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承受所应许的那灵
读经:加三23~29四4~101921~31
 
神的定旨是要将包罗万有的基督作到我们里面
神的定旨是要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整本圣经启示,这位基督是包罗万有的。基督这位神,乃是永远的父。赛九6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的名称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远的父、和平的君。”所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基督这位神,也是创造主(西一16约一3)。在时间里,祂成为肉体来作人(14),钉死在十字架上,作神的羔羊,成为我们的救赎主(29)。然后,祂从死里复活,如今祂这位复活者是我们活的救主(徒五31十三23)。祂死在十字架上,为要救赎我们脱离我们的罪,如今祂这救主活着,是要拯救我们脱离一切罪恶的事物。不仅如此,这位奇妙的耶稣在复活里、借着复活、并凭着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如今祂这位升天者已经被高举到三层天上,坐在神的宝座上,为主为基督(徒二36),就是受神指派并膏抹的一位,执行神计划要作的一切,为着完成神的定旨(“基督”这名称在希腊文的意思是“受膏者”)。
神成为肉体来作人,名叫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救主”(太一21)。耶稣不仅是耶和华,更是耶和华成为我们的救恩;我们可以说,祂是“耶和华加上…”。不仅如此,耶稣也可称为以马内利,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23);因此我们又可以说,耶稣是“神加上…”。犹太人有耶和华,有神,但我们有“耶和华加上…”和“神加上…”,就是“耶和华救主”和“神与我们同在”。前述这一切项目都关乎基督这人位。此外,基督是亮光、生命、能力、智慧、公义、圣别、救赎、我们的灵食、灵水、灵气,并我们实际的美德,就如恩慈、谦卑和忍耐(约八12一4林前一2430十3~4约二十22)。耶稣基督是包罗万有的。
 
包罗万有的基督乃是三一神的总和
有些目光短浅的人宣称,基督只是子,不是父,也不是灵。倘若基督不是父也不是灵,祂就不是包罗万有的。祂必须是子、父、灵、人、神的羔羊、救赎主、救主、主、主人、和许多的项目,祂才可能是一切的一切。圣言告诉我们,甚至土地也表征耶稣。我们就像植物,是活的生机体,作神的农场(林前三9);这样,我们在基督里面已经生根(西二7),祂是我们的土壤,土地,使我们能吸取祂一切的丰富作我们的滋养。同样的,基督也由天所表征。在路十五21,浪子向父亲认罪说,“父亲,我犯罪得罪了天,并得罪了你。”犯罪得罪天,就是犯罪得罪神。天代表神,而神就是基督。我们真正的天乃是基督。倘若我们真正的天不是基督,我们就不会想去那里。我们可以用婴孩作比方,婴孩不在意自己在那里,只在意母亲在那里。同样的,我们若离了耶稣,也不在意要去那里,甚至不在意去天上。反之,耶稣在那里,那里对我们就是天。耶稣被放在马槽里时,连那个小地方都变成天。若不是耶稣在那里,马槽对从东方来的星象家或牧人就毫无意义(太二9~11路二8~12)。
不要听传统教训说,太二八19所启示神格的三个身位乃是三位分开的神。许多人根据基督教中传统教训所传输的错误观念,相信父是一位神,子是另一位神,灵又是另一位神。我们接受纯净的话,这话说,“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19)因此我们相信神是三一的,但我们不相信有三位神。反之,父、子、灵是三而一,一而三。约一1说,“太初有话,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神与话是一或是二?这真奇妙,但我们天然的头脑很难完全理解。
如果可能,我们甚至不愿用“身位”这辞来指神格的三者,因为圣经说到神的时候,没有用这辞。神是一个奥秘。甚至我们自己也是一个奥秘,我们无法充分地认识自己。耶十七9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无法医治,谁能识透呢?”根据圣经和我们的经历,我们有两个心;一个是肉身的心,另一个是心理的心。我们知道肉身的心在那里,但没有人说得出我们心理的心在那里。不仅如此,我们有魂与灵,也有心思和意志,然而我们不知道这些在我们里面的何处。这一切都证明,我们不了解自己。因此,我们不该试图要明白奥秘的神。然而,我们知道神是真的。我们无法完全明白祂,但我们可以照着祂纯净的话接受祂。
 
