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
作者:林柏雄
第五世纪列仁的万桑(Vincent of Lerins)写了《告诫》(Commonitaries)一书。他有一名言,即真理是“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1]。他何以如此说呢?这比方正确否?影响如何?给教会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前言与背景
万桑是在南高卢的列仁(Lerins)岛上修道院的长老。他曾以笔名写了二本《告诫》,其中一本留传后世[2]。他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抨击当代奥古斯丁(Augustine,354~430)的预定论,未得东方教会和部分西方教会的赞同,却通过成为大公教义。从第四世纪起,教会数次召开大公会议,以对付异端、定夺教义、制定信经。如325年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是对付亚流主义(Arianism)。381年康士坦丁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是对付亚波里拿留主义(Apollinarianism)。431年以弗所会议(Council of Ephesus)是对付涅斯多留主义(Nestorianism)。451年的迦克墩会议是对付欧迪奇主义(Eutychianism)。而418年则是对付伯拉纠(Pelagius)与奥古斯丁间神学的争论,前者被定为异端,后者被接纳为大公教会信仰。伯氏神学复于431年的以弗所会议被否定。为了防止异端、背道、错解圣经之再起,第五世纪起渐有人编纂大公会议信经与有名望之教父语录,资作神学、真理辩护之用。万桑就在此时写了有名的《告诫》。
他说,圣经本身已是“足够,且足够有余”(sufficient,and more than sufficient[3]),但为什么还要加上教会传统解
释作权威呢?他的“理由乃是因为圣经的深度,不会有普遍同一的认知。同一经文在不同的人手中有不同的解释,这给人一个印象,就是有多少人就生出多少不同的意思。例如,同一节圣经,诺洼天(Novatianus)一种解法;撒伯流(Sabellius)另一种解法;……亚流(Arius)……另一种解法;……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另一种解法……;伯拉纠……另一种解法;最后涅斯多留(Nestorius)又另一种解法。因为这许多错误所致的重大错谬,所以解释先知和使徒的著作(笔者按,指旧约和新约)时,应以教会的准则和大公的意见为依归”[4]。这样看来万桑的动机、立意甚佳,他因怕圣经太深,各有各的解释,莫衷一是,且一旦错解便生出异端,分裂教会,所以须求助于传统。他引圣经的话──“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箴二二28)。“拆墙垣的,必为蛇所咬”(传十8下)。劝戒人要固守传统[5]。他说护卫真理、信仰有双重堡垒,一是借神圣律法(即圣经)的权威,另一是借大公教会的传统[6]。关于传统,他提出三大原则以试验真理的真伪。这三大原则[7]乃是:第一,普世性(Universality),只承认普世教会所宣讲的信仰是真实的。第二,遵古性(Antiquity),一点不偏离我们圣先辈和教父们所共同表白的信仰。第三,赞同性(Consent),接受已往全部或大部分主教和教师的定义和意见。
据此看来,真理的准则就是“到处”为人所信,“一直”为人所信,并“众人”都信者。他说,若有异端或新奇教训兴起,为辨明真伪,防微杜渐,首要诉诸已往大公会议及所制定的信经[8]。若无法以大公会议或信经定夺,则诉诸代表性教父的见解,特别是属于不同时代、不同地点,却仍坚守大公教会信仰和圣徒相通者[9]。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位都有同等的分量,神甫高于平信徒;主教高于神甫;众主教所举行的大公会议又高于个别的主教[10]
“传统”(paradosis,tradere)原意为交付或传递,引申为所交付或传递的一种信仰内容或教义。这词在二三世纪时原指主耶稣或使徒们所交付给教会口传的教训或教义,不同于后来书写下来的圣经。这字的动词用于使徒保罗当日所“传与”哥林多教会的信仰内容(林前十五3);也用于使徒彼得指摘假先知背了所“传”给他们的圣命(彼后二21);又用于使徒犹大所说圣徒当为从前一次“交付”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二、三世纪使徒教父爱任纽(Irenaens)、特土良(Tertulliam)等常诉诸这种教会中传递下来的传统,以对抗智慧派异端的曲解圣经、破坏教会。这传统,亚他那修(Athanasius)定义为“真实原本的传统,大公教会的教训和信仰,主所赐、使徒所宣扬和教父所护守的。”[11]可见,万桑所说的传统与这里所说的传统有别。万桑所说的诉诸传统,即诉诸大公会议、信经及代表性教父的见解;而二、三世纪所说的传统却是主耶稣、使徒们所交付、传递最原始的教训和教义。后来传统一词更渐演变为一个信仰群体中长久为人持守、代代相传、习以为常、不能更变的信仰、礼仪或实行。
万桑在他的书里抨击说,像奥古斯丁这样有名的神学家,没有认真跟随“遵古性的决议”。他也抨击俄利根(Origen)虽然那么博学属灵,却陷入错谬并且败坏了古老的信仰。万桑的论点被东罗马皇帝犹斯提念(Justinian,483~565)在553年所召开的康士坦丁堡第二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Ⅱ)所认定。俄利根及其一些教义(如灵魂先存说)同被定为异端,因未像圣先辈跟随圣经的默示[12]。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后,万桑的这种教义准则渐被采用成为定夺教义的原则。
但这样的论点正确否?放诸四海皆准么?俟之百世而不惑么?智慧人都要说,不!特别我们回顾二千年来的教会历史,我们更要发现其偏颇、危险性。许多人奉万桑的话为圭臬,以为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便是真理。殊不知真理的准则、尺度,并不能以此为依归。真正的依归,乃是圣经──神的话。
 
其偏颇与危险性
 
其偏颇
万桑说真理的辨明须诉诸大公会议、信经,其次诉诸代表性教父的见解。但回顾教会历史,我们知道第四、五世纪的大公会议,都是针对某项真理的争辩而起的,而信经也只是该项真理的撮要、浓缩或简要说明,并不包含全本圣经所有的真理。只有圣经才包含全备的真理。而诉诸教父所说、所见、所经、所历亦残缺不全。因为基督是长、阔、高、深,无限无量的一位,祂有追测不尽的丰富(弗三18),需要一个有宇宙度量的身体来彰显祂(弗一23三19)。所以无论人多么属灵,都受时空诸多的限制。基督的丰富无法借着一人或少数人得着完满的彰显,祂需要全身体、每一个肢体一同,才能领略祂的长、阔、高、深(弗三18)。这样看来,大公会议、信经、教父语录都有不足,都有短缺,无法取代全本圣经的完备性。
为了维持教会的合一,万桑所发的言论的确用心良苦。但真正的“遵古性”应回溯到教会刚起之时;真正纯正的“大公”乃是“那时候”的大公;“到处”、“一直”也当以那时为标准,而这一切都早已载明在圣经中。随时代递迁而产生变了质的“古”就不是真“古”;掺了酵的“到处”也不是正确的“到处”;偏了正路的“一直”就不应让它继续“一直”下去。
 
其危险性
 
众人所信者未必是真理
“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即成真理。似乎言之有理,但查证历史,我们发现许多时候真理并不在多数人中间,反而在少数人中间。因为人容易趋就轻省便利的路,而舍弃严谨受限的路(太七13~14)。挪亚信入神的话,传义道、造方舟,拯救了一家八口的性命,其他同一代好讥诮、不相信的人不知凡几,洪水一来他们都被冲走丧命,没有留下一个(创六1七1彼前三20彼后二5三3~6)。迦勒和约书亚面对另外十个同去探迦南地的探子和暴动的以色列民时,他们诉求神的应许,不看环境,信入神的话而大有信心。后者诉求眼见的事实,看自己如同蚱蜢,如同别人的食物。结果证实真理是在迦勒和约书亚这两个少数的人身上。那一代二十岁以上的人,在旷野飘流了四十年后,只有他们二人进入美地,其余全数都倒毙在旷野(民十三25十四1126~38)。其他如以利亚、米该雅、耶利米等面对假先知也都是如此(参王上十八,二二,代下十八,耶十四13~15二1~6二三33~34二六8~15二八10~17二九8~924~32三八1~6)。到了新约,主耶稣面对犹太人,使徒们面对犹太宗教、希腊哲学、罗马政治,不也都是如此么?
 
错误一旦定型势必遗祸千年
万桑说真理的定夺、圣经的解释须求助于传统,以免错误。但万一传统有误、有缺,甚或错解了圣经,却被接受为真理,将很难被更正,也少有人敢更正,只好一错再错,遗祸千年。
 
神对人进一步的启示受阻
圣经虽已写成,但神的话向人的开启是随时代往前而进步的。若根据传统定规真理、教义,则随时间的递进,神对人进一步的启示将受拦阻,人对神的话不太敢进一步探求,深入了解。教会历史上因为怕错解圣经引发异端,罗马天主教竟禁锢圣经,只准圣品阶级研读,只准教会解释圣经。当时的人不敢,也没有自由读经、释经,圣经变成一本“天书”“秘笈”,只待《属灵人》遵古释之。今天有些基督徒团体在原则上仍是如此。(当然释经须有管治原则,否则会生出许多错谬、异端。)
 
建立并巩固阶级制度
禁锢圣经,无形中建立并巩固了教会中的阶级制度,将信徒分为圣品阶级或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圣品阶级成了有权尊贵的少数,平信徒成了顺从听话的多数。
 
圣经失去灵意、生命、活泼性
圣经被忽视,信经、信条、教父语录被高举。信仰内容像法律条文一样,失去灵意、生命、活泼性。信徒成了被动、呆板、形式、僵化、毫无生气的一班人。圣灵失去在人里面活的引导(徒十六6~7罗八14)、说话(可十三11约十四26十六12~14)、照明、启示(弗一17~18)的功用和地位。
 
教会历史中的错谬
教会的堕落、偏差是因为离弃了使徒的教训(提后一15),从神新约的经纶中岔出去(提前一3~4)。一旦如此,就不像当初教会在地上刚出现时,信徒们都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徒二42),结果就生出许多错谬和偏离正道的情形(提后四4)。这种情形在使徒保罗还未离世时已经进来(提后一15,参徒二十29~30);彼得在他的书信里也已提及假教师、不法之人的错谬(彼后二1三17);约翰更说假先知、敌基督那时已在世上了(约壹四13)。主在启示录更是警告我们,要认识并防备各种异端错谬潜进教会中(启二614~152024)。许多错谬早在第一世纪已进到教会中,而其他陆续进来的错谬,在刚进来时都是新奇的,一时人难接受。但日子一久,就积非成是,积重难返,后来竟成了“真理”。使教会这本来无酵纯洁的细面掺了酵,全团都发起来。若以万桑的话为真理的准则,岂不是很危险么?因为很多偏差刚开始都只是毫厘之差,后来才逐渐离题,而失之千里!然而一旦成了定型的“真理”,就很难恢复原貌了!(太十三33启二20十七13~4)我们要知道,现在不是第一、二世纪,而是二十世纪。两千年来教会不仅累积了丰厚的属灵产业,这是可喜的;但也累积许多错谬,这是我们所要恨恶、所要离弃的。兹列举萦萦大端之错谬、偏差者,并与圣经中之真理对比,以示其偏差。
 
阶级制度
主在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准备去受死的途中,门徒们彼此争论谁要为大。主就叫过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也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但你们中间不是这样;反倒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5~28)祂又清楚地嘱咐他们说:“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那天上的;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仆役。”(太二三8~11)所以在教会中我们没有别的称呼,只彼此称呼“弟兄”。我们的关系是生命的关系,这是何等的甜美!彼此称呼“弟兄”在新约圣经中到处可见,这是我们该有的称呼。今天在教会中我们还有别的称呼就不对了。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天父;只有一位师尊(拉比、夫子、老师),就是基督。主甚至在最后的晚上,起身离席,脱去外衣,以手巾束腰,洗门徒们的脚,又用手巾擦干,然后,对他们说:“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就是。我是主,是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十三13~15)这是教会中应有的情形──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彼前五5)、彼此服事(彼前四10)、彼此相爱(约十三34~35)。
但主预知教会中将有阶级制度的产生,将信徒分为圣品和平信徒两大阶级,就事先提出警告。启示录二章,在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祂说:“然而你有这件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党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二6)在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书信中又说,“你那里也有人照样持守尼哥拉党的教训。所以你要悔改;不然,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启二15~16)尼哥拉党(Nicolaitans,Nikolaiths)原文是由两个字组成,即nike(nikh),征服、胜过、凌驾之意,和laos(laos),平民、俗民、众人之意。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征服、胜过俗民,凌驾众人之上的一班人。教会竟然会有一班人在“平常”信徒之上,成了“圣品阶级”!这就是后来天主教、东正教和更正教各大公会中的阶级制度。刚开始只是尼哥拉党的“行为”(启二6),后来竟成了“教训”[13]。这是主所恨恶的。
主后九五年左右,哥林多教会传出罢免长老的事[14],消息传来,在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约30~100)代表罗马的教会写信给哥林多的教会,为恢复其教会中的和平、秩序,并挽回其名声[15]。在信中他提到:
“大祭司有他适当的服事,祭司各有指定的地位,利未人也有固定的任务,平信徒受平信徒法则的约束。”[16]
“弟兄们,你们各人在正确的次序里,将感谢给神,维持好的良心,不越过各人职事任命的限度,而要行得庄重。”[17]
这是基督徒文献中首次出现“平信徒”(layman)的地方。这里已经隐含把教会中的信徒分为几个不同的阶级,如同旧约中的大祭司、祭司、利未人、以色列民。
接着伊格那丢(Ignatius,约107年殉道)在殉道前写了七封书信。在致推拉里人(Trallians)的信中他说:“千万要防备这些人(笔者按,指幻影说Docetism),这是你们作得到的,只要你们不自高自傲,不背弃耶稣基督和监督并众使徒的诫命。在圣所里的人是清洁的,但在圣所之外的人是不洁的,意即,无论何人,若无监督(单数)和长老(单数)和执事(复数)而作任何事,他就无清洁的良心。”[18]
这里他不仅将信徒分为“在圣所里的”和“在圣所外的”,也把教会中的职分分为监督、长老和众执事。他更在《致士每拿人书》中说:
“要避免分裂,因为这是诸恶的起源,你们都当顺从监督(单数,下同),如同耶稣基督顺从父;你们也要顺从长老(单数),如同顺从众使徒;尊敬执事(复数),如同尊敬神的命令。无论何人不得监督许可,不可作有关教会的事。由监督或他所委派的人主持的祝谢餐(笔者按,即主的晚餐或擘饼聚会),才视为有效。凡监督出现之处,会众也要在,正如耶稣基督所在,即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所在。没有监督,不允许施浸或举行爱筵。监督所赞同的,就是神所喜悦的,这样凡你们所作的一切都必妥当有效。”[19]
这是基督徒文献中首次出现“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的地方。但这里所说的“大公”是指“普世”(universal)说的,不是后来专用于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h)的大公。
由上下文我们可知伊氏在维护教会的合一上不遗余力,大声疾呼。但是他却把监督高举在长老之上,教会成了监督的教会,而一个监督之下有长老和众执事。教会治理的主权变成监督一人[20]。但我们若读在伊氏之前的著作,我们看见革利免致哥林多人的书只提“众长老和众执事”[21];另一处说“要服从众长老”[22];《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则只提到“众监督和众执事”[23]。这些都和伊氏所说的不同。这就逼着我们非回到圣经找答案不可了。从圣经中我们可以找出以下四点:
 
