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神与人调和的路(二)-生命之律(一)
 
神永远的计划、中心的思想和终极的心意
神与我们调和的路乃是生命的路。神借着作我们的生命,使祂自己能与我们调和。我们若要把东西接受到我们里面并与之调和,就必须将其接受为我们内里的构成成分。我们可以思考食物如何成为我们的构成成分,以此为例说明这事。我们要让食物与我们调和,就必须接受食物作我们生命的供应。食物必须成为我们肉身生命的构成成分,才能与我们调和。这描绘出神将祂自己与我们调和的路,这调和乃是神中心的思想。神永远的计划,就是神在已过的永远里为着将来的永远所定的计划(弗三9~11),就是祂要作我们的生命,使祂能与我们调和为一。
神的思想和终极的心意,不是要我们客观的敬拜祂,事奉祂。反之,祂渴望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并与我们调和为一。神与人调和的模型和榜样,乃是完成在主耶稣基督身上。耶稣基督不仅仅是神,也不仅仅是人;祂是神又是人,是神而人者。祂是神调和着人。主耶稣是神人调和的奇妙模型。
所有在基督里真实、真正的信徒,都必须与基督完全一样。基督是神人调和,每一个基督徒也必须是这样的调和。这就是神必须作我们生命的原因。神必须作我们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好叫祂与我们调和,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被作成神人,就是成为被神充满,被神浸润,被神浸透的人。你也许以为你应当作个好人;然而,神的思想不是你该作好人,乃是你该是神人,就是与神调和为一的人。
神要完成这事,就需要我们接受神作生命。我们都应当领悟,神已将祂自己摆在我们里面作生命。大多数基督徒知道,当我们相信主耶稣,我们就得着永远的生命(约三16)。然而,很少人领悟,我们相信主耶稣那一刻所得的神圣生命,永远的生命,乃是神自己在基督里作为那灵。当我们相信基督时,三一神─父神在子神里作为灵神─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我们必须清楚看见,我们借着相信耶稣基督所得着的生命,乃是三一神自己。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现今有三一神活在我们里面作生命。
现今我们已经蒙重生,拥有三一神的生命,我们不该以为这生命是与三一神分开的。反之,我们需要领悟,这生命乃是三一神自己。因此,三一神现今在我们里面。虽然你也许很难相信,伟大的三一神竟在像你这么渺小的人里面;但你对于神在你里面必定有一些经历,因为你被祂搅扰过。我们看过,我们里面的生命,乃是光;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也就是三一神。当我们得着这生命,我们里面就有东西一直照耀,因为这生命就是光。约一4说,“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因此,我们因着里面有东西一直照耀,就知道我们里面有基督作生命。我们不在黑暗里,乃在光中,因为生命就是基督自己,也就是光。我们若有基督作生命,我们就有光。
 
生命之光与生命之律
在本章里,我们要来看律这件事。基督是生命,生命就是光,光就是律。光这个东西能管治、支配并规律。在光之下,每一个人都受规律。例如,某个地方若没有光,那地方就满了黑暗,结果乃是不法和混乱。假定像旧金山这样的城市,全市没有灯光。整个城市就在黑暗里,必然发生许多混乱。那里没有光,那里就没有管理、没有管治、没有规律。借这例证,我们能明白光如何是律。圣经没有提到看电影的事,召会里也没有任何规条禁止这事;然而,当年轻人去看电影时,他们里面被基督搅扰。这是因为他们里面的光在管治,而这管治乃是律的事。
罗八2说,“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是生命的律,生命的律乃是基督的律法(加六2);这律法一点不差就是基督自己。生命之律也是爱的律,这爱乃是神圣生命的结果和彰显(林前十三)。生命是主耶稣,光是主耶稣,律是主耶稣,爱也是主耶稣。因此,主耶稣是一切。然而,在这些项目中,彼此有些不同,因为基督是一主,却有多种功用。基督作生命,有在我们里面照耀,以光照我们的功用;因此,祂是光。基督作为生命有另一种功用,就是规律、管治、支配我们;因此,祂是律。当祂照耀时,祂是光;当祂管治时,祂是律。
 
生命之律在内里的各部分里
耶三一33论到生命之律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里面,直译,内里的各部分),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在这节里我们看见,神与人的关系,是基于祂放在我们内里各部分并写在我们心上的律。这律是我们与神之间关系基本的事。不仅如此,这里的律是新的律,不同于旧约那写在石版上摩西的字句律法。这新的律不是字句的律法,乃是在那灵里生命的律。这律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放在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写在我们心上(林后三3)。
按照圣经,人是由灵、魂、体所构成的三部分人(帖前五23来四12)。诗五一6提到人内里的各部分和人的隐密处。人内里的各部分是人魂的各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箴二10撒上十八1伯七15)。人的隐密处就是人的灵,在彼前三4里称之为“心中隐藏的人”。灵也有三部分,或三个功用。灵的主要部分乃是良心(罗九1,参八16),我们借以能分辨是非。灵的另一部分是交通,使我们有与神接触并与祂交通的性能(约四24罗一9七6弗六18)。此外,灵还有直觉,给我们对神直接的感觉,以及从神直接而来的知识(林前二11可二8)。
圣经所提人的心,是由心思、情感、意志和良心所组成(徒十一23来四12约十六22来十22);因此,心包括魂的所有部分和灵的一部分─良心。在耶三一33神说,祂要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就是放在我们的魂里─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这意思也是,祂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心里,因为魂的各部分,都是心的构成成分。因此,首先神将祂的生命之律放在我们内里的各部分,然后祂将这律写在我们心上。
此外,来八10说,“主又说,因为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然后十16说,““主说,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思里。””在这两节里,耶利米所提的一个律成了许多律。不仅如此,来八10说,神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心思里。这节里的“心思”这辞与耶三一33的“内里的各部分”相符,证明心思是内里各部分之一。生命之律不是仅仅放在我们这人的一个部分里,更是放在我们内里的各部分,然后写在我们里面。因此,神所采取的头一步是将生命之律放在我们里面,第二步是将生命之律写在我们心上。
 
