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三一所是
神的身位是个奥秘
神的身位是个奥秘,远超过我们有限、属人的理解。因此,每当我们摸这件事时,需要非常谨慎,并且必须避免太深入细节。第二世纪时教父们为这事起了很大的争论,并且他们所争论的直到今天还没有解决。这是因为神的身位是个奥秘,超过我们理解的限度。关于这项奥秘的主题,无论我们说什么,都必须基于两件事─圣经中的启示和我们的经历。除了圣经以外,我们必须考虑我们的经历,但我们的经历必须始终基于圣经,绝不可与圣经抵触。
圣经中关于神身位的启示
圣经的头一句话就启示神是三一的。创世记一章一节说,“起初神创造诸天与地。”在希伯来原文里,这节的“神”字不是单数的,乃是复数的。在纽伯利参考圣经(Newberry Reference Bible)中,纽伯利在钦定英文译本经文中的一些字旁加了符号,指明该字在希伯来原文中的数、时态或时间。在创世记一章一节中的“神”字旁,他加了三条横线,指明希伯来原文“神”字的数是复数的。这启示神有三的方面。然而,这意思不是有三位神;这可从这节所用的动词看出来。虽然这节的主词“神”是复数的,动词“创造”却不是复数的,乃是单数的。这相当奇特。任何懂得文法的人都知道,一个句子主词与动词在数上要相符。主词若是复数的,动词也该是复数的。主词“神”是复数的,动词“创造”却是单数的,这启示出神是三一的。
在创世记其他一些经节中,神以复数来说到祂自己。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开头说,“神说,我们要按着我们的形像,照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在三章二十二节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在十一章七节,祂说,“来吧,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语言,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在以赛亚六章八节,主也以复数说到祂自己,祂问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这些经文的意思,难道是指有一位以上的神吗?当然不是,因为圣经中其他的经节清楚陈述只有一位神。以赛亚四十五章五节说,“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没有神。”林前八章四节下半说,“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提前二章五节上半宣告说,“只有一位神。”虽然圣经清楚地启示只有一位神,但神自己一再的以复数说到自己。这是我们无法理解的奥秘。
以赛亚六章三节记载旧约里撒拉弗赞美神的方式。他们宣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启示录四章八节描述新约里四活物赞美神的方式。他们宣告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为什么旧约和新约里都以同样方式赞美神,为什么撒拉弗和四活物都重复“圣哉”这辞三次?他们只说一次“圣哉”,难道不够吗?这必然是指明神的三一所是。
在民数记六章,主向摩西说到亚伦和他儿子们要为以色列民祝福的方式。二十二至二十六节说,“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对亚伦和他儿子们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面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这里我们再次看见一件事作了三次。这是三重的祝福。这祝福的第一部分,是耶和华赐福给以色列民并保护他们。这是指父神(弗一3,约十七11,15,彼前一5)。这祝福的第二部分,是耶和华使祂的面光照他们,赐恩给他们。这祝福说到光和恩典,与子神有关(路一78,太四16,约九5,一14,16~17)。这祝福的第三部分,是耶和华向他们仰脸,赐他们平安。这是指圣灵,将主的同在带给我们,并将神的平安赐给我们(约十四16~18,腓四7)。因此,这几节的三重祝福指向三一神。
主在马太六章里的祷告也含示神圣的三一。在开头,主祷告说,“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9~10)在这里主三次说到“你的”这辞。第一次─“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指着父。第二次─“愿你的国来临”─指着子,因为子是国度的王(西一13,启十一15,十九16)。第三次─“愿你的旨意行…”─指着圣灵。旧约里的祝福和新约里主的祷告,都是三重的。
新约满了强调三一神之三方面的经节。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在这一节里,“名”的希腊原文是单数的,但一个名却由三者共用。这是一个奥秘,向我们启示神是三一的。
