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犯圣所的罪
神的话给我们看见,人的罪有的是在世人面前犯的,有的是在神面前犯的;有的是犯一般的律法,有的乃是干犯圣所。总括来说,罪有一般生活的罪和工作上的罪。民数记给我们看见,祭司所犯的罪,乃是干犯圣所的罪。今天来说,就是工作上的罪。一般人只犯生活上的罪,但为主作工的人,另外多有一种罪。所有的罪都是普遍的,但工人有一些特别的罪,工人有工作上的罪。这件事我们要特别注意。工作上的罪不一定是指骄傲、嫉妒等。在属灵的地位上,许多时候一点的肉体出来、己意出来、随便说话、随便出主张,这些都是工作上特别的罪。不作神的工的人,不会有干犯圣所的罪。所有作工的人,除了一般的罪以外,还要加上干犯圣所的罪。在工作上犯罪,乃是得罪神的圣洁、荣耀和主权。在工作上,一切与神旨意不合的都是罪,都是干犯圣所的罪。
我常对人并对自己说,在神的工作上有三件要紧的事,绝不可忘记。第一,神工作的起头乃是神的旨意;第二,神工作的进行乃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第三,神工作的结局乃是神的荣耀。这三点在那一点上失败,就是干犯圣所的罪。没有一件工作能够由自己起头,没有一件工作能够用自己的力量,也没有一件工作的结局是叫自己得荣耀。
工作的起头必须是神,不是自己
在聚会中,姊妹们的头向着弟兄们蒙起来,这乃是代表在基督面前,每个人都蒙头。祂是主,只有祂是头,只有祂配作一切的主,只有祂配发起任何的工作。在工作上,两三位弟兄议论,就定规一件事,这是不可以的。工作是不是属灵,其结果、价值有多少、神是否悦纳,不是看你作了多少事,而是看你起头了多少事。你起头的越少,工作就越属灵、越有价值、越能够蒙神悦纳。我感谢神,我不必发起任何事;祂定规一切,我不必负责思想任何一件事。我们常以为这样作好,那样作好,但神有祂自己的意思。我们不必作神的谋士,我们只要遵守祂的旨意,只要断定事情是否祂的旨意。结果如何,我们不必管。神工作的起头必须是神的旨意,也只有神的旨意;你我没有一点权利来起头。神的旨意必须是神工作唯一的起头。
我想问在本地负责的工人,你在一个地方,是否只因一件事是许多人的意思,并且事情本身有道理,结果也是好的,你就去作?或者你能够说,我知道这件事乃是神的旨意,所以我作?弟兄们,随己意发动的事都是干犯圣所的罪。在属灵的事上,永远没有我们出主张、下命令的余地。神不必你作祂的头脑。在约伯记里神对约伯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三八2~3 )每次我读到这里都发笑。人喜欢作神的参谋,但神不请参谋。保罗说,“谁作过祂的谋士呢?”(罗十一34 。)我怕同工们对圣所的工作看得不够严重。你们刚开始作工时也许很小心,但到了今天就变得很自由、很随便。多有一点权柄的人,就多说些话,多支配一些事。刚出来的工人也许比已经出来八年、十年的工人更小心。
民数记给我们看见,有圣洁的事或平常的事之分。我们不可因一件事,看来是平常的,就落到不圣洁里。有许多事是圣洁的,而不是平常的。你给人施浸过吗?在头一次给人施浸时,你以为严肃;但五次、十次以后,就成为平常了。在圣所中没有什么新事,祭司们所作的,就是常常换陈设饼、加油、烧香等,日日、月月都作同样的事。但稍微一点不小心,干犯了圣所,就会死亡。所以,作祭司的人都不敢以为他的工作是平常的事。作工的人讲道,在第一次都会以为严肃,后来讲多了,就渐渐以为平常。人常对我说,“你是永远随时都预备好的。”但我可以作一个见证,我每次都好像不相信自己曾读过新约,每次都好像从没有讲过道一样。弟兄们,对于一切神的工作,我们都不可看为平常。我们在人面前要能保持新鲜,在于属灵的事对我们是平常的或是新鲜的。