长老与监督并非两种不同的人
徒二十章记载:“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召会的长老(复数)来”(17),给了他们许多劝勉的话,对他们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复数)……”(28)。可见长老就是监督。提多书里,保罗说他从前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一5),接着说“监督是神的管家……”(一7),可见长老就是监督。
 
监督和长老的意义不同
保罗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说:“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众圣徒,同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这里不是说,众圣徒“与”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乃是说“同”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这是很有意义的,指明在腓立比教会中,圣徒、监督和执事不是三班人。教会只有一班人,包括所有的圣徒(监督、执事也在内),他们乃是教会的组成分子。
监督和长老虽指同一人,但属灵的涵义不同。监督(overseer)顾名思义重在治理,观看群羊施以喂养牧养之责;长老则是指生命上老练、成熟者。这些都不是地位上的称谓,乃是生命和功用上的职分。生命上老练成熟的圣徒才能作监督牧养神的群羊,并且不是作主辖管他们,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3)。
 
教会中没有阶级制度
长老(或监督)、执事是职分上的名称,因长老须善于教导、监督善于治理,执事勤于服事,但他们仍是众圣徒的一部分。保罗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说“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圣徒,同(with,原文sun)诸位监督和(and,原文kai)诸位执事”(腓一1)。这里不是说,众圣徒“与”(and,kai)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乃是说“同”(with,sun)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这是很有意义的,指明在腓立比教会中,圣徒、监督和执事不是三班人。教会只有一班人,包括所有的圣徒(监督、执事也在内),他们乃是教会的组成分子。这也指明在任何地方,只该有一个教会,有一班人,包括当地所有的圣徒[24]。这是圣经所定规的,也是最美的事。
 
一个地方教会的监督(或长老)是多数的
这是配搭的原则,也是见证的原则。圣经中我们找不到只有一个监督(或长老)治理一个地方教会的例子,反而监督的数目都是多数的(徒十一30十四23十五24622二十1728二一18腓一1提前五17多一5雅五14彼前五1)。
因着教会偏离使徒的教训或错解圣经,带进偏差的实行,加上有心人士的推波助澜,阶级制度在教会中逐渐成形,且越过越巩固。由于监督职权的扩充,逐渐地由一位监督治理一个地方教会,变成一个监督治理几个地方教会,废去其他地方的监督,而在监督之下各教会有长老、执事。后来连长老中间也产生“首席长老”(archpriest),又生出“首席执事”(archdeacon)。尼西亚大会之后,又有“省主教”(Metropolitan)的产生,成为各省各城众主教之冠。然后在“省主教”之上又设“宗主教”(Patriarch,或称“主教长”)。这样像金字塔一样一层一层地叠上去,最上面的真的快要顶天了。到了451年迦克墩大会时,大公教会内共有五个宗主教,即罗马、亚历山太、安提阿、康士坦丁堡和耶路撒冷。后来五六世纪时,亚历山太、安提阿、耶路撒冷三处的宗主教势力逐渐式微,只剩下罗马和康士坦丁堡两个宗主教彼此争头。到了利奥一世(Leo I,400~461,于440年起作教皇)时,他声称找到罗马宗主教有最高教权的根据,就是太十六18~19路二二31~32约二一15~17。他之后的主教再接再厉,终于在590年时,贵格利一世(Gregory I,540~604,于590年起作教皇)坐上西方教会教皇(Pope,或教宗)的座位。
教宗的名称,拉丁文作pappa,即“爸爸”、“父亲”之意。第二世纪起就用于西方,以尊称各处“主教”(监督)。但到了第九世纪,已成为罗马天主教专有,甚至有人擅自称为“教宗”而受谴责。十一世纪的一次罗马会议,更正式宣布“教宗”一词只能用于罗马主教,其他主教禁用。就是康士坦丁堡主教以“普世主教”自命,罗马教宗都因此大发雷霆,说他僭越,乃敌基督的先锋。他甚至上书皇帝要求惩治。称各地“主教”为“父”已是大错,更何况现在这“父亲”的尊称只是一人独享!主耶稣在太二三9“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话,虽然响彻天边,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并未被遵行。今天人称天父为父(太六9)的不多,称地上这人为父的却是多多。这是明显的背道。
罗马天主教产生明显的阶级制度,圣品阶级中也是从最低阶一直往上爬,达到顶峰就是教皇一人。希腊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 Church)神职人员的名称不同,但原则一样。十六世纪主作恢复的工作,但从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慈运理(Ulrich Zwingli,1484~1561)和加尔文(John Calvin,1509~1566)改教所衍生出来的国家教会,及后来从国家教会走出来的更正教各大公会,或甚至自由团体都有其阶级制度。圣品阶级和平信徒的区分普遍存在,差别只是程度而已。这种圣品阶级和平信徒的区分,抹杀了基督身体所有肢体同尽功用的机会,使基督的身体成了一个大部分瘫痪的身体。
回到圣经,我们看见,每一个得救的信徒都是祭司,都可以,也应该事奉神(彼前二59路一74~75启一6五10二十6二二3)。每一肢体都有恩赐、功用,也应按着神所分给个人的信心度量,合式的尽功用(罗十二3~6上)。肢体彼此互需、互助、互护、互爱(林前十二14~27),身体因此渐长,在爱中把自己建造起来(弗四16西二19)。
今天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各大公会的阶级制度已成牢不可破,行之多年,众人习以为常。若以万桑的话来说,这乃是真理,但我们一旦与圣经相核对,就看出其偏差和错谬来。主乐意称我们为“弟兄”,并不以为耻(约二十17罗八29来二11~12),我们岂不当彼此以称呼“弟兄”为荣,为高尚呢?亚拿尼亚曾给使徒保罗按手施浸,也是称他为弟兄(徒九17二二13),这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理当效法当初信徒们所行的。当然在教会中是有职分的,而且恩赐、功用也有大小的不同。但教会中却不应存有阶级、地位。主所乐于看见的是“非拉铁非”(原意弟兄相爱,启三7约十三34~35十五1217罗十二10彼前一22约壹三11141823四7)的光景在教会中出现。这是主最喜悦的,主也因此得最大的荣耀。
 
教皇权威与教皇无误论
我们知道“神在召会中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师……。”我们看见有这些职分的讲究,但这些职分的目的是为“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主设立使徒的目的绝对不是为着操权,坐上宝座,管辖信徒,如同外邦君王所作的一样。使徒传福音、建立教会、教导真理、牧养教会,凡事作信徒的榜样;先知说出神的启示;教师则讲明、教导真理。
教皇利奥九世(Leo Ⅸ,1002~1054,于1048年起作教皇)在1053年,与康士坦丁堡元老议论后,签署了一封公函,肯定教皇的权威。到了教皇贵格利九世(Gregory Ⅸ,约1170~1241,于1227年起作教皇)任内,所有的主教都需要宣誓,效忠教皇,就好像属臣效忠宗主一样。教皇又得接受三重皇冠的加冕,这冠冕本是波斯统治者所戴的。加冕的时候,主礼的枢机主教宣告说:“接受了三个装饰皇冠的冠冕,代表你是众王之父、世界的统治者、救主耶稣基督的代表(Vicar)。”教皇波尼法八世(Boniface Ⅷ,1234~1303,于1294年起作教皇)在1299年宣布:“所有需要救赎的人都要服从罗马教皇。”[25]可知教皇的权柄有多大,叫普世所有的人都得臣服于他。
1870年的第一次梵谛冈会议(Vatican Council I,1869~1870),公布了一项关于教皇的重要宣告:“为了维护教会的合一,基督在使徒之上设立了彼得,以维护合一。”[26]又申明:“……任何人从教廷继承彼得的职位,就是按照基督的制度接受了彼得高居全教会之上的职位,……罗马教皇拥有高于全世界的地位,教皇是蒙福的彼得,使徒之首的继承者,是基督真正的代表,全教会的头,所有基督徒的父和师傅。他在蒙福的彼得里,从耶稣基督我们的主获得全备的权能,得以喂养、管理和治理普世的教会。”[27]
教皇庇乌九世(Pius Ⅸ,1792~1878,于1846年开始作教皇),更于1870年七月十八日第一次梵谛冈会议的会期中,强行宣布教皇无误(Infallibility of the Pope)的新教义。其内容如下:
“我们(即教皇庇乌九世)忠信遵行从起初基督徒信仰所接受的传统,为了我们神圣救主的荣耀,为了高举大公信仰,为了基督徒大众(圣大公会议所证实者)的安全,教训并定夺一种神圣启示的教义:罗马教皇,当他从‘宗座权威’(ex cathedra,笔者按,意即从宝座,out of throne)发谕(笔者按,即说话),(亦即在实践对基督徒牧养和施教职分时,他在至高使徒权柄,在大公教会举行定夺关于信仰或道德教义时),借着在有福的彼得所应允的帮助里,授与他无误。此乃神圣救赎主所定意祂的教会在定夺信仰和道德的教义上所应备的。因此,不是经由教会的同意,这些罗马教皇所定夺的是不可再更改的。若有任何人想要反对(断乎不可)这一切的定规,他要被咒诅。”[28]
当时,在七月十三日会议时第一次投票后,具投票权者601席,其中91位弃权,88位反对,62位有条件赞同,360位赞成。在七月十八日最后一次投票中,反对的主教大半已离城,结果533票对2票通过。后来持异议的主教一一同意遵命。一年之后,连最后一位也在谕旨上签名[29]。这是历史上一次尴尬的会议,但却成了天主教基本教义的一部分。
就在那一年,有一位德国教会的教会历史教授多令格尔(Dollinger,1799~1890)出版《教皇和大公会议》(The Pope and the Council,1869~1870)一书,领导一班神学家、神甫,反对教皇无误的谕令,结果他在1871年被革除教籍。次年(1872)九月,他和一些人在科隆(Cologne)成立“旧大公教会”(Old Catholic Church),坚称是大公教会的合法继承者。他们仍有主教制,反对教皇制、赎罪券、弥撒付款的制度[30]
教皇无误论的教义通过后,从此教皇要行使教权就容易许多。1950年庇乌十二世(Pius XII,1876~1958,于1939年开始作教皇)宣布马利亚升天(Assumption)的教义,就是自1870年以来从“宗座权威”发谕的第一个例子[31]
为此,我们又得回到圣经,看神的话怎么说。我们知道“神在召会中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师……”(林前十二28)。我们看见有这些职分的讲究,但这些职分的目的是为“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弗四12)。主设立使徒的目的绝对不是为着操权,坐上宝座,管辖信徒,如同外邦君王所作的一样。使徒传福音、建立教会、教导真理、牧养教会,凡事作信徒的榜样(徒二十35林前四16十一1腓三17帖前一5~6帖后三79)。先知说出神的启示;教师则讲明、教导真理。他们在教会中尽他们的职分,但主明说在教会中凡要为大的,就必作众人的用人;凡要为首的,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太二十26~27)。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是当受责备的!(约叁9~10
其次,天主教根据太十六18~19,加上传说认为罗马教会是使徒彼得所建立的,他是第一位教皇,这种说法并不能采信。主应许说:“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太十六18)这里的“磐石”不仅指基督,也指彼得从父所领受关于基督的启示。他认识并宣告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16),教会正是建造在这磐石──基督和关于基督的启示──上。十九节说:“我要把诸天之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借着彼得,的确开了犹太、外邦信徒进入诸天之国的门(徒二38~42十34~48)。但“捆绑”和“释放”的权柄并不是单给了使徒彼得,也给了教会的信徒,因为门徒们都领受了主所吹入的圣灵,同时也得了赦罪的权柄(太十八18约二十23)。
并且彼得在马太十六章得了这么大的启示和应许之后,仍时常犯错受主责备,例如,他拦阻主上耶路撒冷受死、受主责备为“撒但”(太十六21~23);将主耶稣与摩西、以利亚同列(十七1~5);告诉人主耶稣应纳殿税(十七24~27);就是五旬节圣灵浇灌以后,彼得仍有他失败、软弱的时候。他未认真执行主升天前的托付,将福音传到外邦人中(徒一8),逼得主用异象的方式,一连三次,催促他叫他醒悟过来,去向哥尼流一家传福音(徒十9~20283444)。他在安提阿行得不合宜,违反新约福音的原则,结果在众人面前受保罗的责备(加二11~14)。虽然在众使徒中,彼得总是列名首位(太十2可三16路六14徒一13),但加拉太书保罗提及教会的柱石时,却先提雅各(加二9)。“这指明当时在教会中最领头的,不是彼得,乃是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徒十五13~21证实这事。……加二12徒二一18,都以雅各为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和使徒的代表。这是有力的证明,彼得并没有一直是教会最领头的人。这也含示,教会中的领头并不是组织的、永久的,乃是属灵的,并且是依照领头人属灵的情形而更动的。这事有力地驳斥天主教的断定,认为在教会的行政上,彼得是基督唯一的继承者。”[32]彼得在他的后书也承认使徒保罗在属灵的见地、认识上比他高超(彼后三15~16)。他受过保罗的责备,但他勇于认错,并且乐意推荐保罗。他是谦卑的人,他有受教的灵。听听彼得的话,他对在教会中同作长老的说:“劝你们中间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监督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不是为着卑鄙的利益,乃是出于热切;也不是作主辖管所委托你们的产业,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1~3)这是圣经中所描绘的彼得,而不是天主教中所高举无误的教皇。
至于教皇无误论,我们若认识自己是个罪人,我们就要谦卑在主的面前,承认我们是“嘴唇不洁,心意不洁,都是失败,都是污秽”的人。教皇不过是人,也有常人的软弱、失败、不洁、野心……即便圣洁如约伯、以赛亚、但以理、哈巴谷、使徒约翰,当主向他们显现时,没有不自惭形秽,在光中仆倒的(伯四二5~6赛六5但十8~916~17哈三16启一17)。这样谁敢说他所说的话是没有错误?那日子将到,我们今日所说所行的一切,都要被神用火试验过。一切出于天然、肉体、属世的,都要被烧毁尽净,唯有出于神的金、银、宝石的建造要存到永远(林前三12~15)。面对将来见主,我们不禁恐惧战兢地说:“我今每日举目细望,审判台前亮光;愿我所有生活、工作,那日都能耐火。”
 
