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关于乡镇开展的问题与解答,以及新路的步骤
 
如何管理财务
问:在一地一地建立召会之后,该如何管理财务?
管理财务的事,绝对不能只有一个人或二个人,乃要以三个人配搭为宜。若是每队有六人,管理财务的事就很容易。若是只有两位,就要带进当地的弟兄或姊妹,一同加入配搭。每次开奉献箱,都要有三位在场,并要准备一本正式的奉献箱记录簿,将每次开出的金额、日期、专项等记录清楚。若有代转的奉献包,转给某某召会的某某弟兄或姊妹,也要记清楚。你们要详细记录每一笔款项,最后并作一个合计,在合计后,三个人都要签字。
若有托人代转的奉献包,一定要将转给谁,托谁转等事项记录清楚。若是由邮局转递,一定要保留邮局的收据;在你所邮递的邮件中,附上一封简短的说明及收据,并请对方在收到后于收据上签名,再寄回来。我们要将这个收据归档保存,这是会计的手续。这样过了三个月,若有奉献的人不放心,不知奉献给某位弟兄或姊妹的款项转到了没有,我们就可以把记录中的日期找出来,邮递的收据、收到奉献款之人回复的收据等,统统拿出来,给奉献的人一个交代。如果没有这样的手续,当奉献的人来查询时,我们回答不出个究竟,对召会就是个亏损。
各地懂会计的人很多,所以这不是一件难事。只是你们在各地服事,需要忠实的作,并翔实的记录。千万不要一人开奉献箱,并且奉献箱的钥匙,要有正当地放法,不能随身带着,也不能让人随便取走。主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犹大是偷钱的(约十二4~6)。在召会生活中,曾发生过这样的难处;所以摸到财务的事时,都得谨慎,不要落到嫌疑中。财务进账时,要有正式的记录、单据、收据作凭据。
管理公众团体的财物、花费,最重要的是谁决断用途。你们在各地,总是由你们每队几位同工,加上一、两位老练的本地圣徒,参与财务的用度决断。你们可以先商量如何使用财务,决断后再交给会计。使用支票或现金,都不能是口头上的,必须要有两三个人签字的凭据,再交给出纳。出纳是付现金或开支票,都得有收据;没有收据就不能付钱。另一面也要预备零用金,同样由几位负责人决断零用金的金额,并且归一个人管理。零用金从总账上转来,也要作记录。零用金的使用需要有记录簿,一周之内零散小额的开支,就从零用金取出来。零用金的使用,不必每一次都由负责人决断。例如停电时要购买蜡烛,不必等到长老开会决定才买。停电的那个环境,就是你的许可,需要用零用金到小商店买几支蜡烛,最好要取得一张发票或收据。小商店可能不愿意主动开发票,因为开发票就有纳税的问题。所以,为着收据我们可能要多付一点钱,然而我们要作忠实的基督徒。
基督徒需要奉公守法,不能偷税,倒要上税,为召会省这个钱是不应当的。前几年某地为着盖造会所,起了争执。等到一九八四年我回国,将几位主要的长老、管账的人、会计师、经手人统统找来,大家觉得那是很棘手的问题。我告诉他们解决之道,就是召会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请他们鉴定。若是我们少付了税就补税;若有补税罚款的问题,也要甘心乐意支付。这样的提议,解决了所有问题。
原则在于若是因着大意而少付税,就要补上;若是有刑事上的错误,就该担当责任。总之,我们基督徒不可为了省几块钱,而有违法的情形;要请店铺开具正式发票,宁可多花一点钱,将税金包括在内。这是我们基督徒向世人的见证。
问:我们有负担去作“家”,去照顾一些家;这样,有时就需要住到人家里,不知是否合宜?
