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四篇
召会-众召会之间的交通(二)
在本篇信息里我们要继续看众召会之间的交通。
 
 
众召会是基督一个宇宙的身体
众召会是基督一个宇宙的身体。这一个身体,一个宇宙召会,包括所有地方召会。地方召会可能有几千个,但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宇宙召会。每一个地方召会都是宇宙召会的一部分。
保罗在弗四4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身体题在灵之前,因为我们中间的一与身体有关,也是为着身体的。不仅如此,这一节不仅启示了身体的独一性,也表明一个身体是由一位灵所决定的。因着有一位灵,所以有一个身体。没有另一个身体,因为没有另一位灵。我们必须保守身体独一的一,因为身体和灵都是一。
那灵是这一个身体的素质。身体若没有那灵,就是空洞且没有生命。弗四4所说的身体是基督的身体,而基督身体的素质乃是那灵。因此,身体与身体的素质乃是一。基督的身体不可能有一种以上的素质。身体唯一的素质就是那灵。
因为有一位灵,所以就有一个身体。再者,这身体的生命只有一个循环,一个交通。这个循环是基督身体的交通。众地方召会都需要在这独一的交通里。
 
 
众召会之间没有组织,却有基督身体的交通
在组成基督宇宙身体的众召会之间,没有组织,却有基督身体的交通。这就是说,在正确的召会生活中没有组织,却有许多的交通。正如人的身体没有组织,却有血液循环;照样,我们也不该有组织,但我们应该有交通。如果众召会都留在身体的循环和交通里,就会很健康。然而在人天然的观念中,要么就是有组织,不然就是与别人无关。一面,我们在众召会之间不该有组织;另一面,我们应该敞开和众召会有交通。但是,有些地方或区域的召会,可能不愿意和别的召会有交通。这样的态度完全是错的。众召会应该留在身体的交通里。
 
 
众召会都是同等的,没有总会,没有任何召会管辖另外的召会,如启示录一至三章七个召会所指明的
启示录一至三章中的七个召会指明,众召会都是同等的,没有总会,也没有任何召会管辖另外的召会。在启示录的七个召会中,没有那个召会在别的召会之上,也没有那个召会在别的召会之下;这里没有较高或较低的思想。相反的,众召会都在同一水平上。不仅如此,众召会都是相同的,每一个都是金灯台。召会的相同指明一个事实,就是在众召会中间有一个普遍的交通;若没有交通,众召会就不可能相同。
 
 
众召会在以下几件事上是相同的:
 
1
 
接受教训
众召会在接受使徒的教训上是相同的。保罗在林前四17下半说,“正如我在各处各召会中所教导的。”这指明使徒的教训在各处都是一样的,没有因地而异。在七17保罗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在众召会中都是这样吩咐。”这进一步指明,众召会在接受保罗的教训上是相同的。保罗在十六1又说,“关于为圣徒收集馈送,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召会,你们也当怎样行。”保罗在这里教导哥林多召会,行他吩咐加拉太的众召会所行的。这进一步说明,在保罗的职事下,众召会在使徒的教训(徒二42)里是一。
罗十六17告诉我们,有一些人“造成分立和绊跌之事,违反你们所学之教训。”这里“你们所学之教训”就是使徒的教训。在召会中无论教导什么,都应该是使徒的教训。我们应该留意任何教导与使徒的教训不同的人。
提前一3说,“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与神的经纶不同的事。”保罗劝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与神的经纶不同的事,也就是嘱咐他们,不可教导与使徒的教训不同的事。使徒的教训并不是诸如水浸那种特别的道理;使徒教训的重点乃是神新约的经纶。神新约经纶的构成成分是基督的身位和基督救赎的工作,以及作为基督和祂工作之复制的召会。
有些人没有看见众召会在接受使徒的教训上应该是相同的,他们可能认为某种教训适合一个召会,但并不适合他们的召会。这种态度乃是向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关闭。任何教训适合某一个召会,就适合全地的众召会。同样的,一个教训不适合某一个召会,就该被众召会弃绝。新约里没有一种思想,以为一种教训适合某一个召会,却不适合别的召会。反而,新约启示众召会在接受教训的事上该是相同的。
 
2
 
实行召会生活
众召会不仅该在接受教训上是一,也该在实行召会生活上是一。尽管如此,有些人可能以为,某个实行可能适合某个召会,却未必适合众召会。但保罗嘱咐众召会要有相同的实行。
哥林多前书有两处经文清楚地指明这点。头一处论到蒙头。关于蒙头有不同的看法,但保罗在十一16告诉圣徒,不需要为这事争辩:“若有人想要强辩,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召会也没有。”规矩在这里是指强辩、争辩、争论的规矩。无论是使徒自己,或是众召会,都不能容忍人强辩使徒的教训。保罗在这里说到“神的众召会”,指明众召会都当照着使徒的教训一致行动。众召会的实行应该是一致的。
林前十四34说,“妇女在召会中要静默,像在众圣徒的众召会中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乃要服从,正如律法所说的。”这也指明众地方召会,在实行上该是一样的。不准姊妹在召会中说话,是指不准女人在断定教义的事上用权柄施教(参十一5徒二17~18二一9提前二12)。关于蒙头和女人尽职这两个实行,印证众召会在同一种实行上应该是一。
 
3
 
一起行动
众召会在一起行动上也该是相同的。这由保罗在林后八18~19的话所指明:“我们还打发一位弟兄和他同去,这人在福音上普遍地为众召会所称赞。不但这样,他也被众召会选出,在我们所服事的这恩典上,和我们同行,是为着主自己的荣耀。”众召会在选出人来处理财物奉献,将这些财物从一地转送到另一地的事上,乃是一起行动。因此,众召会在接受教训、在实行召会生活,并在行动上,都该是相同的。
 