生命之律成了许多律
我们已经看过,神将祂的律放在我们里面,这律成了许多律。神放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一点不差就是神自己。在新约里,神自己作为律进到我们里面。旧约里摩西的律法,十诫,可视为神的描绘、说明和解释;借这律法,我们能认识神是怎样的一位神。一个人所立的律法显明他是怎样的人。好人就立好律法;但立法者若是强盗,就必立恶法。甚至我们在家里所立的规矩也描绘我们是怎样的人。十诫向我们表明神是圣和义,且满了爱和光。在新约时代,神自己,就是圣、义、爱、光的神,进入我们里面作活的律。因着神是带有许多属性的律,这律能在分赐到我们里面不同的部分时,成为许多律。
我们必须有深刻的印象,神自己就是我们里面的律。这是因为神在基督里作为那灵,乃是我们里面的生命,而这生命是律(罗八2)。我们可以来看一群鸡和鸭,以此为例说明一种生命之律的功用。我们若将这些动物都赶到水池边,鸭子会跳进水里,但所有的鸡都会四散。你无需教导鸭子跳下水里游,也无需教导鸡要谨慎小心的逃离水,因为每一种生命都有一种律。事实上,生命越强,那生命的律就越强;生命越丰富,那生命的律就越丰富。今天我们里面有神圣的生命,这生命乃是神自己,祂是刚强、丰富并高超的。因此,我们里面有最强、最丰富、最高超的律。这律就是神自己,祂是一个包括许多项目的律。
 
生命之律的规律
在消极一面,生命之律带同许多项目一直规律我们。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里面都有一个活的东西在规律他。你得救前若去百货公司,你可以购买任何你喜欢的东西。唯一的限制是你有多少钱。你买得越多越觉得快乐。然而你得救之后,每当你去店里买东西,有一位活在你里面规律你,告诉你某些东西与基督徒─神的儿女─并不相宜。这规律的元素就是神的圣别。并不是你的父母、召会或圣经在规律你,乃是主在规律你;祂活在你里面作生命,并且作为生命之律在尽功用。
不仅如此,在积极一面,也有许多美善的事物随同着生命之律。譬如,你不需要教导苹果树结苹果。只要让苹果树长一段时间,苹果生命的律就会使树结出许多苹果来。许多种子看起来很像,但把它们撒在土里并让它们长大之后,不同颜色和形状的花就长出来。这是因为每一粒种子都有生命之律。因此,神圣生命之律不只限制我们作恶事,也规律我们作出善事。这活的律乃是基督自己活在我们里面,一直作为规律的元素在行动、尽功用。这元素在消极一面限制我们不作恶事、属世的事和不义的事,也在积极一面规律我们作出许多美善的事。
我能从自己的经历见证生命之律的规律。凭天然的出生我是骄傲的人,总是喜欢夸口、尊荣自己。我得救前,越夸口,就越感到快乐。每当我失去夸口的机会,就感到遗憾。然而我得救以后,我越夸口,就越经历苦涩而不喜乐。这是因为我经历了内里生命的转变,因而有内里之律的转变。现今我里面有另一个律,与头一个律,罪与死的律,相当不同。按照我们的经历,这第二个律,神圣生命的律,一直约束我们,不许我们作恶事,也规律我们,作出可悦、美妙、属天的事。这奥秘的生命之律,乃是基督自己在我们里面作生命。我们基督徒里面有个活的东西,不断地在规律、支配并管治我们。这规律的元素就是基督自己,三一神的具体化身。
我们要经历基督作生命,就必须随从并顾到这内里的规律。从早到晚,无论何时何处,这活的规律元素都在我们里面,我们必须顾到并随从这元素。只要我们随从这内里的规律,我们就活基督,并接受基督作生命。
我们已经指出,一面,基督作生命在我们里面作照耀的光尽功用,另一面,基督作生命在我们里面作为规律的律尽功用。因此,我们里面有两样东西─光照与规律。我们经历基督作生命,就是凭着这光照和规律。我们里面若有东西一直光照并照耀,就能确定我们有基督作我们的生命。不仅如此,我们里面若有基督作生命,就一直有东西规律我们。我们越受内里生命之律的规律,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就越变化。我们已经在灵里重生(约三6),三一神已经进到我们灵里,住在那里(罗八16提后四22)。祂在等待机会,在我们里面光照并规律,好变化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若爱主,并与祂有真实地交通,我们就要说,“主啊,我随从你内里的光照,我顾到你内里的规律。”我们越随从并顾到内里的光照和内里的规律,那灵就越得着立场,拥有我们、占有我们、浸透我们并浸润我们,也就是变化我们。如此,我们就在主里不断地长大。
这是经历基督作生命唯一的路。我们必须领悟基督今天在我们里面作生命,这生命乃是光在我们里面光照,也是律在规律我们。因此,我们必须顾到这两件内里的事,并随从它们。虽然我们也许已经多次经历内里的光照和规律,我们仍必须学习更多的经历这些事。这样,我们就要被三一神浸润、浸透并变化,成为祂荣耀的形像。这就是神与我们调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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