以弗所一章三节也说到三一神,说,“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当受颂赞的,祂在基督里,曾用诸天界里各样属灵的福分,祝福了我们。”在“神与父”这辞句里我们看见父神,在“我们主耶稣基督”这辞句里我们看见子神,在“各样属灵的福分”这辞句里我们看见灵神。在此我们清楚地看见神圣三一的三者。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节进一步启示三一神的三者。十四节说,“因这缘故,我向父屈膝。”这是说到父神。十六节继续说,“愿祂照着祂荣耀的丰富,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你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这节是说到灵神。然后十七节说,“使基督借着信,安家在你们心里。”这里我们有子神。这三处经节给我们看见神格的三者一同作工。
圣经启示神是三─父、子、灵,但这意思不是有三位神。圣经清楚地说神是一位,而有几处经节把神格的三者联在一起。譬如,以赛亚九章六节启示子就是父。这节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的名称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远的父、和平的君。”所生的婴孩是全能的神,所赐的子是永远的父。婴孩是神以及子是父,这事实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有些神学家试图解释这一节,说子不是父,只是称为父。他们作出这解释的原因是,他们相信子和父是分开的。然而,这解释既不照圣经,也不合理。你若不是史密斯先生,人却称你为史密斯先生,这是不合理的。人若称你为史密斯先生,你就必定是史密斯先生。子称为父,因为子就是父。约翰十四章也启示父与子乃是一。在八节,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在九节,主回答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主的回答表明祂与父原是一(十30)。以赛亚九章六节和约翰十四章八至九节启示子就是父;林后三章十七节揭示子就是灵。这节开头说,“而且主就是那灵。”子就是父,而作为子的主(四5)就是灵。我们也许不能领会这事,但我们必须接受,因为这是圣经的启示。
撒迦利亚二章十至十一节是另一段奥秘的经文。这两节说,“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喜乐,因为我来了,要住在你中间;这是耶和华说的。那日,必有许多国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我要住在你中间,你就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到你那里去了。”在这两节经文里,那位要住在以色列民中间的,乃是耶和华,但这一位也是受耶和华差遣的。祂为耶和华所差遣,并且祂就是耶和华。这怎么可能?这与圣经其他部分的启示相符。在约翰五章主一再宣告,祂是父所差来的(23,30,36~38);在以赛亚九章六节我们看见,子就是父。子是父差来的,并且子就是父。
罗马八章九至十节也给我们看见,我们不能把神圣三一的三者分开。九节说,“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等于我们有基督的灵。这给我们看见,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十节继续说,“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这证明基督的灵就是基督自己。神的灵是基督的灵;基督的灵就是基督自己。这是圣经的教训。没有人能否认神是三一的。基于这启示,圣经学者使用“三一”这辞。有些人争论说“三一”这辞不在圣经中。我们的确无法在圣经中找着这样的辞,但我们不能否认这事存在的事实。
在创世记其他一些经节中,神以复数来说到祂自己。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开头说,“神说,我们要按着我们的形像,照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在三章二十二节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在十一章七节,祂说,“来吧,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语言,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在以赛亚六章八节,主也以复数说到祂自己,祂问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这些经文的意思,难道是指有一位以上的神吗?当然不是,因为圣经中其他的经节清楚陈述只有一位神。以赛亚四十五章五节说,“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没有神。”林前八章四节下半说,“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提前二章五节上半宣告说,“只有一位神。”虽然圣经清楚地启示只有一位神,但神自己一再的以复数说到自己。这是我们无法理解的奥秘。
以赛亚六章三节记载旧约里撒拉弗赞美神的方式。他们宣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启示录四章八节描述新约里四活物赞美神的方式。他们宣告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为什么旧约和新约里都以同样方式赞美神,为什么撒拉弗和四活物都重复“圣哉”这辞三次?他们只说一次“圣哉”,难道不够吗?这必然是指明神的三一所是。