答:你们有负担去作“家”,这很好;但对你们要住到人家里,我是持保留的态度。要住到人家里,首先必须看那个家庭里的父母、儿女、夫妇、婆媳间的关系如何。若是弟兄要住进去,必须那个家庭里有弟兄;若是姊妹的丈夫不在家,不可以住进去。同样的原则,若是姊妹要住进去,必须那个家庭状况合式;若是那家的夫妻之间有纠葛,千万不可以住进去,那会引起许多麻烦,对自己的名誉也不太好。若是那家的女主人回娘家,一时间不在,甚至太太去世,留下几个孩子,也不可以住进去。总归不能和异性住在一起,这一定要避免。
当你住进去以后,一定要学习如何与人相处。人与人之间因着接近,容易发生难处;要保持没有难处,就必须学功课。首先,为人要谨慎;特别在作息时间上要规律,要注意门户和灯火等问题。不能住在人家里,却天天三更半夜还在活动,这会使主人为难。其次,要殷勤;一定要帮忙作家事。比方打扫院子,整理起居室或浴厕等。然而,不要率先去作,要照着人家的习惯;因为你若是率先去打扫,会好像在改正人一样。也不要在人正在打扫时,把扫帚拿过来扫;你可以另外找一把扫帚,和他们一同扫。与他们一同用餐是愉悦的事,但不要忘记要帮忙洗碗。然而不要抢着去洗,要眼明手快,看见主人在洗碗,就赶紧过去帮忙。住在人家里,一定要自己预备围裙,不要向主人借围裙帮忙洗碗,主人会不好意思脱下围裙让你洗;看见主人在洗碗,就将自己的围裙穿上,快快去帮忙。
总之,住在人家里不是容易的事,我们绝不能削足适屦。好比你买鞋子,总是先考虑脚的尺寸大小,再找寻合式的鞋。你住在自己家里,处处方便,不会闯祸;住到人家里,可就不容易了,处处都可能闯祸,不知不觉中或许就得罪了人。所以,要住进人家里之前,必须经过非常仔细的考量,绝不要轻易住进去;因为搬进去容易,搬出来可能会进退为难。
所有下乡开展的弟兄姊妹,天天都在与人接触,更需要守住自己的分际;不随便和人发生友谊,更不能发生感情。你们在人群中作工,有的人脾气像老虎,很暴躁,谁都不喜欢;有的人像绵羊,没有人不喜欢。我们作工时,不论那一种人,不论同性或异性,都不可与人发生感情。我们彼此是弟兄姊妹,只有弟兄姊妹间的爱和关怀,绝不要发展人的友情。有些姊妹们对所带得救的姊妹有感情,彼此非常投机;到一个地步,甚至鞋子都能共穿。这虽然没有罪恶,但太过了,并不合宜。有的弟兄们则是非常要好,衬衫也能彼此共穿。我们不该给人这种印象。你们每一队在一地住半年,有足够的时间和当地圣徒接触,切记不要与人发展感情,只能有圣徒间的爱。住到人家里,虽然会有果效,但与人接触,千万要谨慎小心。
问:我们如何能保守“士气”上升?
按规矩说,基督徒应当过正当地生活,如同太阳一样,按时升起。太阳升起没有士气高低的讲究,正当基督徒的生活,也不该根据士气。我们不能说太阳什么时候士气高,什么时候士气低。圣经将基督比作太阳(玛四2),我们这些跟随基督的人,都是太阳的一部分。按理说,我们没有所谓的士气。太阳天天上升;不论有无云彩,不论天晴或天雨,一点都不影响太阳的“士气”。太阳按时从东边升起,也按时从西边落下。箴四18说,“义人的途径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我们基督徒是太阳,不该有随情绪高涨或兴奋的“士气”。我们应当向神癫狂(林后五13上);如同黎明的光,越照越明。士五31,有一个祝福的祷告:“愿爱你的人如日头出现,光辉烈烈。”光辉烈烈就是太阳“癫狂”了,我们应当常常光辉烈烈,就是“癫狂”,但这不是我们的士气。我们都是旭日东升,所以要晨晨复兴,天天早晨得复兴;复兴才是真正的士气。你们所谓的“士气”,完全是情绪的作用。
真正的基督徒都会落泪;不落泪的人,不能算是真基督徒。在新约圣经的记载里,甚至主耶稣也落泪。在拉撒路死了的事例中,耶稣哭了(约十一35)。在主受死前于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中,祂落泪了(来五7)。为着耶路撒冷,祂也哀哭(路十九41)。我们多久没有落泪了?这和我们基督徒的生活相当有关系。经常落泪是不对的事,尤其是姊妹们,不要太常落泪;然而,一个人从得救至今,若都不落泪,那是很可怕的事。我们应当落泪,但不要经常落泪;经常落泪是软弱器皿的一个表现。落泪好比下雨;雨若是常下,表示天气不好。所以,要学习不经常落泪。
问:关于新得救的人,有来自传统、亲属等压力,该如何帮助他们?