政教合一
教会在第四世纪之前,面对犹太教的逼迫,希腊罗马哲学、柏拉图哲学、智慧派的冲击,可谓疲于奔命。而当时的罗马帝国对这新兴的宗教不怀好感,到处打压、逼迫,信仰常是要出代价,甚至是血的代价。据说彼得、保罗都在罗马殉道[33];后来许多有名的教父如伊格那丢(Ignatius)、坡旅甲(Polycarp)、游斯丁(Justin)等等也都是殉道而死。但“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34],诚然撒但用尽各种方法逼迫教会,并没有消灭主的见证,反而叫福音更广传。这受苦的“士每拿教会”满了馨香的见证[35],死而复活的基督与她同在,并赐给她生命的冠冕(启二8~11)。到了康士坦丁(Constantine,280~337)称帝时(306年起)情势一转,在主后313年颁布有名的《米兰上谕》(Edict of Milan),让人民有自由信仰自己的宗教。教会似乎打赢了这场艰辛的战争,并从各种宗教中脱颖而出,渐成为罗马帝国内最得势的信仰。岂不知这是撒但另一个攻击教会的战略。主后312年的《米兰上谕》,是西罗马帝国的皇帝康士坦丁,与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王国)皇帝利西纽(Licinius)的联合上谕。其主要内容如下:
“……基督徒和其他人有权选择他们所喜好的宗教信仰……我们因此宣布,尽管我们先前的谕令所指示是提供给基督徒的,所有选择该信仰者获准继续,不得阻碍或禁止,也不得有任何扰乱或干涉。
同时,应知其他人可以自由且不受限制的实行其宗教,这符合境内良好的次序和这段时间来的平安。各人有自由照其选择敬拜神,而我们不损伤任何宗教及其从者的尊严。
关于基督徒,我们从前规定关于他们分别出来作敬拜的地方,从前谁买的(地方)就归还谁,不能再索价,这是我们乐见的。教会收作礼物和其他地方先前属于基督徒的,应归还,拥有者可以申请补偿。
你们当以最殷勤的(方式)为基督徒办成这些规定,速遵行我们的命令,为着实现我们公众平静安宁的美意……”[36]
本来这是教会绝佳的机会,可以在平静安宁的生活中广传福音,扩展基督的身体。但自康氏接受基督教为境内合法宗教之后,他鼓励人受洗入教,甚至赐给礼物,结果涌进许多不信者,“基督教”成了众人趋之若鹜的时髦宗教。东、西帝国统一后,330年康氏迁都拜占庭(Byzantine),城名改为康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他努力鼓励市民“信主”。表面上基督徒从此“安居乐业”;实际上,基督教在安舒的日子中才是最危险的时候。教会和世界联合起来,变成罗马帝国内最大的国教。按人说,是发达了;但主却不喜悦,因为教会的见证破坏了。康士坦丁本人一直未受浸成为正式的基督徒,直到337年5月,离世前的一个月才受浸归主。在这期间,“他本人除保留以前所拥有的异教大祭司的无上权威外,兼揽基督教教会的统治大权,因此政府和教会很快便密切地联系起来”[37]。到了皇帝提阿多修一世(Theodosius I,379~395),甚至颁布基督教为境内唯一宗教,基督教成了国教[38]。从此以后,教会与世界、政治扯上关系,一路下来纠缠不清。西罗马帝国于476年亡于北方蛮族,在这之前教会除了受到零星的逼迫外,大致都受到帝国的保护,皇帝也插手教会中重大事件。帝国亡后,罗马主教摇身一变,成了宗教、政治二职并兼的教皇。东方的希腊正教亦与国家政治联合,就是东罗马帝国亡于回教后依然如此。皇帝插手教会中的争端,以维持帝国境内的和平,在四至六世纪间是常见的,兹列之如下:
1
 
314年,康士坦丁大帝裁定开其良努(Caecilianus)为迦太基合法监督[39]
2
 
321年,康士坦丁大帝下令宽待分裂的“多纳徒派”(Donatists)。
3
 
325年,康士坦丁大帝召集尼西亚大公会议(Council of Nicaea)并坚持要用同质(homo-ousios)一词,申明子与父神格上的关系。
4
 
381年,提阿多修一世皇帝(Theodosius I)召开康士坦丁堡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会中重申肯定尼西亚信经,判定亚流主义为异端,并定亚波里拿留主义(Apollinarianism)为异端。
5
 
431年,提阿多修二世皇帝(Theodosius II)召开以弗所大公会议(Council of Ephesus)。会中定涅斯多留主义(Nestorianism)为异端。
6
 
449年,提阿多修二世皇帝(Theodosius II)召开以弗所会议。会中使欧迪奇(Eutyches)获得平反,史称“强盗会议”(Robber Synod)。
7
 
451年,玛昔安皇帝(Marcian)召开迦克墩大公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会中定欧迪奇主义(Eutychism)为异端。
8
 
482年,哲诺皇帝(Zeno)发出《合一通谕》(Henoticon),推崇尼西亚信经与康士坦丁堡会议,抨击涅斯多留和欧迪奇,并接纳区利罗(Cyril of Alexandria)的《十二条咒诅文》(12 Anathemas[40]
9
 
553年,犹斯提念皇帝(Justinian)召开第二次康士坦丁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II),谋求教会中的合一,接纳基督一性派(Monophysitism)的教义,定罪涅斯多留主义[41]
综上所述,可见政治、宗教混淆不清的情形。教会那作保护、分别的墙已完全不见,世界、教会打成一片;皇帝干预教会内争,教会诉求皇帝解决教义争端。主的话说教会将来是要审判这世界的(林前六2),岂知现在世界已来审判教会,因为“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林前六6)。这是教会的羞耻。
第五世纪时,西罗马帝国亡于蛮族。国中无君,东罗马皇帝又鞭长莫及,罗马的宗主教遂成为与蛮族斡旋并感化他们的代表和力量。罗马宗主教的威权遂逐步窜升。耶路撒冷、安提阿、亚历山太三个宗主教势力在五世纪以后就逐渐衰微,这些地方于七世纪时相继沦陷于回教,成其势力范围。590年贵格利一世(Gregory I)终于登上教皇的宝座,史称大贵格利(Gregory the Great)。经过历任教皇的努力,教权、政权不断扩张。八世纪兴起的神圣罗马帝国,历任皇帝都得经罗马教皇批准、加冕,方能为王。其中最有名的就是800年12月25日,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前跪着,受教皇利奥三世(Leo Ⅲ)加冕的查理曼(Charlemagne)。后来历史上还有一椿有名的政教权力之争,就是1075年教皇贵格利七世(GregoryⅦ,约1023~1085,于1073年开始作教皇)与德皇亨利四世(Henry Ⅳ,1050~1106,于1056年开始作教皇)争夺主教任命权。教皇在次年颁布对他的审判文。其内容如下:
“蒙福的彼得,使徒之首,向我侧耳,听我的祷告,我是您的仆人,自幼受您的养育,甚至今天仍蒙您拯救得脱恶人之手,那恶人曾因我对您忠心而憎恨我……基于这信仰(即神赐捆绑、释放之权),为着教会的尊荣和防卫,且在全能之神父、子、灵的名里,借着您的权能,我从亨利皇帝,即亨利大帝之子,收回德义全国。……我禁止任何人事他为王,……因他企图减少您教会的尊荣,他也将失去拥有的尊荣。……我代表您以咒诅捆绑他。我信靠您来捆绑他,让众人知道您是彼得……”[42]
这里教皇竟然向彼得祷告,而不是向主祷告。代表彼得的教皇权位,竟然高于主耶稣。
后来,德皇亨利真的被迫屈服下来,在严冬越过阿尔卑斯山,在教皇所住的卡诺莎城堡(the Castle of Canossa)外,身着单薄衣服,赤足站在雪地中叩门求赦,直到第三天才获引见。他在教皇脚前下跪,亲吻其脚,恳求赦罪。教皇接受并赦免他,恢复他的教籍。真的,世上政权完全屈服在教皇教权之下。之后教皇大言不惭的颁布训言说:“在世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教皇的大名。众王都当亲吻他的脚。只有他有权任命或替换主教并解散会议。没有人可以定他的罪,他从未犯错,就是将来他也不会有错。他可以废除君王,也可以解除臣民忠于王的誓言。”[43]
只是事情未完,这位受到奇耻大辱的皇帝回去之后,不数年,就重新振作,打败敌对势力,攻回罗马,报了一箭之仇。结果贵格利七世落荒而逃,死于途中。
教皇依诺森三世(Innocent Ⅲ,1160~1216,于1198年起作教皇)更在1209年发动一次十字军出征,为的是消灭亚尔比根派(Albigenses)和瓦勒度派(Waldenesians)的“异端”信徒。结果大肆蹂躝法国南部的地方达二十年之久[44]
另外,在天主教里兴起许多有名的修道院,如本笃会(Benedictines),克吕尼(Cluny)修院、熙笃会(Cister-cians)、方济会(Franciscans)、道明会(Dominicans)、耶稣会(Jesuits)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为罗马教皇扩张了教权。道明会于1210年所成立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又名异端裁判所)和誓死效忠教皇的耶稣会(成立于1534年),更成了教皇手中对付异己铲除教敌的利器。虽然教皇权柄曾因“宗教改革”衰微过,但今天以一弹丸之地的梵谛冈,却与许多国家互派使节,并拥有全世界最众多的教徒。教皇的话仍是一言九鼎,牵动世局。这种政教合一的情形在罗马天主教里仍是牢不可破的。
1517年的改教带来重大的恢复,但可惜大多仍行政教合一,并未脱尽罗马天主教的遗毒,成了“半路凉亭”的恢复,不是“一路到底”的恢复。
路德的改教给我们带来圣经公开、因信称义,是教会历史中的大作为。但因他依附德国诸侯的帮助和保护,又取法罗马天主教的体系、教区制度,仍主张政教合一,以政治力量对付异己。因着手段过于猛烈,伊拉斯谟斯(Erasmos)曾劝阻,施道比次(Staupitz)亦不同意其作法而分道扬镳[45]。那时“好些人只好留在罗马天主教会内,……心中起初燃起的希望,又告熄灭;这些弟兄们发现自己处身在基督教内两种体系的夹缝间,两面受敌,因为这两个体系都是主张用武力使人在良心上就范。”[46]可悲,路德一怒而震天上,揭起改教的大纛,其结果竟只是德国国教而已。当时,许多清心爱主跟随史文克斐(Kaspar Von Schwenckfeld,1489~1561)的人,就曾多受路德会的迫害,到处流浪[47]
慈运理紧跟着在瑞士的苏黎世(Zurich)进行改革,也依附政治势力。他在苏黎世成功的建立政教合一体制,市议会成了遂行其宗教理念的工具。当时主张“信而受浸”,反对婴孩洗礼的“重洗派”(Anabaptist)大遭逼迫,许多人因坚守信仰而殉道。
紧接着是加尔文在日内瓦(Geneva)进行改革,仍行政教合一,最高权力机构的市议会,也成了加尔文后来遂行各种制度的凭借。当时与加尔文神学论点不同的瑟维都(Servetus)1553年被公开烧死,成了加尔文一生事奉的污点。
其他欧洲各国所产生的国教,在制度上都行政教合一。若以万桑的话为标准,则政教合一应是“真理”,因为这是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的。但若对照圣经,我们就要看见这是偏差错谬的。
这样,教会与世界、政治、政权的关系到底应当如何呢?圣经仍是我们找答案的地方,从其中我们找到以下原则:
 
主的国不属于世界
当主面对彼拉多的质问时,祂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是来自这里的。”(约十八36)主已把我们从世界中拣选出来,我们就当与世界有别(约十五19)。虽然今天我们仍在世界中活着,但我们不属这世界,正如主不属这世界一样(约十七14~16)。十字架已把我们一次而永远的与世界分开了(加六14)。
 
政治的归政治,教会的归教会
主说:“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把神的物归给神。”(太二二21)所以政治的归政治,教会的归教会,这是原则。
 
不以武力抵挡政权或进行社会改革
主禁止门徒以武力抵挡政权,祂和门徒也未曾进行社会改革。主在客西马尼园被捉时,彼得动刀将大祭司仆人的耳朵削掉,主并未称许他,反而对他说:“把你的刀收回原处;因为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六52)这是原则。
当初,主行神迹,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犹太人要强逼祂为王,祂就独自退到山上去祷告(约六15太十四23)。祂骑着驴荣耀的进入耶路撒冷,甚至连希利尼人都来求见,人看这是最光辉灿烂的时刻,但祂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3~24)祂没有起来打破当时的奴隶制度,没有作社会改革,也没有救犹太人脱离罗马政权,因为祂复兴以色列国的时候未到(徒一6~7)。
彼得、约翰、保罗等使徒们起来,也未作社会改革的工作或要打倒任何制度。反而面对当时最不合理的奴隶制度时,他们要作奴仆或主人的信徒守住身分,在主里彼此顺服(林前七20~22弗六5~9西三22四1提前六1多二9~10)。在新人里这个问题已得解决,因为在新人里没有为奴的、自主的分别。使徒们也明训信徒,在世要顺服执政的、掌权的,也要为主的缘故,顺从人的一切制度(罗十三1~7多三1彼前二13~14)。
教会既不应与世界联合,又不牵连政治,那么教会在地上该作什么呢?简单的说有以下四点:
1
 
传扬福音(太二八19可十六1520路二四47徒五42八4)。
2
 
见证救主(徒一8二32三15五32十3941十三31二二15)。
3
 
建造基督的身体(太十六18弗四1216)。
4
 
等候主来(太二四274244路二一36提后四8多二13彼后一16约壹三2启二二71220)。
所有今天地上的不合理、不公平、不义、不法、冤屈、受苦……主来的时候都要一次解决,一次算清。今天不是我们注意这个的时候,今天是教会,妆饰自己,预备迎接新郎回来的时候!(弗五26~27约三29启十九7二一2
 
