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特会信息(三)-四个律
讲时:一九四八年一月九日晚上
讲地:广东汕头
讲者:李常受弟兄
读经:罗七21~25八1~2。(二十一节请注意“律、善、恶”三个字,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请注意“神的律、心思的律、犯罪的律,”这两节三次提到律;二十四节是一个叹息,要脱离这取死的身体;二十五节“内心”乃是“心思。”心思顺服神的律,肉体却顺服罪的律;八1~2又有两次提到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和“罪和死的律”)。
 
何谓律
今天晚上未说我们所要说的题目以先,我们先请弟兄姊妹将以前听过的道都一概忘记,好像你对主的话一点都不知道,从头听起一样。
今天晚上我们来看罗马七、八章,这两章提到许多关于律的事。昨天晚上我们提到一些基本的事,今天晚上我们要提到更基本的事,这个基本的事就是律。一个基督徒要认识神,就要认识律。求神开我们的眼睛,叫我们看见何谓律。
保罗在罗马七、八章提到许多的律。二十多年前我得救后,读到这里,不知道何谓律。经过了十几年,还不知道。在罗马七、八章一直提到律。读经的人承认,罗马书在圣经里占很重要的地位,它可以说是新约中最重要的一卷书,而这卷书里最重要的乃是五至八章,而在五至八章里,主要的钥字乃是律。一个人若不知道什么是律,他的属灵生活就是糊涂的。
律乃是一个自然的能力。就如一本书抛上去,一定会掉下来,我们不必怕它不落下来,也不必帮助它落下来。有一个律管着它,叫它一定要落下来。每一种生命都有一种自然的能力。我们不敢说,每一个律都是一个生命,但我们可以说,每一种生命都是一个律。假如我们把菊花的种子种到地里,我们不必祷告、禁食、挂虑,长出来的一定是菊花。我们今天有没有呼吸、说话、睡觉?呼吸、说话和睡觉,乃是我们身体上的律。我们不需要用意志去定意每分钟呼吸多少次,用思想去想吃的饭消化了没有。这些事是不需要我们用意志、思想来管理的。我们越用意志去消化,反而神经越紧张,越不能消化。消化乃是生命的律,是一个自然的能力。假如我用手打你的眼睛,你的眼皮自然就会闭起来,这是一个律。
 
罗马七、八章中的律
我们所说的律,不是律师公会的律。在罗马七章一共讲到三个不同的律,到八章又加上另一个律,总共有四个律。
 
 
神的律
第一,神的律。神造每一件造物,都有其一定的律。如日落日出、春夏秋冬,都有它一定的律,农夫要跟着这个律来撒种收割。神在人身上也有一定的定律,神要人不犯罪,要人作好。人除非不作人,不然的话,就要遵守神的律。人一违反神的律,就要被神的律定罪。
 
 
心思中善的律
第二,心思中的律。一个人外面看得见的乃是身体,深处看不见的乃是灵,在身体与灵之中有魂。从里到外,人乃是分作灵、魂、体三个部分。魂包括人的个格、心思、情感、意志等等。人堕落以后,魂最大的部分就是他的心思。我们从罗七23可以看见,心思的律是好的。在那里,肢体的律与心思的律争战,这两个律乃是相对的。如果它们是一样的,就只会作同伴;若相争,就证明一个好,一个坏。心思的律乃是好的,神造的人乃是一个好的人,所以人的心思是好的。有的时候我们传福音,话语不准确,我们对人说,人里面没有好东西。好几年前,我也跟着人这样说。以后回头来看,觉得不对。因为一个还没有得救的人也有善的倾向,如孝敬父母、助人为善等等。中国圣人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不错,圣经是说,在我的肉体中没有良善。但这不是说,在我里面,在我全人里,就没有任何良善。如果是的话,就不可能有下文的争战。争战乃是因为人的身体要犯罪,而他的心思要良善;他要立志作好,所以就有了争战。理智乃是魂的部分,理智要善良的成分多。在人里面有一个自然的律,要去作好,因为人乃是神所造的。
 