主耶稣也有来自亲属的压力。有一次,当主耶稣在讲道时,祂的母亲、兄弟来了。他们似乎不赞成主癫狂的讲话,因为祂讲得连饭都顾不得吃,然而主耶稣并不在意(可三20~21路八19~21)。所以要告诉新人,对于别人如何对待自己,不要在意,要忍受逼迫。我们跟随主所走的路,和世人的路不同;虽然他们是亲人,却是世人,我们走的路他们是不会赞同的。就如以色列人牧羊,埃及人非常讨厌牧羊,也不牧羊,所以二者合不来。世人和属主的人所走的,乃是不同的路。要清楚地告诉新人,要忍受逼迫,为亲人祷告,并要相信主的应许说,“当信靠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我们应当绝对的相信主的话,对于亲人暂时的逼迫要忍受,并学习出代价。
已往在中国大陆,家属反对最厉害的是回教徒。回教徒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汉人入了回教,另一种就是回族人。回族人很接近白种人。若是他们的儿女信了耶稣,有的甚至会遭杀身之祸;这是确实地事。在烟台,曾有一个回族人信了主,他家族的人就想要杀他;然而主保守他,拯救他脱离那个危险。历代为主殉道的人很多,要把他们的事迹讲给初信者听。不要担心会把他们吓跑;反而这样的事,能激起他们的奋发,加强他们的信心。我们基督徒,应当连自己的性命也不在乎。今天因着许多基督徒的软弱,传了软弱的福音,讲的道是软弱的,信心是软弱的,一切都是软弱的。然而我们所传的福音,乃是刚强的;这会引起许多的逼迫。
在新约的记载里说到,甚至父母都要把儿女交到死地;儿女也要起来与父母为敌(太十21)。所以要帮助新人走这条路,就要向他们作见证,告诉他们,信主的人不要怕艰苦、反对和逼迫;应该把这些视为平常。
问:若是刚得救的姊妹,丈夫还未信主,要如何带领呢?
关于夫妻之间的事是很奥秘的,不要轻易审断夫妻之间的事,那是很难的。若是太太信了主,先生不信,我们不要轻易去摸这个问题;只要简单地传福音、传基督。要劝太太先为丈夫祷告,并要在行为上有所改变,好在先生面前成为见证;这最能使丈夫服下来。同时,要用主的话教导作妻子的,如彼前三1所说,“作妻子的,要服从自己的丈夫,好叫那些甚至不信从主话的,也可以不用主的话,借着妻子的品行,被主得着。”这个好品行,能成为一个有力地征服工具,使先生折服。
若是作丈夫的已经得救,妻子尚未得救,也是同样的原则。要劝这位弟兄倚靠主,为妻子祷告。你们若有主的引导,得着智慧的话,可以更深入的对他传讲;然而,不要说得太过,以免适得其反。原则上,我们在摸到别人的家务事时,一定要谨慎,特别是夫妻之间的事。其他的关系还容易处理,只有夫妻间的问题最难解决。有时弟兄姊妹会把家里的情形敞开交通,然而我们必须小心,有时不知道比知道更好。在服事人时,有的姊妹将丈夫怎样对待她统统说出来;实在说,这并不一定合宜,有时还会破坏人。所以,不要以为深入别人的家务事是关心人,最好是不要知道太多,只要知道他们有难处就可以了,不必深入追问。因着处理夫妻间的问题很难,常常容易把人卷入其中,所以需要十分当心。
 
主所给我们看见的新路
 
第一步─传福音
我们要交通到主所给我们看见的新路,这包括三大步骤。第一步是传福音。经过四年透彻的研究,我们发现叩门传福音,并不是得救的人越多越好。若是我们仅仅救人,要人不沉沦,那可能是越多越好。然而,今天神所要的,乃是在祂选民中间,得着一班人作基督身体上的活肢体,为着建造基督活的身体。这不是一般浅显领会里所说的召会。若要得救的人,都成为活的肢体,同被建造成为基督活的身体,是不能只传叫人得救的福音。所以,我们必须估量我们的能力,能照顾多少人;然后按这估算去救多少人。若是我们能照顾四、五个人,最好叩门得着七、八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好好照顾这七、八个人。