在民数记六章,主向摩西说到亚伦和他儿子们要为以色列民祝福的方式。二十二至二十六节说,“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对亚伦和他儿子们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面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这里我们再次看见一件事作了三次。这是三重的祝福。这祝福的第一部分,是耶和华赐福给以色列民并保护他们。这是指父神(弗一3,约十七11,15,彼前一5)。这祝福的第二部分,是耶和华使祂的面光照他们,赐恩给他们。这祝福说到光和恩典,与子神有关(路一78,太四16,约九5,一14,16~17)。这祝福的第三部分,是耶和华向他们仰脸,赐他们平安。这是指圣灵,将主的同在带给我们,并将神的平安赐给我们(约十四16~18,腓四7)。因此,这几节的三重祝福指向三一神。
主在马太六章里的祷告也含示神圣的三一。在开头,主祷告说,“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9~10)在这里主三次说到“你的”这辞。第一次─“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指着父。第二次─“愿你的国来临”─指着子,因为子是国度的王(西一13,启十一15,十九16)。第三次─“愿你的旨意行…”─指着圣灵。旧约里的祝福和新约里主的祷告,都是三重的。
新约满了强调三一神之三方面的经节。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在这一节里,“名”的希腊原文是单数的,但一个名却由三者共用。这是一个奥秘,向我们启示神是三一的。
以弗所一章三节也说到三一神,说,“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当受颂赞的,祂在基督里,曾用诸天界里各样属灵的福分,祝福了我们。”在“神与父”这辞句里我们看见父神,在“我们主耶稣基督”这辞句里我们看见子神,在“各样属灵的福分”这辞句里我们看见灵神。在此我们清楚地看见神圣三一的三者。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节进一步启示三一神的三者。十四节说,“因这缘故,我向父屈膝。”这是说到父神。十六节继续说,“愿祂照着祂荣耀的丰富,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你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这节是说到灵神。然后十七节说,“使基督借着信,安家在你们心里。”这里我们有子神。这三处经节给我们看见神格的三者一同作工。
圣经启示神是三─父、子、灵,但这意思不是有三位神。圣经清楚地说神是一位,而有几处经节把神格的三者联在一起。譬如,以赛亚九章六节启示子就是父。这节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的名称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远的父、和平的君。”所生的婴孩是全能的神,所赐的子是永远的父。婴孩是神以及子是父,这事实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有些神学家试图解释这一节,说子不是父,只是称为父。他们作出这解释的原因是,他们相信子和父是分开的。然而,这解释既不照圣经,也不合理。你若不是史密斯先生,人却称你为史密斯先生,这是不合理的。人若称你为史密斯先生,你就必定是史密斯先生。子称为父,因为子就是父。约翰十四章也启示父与子乃是一。在八节,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在九节,主回答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主的回答表明祂与父原是一(十30)。以赛亚九章六节和约翰十四章八至九节启示子就是父;林后三章十七节揭示子就是灵。这节开头说,“而且主就是那灵。”子就是父,而作为子的主(四5)就是灵。我们也许不能领会这事,但我们必须接受,因为这是圣经的启示。
撒迦利亚二章十至十一节是另一段奥秘的经文。这两节说,“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喜乐,因为我来了,要住在你中间;这是耶和华说的。那日,必有许多国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我要住在你中间,你就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到你那里去了。”在这两节经文里,那位要住在以色列民中间的,乃是耶和华,但这一位也是受耶和华差遣的。祂为耶和华所差遣,并且祂就是耶和华。这怎么可能?这与圣经其他部分的启示相符。在约翰五章主一再宣告,祂是父所差来的(23,30,36~38);在以赛亚九章六节我们看见,子就是父。子是父差来的,并且子就是父。