 
肢体中罪的律
第三,肢体中的律。这里的肢体就是指身体的各部分。肢体的律就是身体上的律,这个乃是一个不好的律。二十五节里所说的罪的律,乃是肢体的律的别名。人因着心思的律想要行善,但是因着身体的律,却觉得有恶与他同在。这里说到“立志,”这乃是意志的问题,“愿意”乃是情感的问题,“行善”乃是心思的作用。立志、愿意、行善,这些都是魂的律的作用。但是人没有得胜,反而被打败,以致顺服肢体的律。因此,他叹息说,“我真是苦啊!”他的心思、意志、情感都要作好,但却失败了,胜不过身体的律。在这里,人发觉在里面有一个恶的律与他同在。
人没有堕落以前,有善的律,因为神创造人的时候,人乃是良善单纯的。当初人吃知识善恶树的果子后,就把撒但接受到人的身体里去。撒但的名字乃是“恶者。”这个字在希腊文里与罗马七章的“恶”字是一样的。在未得救的人里面,都有两个律,就是善的律与恶的律。善的律是在人的心思里,恶的律是在人的肉体里。中国人所谓理欲之争,其中的“理”就是被造的生命里善的律,而“欲”就是身体上恶的律。中国人所说的理欲之争,与罗马七章所讲的差不多。
吃鸦片的人,他的理智告诉他,不可以吃鸦片,但是虽然他立志不吃,身体却会发痒。虽然他的心思、情感、意志定规不吃,但是在他的身体上有鸦片瘾,这个瘾叫他手足全身都受不住,这个瘾把他的身体拖到鸦片馆里。虽然心思的律一直告诉他,不要吃,但是火一点起来,他就又吃了。
发脾气也是一样。人心思里的律叫他不要发脾气,但是脾气一来,他就压不住,脾气就把他掳去了。许多作丈夫的向妻子发脾气,发完以后,自己打自己。但是一到火气来,又脸红耳赤,去作自己所不愿作的事了。按照他魂里心思的律,他是不愿意发脾气,但是他身体中恶的律一发作,脾气又出来,理就被欲所胜。结果他发觉,他的理智是软弱的,但是情欲却是强壮的。
 
 
生命之灵的律
第四,生命之灵的律。这个律是在信主的时候得到的。我们是用那一部分来接受主?乃是用灵来接受主,所以生命之灵的律乃是在我们的灵里。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有善的律、恶的律、和生命的律。善的律在魂里,恶的律在身体里,而生命的律在灵里。人的灵、魂、身体三部分都有律。
比如一个弟兄晚上生气,打太太,这是身体恶的律。第二天早上他的理智得胜,所以他对太太改为有礼貌,这是魂里面理智的律。下午等到他与神有交通,被主充满,这个时候,他里面就有属灵的气味,这是生命之灵的律。魂里面善的律要顺从神的律,讨神喜悦,但是身体上恶的律却拦阻它,叫人犯罪,违背神的律,以致落到审判里面。感谢神,在这里还有生命之灵的律作人的拯救。使人脱离恶和善的律,叫人超过善,而满足神的律,并且得胜有余。
 
基督徒该凭生命之灵的律而活
今天作基督徒不应该凭第一个或第二个、第三个律作基督徒,乃应该凭第四个律作基督徒。假如马路上有人打你,你不还手,这是因着什么缘故?有人说,因为圣经里面神的律法告诉我们不要打人,这样作就是照着第一个律。作妻子的顺服丈夫,作儿女的顺服父母,这些的顺服都可能是在第一个律里。这种的基督徒是错误的基督徒。
或者有人说,他愿意作一个善人,他要立志行善,这是凭第二个律而活。另外有人说,别人打我,我也要还手,并且要更厉害的还手,这个乃是落在第三个律,就是身体中恶的律里。无论是凭第一种律,或者凭第二种、第三种律行事为人都是错的。假如我们不还手,应该是因着灵里觉得不要还手;如果还手,就觉得不舒服,灵里面有声音叫我不要作。或者一个作妻子的顺服丈夫,乃因灵里觉得她应该顺服,这样的作法就是照着第四个律而行事。如果我们照着第四个律行事,我们就能够说,“阿利路亚!”只有这样作基督徒,才能叫我们平安、舒畅。
在上海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可以抽烟?我说,如果你抽得平安,你可以多抽几支。如果你打妻子,可以打得平安,能够将神打到你里面,你可以多打。另一方面,如果你爱你的妻子,能够爱得平安,把神爱到里面去,你也可以多爱。如果你的爱叫你爱得不平安,这种的爱是可怕的。我们需要常常在里面与主有交通,有平安就作,没有平安,就不要作。我们需要作一个舒服、平安、痛快、喜乐的基督徒,不要骗自己,或者骗别人。唯有如此作基督徒,才能够碰见神,才能够有祝福。
 
祷告
魏光禧弟兄祷告:求主借着你仆人的话,带领人到神面前,使人心窍打开,里面明亮,使弟兄姊妹有一颗单纯的心向着主,不是作一个凭道德而活的基督徒,也不是凭着立志而活的基督徒,乃是自然而然活出来的基督徒;给你的儿女的良心、灵、直觉,有敏锐的反应。阿们。
« 第十七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