基督是父、子和灵
钦定英文译本(King James Version)在罗八16用非人称的代名词“它”(itself)来指那灵,就给人一种印象:该译本的译者不明白圣灵是一个人位,只把祂视为一种能力或工具。从一九〇一年的英译美国标准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那时起,人们开始更清楚地看见,圣灵是一个神圣的人位;所以起码从那时起,译文就用“祂”或“祂自己”来指那灵。然而,有些弟兄会的人继续教导说,我们不该向圣灵祷告,只该向父祷告,偶尔向主祷告。我自己就受过这种教导,因为我受教于弟兄会有七年之久。我采纳他们的教训,并且试着实行。有许多次,我祷告的开头说,“天父啊。”几分钟之后,我知道我所祷告的这一位不仅在天上,更在我里面。这时我就会祷告说,“主啊,父啊,我的主。”发生这样的事时,我非常受搅扰,不知道祂到底是父还是主。从此以后,我祷告时更谨慎,仔细思考到底是该向父祷告或向主祷告。这说明我们已经太受基督教传统教训的影响。
一九三三年,我放下工作,到上海去见倪柝声弟兄。他接待我四个月之久,我作他的客人,也受他训练。有一天,倪弟兄邀请中国内地会一位游行传道人来我们聚会中释放信息。这位传道人在信息的一处说,“请不要以为耶稣是一位,圣灵是另一位。你们都必须领悟,主耶稣和那灵乃是一。今天,主耶稣就是圣灵。”这时,坐在会场后面的倪弟兄大声说,“阿们!”这叫我们众人极为惊讶。会后预备晚餐之际,倪弟兄带我出去散步。我趁机问他,为何如此大声的说阿们。他对我说,“这篇信息是我们所需要的。说主耶稣就是圣灵,乃是正确的。”
那时,因为主恢复中的圣徒不多,所以我们中间的工作不大,倪弟兄有时间与住在那里的八至十位受训者坐下来自由谈话。这持续了一段很长的时间。那段时间真美妙,我永不能忘记。有一次,他很有负担向我们解开约翰十四章。从前,弟兄会教导我的,多半是关乎预表和预言,就如七十个七、十个脚指头、四个兽、七头和十角(但九24二34七2~3启十三1十七3)。然而这时,倪弟兄坐下来,从约翰十四章说到更深奥的事。他点出腓力如何无知的问耶稣说,“主啊,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8)耶稣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9~10上。)主似乎是说,“难道你到现在还不知道,你若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这几年来,你们每天都看见父。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我与父乃是一。”十六节继续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然后在十八节,代名词“祂”变成了“我”:“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正往你们这里来。”十六节的“祂”(保惠师)就是十八节的“我”(耶稣)。因此,主耶稣不仅是父,也是那灵。我们必须接受这话,因为这是圣经约翰十四章的话。倪弟兄与我们分享这点时,我的眼睛开了。这对我真是新事。
我们不是轻率的教导说,基督是子,是父,也是那灵。我们曾花了许多年,研究这一件在圣经里并在我们经历中的事。新约告诉我们,父在我们里面(弗四6),子在我们里面(林后十三5西一27),那灵也在我们里面(约十四17)。照我们的经历,我们里面是有三位还是一位?在约十四23,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这里主说“我们”,就是父与子,要住在门徒里面。然而,说有两位或三位住在我们里面,并不准确,因为父、子、灵乃是一。
倪弟兄下监前不久,写了一首诗歌,说:
曾有一次你就是父,
现今的你就是圣灵,
祂是你的另一态度,
祂是你的第二情形。
(诗歌三六八首,第五节。)
后来,我们来到台湾,进一步看见林前十五45下半的真理:“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那时,光从这节经文中透亮的照耀出来。约在同时,我们也看见林后三17:“主就是那灵。”我们查读许多不同的译本,要找出这一节的正确翻译。我们发现达秘(John N. Darby)在他的“圣经新译本”中,将七至十六节放在括号内,意思是说,在达秘的领会中,17是直接接着六节。六节说,“那字句杀死人,那灵却叫人活,”十七节接着说,“主就是那灵。”十七节里的主,就是六节里叫人活的那灵。
 
饮于包罗万有的基督这住在我们里面包罗万有的灵
今天基督教基要派的传统神学并不完全准确。因此,我们不该留在其中,乃该转回到神纯净的话上,看见我们的耶稣,就是神所要作到我们里面的这一位,乃是包罗万有的。这意思是说,基督在众多项目和方面的一切所是,都正在作到我们里面。这是神的定旨。神不要我们持守安息日、律法、规条、或许多别的作法,也不要我们持守一种宗教同其教训和传统。神的心意是要将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灵作到我们里面。我们可将基督这灵比作一杯包罗万有的饮料,其中有许多健康的成分合在一起。我们都得以喝一位灵(林前十二13)。在我们所喝这位包罗万有的灵里,有神、父、创造主、那人耶稣、神的羔羊、救赎主、救主、生命、爱、亮光、智慧、能力、圣化、圣别和忍耐。当我们借着呼求“哦,主耶稣”而饮于祂时,就将一切正面的项目取用进来(3下)。
圣别不是像卫斯理约翰(John Wesley)所教导,那一种无罪的完全。反之,圣别乃是基督,祂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生命、圣别、安慰、和抚慰全是基督,今天祂是那包罗万有的灵。当我们为难、受试验、受苦时,我们需要安慰。这时我们需要呼求:“哦,主耶稣。”然后我们就会经历真实地安慰和复苏。耶稣之于我们有太多项目。当母亲受孩子的搅扰,或妻子受丈夫搅扰时,她只需要取用耶稣作她包罗万有的饮料。除了耶稣,没有人能真正解决我们的难处,回答我们的问题,或成为我们真实地安慰。我们都需要借着呼求“哦,主耶稣,哦,主耶稣”,来喝一杯包罗万有的基督这饮料。众召会常要我去开特会,但我常不清楚该讲什么。这时,我不会只是参考某些书报,我乃是借着呼求祂,喝几“杯”耶稣这包罗万有的饮料。然后我就清楚了,并且得着一些东西可以供应人。神的定旨是要将包罗万有的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灵作到我们里面。
 
