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神人的神圣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读经:约翰福音三章十五节,歌罗西书三章四节,以弗所书一章四节,彼得后书一章四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三节,腓立比书二章五节,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下,以弗所书三章八节,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上,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希伯来书二章十节,以弗所书一章五节,罗马书八章二十三节,十九节,约翰一书三章二节,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罗马书八章十四节,十六节。
 
纲目
 
有分于神的生命─约三15,西三4。
 
有分于神的性情─弗一4,彼后一4。
 
有分于神的心思─弗四23,腓二5。
 
有分于神的所是─林后三18下,弗三8。
 
有分于神的形像─林后三18上,罗八29。
 
有分于神的荣耀─罗八30,来二10。
 
有分于神儿子的名分─弗一5,罗八23。
 
有分于神的显出─罗八19。
 
像神─约壹三2。
 
成为神类─神的种类─约一12,罗八14,16。

  

  这些日子我有负担释放神话语中高品的真理,我愿意抓住每一个机会作这事。其中一项高品的真理,就是有分于神的神性这件事。在本篇信息中,我要扼要的说到神人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诗歌第三百五十五首开始于很基本的水平,鼓励我们要作绝对为着神的人。这是好的,但还只是基础。不过到了第三节,这首诗歌往前到更高的水平,其中有一句说,“并且祂你合一。”何等奇妙,我们这些堕落的人竟能与主合一!这样的思想的确非常高。现在我们需要看见更高的事─我们这些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有分于”一辞的意思不只是有分,更是有分而得着享受。这指明我们有所得着,并且我们享受我们所得着的。我们这些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不是有分于天堂。我们都需要看见,我们能有分于神的神性,就是有分于神。

  我们人为神所造,乃是为着这个目的。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所造的(创一26)。我们被造,不是照着人的形像,按着人的样式,乃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因此,人有神的形像和样式。然而,人在被造的时候没有神的生命。但如今我们既是神人,由神所生,成为神的儿女,我们就有权利有分于神的所是,甚至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但不在神格上)成为神。
 
 
有分于神的生命
首先,我们这些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生命。约翰三章十五节告诉我们,凡信入主耶稣的人都得永远的生命。永远的生命就是神圣的生命,神的生命。我们是人,却能得着神的生命。我们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神的样式被造的,只是没有神的生命。借着重生,我们蒙神赐恩,得着祂的神圣生命。借着重生,祂已经将祂的生命放在我们里面,分赐到我们里面。

  歌罗西三章四节说到“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基督既是神的具体化身,基督作我们的生命,意思就是神作我们的生命。
 
 
有分于神的性情
我们这些神人也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性情。以弗所一章四节说,“祂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成为圣别。”这里我们看见,神在基督里拣选我们,乃是有特别的目的─使我们成为圣别。圣别的意思不仅是成圣,分别归神,也是与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别。神是圣别的,而我们是凡俗的。只有神与一切不同,与一切有别。因此,祂是圣别的;圣别是祂的性情。神的目的是要使我们成为圣别,像祂是圣别的一样(彼前一15~16)。成为圣别就是有分于神圣别的性情。神既拣选了我们,要使我们成为圣别,祂就将祂自己这圣别者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全人被祂圣别的性情充满并浸透,借此使我们成为圣别。对我们这些神所拣选的人,成为圣别就是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一4)。因此,我们不仅得以有分于神的生命,也得以有分于神的性情。
 
 
有分于神的心思
因着我们借着重生成了神人,所以我们也有权利有分于神的心思。这就是说,我们虽是人,却能有神圣的心思。腓立比二章五节说,“你们里面要思念基督耶稣里面所思念的。”我们需要让基督的心思成为我们的心思。这样,我们就可以有基督的心思。

  以弗所四章二十三节说,“在你们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这里的灵乃是信徒重生的灵,调和了神内住的灵。这样调和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就成了我们心思的灵。调和的灵越多渗透我们的心思、浸透我们的心思、占有我们的心思,我们的心思就越像神的心思。这就使祂的心思成为我们的心思,这也就是有分于神的心思。
 