罗马八章九至十节也给我们看见,我们不能把神圣三一的三者分开。九节说,“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等于我们有基督的灵。这给我们看见,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十节继续说,“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这证明基督的灵就是基督自己。神的灵是基督的灵;基督的灵就是基督自己。这是圣经的教训。没有人能否认神是三一的。基于这启示,圣经学者使用“三一”这辞。有些人争论说“三一”这辞不在圣经中。我们的确无法在圣经中找着这样的辞,但我们不能否认这事存在的事实。
我们对神的经历与圣经的启示相符
我们的经历也给我们看见,将父与子分开,或将主与灵分开是不可能的。按照林前十二章三节,我们能借着说“耶稣是主!”而接触那灵;并且按照加拉太三章十四节,我们能借着相信耶稣接受那灵。进到我们里面的那位是灵,但我们相信并呼求的那位是主耶稣。喊“哦,主耶稣!”也把我们带到父这里。我们向主祷告一段时间以后,也许发现自己说,“哦,天上的父啊!”我们越说“主耶稣”和“哦,天上的父”,我们里面就越有平安喜乐。在我们的经历里,不可能把父和子分开,或把子和灵分开。这是因为父、子、灵实在是一。
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灵是三一神的交通
我们可以用水的三种状态说明神的三一性质。你若把冰块放在太阳底下一个钟头,冰块就化成水。你若把水留在太阳底下半天的时间,水就化成蒸气。冰、水、蒸气是三件东西或一件东西?它们乃是一件东西在三个阶段、外形和状态里。冰是冰,水是水,蒸气是蒸气,但在素质上这三项乃是一。在外形上它们是三,但在本质上它们是一。这是以一种很有限的方式来说明三一神。在圣经中,父乃是源头,祂如同冰块。子是父的彰显,可以比作水。约翰一章十八节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父是源头,子是祂的表明、显明、彰显。灵是神向着我们的往来和交通,可以比作蒸气(林后十三14,约二十22)。蒸气很容易被接受进来;我们只需要呼吸。有时房间里的空气太干燥,我们就在房间里放增湿器,使空气潮湿,因此我们一呼吸,就把水接受进来。我们借着那灵,就是神向着我们的往来和交通,就能把神自己接受到我们里面。
永远的救恩与神对祂儿女之审判的关系
救恩是白白的恩赐,也是永远的
圣经中的另一个奥秘,是永远的救恩与神对祂儿女之审判的关系。神的救恩绝对是恩典的事,与行为毫无关系。以弗所二章八至九节说,“你们得救是靠着恩典,借着信;这并不是出于你们,乃是神的恩赐;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夸口。”有些人有一种观念,以为我们得救后若犯罪,就要失去我们的救恩。这是不合逻辑的。救恩若绝对是恩典的事,就与行为无关;我们以为作错就失去救恩,乃是不合逻辑的。我们若因着过失有可能失去救恩,救恩就与行为有关。我们一接受救恩,就绝不可能失去。在约翰十章二十八节主把这事说得很清楚,祂说,“我又赐给他们永远的生命,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们所接受的生命是永远的,我们永不灭亡(三16)。
林前五章五节给我们一个例子,一个弟兄犯了可怕的罪,却没有失去救恩。保罗说到这位弟兄时,他说,“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使他的肉体受败坏,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虽然这位弟兄犯了严重的罪,保罗说他在主的日子仍要得救。我们一得救,就绝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
林前五章五节给我们一个例子,一个弟兄犯了可怕的罪,却没有失去救恩。保罗说到这位弟兄时,他说,“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使他的肉体受败坏,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虽然这位弟兄犯了严重的罪,保罗说他在主的日子仍要得救。我们一得救,就绝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
信徒接受赏赐或惩罚是基于他们得救后的生活和工作
圣经清楚地说,我们绝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但对于得救后犯罪而不肯悔改的信徒,神如何对付?这问题的答案相当复杂。我们的神是智慧的,祂有许多对付祂子民的方式。林前三章十三至十五节给我们看见,神在祂子民得救后对付他们的一种方式。十三节说,“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指明出来;它要在火中被揭露,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是哪一种的。”这节告诉我们,主回来时,要试验我们,以断定我们得救后的工程是那一种的。十四节继续说,“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这节说到赏赐,不是说到得救。赏赐与得救不同。十五节接着说,“人的工程若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节说我们的工程若被烧毁,我们就要受亏损。这里不是说我们就要沉沦。受亏损与沉沦不同,这可从“自己却要得救”这句子得着证明。我们的工程若被烧毁,我们就要受亏损,但我们仍要得救。