比方擘饼,你第一次去为饼杯祝谢时,你看为非常严肃,你在神面前一点不敢放松,你真像祭司,就在你不知道的时候,神的能力、神的灵在你身上。但渐渐的,你放松了,属灵的感觉没有那么重了,你没有多少祷告、敬拜的灵。你知道神没有给你能力、膏油,但你以为以前如此作,今天也是如此。这样你就失去属灵的新鲜,失去生命的能力。干犯圣所的罪有三种结果,或者说三种刑罚:第一,失去生命的能力,变为不新鲜;第二,属灵的死亡在身上作工,也许身体有病或者甚至于死,神不让犯此罪的人过去;第三,在审判台前受审判。我深知在审判台前,没有一件罪比干犯圣所的罪更重。
弟兄们,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看为严肃。我们工作的起点不能自由定规,一个人只有在他己意满足的情形下,他才能满足。照样,神只有在祂的旨意得成全时,祂才能满足。我们除了遵行神的旨意之外,别无选择,我们不能用任何别的东西代替神的旨意。全世界的祭物都不能代替神的旨意。你常觉得你的工作比神的旨意更好,神的旨意也许错了。但请你记得,神不要谋士,神只要我们遵行祂的旨意。你也许为神作了许多,但是不管你作了多少,只有神的旨意才算得数。
工作的进行必须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
神的工作在进行时,只能用神的能力来作出神的旨意、神的目的。要完成神的旨意,不只起头必须是出于神,手段也要出于神的旨意。我们永远不能说,用自己的本领能够成就神的旨意。比方,有一次我去香港,有三百元在口袋里。我要渡海,从九龙到香港要五分钱。我请人换钱,那人说,你这银钱不能用。我拿三百元给他看,他说再多都没有用,在香港只用港币。正如中国的海关,也只用中国发行的中央钱票。神的旨意与神的能力也是如此,不管你袋中有多少钱,在神的国里不能买东西,只有神的能力、神的钱才可用。人即使知道神的旨意了,还有一个危险,就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思想、吸引力、和口才,来成功神的旨意。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就是这样的一个事例。一切的问题都在这里,事情的起头和目的都相同,但到底用什么手段、能力来遵行神的旨意。这是每个作工的人必须问的。
工作的目的必须属灵,方法也必须属灵。所以我们用来达到神目的的手续,必须是属灵的。否则就犯了干犯圣所的罪,就是把肉体带到圣所里。神说,“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民十八7 )神的工作要完成,不是你能力的事。不问你作了多少,只问是否神给你力量作的?有一个弟兄说,“只有从天上来的,才能到天上去。”有一次一位姊妹说,主若回来,我们就可回家。请问,我们到主那里是回家呢,还是去作客?问题就在我们是否从主那里出来。若我是从主出来,到祂那里就是回家,否则就是作客。我不能说,我回厦门,因为厦门不是我的家。我们要回天上去,必须先有由天上来的,才能回到天上去。人如果从亚当得力量,就只能回到亚当那里,永远不能回到神那里。作工的人,总要记得,神的工作只能用神的能力来完成,否则一点不能蒙神悦纳。
工作的结局是叫神得荣耀,不是我们得荣耀
正如神工作的起点是神的旨意,神工作的进行是神的能力,与你一点无分无关;照样,神工作的结果─荣耀─自然而然也是神的,不是归给你自己的。有一次我在一个地方讲道后,有一位弟兄对我说,“倪弟兄,你今晚讲得很好,你觉得骄傲吗?”我没有立即回答,因为没有人问过这样的话。后来我自己详细想想这事,我到底有没有骄傲?然后我对他说,“我根本没有想过这问题,也许我很骄傲,但我不觉得骄傲。”那天晚上我学知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你只求神的旨意,只求神的荣耀,就根本不至想要僭夺神的荣耀。你如果想要僭夺神的荣耀,这样,你第一点、第二点也必定出问题。