敬拜马利亚
对马利亚的敬拜由来已久,广被罗马天主教、希腊东正教所接受,而且关于马利亚的一切看法──“神之母”(Mother of God)、“无原罪受胎”(Immaculate Conception)、“永远童贞”(Ever Virgin)、“死后肉体升天”(Assumption)、“中保”(Mediator)等等,都被正式列为天主教的教义。这些教义之所以产生,主要是从“神之母”衍生而来的,少部分教义是由圣经本身推论或错解而来。“神之母”是圣经中没有的,而经此推论衍生出来的教义都是人为加进的东西,也本来就是圣经中所没有的。
 
神之母
“神之母”原文是Theotokos(θεοτοκος),应译为“生神的”(God bearing)。这词约在320年首用[48]。原来这词开始用于对马利亚的崇敬,她是“生神的”。第五世纪这词被引到基督身位的辩论上,而在431年以弗所大会(Council of Ephesus)中被定为正统,复于451年迦克墩大会(Council of Chalcedon)中被重申。这词一旦被定规为正统,反从重在“基督”的身位上转到高举“马利亚”的身分上。马利亚被神格化,成了祷告、敬拜的对象,成了罪人的中保……一路下来,所有加在马利亚身上的,就成了千古不变的“真理”了。
就一面说,马利亚的确是“蒙大恩的女子”(路一28)。因着她的简单、顺服,圣灵得以成孕在她腹中,生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太一20~21路一3538)。她的魂尊主为大,灵以神她的救主为乐(路一46~47),实在是我们的好榜样。因她完全的顺服,救主得以顺利降生,好来完成救赎大工,所以万代也要称这顺服的马利亚为有福(路一48)。但对马利亚的“敬重”,若转为对她的“敬拜”,这是神所不许的。
除神以外,我们不能敬拜任何受造之物,圣经亦禁止(出二十3~5太四9~10启十四7)。圣经记载使徒两次拒绝人的敬拜(徒十25~26十四11~1518),天使拒绝人的敬拜(启十九10二二8~9)。圣经从未提及敬拜马利亚,却是多次记载主耶稣受敬拜,因祂是神(太二11八2九18十五25二十20路五8十七15~16约九38腓二10~11启五813~14)。
万桑所说真正的遵古性应是回到最初,那就是回到圣经。关于马利亚“在头四个世纪,几乎找不到(不是完全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向她祷告,或祈求她的保护与帮助”[49]。这种少见却已出现的敬拜异端,为当时的教父所斥责。以比凡尼(Epiphanius,约315~403)在370年写道,有一教派名为柯里瑞底派(Collyridians,智慧派的一支),其敬拜与马利亚相连。他和其他正统的作者一样痛斥这异端。他说尽管马利亚是美丽、圣洁,配受大尊荣,但敬拜只能限于全能的神自己[50]。万桑不但没有遵守此原初之教训,反而大加支持“神之母”一词之使用[51]
到了428年任康士坦丁堡大主教的涅斯多留(Nestorius),他反对人滥用“生神的”(Theotokos)称呼马利亚,把她当女神,成了“神之母”。他提议加上“生人的”(人之母,Man-bearing,ανθρωποτοκος)作平衡,或最好用“生基督的”(基督之母,Christ-bearing,Χριστοτοκος)较为安全。可见当时已显出将马利亚当女神敬拜的证据,这是他所反对的。当然涅氏在神学的论点上有他偏差过当之处,结果引发一场激烈的神学争论,但就着使用“神之母”导致马利亚被高举、神格化的错误倾向,他的坚持是对的。这场神学激辩后,他的对手,亚历山太的区利罗竟向他下了一封《十二条咒诅文》的信,要他接受马利亚是神之母。
说马利亚所生的“那位”是神一点不错(赛九6路一35),但说生神的“那位”是马利亚,就变成高举马利亚,将她神格化了。“神之母”在基督论里的争论不是本文的重点,但由此推出对马利亚的高举、敬拜却不是真理。
圣经中马利亚被称作“主的母”(路一43)、“耶稣的母亲”(太十二46十三55约二3徒一14),主耶稣有时称她为“妇人”(笔者按:这是犹太人对女人的尊称,无藐视之意,约二4十九26),但从来没有一个称呼是“神的母亲”。在神的事工上,主耶稣弃绝所有肉体、天然的关系,这是显而易见的(太十二46~50路十一27~28约二4),但祂在人子的一面仍顾亲情。所以当祂在十架上受死时,祂将肉身的母亲交托给祂所爱的门徒约翰,代为照顾奉养(约十九26~27)。马利亚的确在肉身、亲情上与主耶稣有密切的关系,但与祂的神格却毫无关连。人不能因为她与主耶稣肉身、亲情上有密切的关系,也把主耶稣神格的独有性牵扯进来。就着主耶稣人性的一面,马利亚是人之母;但就着主耶稣神格的一面,马利亚不是神之母。在人性的一面,主耶稣应尽孝、顾念亲情;在神格的一面,祂却以父神为念,弃绝所有天然、肉体、亲情。这两面的真理,我们都当持守。
从“神之母”引出马利亚无原罪受胎、永远童贞、升天和救赎中保,述之如下。
 
无原罪受胎
这教义说马利亚既是“生神的”,圣灵成孕其腹之时她即无罪,且终身无罪的玷污,圣洁无疵。甚至说她是无“原罪”(original sin)的,这是因她特别蒙神恩典荫护得以如此。中世纪以来这种说法广受争论,1854年教皇庇乌九世(Pius Ⅸ,1792~1878,于1846年起作教皇)广征众主教意见,终于在十二月八日颁为教义。其重点如下:
“……充满恩宠的童贞女马利亚,其始胎无染原罪,是由于全能之神的单独恩宠与特许。为了基督耶稣全人类救主的功德,得以无染原罪,这教义是神所启示的。”
但根据假设马利亚是“神之母”而有的人的推论,无圣经根据,不足采信。反而以下经文要驳斥这种无原罪,一生无罪的说法:
1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
2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3
 
“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
4
 
“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
5
 
“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三22
马利亚“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7),她承认自己是罪人,需要神所预备的救恩。这样,怎能说马利亚是无罪的,又终身未犯罪呢?当然我们信马利亚比我们众人更属灵,更活在神面前,将来也要得大赏赐,但圣经却没有告诉我们她是无罪的。
圣经中给我们看见,只有一位是无罪的,那就是主耶稣。祂是“那不知罪的”(林后五21),是无瑕疵的神的羔羊(来七26彼前一19),祂曾凡事受试探和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罪,也未曾犯过罪(来四15彼前二22约八46十八38十九46)。只有祂是无罪的一位(约八7~9)。
 
永远童贞
论到马利亚的永远童贞(Ever Virgin),不外乎以下说法:
1
 
马利亚生耶稣的前后都是童贞(Virginity in partu and post partum),生产没有痛苦,子宫(生理方面)在产前、产后都保有完整。
2
 
马利亚嫁约瑟时,约瑟已是年老的鳏夫,他们从来没有同房,甚至有人说主耶稣的兄弟姊妹是约瑟的儿女(即前妻所生),不是马利亚所生。
3
 
主耶稣的兄弟姊妹不是祂的亲兄弟姊妹,而是祂的堂、表兄弟姊妹。
以上说法都是为着维护马利亚永远童贞的牵强推论,并无圣经根据。要知道真相,仍得回到圣经本身。
首先,马利亚童贞女怀孕是无可置疑的,因有旧约明确预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也有创三15,“女人的后裔要伤你(蛇)的头”的预言。这些都在新约得着应验(路一27太一18~20)。她的丈夫约瑟,在耶稣出生前未和她同房也是明载(太一25)。但“头生的”一词(路二23出十三2)已证明她经过生产之苦。因为“头生的”原文是“开了子宫(胎)的”(open the womb),而且路二22记载,马利亚按摩西的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才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将祂献上(利十二2~6)。怀胎、生产的苦楚在人堕落之后已是命定的(创三17),这样怎能说她在产前、产后子宫(生理方面)都没有改变,保有完整?
太一25说,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路二7说主耶稣是“头胎的儿子”,这也足以证明,孩子出生后,约瑟和马利亚有夫妻的关系,并且有其他的孩子陆续生出。“头胎的儿子”一词,原文是Prototokos(πρωτότοκος,亦见于罗八29西一18来一6启一5),也可译为“长子”(first born)。这个字与路二23“头生的”(open the womb)不同,“头生的”不一定有后面跟着生出的,只重在他的“头生”,也许是独子。但“头胎的”、“长子”(prototokos)就必是后面有陆续生出的。至少要有个“次子”才能如此称呼,其理甚明。在属灵一面,罗八29说祂“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表明祂有许多弟兄(约二十17来二11~12);若祂没有众弟兄,祂永远只能被称为神的“独生子”(约一18),不能被称为“神的长子”。我们敬拜父,祂不仅有“长子”,也有“众子”,叫祂得荣耀。同样的,在肉身一面,主耶稣如何能作“长子”而祂没有弟妹呢?
又说,主耶稣的兄弟姊妹是堂、表兄弟姊妹,这也是牵强的解经。何以有亲戚关系的施浸约翰(路一36),不被称为“主的兄弟约翰”?而雅各却被称为“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另外,若说这些兄弟姊妹都是年老的鳏夫约瑟所带来的,那么主耶稣就不可能是“头胎的儿子”“长子”,祂应是“老幺”了!
另外,可六3~4说:“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么?祂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么?……耶稣对他们说,先知除了在本地、亲属并本家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这里清楚用了三个词,“本地”“亲属”“本家”。原文每词中间都有一连接词“和”(καὶ),因此可直译为“在他本地和在他亲属和在他本家里”(ἐν τῇ πατρίδι αὐτοῦ καὶ ἐν τοῖς συγγενεῦσιν αὐτοῦ καὶ ἐν τῇ οἰκίᾳ αὐτοῦ)。若他们都是堂、表兄弟姊妹,就只能是“亲属”而不是“本家”,这样“本家”只剩马利亚一人了(耶稣传道时恐已丧父),而马利亚竟然藐视祂、不尊敬祂,这和马利亚的性情不相合。圣经确载祂的兄弟们藐视祂、不信祂(约七3~5),指明“本家”乃指从马利亚所生主耶稣肉身的弟妹,其理甚明。
若要维护马利亚永远童贞,硬说她未与约瑟同房,便是视婚姻为不洁,也给守身的神职人员造势。从马利亚生耶稣满了洁净的日子后,约瑟又活了多久,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至少有十二年的时间他是活着的(路二41~51)。这十二年中他们却没有夫妻正常的关系,这绝非常理。这也与圣经不合,因为婚姻是神圣的,是神所命定的(创二24),禁止嫁娶反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3)。若守身使人更为圣洁、更得胜、更蒙神称许,则以诺不会被取升天(创五21~24),挪亚定规不是义人(创六9~10),亚伯拉罕不能是信心之父(罗四11~12),彼得不能赢得冠冕(太八14林前九5),百基拉、亚居拉也不算得胜(罗十六3~4)。
 
马利亚升天
马利亚灵魂、身体被接升天之说,首见于四世纪的新约旁经。六世纪起在东西方教会得到支持,八世纪末普遍于八月十五日举行“升天节期”。中世纪时经院学者为普遍的信仰提供神学护道,但此仍未为官方确认为教义。十八世纪教皇本笃十四世(Benedict,ⅩⅣ)归类为可能的意见(Probable Opinions),1870年梵谛冈会议有提出作为教义声明的压力[52]。直到1950年11月1日,才由教皇庇乌十二世(Pius XII,1876~1958,于1939年起作教皇)颁布为教义,并举行弥撒礼。教义重点如下:
“……神的母亲是与她圣子最紧密的联结者,并且总是分享祂的命运。所以极不可能说她这怀祂生祂者、奶祂抱祂者、怀祂在怀里者,在结束地上旅程后,身体却与祂分离……因为我们的救赎主是马利亚的儿子……除了尊荣祂永远的父,也尊荣祂最爱的母亲。因祂能赐尊荣使她脱离坟墓的朽坏。事实上,我们必须相信祂的确这样作了。
因此权能之神的母,在一个奥秘的方式里与耶稣基督永远联合,……无罪受胎,在她神圣母职里,她是绝无玷污的童贞女,与神圣救赎主尊贵的结盟,……以其权位之至高,她蒙保守免于坟墓的朽坏,且像她的儿子在她之前,她亦征服死亡,身体和灵魂应被接到天上的荣耀里。在那里,在她的儿子那永远不死之王的右边作掌权的女王。
我们宣布并确认这谕令,是神所启示的教条。无罪受胎之神的母亲,永远童贞的马利亚,在她完成地上的旅程后,她的灵魂和身体被接到天上的荣耀里。”[53]
读了上文我们就知道,许多论点都是命题假设而有的推论,是一厢情愿、自圆其说的说法。今天,天主教里不仅有“圣母颂报节”(三月二十五日)、“圣母无罪受胎节”(十二月八日),也有了“圣母升天节”(八月十五日)。这些都成了“真理”。
查考圣经,我们就知道这是错的。以诺被神接去(创五24来十一5),以利亚被接升天(王下二11),这是我们知道的。主耶稣公开被接升天(徒一9),也是使徒所见证的。但马利亚若也被接升天,这是太大的一件事,圣经必要记载。使徒们,至少约翰(他活到一世纪末,相信那一代的人大多已过去)也必证实这事。可是圣经、初期教会史料,却只字未提,而需要等到1950年后才由教皇宣布为教义?那作为主耶稣肉身的先祖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徒二34),那作为信心之父的亚伯拉罕,今天仍等候在阴间呢!(路十六22~2326
 