 
有分于神的所是
接着,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所是。我们说这点的根据,乃是保罗在林后三章十八节的话,那里说到我们要变化成为主的形像,“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这指明变化的工作不是由属于主灵的事物所作的,乃是由主灵亲自作的。因此,我们是凭神自己的所是而被变化的。

  在以弗所三章八节,保罗说到基督那追测不尽的丰富,指明这些丰富已经分赐到我们里面。基督追测不尽的丰富,就是基督所是的丰富。基督追测不尽的丰富分赐到我们里面,意思就是我们不仅有分于神的生命、性情和心思,更有分于祂的所是。
 
 
有分于神的形像
我们作为神人也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形像。林后三章十八节说,我们正“渐渐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这就是复活并得荣之基督的形像。在神的创造里,人是在外面照着神的形像被造;但我们所要变化成为的形像,乃是内在的。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就是模成神长子这复活得荣之基督的形像,与祂一式一样(罗八29)。

  变化乃是一种新陈代谢。变化所包含的新陈代谢,可比作我们肉身在吃、消化、并吸收食物之后所发生的事。变化是信徒里面神圣生命新陈代谢的功能。我们基督徒乃是神人,我们里面都有主灵,而主灵正在我们里面进行一种新陈代谢改变的过程,将我们变化成为基督的形像。新陈代谢的变化为复活得荣之基督的形像,就是有分于神的形像。
 
 
有分于神的荣耀
至终,我们要被带进神的荣耀,有分于神的荣耀。希伯来二章十节说,神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保罗在罗马八章三十节说到这事:“祂所预定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得荣耀乃是神完整救恩的一步,在此神用祂生命和性情的荣耀完全浸透我们的身体。这样,祂就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使之同形于祂儿子复活、荣耀的身体(腓三21)。这是神生机救恩终极的一步,在此神就得着完满的彰显,至终要显明于新耶路撒冷。
 
 
有分于神儿子的名分
神人有分于神的神性,这神圣权利的另一面乃是有分于神儿子的名分(弗一5,罗八23)。我们能有神的生命、神的性情、神的心思、神的所是、神的形像、和神的荣耀,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子。就如人的儿子有他属人父亲的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和形像;照样,神的儿子也有他们神圣之父的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和形像。不仅如此,正如人的儿子分享他属人父亲的荣耀或威荣;照样,神的儿子也分享他们神圣之父的荣耀。

  以弗所一章五节告诉我们,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这节里的“预定”一辞,原文也可译作“预先标出”。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是在已过的永远,神预定我们,预先标出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在时间开始以前,神就有意并定意,要我们有分于祂儿子的名分。
 
 
有分于神的显出
我们作为神人,也要有分于神的显出(罗八19)。当我们的生命──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三4)。今天神是隐藏的,但有一天祂要向全宇宙显示出来。罗马八章十九节指明,当神显示、揭露出来的时候,我们这些神的众子也要有分于那个显示、揭露。神要与祂的儿子一同显示出来,他们在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形像和荣耀上,将要与祂一式一样。
 
 
像神
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这包括有权利像神。约壹三章二节说,“亲爱的,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晓得祂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要看见祂,正如祂所是的。”这清楚启示,我们要像神,就是有神的样式。我们不仅要有分于神的生命和性情,也要有神的样式。有神的样式乃是莫大的祝福与享受。
 
 
成为神类─神的种类
最后,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成为神类─神的种类(约一12,罗八14,16)。我们已经重生成为神类。我们既是神的儿子,我们就是神类,是神的种类。

  约翰一章十二节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我们已经借着信入主耶稣接受了祂,神也给了我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这样的见证,向我们见证并保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有祂的生命。我们需要体验这点并记住这点。我们无论在哪里,都需要记得我们是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神人的神圣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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