有一点本来不说,现在说也可以,就是神为什么不肯让人靠行为得救?(弗二8~9 。)神包办了得救的工作,目的何在?目的乃是神要得着一切的荣耀。你作多少,就得了多少的荣耀。神怕你得祂的荣耀,所以不肯让你作一点。因此在神的工作上,神说,祂拣选软弱的、无用的、世人不要的。林前一29 说,“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神怕你得荣耀。祂什么都肯给人,祂甚至把祂的儿子给人,但神不把荣耀给人。我们只能进入主的荣耀。你原来若是贫穷软弱的,只要稍微帮助几位弟兄姊妹,救几个人,你就会偷主的荣耀。偷主荣耀的就是干犯圣所的罪。我们顶容易就犯偷窃主荣耀的罪。
我们没有一个人要作贼,但偷窃主的荣耀,就是贼的行为。神不只要求我们除去外面的恶行,更要求我们不偷窃祂的荣耀。神是无所不善的一位,我们是无所不恶的。我们只能说,一切的善只能在主里找到,偷窃神的荣耀就是犯了干犯圣所的罪。圣所里的陈设饼、灯台、香坛等,都是基督。在圣所中除了基督,并无别物。神不愿我们在圣所中得着任何荣耀。人若进到至圣所,只看见约柜,就是基督,和柜上的基路伯,就是神的荣耀。在会幕中所见的一切,都是神的荣耀。圣殿也充满神的荣耀,在那里只看见基督,不见祭物。
今天的问题是:谁配分享神的荣耀。去年,也许神要有些弟兄们为祂作工,去年神也许叫你得着圣灵浇灌,去年你也许得着得胜的生命。在这一年中,我也听到有些人作主的工作得不错。但我怕有人因此骄傲,我怕有人属灵的知识、属灵的经验增加,属灵的骄傲也增加。你没有看见神的旨意,没有认识神的荣耀。所以你凭自己作,求自己的荣耀。请你听圣经如何说,神“弃绝”、“阻挡”骄傲的人(撒上十五23 ,彼前五5 )。圣经里很难找到比这四个字更严重的。“弃绝”等于完了,“阻挡”乃是对撒但所用的字眼。在工作上,在神眼中,没有一件事比骄傲更可恨的。我们除了站在灰尘的地位之外,没有别的地位。
全世界受撒但欺骗的人,都是骄傲的人,因为骄傲的人不认识自己,而认识自己的人就不能被欺骗。你来到神面前,要看见自己的一切都是污秽的。我觉得若不是主的血遮盖我,我不敢为主作工。如果没有主的血遮盖我,我连基督徒也作不成。我们有那一点不是由主的恩典而来?你想你比别人好吗?你比别人圣洁吗?神如果将你里面的东西放到外面来,你就会发现有多少都是污秽的。最近,我们谈论到革除一位弟兄的事。我每次到神面前都是惧怕的,我想如果不是主的恩典,我们可能比那位弟兄更差。
保罗说,他不单因神的恩典活着,更是凭恩典作使徒(林前十五9~10 )。我们以为作使徒是一件荣耀的事,但神的荣耀只属神自己所有,我们所得的只是恩典而已,我们不配得着荣耀。楼下的人不能给楼上的人恩典,恩典是自上往下流的。只有坐在桌上的人才能给地板上的人恩典。我们今天只能得恩典,不能得荣耀。
我们是一班得恩典的人,我们今天还不能进入神的荣耀,必须等到复活后,我们才能得着神的荣耀。今天我们只能是卑贱无用,好像拉撒路一样,一直在桌下作讨食的人。我们只能作接受的人,就是真正谦卑在祂面前领受恩典的人。
有一件事很难,就是在神的工作上有分的人,有干犯圣所的罪的可能。有了干犯圣所的罪,这是何等的可恶。你若读民数记十八章,就知道在圣所里的罪多是死罪,挨近圣所的罪也是死罪(1~7 )。干犯圣所的罪不需经过人的判决,乃是神直接判决。挨近圣所者立即死,不需经过祭司的审判。普通的罪必须经过祭司审判;但干犯圣所的罪,是直接得罪于神,神是直接审判。许多罪是间接得罪神的,但干犯圣所乃是直接得罪神。因为圣所是神的,干犯圣所就是摸着神的荣耀、神的自己。我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我只能在宝血底下讲。求主赦免,也求弟兄们赦免。
(收录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