这样照顾一个月后,我们会发现有人跟不上,或是故意退避不见面,甚至否认主了。如此,就少了几个照顾的对象;这时,再去叩门得些人。总要维持有七、八个人,是在我们照顾中的。这个原则一定要守住。不论你们到何处,总得维持手中有七、八个人,是受你们照顾的,这就是实行家聚会。
 
第二步─喂养新人
至于照顾新人,必须在新人受浸之后,立刻喂养他们。这是第二步。在人受浸以后,用家聚会喂养人。换言之,在人受浸当天就喂养他。喂养的功课很难学,是有很大的讲究的。我们在为人施浸后,最好留在那里,生机的为他上第一课。不要过于呆板,可以很自由、很从容的和他交谈,告诉他我们称他作弟兄,因为他已经是主里的一个肢体,是神家里的亲人。
我们要让他们知道,人得救之后,首先要认识,主耶稣不只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舍身流血,作了我们的救主;祂更经过死、埋葬,并且复活了。在祂的复活里,祂成为赐生命的灵,进到我们这些相信、接受祂的人里面。我们呼求祂,这位救主就是这个灵,会在我们里面,给我们甜美、舒畅的感觉;这是我们信主前所没有的经历,这也证明我们已经得救。我们呼求主,祂就在里面给我们感觉,那就是祂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我们呼求祂,就是呼吸祂,好比将新鲜的空气呼吸进来。
同时,我们要告诉他,他里面也有灵。今天神是灵,我们里面也有灵,我们应该借着呼求主,接触这灵,与主有接触。不是用头脑呼喊,也不是用思想、情感呼喊,乃是从灵里,从深处,深深地呼喊:“哦,主耶稣。”这样的呼求主,就是求告主,也就是祷告。
当新人在那里呼求时,若是他心里有什么感觉,就要鼓励他发表出来。比方,他感觉自己从前亏待母亲,就在这呼求里向主认罪。若感觉对主所安排的一切,非常感谢,就该向主感恩。这不是定规要为什么事祷告,才来祷告;乃是借着祷告,帮助新人认识主是灵,他自己里面也有灵,借着操练,他的灵可以接触主的灵。如此带他作一次,再讲一讲;带他再作一次,再讲一讲。这样,这个新人就得着喂养并成全。
家聚会是没有规模、没有形式的,原则上就是自由的谈。时间的运用上,可能是一小时,可能是一小时半,都没有定规。如果新人一得救,就为他这样上一课,那比受浸一周后再去看他,果效更好。不仅如此,在人受浸之后,一定要清楚告诉他,主日聚会的重要,并且立刻约他主日来聚会,一同敬拜主。甚至在主日之前,先再见他一面。这样到了主日,就是第三次见面了。如此一来,容易将人留住,人里面也比较踏实。
接下来,就要和新人约定周中家聚会。也许新人愿意一周聚三次,每隔一天聚一次,那是非常好;或者他只愿意有两次,这也可以。作家聚会时,一定要丢掉聚会的老套、规条。从头至尾,不要使新人感觉家聚会是满了规条、仪式的。从开头就要给人一个印象,基督徒的聚会乃是在灵里的事,众人一同在灵里敬拜、祷告、呼求。如此,当他一个人独处时,也可以知道如何在灵里祷告、呼求。主在马太十八章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20)两三个人没有仪式,就是从祷告开始。有时祷告,有时读几节经节,有时唱一首诗歌。不论读经、唱诗或祷告,都不要呆板,都要活。以唱诗为例,无须从头唱到尾,可能只唱一节,关键在于“活”。这样,两三个月后,新人也能作我们所作的事。我们如何带领他,他也会照样去帮助别人。