借着在基督里是一,而成为召会
正确的召会生活并非出于宗教、规条和律法,而是来自我们所经历的基督。在加拉太书中,“召会”和“众召会”只在第一章提到(2,13,22)。然而这卷书其实用了好些召会的同义辞。三28说,“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了。”这个一就是召会。作为召会,我们众人借着浸入基督并穿上基督(27),都是一了。然而,今日的基督教因着规条、道理的教训和恩赐,而完全分裂了。我们在规条里就有不同,就会分裂。有些人持守洗脚、蒙头的作法,以及浸礼的某种形式,有些人则不守。同样的,有些人在许多事上持守特定的教训,但有些人不守;此外,有些人运用某种恩赐,有些人则不用。不同的规条、意见、教训、和恩赐全都成了分裂的缘由。主在祂的恢复里要拯救许多人脱离他们在不同规条、道理、传统、实行、和恩赐上的分裂,实行在基督里的一。我们都需要留在基督里,只在意基督与召会。
 
律法是看守者和儿童导师,带我们归向基督
十四节说,我们借着信,已经接受了所应许的那灵。这灵就是基督,我们已经浸入祂并穿上祂(27)。我们能够浸入基督,是因为祂作为那灵,是我们所浸入的活水。如今我们众人都在基督里。热中犹太教者可能会问:“这样,律法的目的为何?神为何将律法赐给我们?”律法赐下,是要在基督还未来到以先,作监护人,为要保守祂的选民,就如羊圈在黑夜、风暴、和冬季的时候保守羊群(约十19)。至终,当基督来到,律法的功用就如儿童导师,带人归向祂(加三23~24)。在古时,监护者照顾未成年的儿童,带他们到学校的教师那里。基督还未来到以先,律法保守神的百姓;基督来到之后,律法带领他们归向祂。至此律法就结束,再没有地位了。照样,也不再需要宗教了。因此,我们不该再持守律法、规条和传统。今天,我们只有基督作我们的活教师。我们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
 
经历基督作恩典,向律法死了
当律法用得正确时,就像看守者和儿童导师,如加拉太三章所启示的。然而就消极一面而言,如四章的夏甲所指明,律法乃是妾。妾的地位和功用都是错误的。律法应该只是看守者和儿童导师;绝不该生下儿女。一旦律法产生儿女,律法就成了妾,并且她所产生的,不是应许的儿女,而是生子为奴(2428)。三十节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这是把律法同律法所产生的一切都赶出去。保罗告诉我们,两个妇人的寓意描绘两约,就是恩典之约和律法之约。由撒拉所描绘的头一个约,恩典之约,赐给了亚伯拉罕,神也将福音传给他(三8)。四百余年之后,由夏甲所描绘的第二约,律法之约,在西乃山赐下。神不称许夏甲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也不承认他是正确的后嗣。反之,祂要亚伯拉罕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神只称许撒拉按应许所生的以撒,作为承受那灵应许之福的。
我们可以这样说明两约的原则:弗五22说,“作妻子的,要服从自己的丈夫,如同服从主;”二十五节接着说,“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召会,为召会舍了自己。”作丈夫的读过二十五节后,可能下定决心努力爱妻子,也许就某种程度而言,他能作得到。同样的,姊妹读过二十二节之后,或许会努力服从丈夫。她可能对丈夫说,“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作;你若不许,我就不作。”她也可能有一段时间作得相当成功。然而,这位丈夫的爱和他妻子的服从是“以实玛利”,不是“以撒”,因为是按着律法的原则产生的。这种爱和服从可能是真的,正如以实玛利是真的儿女,但神会说,“把他们赶出去。”我们的眼睛若得着开启看见这事,就会领悟,神不仅拒绝仇恨和背叛,更拒绝出于己、试图遵守律法的爱和服从。
不要以为圣经只有十条诫命。许多基督徒几乎将整本新约圣经转为诫命。这样,怎能有以撒的真实经历?一位弟兄可以不明白如何解释弗五25,但他领悟耶稣在他里面,他知道如何借着呼求“哦,主耶稣”来饮于活灵。这样,基督这爱就自然而然的从他流出,流向妻子。这是以撒的真实经历,以撒表征借着应许、由恩典所生的儿女。律法不是给人遵守的;我们若试着要遵守律法,就错用了律法,并且使其成为妾,产生以实玛利。律法的用意是要作看守者和儿童导师,保守我们并带我们归向基督。一旦这事成就,我们就可以向律法说再见,因为律法再无地位和功用了。我们向律法死了,如今向神活着(加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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