中保地位
马利亚作中保,为罪人代求之说,十二世纪以前少有人提及[54]。1981年教皇利奥十三世(Leo ⅩⅢ)在《通谕》(Octobriense)宣告说:
“永存的圣子,祂愿意成为人,救赎世人,成为人所荣耀的……若没有祂拣选作母亲全然无条件的首肯,愿意成就祂道成肉身为人的旨意,这是不可能成就的……所以,除了借着圣子,没有人能到达至高天父之前,某种程度上说,就是除了透过圣母,没有人到达圣子之前。……马利亚配得一切的称颂;她有能力,是全能天主之母;……我们应该在她的荫护下,摆上自己,及我们的心思意念,……纯净和忏悔,……悲伤和喜乐,……祈求与愿望。这所有属于我们的一切,我们都应该交托她……”[55]
人想象在公义的神审判之下颤栗不安,需要有一位不拒任何人的保护者。马利亚被说成比她那将要审判我们的子更显为慈悲!利奥十三世1892年再次在《通谕》(Magnae Dei Matris)宣告说,遵行天主信仰者,要向马利亚祈求,并从其丰富的恩典中得帮助,她在众天使、众人之上,只有她列位基督旁边[56]。1904年,教皇庇乌十世(PiusⅩ)宣布马利亚分担基督的苦难。说神“应许她为失丧世界之复合者,……所有善德之施予者……”[57]今天整个天主教所相信并教导的,就是马利亚无罪受胎、永远童贞、被召作神的母亲、在救赎工作上与基督合作、担任了恩典中保(Mediatrix of Grace)角色,人不能缺了她。
但查遍圣经,我们找不到马利亚升天作中保,应向她祷告的经文。只有主耶稣,祂才是独一的救赎主、中保,也是我们祷告的对象,在祂的名里我们向父求。以下经文是明证:
1
 
“除祂(主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2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也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人基督耶稣。”(提前二5
3
 
“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下)
4
 
“所以,那借着祂(主耶稣)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为他们代求。”(来七25
5
 
“你们在我(主耶稣)名里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荣耀。你们若在我的名里求我什么,我必作成。”(约十四13~14
6
 
“使你们在我(主耶稣)名里,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十五16下)
 
修道主义与禁欲主义
每一个教义都声称有圣经根据,每一种实行都有圣经支持,修道主义(Monasticism)和禁欲主义(Asceticism )也不例外。除了圣经本身外,时代背景因素的促成也很重要。许多修道院的兴起都是因为兵荒马乱,战祸连年。有些清心爱主的人盼能过正常规律与神交通的生活;或有因为忧心教会腐败堕落,为维持清心爱主的光景,便远走旷野,与世隔绝,过隐居生活,俾能安静默想与主交通。埃及人安东尼(Anthony of Thebes,251~356)被尊为“修道主义之父”,他曾在埃及一山洞内住了八十六年。亚历山太的主教亚他那修对他推崇备至。因着修士、修女外表敬虔、简单的生活、善行、垦荒,后也从事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工作,的确吸引不少人投入。历史上许多敬虔属灵的人从修院而出,不容否认。但起头的清纯不易长久维持,一旦财富累积,人就松懒、贪得无餍、贪爱世界享乐;人数、修院一多,也不免争权夺利。甚至有些成了教皇巩固权力、扫除异己的工具。历史上道明会和耶稣会就曾扮演这样的角色。修院也是晋升教阶的门径,许多教皇都是由此而出。而禁欲主义随着修院而来是必然的结果,这是修道主义弊端之一,不能不提。
修道主义的圣经根据,不外乎主说要变卖一切来跟随祂(太十九21可十21)、不为明天忧虑(太六34)、凡物公用(徒四32~35)、为天国的缘故守童身(太十九12),亦有以圣殿中寡居的亚拿(路二36~37),作为修女制度的辩护[58],亦有以耶弗他许残忍的愿为童贞不嫁之依据(士十一30~3134~40[59])。
但守童身最有利的圣经根据乃是林前七章保罗的话(7~826~38),其中有三个消极与三个积极的理由。
 
三个消极的理由
1
 
“现今的艰难”。
2
 
“时候缩短了”。使徒以为主就要来,时候不多,当趁时爱主。
3
 
“这世界的样子正在逝去”。
 
三个积极的理由
1
 
为主的事挂虑,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
2
 
讨主的喜悦。
3
 
在身体和灵上都圣别。
所以他说“这样看来,叫自己的童身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8)。他对寡妇说,“她若守节更是有福”(40)。他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8)。
1063年天主教通过禁止神甫娶妻的条例,贵格利七世(Gregory Ⅶ)在1073年任教皇后不久,即厉行严禁圣品阶级之神职人员婚娶,已婚者应离婚,不准其举行弥撒,禁止平信徒参加其举行之弥撒礼。许多人被迫退出圣职,抗命者受到迫害。
若以万桑的话为准则,我们就要以修道主义、禁欲主义为真理了,但我们一核对圣经,就看见这又是一大错谬,我们要很持平地回到圣经看这问题。
被天主教称为第一任教皇的使徒彼得,蒙主呼召时是已婚的人,主曾去医治他岳母的热病(太八14可一30路四38),主并没有叫他放弃婚姻,离弃妻子。教会起头以后,彼得是带着妻子往来服事(林前九5)。若是神职人员必须守童身,则彼得是第一个没有资格作教皇的人。就是主的兄弟们(也许雅各、犹大都在内,他们都是那时代的使徒),也是带着作妻子的姊妹往来(林前九5)。可见娶不娶妻与教会中的服事并不相干,也并不违背。像百基拉、亚居拉这对夫妻就服事了众教会,不但使徒保罗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罗十六3~4)。他们实在是我们的好榜样。
林前七章,保罗虽然盼望众人像他一样,没有婚姻家庭的缠累,能够专心服事主,讨主的喜悦(7~825~38)。但他已有平衡的话,说:“但他们若不能自制,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中烧,倒不如嫁娶为妙。”(9)何况他盼望人像他,是在他早期尽职时的愿望和意见(72540)。后来到了晚年,经过许多阅历后,他说:“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育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对者有辱骂的机会。”(提前五14)免得“她们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11)。不仅背誓,“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说长道短,好管闲事”(13)。在提前四章,保罗在那灵的预示下很强地说,“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撒但的工作,一面使人放纵情欲,一面却提倡禁欲主义,这两个极端都使正常、神圣的婚姻受到破坏。
婚姻是神所命定的(创二24太十九5),并且神所配偶的人不能分开(太十九6),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十三4)。借着婚姻、家庭,人类得以代代繁衍,神也在每个世代中得着人来为着祂的伟大计划。另一面,借着正确的婚姻,基督和教会得着预表(弗五31~32)。这是极大的奥秘,却是借着我们所看得见的婚姻表彰出来。
保罗说,监督、执事这些有职分的弟兄,只能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三212多一6)。可见结婚乃是常例,不结婚反而是特例。
守童身不是命令,而是恩赐。“不是众人都能接受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接受”(太十九11)。“那能接受的,就让他接受”(12)。这是主的话!主若给恩赐,祂也必赐恩典来保守,丝毫出于勉强作难都不合宜。守童身者大可在圣徒中间往来,如保罗、约翰等之所行。修院制度并未见于圣经,离群索居之苦修更是不合圣经的原则。我们的主所要的是祂的身体得着建造,这需要圣徒们在祂的名里常聚集(太十八20),常彼此交通(约壹一37林前一9),没有分门别类。修院已划出一个特定范围,特别生活,不合圣经中身体交通的原则。
为反应罗马天主教禁止神职人员娶妻的禁令,转向改教的兰伯特(Francis Lambert,1486~1530)先路德二年,于1523年娶妻,是第一个娶妻的法国方济会僧侣。曾为神甫的路德本人,则于四十二岁时娶修女凯撒琳波拉(Catherine Von Bora)为妻,反对修道院和禁欲主义。
 
天堂之说
信徒死后灵、魂上天堂的说法,流传久远且广被接受。似乎言之成理,也符合人天然的想法。但这说法与佛教“人死后灵魂上西天”的说法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根据的经文主要是约十四2~3。那里主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根据此说,主死而复活被接到天上,所以所有信祂的人,主都为他们预备了地方,他们死后,灵魂就被接到天上主所在的地方。又说,保罗被提到“三层天”和被提到“乐园”(林后十二24)是指同一个地方,即“天堂”。所以路二三43主对得救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的“乐园”,即指天堂。这种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的是真理么?我们看圣经怎么说。
“乐园”“阴间”“地心”“地的低下之处”都指同一个地方。太十二40主说:“约拿怎样三日三夜在大鱼腹中,人子也必照样三日三夜在地心里。”清楚指明主在死后复活前是在“地心里”。弗四9:“若非祂也曾降到地的低下之处,‘祂升上’是什么意思?”指明主死后曾降到比地低下的地方,然后复活,被高举,远超万有之上。徒二25~28是引诗篇十六篇的话,说到基督的复活,祂的魂不被“撇在阴间”(徒二2731),因为神“将死的痛苦解除,叫祂复活了,因为祂不能被死拘禁。”(24)这又清楚指明主死后复活前,是在拘禁死人的阴间里。但祂不被死拘禁,祂从阴间里出来,复活了。可见“阴间”就是“地心”,就是“地的低下之处”。路加十六章主耶稣说到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拉撒路死后,“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22上)。“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22下~23)。可知他的身体死了,埋葬了,而灵与魂去了阴间,并且受痛苦。在阴间,财主可以看见亚伯拉罕和拉撒路(23),他受火焰之苦,干渴难当,盼望拉撒路过来给他水,凉凉他的舌头(23~24),但是两边有深渊界定,无法彼此往来(26)。可见信主和不信主的人,死后灵与魂都下到阴间。但阴间却有两个部分,信的人在受安慰的地方(2225),不信的人在受痛苦的地方(23~25)。两边的人可以对望,却无法往来,因为中间有深渊隔开(2326)。这样主对那刚得救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里的“乐园”是指阴间里受安慰的地方,这是非常合理的解释。所以从圣经来看“乐园”“阴间”“地心”“地的低下之处”都是指同一个地方,人死后灵与魂的去处就是这里。
仔细查考林后十二2~4时,我们要知道第三节的开始有一连接词“并且”(and),指明三至四节所说的,与二节所说的是两件不同的事(虽然它们有关连)。二节说到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三至四节说他又被提到“乐园”里,可见这是两个不同的地方。而且二节用介系词heos(ἕως),4用eis(εἰς),意义也有不同。这也证明“第三层天”与“乐园”是不同的地方。这一段话是指明,使徒所得的启示是超越的(17)。他上到最高的三层天,也下到最深的乐园,所以说他的启示是超越的。这样,我们就清楚使徒这里所说的“乐园”,就是主对强盗所说的那个“乐园”,都是指阴间说的。
彼前三22来九24,中文和合本圣经翻成“天堂”,但原文是“天”,“堂”字是加进去的。“天”(Heaven)乃是主复活升天所去之处,在此祂作大祭司为我们代求。圣经没有“天堂”或天上的华厦(heavenly mansion)这个东西。
若说信徒死后灵、魂上天堂,则先于我们的旧约圣徒应已在天上。但圣经说,“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徒二34),而亚伯拉罕今天仍在阴间呢!(路十六22~23
若说信徒死后灵、魂上天堂,则帖前四15~17的话就前后矛盾了。那里说,主来的时候,“死了的人必先复活,然后我们这些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同时与他们一起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会。”(16~17)若死了的信徒灵魂已在天堂,如何能再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会?可见,死了的信徒灵与魂仍在阴间,主来时复活,与在地上活着的信徒一同被提见主。这才是合理的解释。
天上是神的圣所,没有身体的灵与魂如同人赤身未穿衣一样(林后五1~4),不宜显在神前。所以,所有死了的信徒都等候那日,灵魂能穿上复活的身体,喜乐荣耀的见神的面。
约翰十四至十七章,是主离世前一段奥秘的话和总结的祷告。其中都是深奥的启示,不是人用天然的想法在物质的领域所能领会的。若是,则主所说的就太肤浅了。十四2~3说:“……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十八节又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正往你们这里来。”可见,主的去,就是祂的来,这是很深的思想。主去预备了地方,又说“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原文是receive you to myself(ἐμαυτόν,关身代名词)。可见“那地方”就是“主自己”!这样父家的许多“住处”,就是主所预备的“地方”;而主所预备的“地方”就是“主自己”。主所要作成,就是信祂的人能实际的住到祂里面,以祂为住处、为居所(约十五57)。且因祂作为道路,信徒可以住到父里面,以父为住处(十四62)。这不是天然的人能领会的。约十四16~17说保惠师要来,永远与我们同在,与我们同住,且要住在我们里面。二十节则说,“到那日(主复活的日子),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这里给我们看见主死而复活所成就的大事,就是三一神,父、子、灵与信徒彼此互住。本来神与人是彼此隔绝的,但因着主耶稣救赎的大工,把人与神相联,并且彼此互住。
主在二十三节进一步对门徒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这个“住处”就是父家里的住处,与十四2的“住处”同一字。
从上下文,我们看见,主去受死、复活回来,所成就的就是三一神与我们这些信的人能彼此互住,彼此互为居所。这住处,不是个物质的地方,不是我们死后灵魂去的天堂华厦,而是一个神圣奥秘的范围,是主复活时所成就的,使我们与三一神之间有一生机、奥秘的联结。
若信徒死后灵、魂不是上天堂,对许多人而言,可能要大失所望,但毕竟这是个事实。主若来得晚,我们都要到阴间的乐园,暂时歇息,等候复活见主。
除天堂之说外,炼狱之说亦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因受篇幅之限,其错谬在此不赘述。
 