然而,我们不该说,一切都好;因为虽然这节说我们要得救,结语却是这句话:“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我们绝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救恩是永远的,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是我们得救的基础,那是永远的(来九12)。这事很清楚。然而,我们得救以后,需要按神的旨意并照着基督生活。我们若如此行,主回来的时候,就要得赏赐。这赏赐是在救恩之外另加的。然而,我们若不按神的旨意并照着基督生活,主回来时,就要使我们受亏损。这亏损对我们是一种惩罚。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这是一定永定的事。然而,除了救恩的问题以外,还有赏赐或亏损的问题。这是圣经清楚地教训。
我们绝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救恩是永远的,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是我们得救的基础,那是永远的(来九12)。这事很清楚。然而,我们得救以后,需要按神的旨意并照着基督生活。我们若如此行,主回来的时候,就要得赏赐。这赏赐是在救恩之外另加的。然而,我们若不按神的旨意并照着基督生活,主回来时,就要使我们受亏损。这亏损对我们是一种惩罚。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这是一定永定的事。然而,除了救恩的问题以外,还有赏赐或亏损的问题。这是圣经清楚地教训。
基督回来时,所有信徒要在基督审判台前受审判
圣经启示神的审判有几种。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说,在白色大宝座前有最终的审判。这审判与基督徒无关。然而,圣经中说到另一种审判,的确与信徒有关,就是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罗十四10,林前四5,林后五10)。基督回来时,要设立祂的审判台,祂所有的门徒都要被带到那里受审。在这审判台前,只有得救的人要受审判。这审判不是为着永远的救恩或永远的灭亡;这审判台乃是要决定谁要得赏赐,谁要受亏损。我们若按照神的旨意生活并工作,就要得赏赐。我们若没有按照神的旨意生活并工作,就要受亏损(太七21~23,二五1~30)。这给我们看见,我们接受主以后如何生活并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谨慎;否则,我们要受亏损。
使徒保罗是向着基督的审判台生活的人,他竭力要得赏赐
使徒保罗是向着基督的审判台生活的人,他竭力要得赏赐。他在林前九章二十五至二十七节写说,“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华冠,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华冠。所以我这样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这样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乃是痛击己身,叫身为奴,免得我传给别人,自己反不蒙称许。”保罗明明已经得救,但在这些经文里他告诉我们,他仍然在奔跑。他为什么要奔跑?他奔跑乃是要得奖赏,得赏赐。保罗甚至说,他恐怕自己反不蒙称许。这意思是保罗可能失去他的救恩吗?当然不是。有些圣经版本把“不蒙称许”翻作“被丢弃”。被丢弃的意思,不是某人失去救恩;它的意思是丢失奖赏。
在十章一至五节保罗继续陈述他的思想,说,“因为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也在海里,受浸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行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们大多数的人,神并不喜悦,因此他们倒毙在旷野。”所有以色列人都借逾越节得救并过红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进迦南。一面,他们都得救了,但另一面,他们不都得奖赏,不都得赏赐。有鉴于这警告,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他奔跑赛程,竭力要得奖赏。
保罗写腓立比书时,仍在竭力向前。在腓立比三章十三至十四节,他宣告说,“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召我向上去得的奖赏。”甚至在这时刻,他还不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因此,他继续追求,奔跑赛程,并竭力向前。保罗未到一生末了之前,没有把握说他已经得着奖赏。保罗知道自己快要为主的缘故殉道时,告诉提摩太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赛程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主,那公义的审判者,在那日要赏赐我的;不但赏赐我,也赏赐凡爱祂显现的人。”(提后四~8)保罗已经得救,但他在他基督徒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奔跑,以得着奖赏、冠冕。这冠冕乃是赏赐,是在救恩之外另加的。保罗在一生末了时,才知道自己已经得着赏赐。保罗也告诉提摩太,这赏赐不仅是给他一个人,也是给凡爱主显现和来临的人。
