquinas, pp.305-306
 
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Chap. Ⅱ,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 Ⅲ, p.598, Eerdman Publishing Co.,该段原文拉丁文为unicum quidem Deum eredimus: sub hac tamen dispensatione, quam oeconomiam dicimus, ut unici Dei sit et Filius Sermo ips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