婴孩洗礼
今天罗马天主教、希腊东正教、圣公会、长老会、循道会、路德会都行婴孩洗礼(Infant Baptism),由来已久,广被接受。其圣经推论乃是旧约以色列人所有男婴都受割礼,全以色列人一同过红海,新约圣经记载吕底亚、腓立比监狱的禁卒、基利司布等都是全家受浸归主,婴孩理应包括在内(徒十六153133~34十八8)。而且初期教会受罗马帝国逼迫,加上医疗卫生水准低落,婴儿容易早夭,父母基于爱心,都盼自己儿女早日得着救恩,遂求婴孩洗礼,久而久之衍成习惯,最后就成了传统。那时普遍相信洗礼带来洗罪、成圣、得祝福、领受圣灵为印记,并进入天国。但在这些点上教父间仍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我们若查读圣经,就会看见人受浸的条件乃是悔改和相信。最早给人施浸的乃是主耶稣的先锋约翰,他出来在犹太旷野传道,说“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太三2)。然后许多人都来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浸”(太三6)。可见认罪引到受浸。因悔改认罪的人,在神的眼中只配死、埋葬,所以把人浸到水里,表明旧人的了结;而从水里上来,表明在复活里凭新生命而活(罗六4)。主耶稣接续施浸约翰,也宣告“要悔改,相信福音”(可一15)。祂不仅用水,更是用灵给人施浸(可一8)。徒八章记载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监传福音,二人正沿路走的时候,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浸有什么妨碍?”腓利就对他说:“你若是全心相信就可以。”太监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于是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浸,然后从水里上来。在这事例中我们清楚看见,相信就可以受浸,相信是受浸的条件。这也合于可十六16的话,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
受浸本身并不能叫人的罪得赦免,或得永远的生命。人的罪要得赦,人要得永远的生命,必须悔改并相信、接受主耶稣。彼前三21说:“这浸并不除掉肉体的污秽,乃是向神诉求无亏的良心。”这里清楚说明受浸本身不能除罪,受浸乃是人悔改、相信,罪已得赦,而向神诉求无亏良心的明证。受浸并不能赐人生命,赐人生命的乃是父(约五21)、子(约五21十10下,28)、灵(约六63林前十五45林后三6)、三一神。主的话已够清楚,“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约三16)。悔改与赦罪是相连的(路二四47),相信与得生命是相连的(约三15~1636二十31),而受浸也应与悔改、相信相连,这样的受浸才有意义。可十六16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得救”必须“信而受浸”,“定罪”则只要“不信”,并不加上“受浸”。“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入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
若悔改、相信是受浸的条件(圣经所载悔改、相信、受浸都是相连的。时间上并不分隔,不是等了多日才受浸;乃是悔改、相信就可以,也应该受浸),则不懂事的婴孩何来悔改?何能相信?可见给婴孩施洗,并不叫他的罪得赦,也不叫他得永远的生命。而前面所提全家受浸的例子(吕底亚,腓立比监狱的禁卒、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并没有明言其中有婴孩,只是后人的推测而已,不足采信。
人得永远的生命是因信入神儿子耶稣基督,受浸乃是外面公开的见证,在世人面前,向全宇宙一个强有力的宣告。
或说彼得向以色列人传福音,对他们说,“要……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似乎受浸使人罪得赦免,并领受圣灵。但看上下文,就知道彼得传福音,结果“众人听了觉得扎心”(37),才问彼得当怎样行。“扎心”已是悔改的迹象,表示人对福音有感觉。然后彼得对他们说:“你们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38)可见福音的话在前,听了觉得扎心,紧接着悔改,连带而来的就是受浸并领受圣灵。单独的受浸而无悔改相信,并不能叫人的罪得赦,也不能叫人领受圣灵。不然,今天我们就不需要传福音了,只要给人施浸就可以了。圣经说“信是由于听,听是借着基督的话”(罗十17)。婴孩洗礼中父母代替听道,代替承认信仰,并不能叫婴孩得救。没有人可以代替别人相信、得永远的生命,这是个人的事。
或说亚拿尼亚不是对保罗说,“受浸,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可见受浸本身可以洗罪?但我们知道保罗未悔改信主前,素来是逼迫残害教会的(徒八3加一13腓三6)。他口吐威吓凶杀之言,到处捉拿呼求主名的人(徒九114)。现在他要受浸了,那有可能他都没有悔改、相信?在别人,这是可能,但在那强硬凶悍的保罗,却是不可能的。连受主差遣去给保罗施浸的亚拿尼亚自己都胆颤心惊呢!(徒九10~15)保罗的悔改、相信是明确的,不仅在当时,也在后来许多的书信中提及(徒九11二二810林前十五9腓三6),所以亚拿尼亚对他说:“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已是第三天,徒九9)起来,呼求着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保罗从前捉拿、逼迫呼求主名的人,现在他呼求主名;从前逼迫残害教会,现在要受浸,浸入父、子、灵的名里(太二八19),这叫保罗的罪得以洗去。“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
洗礼并不叫人得救。悔改带来赦罪,相信得着生命。悔改、相信的人应该受浸,这是整本圣经正确的教训。许多人认为受浸叫人得救、罪得赦免,因此延后日子,到死前才受浸,这样所有的罪可以一笔勾销,无罪一身轻的进天国;或有人为不懂事的婴孩施洗,以为已替他除罪,长大行坚振礼(Confirmation),犯罪行补赎礼(Penance),临终行膏油礼(Extreme Unction),可保他进天国。这都是人天然的想法。这种作法将许多未重生的假信徒带进教会,使许多稗子混在麦子中(太十三24~28)。这是仇敌的工作,使教会与世界不分,使教会与社会一样。
 
教会名称
来自不同团体的基督徒碰面时,除因同信主耶稣而欢乐外,接着都要彼此问:“你属哪个教会?”答案多半是,我属我的教会,你属你的教会。立刻这就带来疏离感。虽然同信一位主,同有一位天父,同读一本圣经,却属不同的教会。
今天全地上有数千种“教会”的名称,各宗各派,各有各的主张、教义,五花八门,令神的儿女眼花撩乱,不知何去何从。这种混乱的情形,已见怪不怪,成了众人习以为常的“真理”。人可以照自己的口味选择“教会”,人甚至可以照自己的看法、想法创立“教会”,给自己的“教会”取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希奇的是,有传的就有信的,日子一久,真有一班人相信、护卫、忠心跟从。如此,宗派林立,各说各话,使得基督的身体四分五裂,却无人认真查考圣经,看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真理。
这么多教会的名称,大概归纳如下:
 
超越一城一市的范围作教会名称
1
 
罗马天主教
 不仅跨城、市、区、省,甚至跨国,成了全地一统的教会。无论在哪里,只要信仰天主教,统称“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h)。
2
 
希腊东正教
 也是跨国,原则上与罗马天主教相同,只是范围比较小,人数比较少。
3
 
国教
 欧洲许多国家都行政教合一的国家教会制。如德国(路德会)、英国(圣公会,或名安立甘会)、荷兰、瑞典……华人中亦有名为“中华基督教会”者。
 
小于一城一市为范围作教会名称
如xx路(街、巷)教会(礼拜堂),这些大多为自由团体。
 
以圣经中某项真理作教会名称者
1
 
信义会:重在因信称义。
2
 
长老会:强调教会是长老治会(长老制)。
3
 
浸信会:强调信而受浸,不是受洗(点水礼),反对婴孩洗礼。
 
以人名作教会名称者
1
 
路德会:记念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
2
 
门诺会:记念西门斯门诺(Menno Simons)。
3
 
卫(斯)理会:记念卫斯理约翰(John Wesley)。
 
摘取圣经词句作教会名称
此类多得不可胜数,如:
1
 
五旬节会
2
 
芥菜种会
3
 
拿撒勒人会
4
 
新约教会
5
 
以琳教会
 
其他
这类的名称很杂,不易归类,只能例举,如:
1
 
原住民教会、台福教会:以人种作区别。
2
 
真耶稣教会:标榜自己才是真的。
3
 
国语礼拜堂:以语言作区别。
4
 
安息日会:守旧约犹太人的安息日。
在这种混杂不清的情形中,我们仍需回到圣经中,看看当初教会初起时的记载。我们相信神在这件事上绝不会放松,任凭祂的儿女为所欲为。圣经在这点上绝不缄默,若非明言,必有榜样,在其中我们要寻得正确实行的路。
主后三十多年,主死而复活、升天,五旬节那日,圣灵浇灌在耶路撒冷,同心合意祷告的那班人身上(徒一12~14二1~4),教会在地上正式起首。不过几年的工夫,福音已传遍犹太全地、撒玛利亚、加利利(徒八414九31)。后来保罗和他的同工从安提阿出发,更将福音带往外邦人中间,不过三十多年工夫,福音几已传遍罗马帝国,地中海沿岸到处有教会兴起(徒十三1~3十五36十八23二三11罗十五1923多一5)。而这么多的教会,圣经是怎么称呼的呢?第一个建立起教会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圣经称她作“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八1)。当福音正要往外邦地出去时,主在安提阿兴起一些人同心合意祷告,圣经称之为“在安提阿的召会”(徒十三1)。由此可见教会是以地方为名称,在耶路撒冷就称为“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安提阿就称“在安提阿的召会”。
后来,我们在圣经别处看见,教会的确是以地方为名称。如“坚革哩的召会”(罗十六1),“在哥林多神的召会”(林前一2林后一1),“老底嘉的召会”(西四16)。特别是启示录二、三章写给七个教会的书信,都是以其地方为名称。“以弗所的召会”(二1)、“士每拿的召会”(二8)、“别迦摩的召会”(二12)、“推雅推喇的召会”(二18)、“撒狄的召会”(三1)、“非拉铁非的召会”(三7)、“老底嘉的召会”(三14),这七个地方都是当时亚西亚七个实在的城市。就是保罗写给教会的书信,有些虽然没有指明教会,但从上下文就可以知道是指当地的教会。写罗马书时,他说,“写信给一切在罗马,为神所爱,蒙召的圣徒”(一7);写以弗所书时,他说,“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的忠信者”(一1);写腓立比书时,他说,“写信给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圣徒,同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腓一1)。若是一省一国,有许多处的地方教会,圣经就称“众召会”,如“马其顿的众召会”(林后八1)、“加拉太的众召会”(加一2林前十六1)、“叙利亚和基利家的众召会”(徒十五41)。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原则称“亚西亚的众召会”,因为在亚西亚省至少有七处教会。从这里我们看见三点原则:
1
 
教会以所在地方为名称。
2
 
每一个城市只有一个教会。
3
 
各教会以其地方为名称,不与别处教会同用一个名称。除了耶路撒冷教会,其他地方的教会并不称为耶路撒冷的教会;除了安提阿的教会,其他地方的教会并不称为安提阿的教会。其他亦然。
这样,所有超越一城一市范围作教会名称者就不合圣经了。圣经并没有天下一统的罗马天主教、跨国的希腊东正教,也没有以国为名的国家教会。当初耶路撒冷信主的有许多万人(徒二一20),并不成功一个天下一统的教会,也没有多于一个教会。帖撒罗尼迦信主的人可能不多,也不因此不是一个教会。并且耶路撒冷教会不因人多,而成为总会(母会)。帖撒罗尼迦教会也不会因人少,而成为支会(子会)。当时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是主工作的中心,但不因为这样,所有的地方都叫作耶路撒冷或安提阿的教会。他们也不控制、支配各地教会的行政、治理。每一个教会在神面前背负同样的责任和见证,如同金灯台将三一神照耀出来(启一12)。
当然,我们在圣经中也找不到小于地方而为教会名称者,若然,则当地的信徒已是分门别类,如何能见证基督身体的一呢?可见xx路(街)教会(礼拜堂)是圣经所没有的,是不合真理的。例如,彼得被拿下监,教会为他祷告(徒十二5),他被天使救出监,就往马可的母亲家去,在那里有许多人聚集为他祷告(12)。后者并不成为耶路撒冷的教会,他们乃是全教会(徒五11)里的一部分。当然,当时有些地方教会的人数不多,或有些圣徒的家够大,足以让全教会聚集其中,他们就有了“家中的教会”,如百基拉、亚居拉、宁法、腓利门所行的(罗十六5林前十六19西四15门2)。但这些房子不是教会,乃是教会在他们家中聚集。
论到以人名为教会名称者,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说,哥林多人分门结党(一10~11)的情形是属肉体的(三1),是自高自大(四6),是属灵上为婴孩的记号(三1~2),所行像世人一样(三3~4)。他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一12)这就如今天的人说我是路德会的,我是门诺会的,我是卫斯理会的一样。保罗的回答是:“基督是分开的么?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么?或者你们是浸入保罗的名里么?”(一13)“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照着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不过是执事,借着他们,你们信了。”(三5)“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全是你们的。”(三22)今天我们也要说,基督是分开的么?路德为我们钉十字架么?或者我们是浸入门诺的名里么?路德算什么?门诺算什么?卫斯理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我们相信。或路德、或门诺、或卫斯理……全是我们的!高举任何属灵伟人在主的名字之上是可耻的,唯有主的名是我们应当高举的。历代主的确兴起许多伟大的仆人,他们将真理、启示、亮光带给神的儿女。但他们所作的乃是基督身体建造的工作,就是作执事把生命服事给神的儿女。他们一代一代地过去,留下工作的果效归给教会。他们的劳苦花费诚然值得记念,但不能因他们的伟大,教会就由他们得名。彼得、约翰、保罗虽然更是伟大,教会却未曾从他们得名。
至于信义会、长老会、浸信会……虽然都是根据圣经中某项真理立会,但所高举的只是圣经“部分”的真理,却不是圣经“全部”的真理。因信称义是圣经的真理,长老治会是圣经的真理,信而受浸是圣经的真理……但圣经的真理不是只有这些,整本圣经真理的项目何止千百。人不能标榜某项真理,忽略其他真理;高举某项真理,贬低其他真理。根据某项真理而为教会立名的根据是圣经没有的。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凡是圣经所有的,我们都要;凡是圣经所无的,我们都不要。
其他摘取圣经词句作教会名称者,或甚至以人种、语言、社会阶层、守旧约安息日……为教会名称者,在前面所论的光中,都要显出人的愚昧、天然了。在新人里“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种族之别)、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宗教之别)、化外人、西古提人(文化高低之别)、为奴的、自主的(社会地位之别),唯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西三11)。人怎么可以用人种、语言、社会阶层来分裂神的教会呢?
教会以地方为名是圣经的明训,这也是前人所立下的榜样,更显出神的智慧。因为教会以地方为名,人就不可以因不同的道理,或偏爱不同的属灵人而分开;也不可以超权过了地方界限,管辖他处;亦不可小于地方范围成了小圈。如此就能保守基督身体的一。这一,也要具体而微的彰显在一个一个的地方教会中。
当然教会除了有地方的一面,也有宇宙的一面,这二面各有其讲究,不容忽视。简单的说,宇宙的一面就是基督那独一的身体(弗一23)。主曾应许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磐石上(太十六18),使徒、先知等等恩赐者成全众圣徒,也是一同为着这身体的建造(弗四11~1215~16)。地方的一面就是显在各地的地方教会,这是实在可见的一班人。借着他们,基督的身体实际的显出,不是抽象无法捉摸的东西,而是具体实在的东西。教会是可以告诉的(太十八17),有行捆绑、释放之权(18),会惧怕(徒五11),会祷告(十二5),会听见(十一22),会送行(十五3)。
地方教会的事物、行政、治理虽然各自独立,但在众教会中间仍应在一个身体的交通里。就如一个人的身体,虽有许多不同的肢体,但却在一个血液循环里,也在一个神经系统的指挥下运作。虽然每个教会都是一个金灯台,背负在地方上彰显主、为主作见证的责任和功用,但人子大祭司却是行走在众教会中间(启一12~13)。众教会也都应持守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徒二42),实行是一致的(林前四17七17十一16十四34十六1),使徒的书信是流通的(西四16)。众人都有一样的心思,一样的意念,说一样的话(林前一10),一心一口荣耀神(罗十五6)。这也是主耶稣在约翰十七章所祷告的──“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使他们成为一,正如我们是一一样。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被成全成为一……”(21~23)愿神的儿女都在主的名里彼此相爱,都竭力保守基督身体的一(弗四3~4)。没有偏爱,没有分门结党,叫父神得着荣耀,并心满意足。
 