在我们接触新人的过程中,他会把自己向我们打开;这一打开,他可能会问到种种问题。比方,家里祭祖的问题怎么办?这种问题需要好好回答他,不能仅仅喂养他,必须教导他。告诉他,宇宙间只有一位神,就是我们所信的主耶稣;祂当得我们的敬拜。至于祖先,我们应当尊敬,却不应该敬拜,因为敬拜只可以用在神身上。我们只拜神,但我们必须尊敬祖先和父母。中国人说光宗耀祖,真正的光宗耀祖乃是作正经事;唯有主能在我们里面,加给我们能力,使我们作正经事,成为正当地人。这才是真正光宗耀祖的路。我们需要在真理上帮助新人。
再者,他可能会问:“许多佛像该如何解决?”我们要帮助他们看见,那都是偶像,而偶像背后就是撒但,就是鬼魔。我们一面将真理讲给他们听,一面要带他们清理旧生活。讲时要引经据典,从圣经里找出圣经根据,如出埃及二十章:“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制偶像,也不可雕制任何…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3~5)这会使他在主面前、在生命上长大。每一次,他们都可能会问问题,我们都要有备而去。若是他们不发问,我们也要问他们。至于唱诗歌,总不要太呆板;可能在路上,就可以开始唱,不要等进门后才唱。作法上总要灵活。
 
第三步─建立小排
这样带领几次后,不只要带新人到主日聚会,还要带他们到小排聚集里;这就是第三步。如果邻近有好几家人得救,就可以主动带他们彼此看望,使他们多有认识。之后,将他们聚在一起有小排聚会。或许不必事先约定那一天在谁家,可以脱开老旧遗传的规矩和作法。若不能把几个家同时聚在一起,也可以先两家两家的聚在一起。他们两家加上我们一家,就可以开始小排聚会;没有仪式,没有规条,乃是打破作礼拜的形式,而有又新又活的聚集。
在小排里,首先要彼此有交通。我们要和他们交通,也带他们彼此交通;众人来在一起,就是交通,要彼此问互相答。交通完之后就要祷告,然后再去看望其他的家。小排聚会从这家开始,结果是到第二个家结束。当我们去叩第二个家时,在门外就可以开始唱诗歌,里面的人自然会有响应;这才是士气。等门打开,众人都坐下后,就可以交通当天所遇到的难处,好借此彼此代祷。祷告后更可以引到彼此照顾,例如有人生病了,就要立刻为这人祷告,并且关心他的病情;这就是彼此照顾。之后,若有人再问问题,大家可以互相回答。这样的聚集绝不会是呆板的。
总之,在小排的聚集里,不要等人带领,也不要等别人讲话。要记得,每一个人都可以讲话,不需要安排,更不要等候安排,墨守成规;我们都需要生机。在交通之后,一定要祷告;祷告会产生彼此照顾的情形。若是有人提出问题,就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回答。不一定要谁回答,所有与会的人个个都可以回答。他们若等着我们回答,我们就要说,“先不要我答,请大家都先讲一讲。”回答时要讲清楚,但切忌一人将答案全包办。若是一个人全包办了,聚会时间就会被他占用,别人就难得有机会。所以,每个人只要回答三分钟;答过以后,另一位再补上一点,再一位加上一点。这样,大家都有机会,自然里面的丰富就都出来了。
所以,我们要养成一个习惯,大家都自由的说话,自由的运用灵。这个需要操练学习。我们可能都用“小排”这个说法,但我们每一个人的领会,并不尽相同。直到今天,各地召会在这点上都还没有翻转过来。