 
众召会是完全相同的,正如象征七个召会的七个金灯台是完全相同的
众召会是完全相同的,正如象征七个召会的七个金灯台是完全相同的(启一12下,20下)。启示录一章里灯台的表号,指明众召会在素质、外表和彰显上,都该是相同的。灯台金的实质表征父神;灯台特定的形状表征子基督,因为基督是神的具体化身;灯台上的七盏灯表征神的七灵(四5),作神的彰显。因此,金灯台表征召会作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和彰显。每个地方召会都该是这样的彰显。这就是说,每个召会的实质该是父神,其外表,形状,该是基督─三一神的具体化身。除了包罗万有的基督之外,召会不该有其他的外表。
众召会是相同的,这事实指明她们该有相同的色彩和味道。然而,来自某一区域的圣徒可能有一种特别的色彩或味道。在众召会间不应该有这种不同的色彩或味道。虽然圣徒来自不同的种族和国家,但众召会应该完全相同,因为我们都已经蒙拯救、得重生,且正被圣别并变化,在素质、外表和彰显上,众地方召会都必须是相同的。
 
 
七个召会只有在堕落时,才有各自不同的特性
启示录二、三章指明七个召会只有在堕落时,才有各自不同的特性。七个召会之间确实有所不同,但这些不同只是在消极的事上。主耶稣指出七个召会之间的不同,却是以消极和责备的方式指出的。事实上,所有的不同都与耶稣一的见证相抵触。因此,众召会在堕落时的不同,并不能称义我们,反而定罪我们。主耶稣无意保留这些不同,祂反而要除去这些不同。例如,推雅推喇召会是唯一有耶洗别在其中的召会,耶洗别是一个极端消极的人物(二20)。这说出众召会之间的不同不是在积极的一面,而是在消极的一面。
启示录一章的标准乃是,众召会作为金灯台,必须在神的性情、基督的形状、和那灵的彰显上是相同的。在金、形状、和七盏灯上,众召会该是相同的。然而,因着召会从她们所在的地方采行了许多消极的事物,她们实际上就不是相同的。她们没有相同,反而有了不同,需要主耶稣来审判并对付。
如果在我们的召会中也有不同,使我们与其他的召会有别,我们就是错误的。召会是金的、纯净的灯台。若是众地方召会都是金的、纯净的,在她们之间就没有不同。任何不同、任何区别,必定是渣滓、混杂物,而不是金。我们的意见或实行,有可能是渣滓。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如何被炼净,如何成为完全是金的,没有我们自己的意见或实行。众召会若这样被炼净,她们就会相同。
 
 
众召会之间的供输
众召会之间的交通也包括众召会间的供输。例如,在保罗的职事之下,外邦众召会奉献财物,以帮助在犹太地的众召会(罗十五25~2731下)。在外邦和犹太圣徒之间有一种爱的交通,在爱里的来往。外邦圣徒借着供给实际、物质的东西,而与犹太圣徒有交通。外邦信徒心中关切他们犹太弟兄的物质需要,并且奉献财物,表现出他们渴慕照顾在犹太地圣徒的需要。
罗十五26说,“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对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有些交通。”交通,原文指有分、相交,在此指供输。这供输是一种相交,这个相交乃是众召会之间交通的一面;因为当我们有交通时,我们乃是相交到极点。
 
 
靠着神所赐的恩典,彼此相顾
众召会之间的供输,乃是圣徒凭神所赐的恩典,彼此相顾(林后八1~6九1~2)。保罗在林后八1说,“还有,弟兄们,我们把神在马其顿众召会中所赐的恩典告诉你们。”这恩典就是复活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在复活里将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带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恩典实际上就是三一神成了我们的生命和一切。马其顿的信徒靠着这恩典,胜过短暂无定之财富的霸占,慷慨的供给缺乏的圣徒。
我们若是靠着这样的恩典给出去,我们所给的就会成为别人的恩典。我们给的虽然是物质的帮助,但这些物质的东西却带着属灵的恩典。当我们在灵里并带着生命,合式的将物质的东西供给缺乏的圣徒时,生命和灵也会随着这供给出去。结果,缺乏的圣徒所得着的供应,不仅是物质的东西,也是生命的丰富。
 
 
众召会之间,在财富上要均平
关于众召会之间靠着神的恩典而有的供输,保罗说众召会之间在财物上要均平。林后八13~15说,“这原不是要别人轻省,你们为难,乃是要出于均平,就是要你们的富余,今时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为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均平了,如经上所记:──多收的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神的原则是均平。均平的原则从旧约收取吗哪的事得着说明(出十六18)。若有以色列人多收,神主宰的安排会使他没有余;若有人少收,神的主宰会使他没有缺。那些软弱而无法多收吗哪的人,也没有任何缺乏。神圣的方法是少收的没有缺,多收的没有余。这是均平的原则,是神以属天的作法,在祂子民中间平衡物质的财富。
今天我们应该遵从这个关于物质财富的原则。那些在财物上蒙神眷顾的人,应该忠信的使用财物,以照顾缺乏的圣徒和全时间事奉的工人。圣徒若将他们的富余与别人分享,就不仅在一地的圣徒之间有均平,且在众召会之间有均平。我们的供给所产生的均平,指明我们是在身体的交通里,也就是在众召会之间的交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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