节期、敬拜圣人及其遗物
罗马天主教、希腊东正教的节期主要对象有三:一是主耶稣,如圣诞节、复活节。二是马利亚(详见本文“敬拜马利亚”)。三是历代圣人。基督教各公会主要是过圣诞节和复活节。罗马天主教因历代圣人数目的增多,到了二十世纪,节期数目累计起来竟有二百五十个之多[60]。这些累积下来的节期,已成为普遍、一千多年来、众人所持守的。这些都成了“真理”,甚至复活节、圣诞节也成了外邦人同过的节期。其中以圣诞节为最,成为普世性的节期。但这些与“真理”相合么?若是,我们就该接受实行;若非,我们就该扬弃。
 
圣诞节
圣诞节(Christmas)本意是为记念、庆祝主耶稣的诞生。大多以十二月二十五日为诞生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则为平安夜(Christmas Eve)。这节期在第四世纪以前并没有,可见初期的教会并不过这样的节期。而且初起之后,有许多不同的日期,有一月二日,四月十八日,四月十九日,五月二十日,和今天全球一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61]。查考圣经,在路加第二章,我们知道主耶稣降生的那日,天使向伯利恒城外牧羊人显现,宣布这大好的信息,他们就进到城内证实了这事。但是巴勒斯坦地从十一月到隔年三月是隆冬之日,没有人把羊牧放在外,乃是放在羊圈内过冬。由此可见,主耶稣不可能在十二月二十五日降生,这是确定的。
十二月二十五日何以被定为基督诞生日呢?因为这是罗马帝国庆祝太阳神的生日。此日为冬至,一年昼长夜短的开始,象征光明战胜黑暗。罗马帝国接受基督教作国教后,将此日转为庆祝基督的诞生,并引旧约玛四2基督是“公义的日头”为证。基督徒当知道,这是异教的节期,我们应当弃之。圣诞节前夕被称为“平安夜”,是普世狂欢的日子,酗酒、狂舞、犯罪、纵情……比平常的日子多出许多,这绝不是庆祝基督诞生该有的情形。这是“犯罪夜”,不是“平安夜”。部分基督徒在午夜出去“报佳音”、唱圣诗,其行似乎可取,但平常不传福音,到这时才传福音,还扰人清眠,这就不可取了。像加尔文,诺克斯(Knox),英美许多清教徒、许多长老会信徒都不守此节。至于圣诞节、圣诞老人、圣诞树……不是出于异教信仰,就是出于人的想法,都是我们不该有分的。
 
复活节
传统上复活节(Easter)的庆祝是从“棕树主日”(Palm Sunday)起,经过“濯足日”(Maundy Thursday),到“受难日”(Good Friday)时、遍处死寂哀哼、悔罪、熄灭灯光、禁唱赞美诗,周六则守大安息日。次日,即“八日节”(Octave)的开始,众人高呼欢唱基督复活。复活日的凌晨彼此问安说“基督复活了”(Cristos anesth),对方则回答说“祂实在复活了”(alhqws anesth)。复活节的过程,又有涂彩蛋、看日出之举。这些都是圣经中所没有的。
圣经给我们看见,复活的基督应天天从我们身上活出来(罗六4~5加二20弗一19~20腓三10~11),这才是最重要的。基督复活诚然是大事,也是福音的内容,但若只在外面记念,对我们仍是客观无益。基督的十字架当活在我们里面,基督的复活也当从我们身上活出(林后四10~12)。而一切旧约的节期、月朔、安息日都是影儿,实体乃是基督(西二16~17)。新约时代的信徒不当自造许多节期,而失去那作实际的基督。
新约时代主的死是我们当记念的(路二二19林前十一23~24),主日是我们擘饼记念主的时候(徒二十7林前十六2)。此外我们未见新约圣经记载基督徒当守任何节期。不仅外邦人的节期我们不该有分,就连所谓的基督徒节期,也不是我们该有分的。我们该向世人传福音,让基督能诞生到他们里面。我们该活出一个复活的生活,让天天都是“圣诞节”,时时都是“复活节”!
 
敬拜圣人及其遗物
除了节期外,天主教、东正教还敬拜许多圣人及其遗物。举凡殉道者或属灵事业上有丰功伟迹者,都冠之以“圣”。因此就有“圣彼得”“圣约翰”“圣保罗”“圣马可”“圣游斯丁”“圣奥古斯丁”“圣亚他那修”等,教堂、节期也以之为名。且说,他们有丰富洋溢的恩典可以分给他人,所以可以向他们祷告支取,求其庇佑。这完全不合圣经。既然圣徒死后灵、魂暂栖阴间,等候主来,则向他们的祷告、敬拜皆是枉然。须知我们和神之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二5约壹二1),再没有别人(人或天使)是中保了。向死去圣人敬拜、祷告都是迷信。向他们的遗物(无论真或假)敬拜,求取保佑或神迹者,也都一样是迷信无知,神禁止我们如此作(出二十3~5王下十八4结八510~16徒十四13~1518启十九10二二8~9)。
 
真理的准则是圣经
看过教会历史中错谬的九大点,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才是真理的准则呢?教会的传统能作真理的准则么?我们看见因为人意、错谬的掺入,使传统变质,原貌尽失,到最后传统多与真理相左。主耶稣明指人固守传统却废弃神的话(可七8~913),甚至不奉养父母也成了正当的理由(11~12)。教父语录里面不乏正确的解经、宝贵的灵命经历,但也不乏错谬、人意、世上哲学的掺入,研读时不可不慎。大公会议与信经在前面已提,其所对付的问题虽很重要,却只是片面。所阐明的真理,只是圣经中部分的真理,无法涵盖全部的真理,也不能以此作真理准则。整本圣经才是真理的准则,所有问题的答案全在圣经里面。我们仍要重复万桑自己所说的话──圣经本身已是“足够,且足够有余”!这就是改教时所说的“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当然这必须有一管制的原则,那就是正确的释经原则。
宗教改革强调独尊圣经,但若没有正确释经原则作管制,人很容易随己意释经。这就不是将圣经原义解明或按正意分解神的话的“读出”(exegesis),而成了把人意加进去的“读进”(eisegesis)了。所以我们说真理全在圣经中,但要有正确的释经才能将真意解明。
 
正确释经原则
当我们来到这本圣经面前时,除了要有正确的态度,使用正确的器官外,还要有正确的领会和解释(interpretation),才能有纯净无杂的解明和正确无误的实行。否则领会偏差,错解圣经,会使神的话受了人意的掺杂、玷污,甚至落到错谬的实行和异端的信仰里去。同一句话,同一本圣经,却有许多不同的见解,甚至产生异端邪说,使人信仰破产,引入错谬,不可不慎。当然我们并不赞成,人只是准确无误的研读圣经字句,未从其中获得灵命的滋养供应。若是,则无异于昔日的经学家、法利赛人,他们研读查考圣经,却不到主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当主降生伯利恒时,他们准确回答出祂的出生地(太二1~5弥五2),却不肯前去寻访证实这事;倒是千里之外来的东方星象家前去寻访,遇见他们所盼见的基督。这给我们看见祭司长、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可怜、无用。但另一面,也给我们看见,除了要有活的异象之外,还要有圣经的归正,否则就要按人意去耶路撒冷找基督,像星象家起初所作的了(太二1)。
研读神的话若只是用头脑、心思,这些话对人没有助益。因为神的话若离了神的灵,就成了杀死人的字句,一点不能赐人以生命(林后三6)。有时多有一点圣经知识,反而“叫人自高自大”(林前八1)。不仅灵不得滋养,教会也得不着建造。我们真是要看明“赐人生命的乃是灵”,主对我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我们若只是查考圣经,却不肯到赐生命的主这里来得生命,这结果真是枉然!所以每当我们来到主的话跟前时,不只要用眼睛看,用口诵读,用头脑记忆,用心思领悟,更要用灵接触。神的话是神的呼出,这说出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祂口中的气。“因此那灵是圣经的素质、本质,犹如磷是火柴的基本本质。我们必须用我们的灵,划擦圣经的灵,以点着神圣的火。”[62]而且不光要用对器官(眼、口、心、灵),我们的态度也该是对的。面对这本神圣宝贵的圣经,我们的态度该是谦卑的。“因为神敌挡狂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五5雅四6)心是温柔的,以领受所栽种的话(雅一21);心是纯一清洁,才得以见神(太五8);心是转向主的,才能以没有帕子遮蔽的脸,观看并返照主的荣光(林后三1618)。有一颗爱慕主话、爱慕真理的心,才能渐长以致得救(彼前二2帖后二10)。心是细的,才能留意神话语的点滴,直到天发亮,晨星在心里升起(彼后一19)。更要凭着信到神面前,用信心与神的话调和(来十一6四2)。正如诗人所写的:“当每次我虔读你圣洁话语,求你用你荣耀照亮每一句;让我能明看见:这宝贵救主,和祂的大救恩,无一不我属。”这该是我们的态度!
我们若以这样正确的态度,用正确的器官来读主的话,我们就必得着主的话,如同奶水(彼前二2)、灵粮(林前三2来五14)、活水(弗五26)、食物(太四4约六35515863)。我们都该效法旧约先知耶利米。他说:“耶和华万军之神啊,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耶十五16)我们也就要得着光照,行在光中(诗一一九105130)。得着“教训、督责、改正、在义上的教导”(提后三16)。有了“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在其中蒙受警戒和鉴戒(林前十611)。也因此得了鼓励、安慰和盼望(罗十五4)。
如前所提,人来到神的圣言之前,除了要有正确的态度,使用正确的器官外,还要有清明的心思、正确的领会来解释圣经,才不会生发错谬偏差,甚至异端的信仰。观诸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许多异端信仰,错谬偏差的实行,都是出于人意擅解圣经而起。他们之所以如此,常是因为断章取义、错解圣经、不顾全本圣经一贯的启示(整体性,一致性)、加入圣经所没有的意思或委屈圣经所有的、穿凿附会……
关于圣经的解释,保罗给提摩太的劝勉是:“你当竭力将自己呈献神前,得蒙称许,作无愧的工人,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话。”(提后二15)他盼望提摩太在取用、讲解神的话时,要像一个木匠,正确、精准地切割木头,作成用具一样。这是每一个信徒该有的态度。
彼得告诉我们,先知在“经上所有的预言,都不是从人自己的见解;……乃是人被圣灵推动,从神说出来的”(彼后一20~21)。他也举荐保罗,说他信上所讲论的内容,“有些是难以明白的,那无学识不坚固的人曲解,如曲解其余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毁坏”(三16)。可见圣经的话不仅是默示,有其权威性,而且不可随己意解释。这样的曲解不带来好处,反而引到错谬,自取毁坏,不可不慎!
使徒约翰更在启示录末了记下主严厉警告的话说:“若有人在这话上加添什么,……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二二18~19)这严肃的警告提醒我们,不仅不可加添神的圣言,删减神的圣言,像有些异端信仰者所作的。我们也不应该加进自己的想法、观念、意见、道理、解释和教训。另一面也不应该使神的话打折扣,受到委屈或贬损。神所没有说的,人不应当加进去;神所说的,人不应避讳不说(徒二十20)。所以我们当像保罗一样,是“出于纯诚,出于神,在神面前在基督里(传)讲神的话”(林后二17下),而不是“为利混乱(搀混)神的话”(17上)。若是这样,我们解释圣经,到底要遵循那些原则,才不会生发错误?
 
持守真理的两面
圣经的真理非常平衡,总有两面,这是神的巧妙和奥秘,凭人有限的头脑很难领会。但人总喜欢接受自己所喜欢或认为合理的一面,而走向一个极端。智慧之子,当学习照着圣经纯正的启示,简单接受这两面的真理。不明白的时候应谦卑地说,我不知道,但这是神的话,我愿单纯接受。
就是三一神、基督的身位,也都有两面的事实。神在祂的位格里有三的一面,也有一的一面。这两面真理同时存在。素质(essential)的一面重在一,而经纶(economical)的一面重在三,这二者不可偏废,亦不可偏爱。否则若不是落到形态论的错谬里,就是落到三神论的异端里。基督的身位亦有两面。祂同时是神,又同时是人,这两面不可偏废,也不可偏爱,否则也要落入许多的异端里。
就如圣经提到人的得救有两面。一面是神按祂的预知、先见,在创立世界之前,在基督里拣选的(彼前一2罗八29弗一4提后一9)。另一面却是人信祂时得着的(罗三25约三161836六40二十31)。所以徒十三48说,“凡指定(命定)得永远生命的人都信了”。这似乎是矛盾的话。人的得救到底是神的命定,人是被动的;还是人的信,人是主动的?这并不矛盾,因为“人弃绝福音,证明他不配得永远的生命(46);人信福音,证明他是蒙神指定或命定得永远的生命。神命定或指定人得救,是出于祂自己的主宰。然而,祂仍给人自由的意志。人要信或弃绝神的救恩,在于祂自己的决定。”[63]
又如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三13)。这怎么可能呢?尼哥底母所面对的是一个受时空限制在肉身里的人子,但祂怎能“仍旧(或同时)在天”呢?答案是,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祂却凡事都能。
又如主耶稣是在离今约两千年前被钉十架受死,但启十三8却说,祂是“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这二者到底哪一个对呢?都对!按时间历史的次序,应是在亚当被造四千年后,神的羔羊基督才来降生受死。但在神的眼中,祂却是“从创世以来”就被杀了。为什么会这样?我们要说,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可以简单相信接受,活在蒙福的光景中。
前面所提教会历史诸错谬的大点,其中第二点教皇权威与教皇无误论和第五点修道主义与禁欲主义,基本上就是违反了这解经的原则,以致产生偏差、错谬。根据太十六18~19,主的确授权给彼得以开启天国之门,行捆绑、释放之权。但主亦将此权赐给奉主名聚集之同心合意的两三个弟兄(太十八18约二十23)。主托付彼得传福音给受割礼的人,他是使徒;同一位主也托付保罗传福音给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加二79),他也是使徒(罗十一13)。所以人不能只根据太十六18~19,说教皇权威和教皇无误论是对的。
根据太六34十九12路二3637徒四32~35,和保罗在林前七章的论述,的确给修道主义和禁欲主义提供有力的辩护。但圣经还有另一面的真理,就是神命定婚姻(创二24太十九5);彼得的娶妻(太八14);使徒和主肉身的兄弟们带着妻子往来服事(林前九5);监督、执事结婚是常例,不结婚反而是特例(提前三212多一6)。保罗在提前四3甚至说,禁戒嫁娶是鬼魔的道理。所以人不能根据圣经的一面来说修道主义和禁欲主义是对的。
这样看来,凡只根据圣经一面的真理定夺教义的,都难免生发错误,产生偏颇。这是非常危险的。
 