借着小排彼此问互相答,就能学习真理,并带来生命的追求。这给我们看见,小排聚会中有交通、祷告、相互照顾、学习真理、生命追求等,至少五个项目。小排的内容广阔,包罗万有。如果小排一年聚五十二次,每次都学到东西,自然就能产生教师。再者,小排的人数不可太多,最多二十个人,这能使众人有机会,个个都尽功用。
比方一位初得救的人问:“为什么主耶稣又是主,又是耶稣,又是基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与会的每一个人,都得讲一点给他听。可能一位弟兄说,“祂是天地的主,创造的主,祂就是主。任何教主都不敢称自己是主,孔子、穆罕默德、释迦牟尼都不敢说自己是主,只有祂是主。”另一位弟兄回答说,“我们信主以前,根本就没有主。谁是我们的主?我们实在是没有主的一班人。然而,现在我们信主了,我们里面有了主;唯有信耶稣才叫作信主,因为宇宙间只有祂是主。”另一位姊妹接着说,“我能见证,从前我没有主,虽然丈夫对我很好,但他也作不了我的主,许多事我只能自己担。今天我得救了,我有主;无论有任何的难处,这位主都能为我作主。”这些既是见证,又是在教导真理。
我们中间的真理是丰富的,或许一位弟兄可以回答说,“耶稣这个名字,意思是耶和华是我的救主。‘耶’是耶和华,‘稣’是救主的意思。”另一位接着回答:“耶稣是新约的希腊文,相当于旧约希伯来文的约书亚。约书亚将以色列人带到迦南地,得着迦南美地一切的丰富;所以耶稣不仅是我们的救主,更是我们的约书亚,把我们带到迦南美地,享受美地一切的丰富。”另一位就说,“基督是受膏者。在新约希腊文是基督,在旧约希伯来文是弥赛亚。神膏了祂,所以今天祂是我们的主、救主、约书亚,又是我们的受膏者。神一切的丰富都在祂身上,因着我们是祂身体上的肢体,祂的膏油也临到我们。”这样简短的回答,却非常丰富,不仅能喂养新人,也能造就他们。
我们中间可能有人信主得救,听了几十年的道,也说不出什么叫作主,什么叫作耶稣。然而,经过这样的小排聚集,所有与会的人,不论得救年日长短,都能清楚明白什么是耶稣,什么是基督。这些答案不仅有真理的教导,也有生命的供应。在小排聚集末了,一位年长老练的弟兄,可以再作一点补充,说明主耶稣基督就是神,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化身。讲到这样深入的地步,就是申言了。等到主日聚会时,要将这篇申言说出去,只要三分钟,就能让弟兄姊妹得着造就。
这样的小排和从前的小排是不相同的。在小排里负一点责任的人,可以生机的照着排里的情形,在带领上有些帮助。若是排里缺少新人,就可以说,“我们小排现在需要出去叩门,传福音,因为我们中间新得救的人太少了,我们没有什么可以看望的对象。”如此一来,就推动福音。或者发起看望生病、或久不聚会的弟兄姊妹,分派圣徒前往探视。若有人已经二、三周没有来聚会,也要分派人负责照顾工作。总而言之,整个召会生活实行的每一方面,都要在小排里作。这样的推动没有止境,并且这样作的小排,必定繁增;又传福音,又看望,又照顾人。当人数一多,就可以分排。
这样的小排聚集,过了半年之后,新人就都学会如何聚小排,同时,也都清楚该怎么作。这时,就可以将他们分排,成立新的排,再去带领新人得救。这样再过半年,原本只有一个排,可能就变作三、四个排了;这就是繁殖、扩增。如此,召会就能生生不息。
传福音、家聚会、小排连成一套,就是召会生活。小排聚了半年,大家彼此都认识,要维持新鲜,就需要分排。否则再聚下去,可能老旧的味道就会出来。若分排出去,在主日聚会时见面,还是很新鲜。再者,主日聚会的人数也不要太多,四、五十位刚刚好;这样聚会才能聚得好,才能新鲜又活泼,并且大家尽功用的机会也多。福音开展队下乡,兴起来的召会,一定要走这条路。
 
关于新的开展队编制