以经解经
除了要有正确的翻译,正确的领会字义外,还要核对上下文,更重要的是受整本圣经的管制和约束。若是解释不合于整本圣经一贯的启示,恐怕不是圣灵的意思。
例如,伊格那丢贵为当代教会的领袖,他认为监督(主教)在长老之上,这助长了教会中的阶级制度。但从徒二十17~18上下文可知,监督与长老是同义词,教会的长老就是圣灵所立全群的监督。立监督作一区的主教,辖管该区各地的长老,乃是极大的错误。这错误的教训渐渐衍生出阶级制度,带进了宗教组织。(详论请参看本文“阶级制度”)
又如太十三31,芥菜种长成大树,甚至天空的飞鸟来栖宿其枝。有人解为这是神祝福教会,教会在世界中大大亨通、福音广传。首先我们核对上下文,知道“飞鸟”在前一比喻中主已明解为那恶者撒但(十三419),这里也应作如此解。这样这芥菜种长成的大树,在主眼中绝不是好东西,因与那恶者撒但联合了。第二,当初神创造万物都是“各从其类”(创一112124),为着维持良好的秩序,彰显各种生命的本质。芥菜种长成菜蔬,与树木有别,它柔弱、微小,供人作食物,但却长大成为一棵树,这就违反了神创造的律。而且成树之后就扎根于地,深联于地,这不该是教会的性质。教会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是不属这世界的。
再如,天主教根据太十六18~19,断言彼得是第一任罗马教皇,是基督唯一合法的继承人。以后继承彼得的教皇同样有此合法统绪。但不要忘记保罗受托传福音给外邦人,如同彼得受托传福音给犹太人(加二7~8),并且当彼得行得不合宜、不合真理时,保罗也当众责备他。徒十五章的会议最后定规的是雅各,不是彼得(虽然他也说了一些话)。而且徒二一18加二12也证明,不是彼得而是雅各,作了耶路撒冷教会的最领头者(详论请看本文“教皇权威与教皇无误论”)。
倪柝声在《读经之路》一书中提及,要解决圣经的难处,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一、我们必须先相信圣经本身没有难处。如果有难处,必定是我们自己想左了,想错了。二、要解决圣经的难处,不可以只根据本处的意思。没有一处圣经可以只按着本处的意思来解释。遇有难处,必须把别处圣经合起来看,才能得着断案。有难处的圣经,绝不会与别处的道理起冲突。神写圣经,不能写这一边而把那一边忘记了。若有冲突,必定是我们的头脑有病。三、有的话虽然是别处圣经里所没有的,但我们也得相信。不可只根据我们的成见和理由,而不相信神的话。四、要解决难处,就要寻找凭据,寻找圣经里的凭据,也寻找理由上的凭据。神所说的话,绝对是充满了道理的,神绝不能说无理的话。五、我们所说的难处,是指解经上的难处,道理上的难处。(圣经里的数字如有冲突,不要把它当作难处,这是抄写上的错误。如果有人因此攻击圣经的本身,那是过分的。[64]
 
圣经禁止的,不能有;圣经没有的,不能加
圣经明文禁止对偶像敬拜(出二十3~5徒十四13~1518),所以前面提及的敬拜圣人及其遗物,无论人找出什么理由作支持,都与神的话相违背,这是我们该弃绝的。另一面,人也不可以推论出圣经所无的,或加入人意。就如推论主耶稣肉身的母亲马利亚的“蒙大恩”,成了无原罪,永远童贞……或甚至发明“神之母”一词,从此推出马利亚无原罪受胎、永远童贞、升天、中保,而成了受敬拜的女神。又如,使徒行传的记载中吕底亚、腓立比监狱的禁卒、基利司布等全家受浸,而推论出婴儿受洗,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忽略了受浸者应有悔改、相信之基本条件。这种错误的解经,就是“读进”圣经(eisegesis),乃是将人意、人的推论、臆测硬加入圣经的话,使神的话被扭曲。
 
注意时代的分别
倪柝声在《读经之路》一书中,提及“时代”时说:“神对付人是因时代而异的。每一个时代,神都有祂不同的方法。在这一个时代,神这样对付人;在那一个时代,神那样对付人。在这一个时代,人得救的方法是这样;在那一个时代,人得救的方法是那样。在这一个时代,神对于人行为的要求是这样;在那一个时代,神对于人行为的要求是那样。如果我们对时代分不清楚,就会感觉圣经中有的话是乱的;可是把时代一分清楚,就不感觉乱了。”[65]
就如,有人说今天基督徒应该吃素,因这是神当初命定给人的食物(创一29)。不错,这是神当初的命定,但是经过洪水之后,神对挪亚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九3)可见时代不同了,神对待人的方式也不同了。后来以色列人成了神的选民,不列在万国中间,是独居之民,神又将动物分成洁净和不洁净二类,禁止他们吃不洁净之物(利十一)。律法时代的以色列人就当如此行,因为时代又不同了。到了新约,主向彼得显现,连续三次叫他看见相同的异象,就是一块大布内包各种洁净和不洁净之物,主叫彼得宰了吃(徒十9~16)。保罗也说,“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都借着神的话和人的代求,成为圣别了。”(提前四4~5)他甚至说禁戒食物是鬼魔的道理(四13)。可见到了新约时代,神的作法又有不同。
神为何如此作?为什么每一个时代都不一样?这不是这里所要讨论的,但我们要知道神在每一时代所作的都有祂的道理,都有祂所要启示的。重要的是,人不可以只抓住一句神的话,硬把人拉回到挪亚之前的时代,这是违反神在每一个时代有不同工作方式的原则。
又如前所述,我们不能因为旧约,神在以色列人中间是行政教合一制,就以为新约时代也是如此。须知新约时代神作工的方式改变了。主说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祂也不要祂的门徒用武力的方式来护卫祂,后来使徒们所嘱咐、所教导的都是教会与世界、政治划分界限。根据新约圣经,并无政教合一之教导。
又如旧约,以色列人一年守七次的节期,还有饮食条例的规定,守安息日、受割礼,但到了新约,这一切预表、影儿就都过去了,因为那实体基督已经来到(西二16~17)。所以新约时代我们不仅不过旧约的节期,也没有什么特定的节期,更不应该有分于异教的节期。所以对于时代的分别,信徒不可不查,否则会生发许多错误的信仰和实行。
解经还有许多重要原则,如注意神说话之对象的不同和灵然解(预表,预言)的原则等等,但不是本题所要讨论的内容,恕不多述。关于读经,史文克斐(Kaspar Von Schweneckfeld,1489~1561)是我们的好榜样,他相信“圣经要向相信的人启示其中纯的宝藏,犹如珍珠、金银宝石”[66]。他在信仰和实际生活中,完全顺服圣经的引导。他研读主的话,“沉思、探索、钻研、详读、复读、咀嚼、默想、反复思想、仔细彻底思想”[67]。而且他提供一个“安全规则”,就是“如果碰到发生争辩的经文,就要把经文全部上下文一起研究,以经证经,又以全部圣经印证个别经文,彼此作出比较,找出应用的意义。不能单凭个别经文的外在意思,要根据整体圣经的主旨”[68]。又说,“如果我们有所不明白的,就不要指摘圣经,只能怪自己无知。”[69]但愿我们学他。
 
结语
我们看过这两千年来教会中错谬的大端,回头衡量万桑所说的话──“真理是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相信读者会深受警惕提醒,不至于盲信、盲从、盲行。许多众所公认、信仰、实行多年的“真理”,一旦放在全本圣经──神的话的光中照耀之下时,就要显出人的天然、肉体、血气、愚昧、偏差、越矩,甚至狂傲、背叛了。罔视神的话而错误的将监督置于长老之上,给阶级制度开了方便之门,渐渐衍生出教会中牢不可破的阶级制度,剥夺了基督身体众肢体正常尽功用的机会,废掉了普遍的祭司职分,瘫痪了基督生机的身体。因错解太十六18~19而被高举的教皇权威和强行通过的教皇无误论,让我们看见教皇坐在阶级制度最高权位的宝座上,完全偏离了主所嘱咐的话──“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太二十26~27)再者,政教合一、敬拜马利亚,根本是新约圣经所没有的,完全是出于人意,与圣经的话不合,是我们该弃绝的实行。修道主义与禁欲主义,是偏离圣经的实行,所引用的经文乃断章取义,未受圣经其他经文的平衡,也是我们所该弃绝的。天堂之说是错解圣经,使人误信基督徒死后灵魂上天堂──一个物质的华厦,使福音、信仰落到迷信的地步。婴孩洗礼则是错用圣经根据,不足采信。在教会的名称上,我们更看见人的任意妄为,一点不受神话语的约束,也偏离了起初教会所行的,以致有了今天神儿女中间混乱的情形。在教会的名称上,我们应当回到神所立合一的立场,在其中保守基督身体的一,活出弟兄相爱的实际,带下主的祝福(诗一三三)。最后我们看见节期、敬拜圣人和圣人遗物,不仅没有圣经根据,且是圣经所禁止的。这些都是迷信、偶像敬拜,是我们该拒绝的。我们当以一颗清洁、敬畏的心,事奉敬拜独一永活的神。
回头衡量万桑所说的话──“真理是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相信读者会深受警惕提醒,不至于盲信、盲从、盲行。许多众所公认、信仰、实行多年的“真理”,一旦放在全本圣经──神的话的光中照耀之下时,就要显出人的天然、肉体、血气、愚昧、偏差、越矩,甚至狂傲、背叛了。罔视神的话而错谬的衍生出阶级制度、教皇权威、政教合一、敬拜马利亚、婴孩洗礼、敬拜圣人及其遗物等众人所信者,与圣经的话不合,未必是真理,是我们该弃绝的实行。
为着万桑的一句话,我们真有需要这么长篇大论的论述么?是的,因为教会在地上已有二千年的历史,过程中产生许多的错误、偏差,使神的儿女无所适从,真假难辨,也使基督的身体四分五裂,耽延主的回来。我们若盼望作一个讨神喜悦的儿女,就当从各种错谬、偏差中出来,回到正路上,弃绝一切肉体、己意、天然,在主里彼此相爱,一同建造基督的身体,等候主的再来。末了笔者有二个愿望:
第一,但愿因着我们事事回到圣经,有谦卑受教的灵,正确的解释圣经,得以摆脱历代各种错谬的遗传,而带进正确的实行。
第二,但愿主对非拉铁非教会所说的话一直响在我们耳边:“因为你稍微有一点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话,没有否认我的名。看哪,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是无人能关的。”(启三8
 
注释:
 
Vincent,Commonitaries,C2.
 
J. D. Douglas,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Zondervan,1978,Rev. ed.,pp.1019-1020.
 
Vincent,Commonitaries,C2.
 
Vincent,Commonitaries,C2.
 
Vincent,Commonitaries,c2.
 
Vincent,Commonitaries,c2.
 
Vincent,Commonitaries,C2 144.
 
Vincent,Commonitaries,c3.
 
同注8,参c27,c28.
 
Pelikan,Catholic Traditions,p.338.
 
Ad Serap.1,28.
 
同注11. p.337,参Vincent,Commonitaries,C17,23.
 
同注11,C1,1.
 
Clement,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ent to the Corinthians,C3,3;C44,4-6;C47,6.
 
同注14,C47,7.
 
同注14,C40,5.
 
同注14,C41,1.
 
Ignatius,The Letters of Ignatius,To the Trallians,C7.
 
同注18,to the Smyrna,C8.
 
有人说,监督在长老之上的说法不是伊格那丢开始主张的,他所写的是当是当时教会中实行的事情。
 
同注14,C45,5.
 
同注14,C57,1.
 
the Didache,C15,1.
 
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1995,第七版,腓一1注2
注25
 
P. P. Enns,《慕迪神学手册》,福音证主协会,1994,第三版。
注26
 
同注25
注27
 
同注25
注28
 
Vatican Council I,Session IV,C4.
注29
 
E.Molland,《基督教会概览》,道生出版社,1988,第四版,137页。
 
E.Molland,《基督教会概览》,道生出版社,1988,第四版,137~138页。 W.A.Elwell,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Baker Books,1996,3rd ed.,pp.1134-1135 H.Bettenson,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Oxford Universitity press1963,2nd.,p.273.
 
同注2,pp. 786-787.
 
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台湾福音书房,1995,第七版,加二9注1
注33
 
同注14,C5,6.
注34
 
特土良(Tertullian)的名言。
注35
 
“士每拿”原意没药,表征死和死的香气。
 
 H. Bettenson,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3,2nd ed.,pp.15-16.
 
《走天路的教会》,晨星出版社,1989,第二版,17页。
 
code of Theodosius,16:1,2.
 
同注36,p.18.
 
J.C. Ayer,《基督教神学发展史(一)初期教会》,中国神学研究院,1995,第二版,175页。
 
同注2,p.257.
 
同注36,p.104.
 
Adott,《基督教历史上的重大事件》,174-175页。
 
同注36,p.78.
 
同注36,pp.129-131.
 
同注36,p.132.
 
同注36,pp.174-180.
 
W. A. Elwell,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p.186.
 
J. N. D. Kelly,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Harper Collins,1978,Rev. ed.,p.491.
 
同注49,pp.497-498.
 
Vincent,Commonitaaaries,ChapterXV.
 
同注36,pp.280-281.
 
同注36,p.281.
 
同注48,p.686.
 
Rahner,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pp.181-82.
 
同注55,p.189.
 
同注55,p.191.
 
Newman,Apoligia,Pro VitaSua,Everyman's library,pp253-54.
 
B. Ramm,《基督教释经学》,美国活泉出版社,1991第四版,183页注4。
 
同注48,p.218.
 
同注48,p.220.
 
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1995,第七版,提后三16注2
注63
 
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1995,第七版,徒十三48注1
注64
 
《倪柝声文集》,台湾福音书房,1992,第54册,138-139页。
 
《倪柝声文集》,台湾福音书房,1992,第54册,115页。
 
《走天路的教会》,晨星出版社,1989,第二版,175页。
 
同注66。
 
同注66。
 
同注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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