新的开展队,将以六个人为一队,六个人开展一个镇。台湾福音工作的弟兄们已经同意,每个开展地方配一部福音车。备办方面正积极为你们预备房舍,并补充车子。将来我们最少要开辟一百处地方,有一百辆福音车,车上的标语都是:神爱世人,耶稣是主。等到我们集中特会时,从各地都会有福音车来。
每一队在各地住半年,加上当地的弟兄姊妹,若有五、六位,就可以开始分队。然而,不要太倚靠他们;有他们配合自然是好,但若没有也要照样往前。原则上是六个人分成两队,一周出去叩门五天;一面叩门,一面叩到人得救就作家聚会。如果你们确实这样作,到第七周,最少会有六十个人信主;那时就不需要再叩门了。你们要带领这些新人家聚会、小排聚会。这样作四周后,新人就稳固了,至少会有三分之二存留下来,为主站住。
许多时候,因着受浸的人太多,我们在他们身上花的工夫较少,所以无法留人。根据统计,人受浸后留下,参加主日聚会的,为数不到四分之一。换句话说,受浸了四十位,到主日聚会的可能不到十位。其他人到那里去了呢?只因为我们下的功夫不够,人手不足,以致照顾不周。所以经过考虑,我们只好用时间换取人力。不要二十个人一队,二十五天开展一个地方,而是六个人一队,半年开展一个地方。
这样,你们六个人开展一个地方,若是带了六十个人得救,就要实实在在地花工夫,将他们养大。如此经过半年,应该会有四、五十人留下来。这样,一个召会就成立了;并且这四十个人都是常存的果子。再经过半年的排聚会、家聚会,他们就都被成全,可以“毕业”,去作和你们所作相同的事。
这次有十六个队,半年以后每一队归队四个人,共有六十四个人归队。所成立的十六处召会,每处有四十个新人,十六处召会就有六百四十个新人。一处留下二位开展成员,十六处共留三十二位,带领这六百四十位新人,应该不至于太困难。每处召会的四十人中,起码有三十人,可以出去作和你们同样的事。所以,姊妹们不要担心去留问题,你们在开展上,六个人要绑在一起,努力开展,也要彼此扶持,更要认识所有新得救的人。这样,当有人离开时,留守的人对新人就不会陌生,都是熟悉的。
在开展配搭上,姊妹们通常话语多,意见强。实在说,我们个个都同病相怜。所以,作队长的很辛苦,很为难。这些开展队长们,和我交通过这个问题。大家开始配搭时还算客气,日子久了,什么古怪的脾气都出来了。所以,我们都要操练生命的功课。你们在开展初期,可以说是蜜月期,勉强还能过日子;但往下去,若是天天吵架,日子就不容易过。要如何能不吵架呢?除非我们都在生命里,否则即使大家签字,约定不吵架,也不一定有多少帮助。
所以在实行上,我们不愿意把你们二十个人摆在一起,我们把你们重组为六个人一队,有一所很好的房子,再配上一部车子。若是你们再吵,就真是不合宜了。此外,弟兄们对姊妹们要客气一点,不要管辖她们,要给她们一点自由。管理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管辖。这样试着作作看,若是一段时间后,有不合式可以再改。无论如何,我们是盼望能解决你们实际上的诸多问题和难处,好叫你们能放心的好好去作。我们将一切都为你们备办好,你们六个人一队出去,若作不出事情,那就不应该。
此外,你们出去作工,要随身带着书报,不是为推销赚钱,乃是作为辅佐的工具。现在的人都能读书,你们一定要善用文字辅佐的力量。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日讲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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