在十章一至五节保罗继续陈述他的思想,说,“因为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也在海里,受浸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行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们大多数的人,神并不喜悦,因此他们倒毙在旷野。”所有以色列人都借逾越节得救并过红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进迦南。一面,他们都得救了,但另一面,他们不都得奖赏,不都得赏赐。有鉴于这警告,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他奔跑赛程,竭力要得奖赏。
保罗写腓立比书时,仍在竭力向前。在腓立比三章十三至十四节,他宣告说,“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召我向上去得的奖赏。”甚至在这时刻,他还不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因此,他继续追求,奔跑赛程,并竭力向前。保罗未到一生末了之前,没有把握说他已经得着奖赏。保罗知道自己快要为主的缘故殉道时,告诉提摩太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赛程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主,那公义的审判者,在那日要赏赐我的;不但赏赐我,也赏赐凡爱祂显现的人。”(提后四~8)保罗已经得救,但他在他基督徒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奔跑,以得着奖赏、冠冕。这冠冕乃是赏赐,是在救恩之外另加的。保罗在一生末了时,才知道自己已经得着赏赐。保罗也告诉提摩太,这赏赐不仅是给他一个人,也是给凡爱主显现和来临的人。
圣经教导永远的稳固,也教导信徒的责任
我们在信主的那一刻,就得救了;我们一得救,就绝不会失去救恩。然而,我们得救以后,必须问自己,我们要如何奔跑基督徒生活的赛程。我们奔跑这赛程的方式,将决定我们是否会得着冠冕作为奖赏。我们已经看见,我们奔跑基督徒生活的赛程也包括我们工作的方式。我们若没有正确的工作,主回来时,我们就要受亏损。我们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这种对圣经的领会,解决了加尔文派和亚美尼亚派之间的难题。一面,有永远的稳固;另一面,也有主公义的决断。关于这事,加尔文派和亚美尼亚派已经争论了好几代。加尔文派坚持救恩是永远的,并且是基于预定。他们是正确的,但他们忽略了另一面─责任的一面。亚美尼亚派强调责任的一面,但他们忽略了永远稳固的一面。然而,圣经是平衡的。救恩是永远的;因此,我们永远稳固。然而,我们得救以后,关于我们如何奔跑基督徒生活的赛程,我们必须向主负责。跑得成功的人,要得赏赐,得奖赏;跑得不成功的,要受亏损并受惩罚。对圣经这样平衡的观点调和了这两面。
我们可以用父亲和孩子的经历,说明救恩和赏赐之间的关系。作父亲的常常会告诉孩子,他们在学校里若表现得好,就会得赏赐,但他们在学校里若表现得不好,就会受惩罚。他的一个孩子若努力作而表现得好,父亲就会赏赐这孩子;但一个孩子若作得不好,父亲就会惩罚这孩子。虽然父亲也许惩罚表现不好的孩子,但这并不表示这孩子不再是父亲的孩子。儿子绝不会失去他儿子的身分,但他可能受罚。对他来说,这惩罚乃是亏损。我们可将这例证应用在我们是神儿女的身分上。凡相信基督的人,都是神的儿女(约一12~13),但在神的家中有规矩。我们若遵循这些规矩,基督回来的时候,就要赏赐我们,说,“好,进来与我一同快乐。”(参太二五23)我们若不遵循这些规矩,祂回来时,就要惩罚我们(30)。祂绝不会拒绝我们,而对我们说,“从今以后,我不再把你当作我的孩子。”祂爱我们,并且救了我们,所以祂绝不会这么作。然而,我们若不按照祂的规矩生活,祂会量给我们某种惩罚,使我们受亏损。我们必须清楚,我们已经永远得救。然而,我们不该完全安心,因为我们在我们的父面前有一些责任。这是圣经关于永远救恩和神对祂儿女之审判的平衡启示。
这种对圣经的领会,解决了加尔文派和亚美尼亚派之间的难题。一面,有永远的稳固;另一面,也有主公义的决断。关于这事,加尔文派和亚美尼亚派已经争论了好几代。加尔文派坚持救恩是永远的,并且是基于预定。他们是正确的,但他们忽略了另一面─责任的一面。亚美尼亚派强调责任的一面,但他们忽略了永远稳固的一面。然而,圣经是平衡的。救恩是永远的;因此,我们永远稳固。然而,我们得救以后,关于我们如何奔跑基督徒生活的赛程,我们必须向主负责。跑得成功的人,要得赏赐,得奖赏;跑得不成功的,要受亏损并受惩罚。对圣经这样平衡的观点调和了这两面。
我们可以用父亲和孩子的经历,说明救恩和赏赐之间的关系。作父亲的常常会告诉孩子,他们在学校里若表现得好,就会得赏赐,但他们在学校里若表现得不好,就会受惩罚。他的一个孩子若努力作而表现得好,父亲就会赏赐这孩子;但一个孩子若作得不好,父亲就会惩罚这孩子。虽然父亲也许惩罚表现不好的孩子,但这并不表示这孩子不再是父亲的孩子。儿子绝不会失去他儿子的身分,但他可能受罚。对他来说,这惩罚乃是亏损。我们可将这例证应用在我们是神儿女的身分上。凡相信基督的人,都是神的儿女(约一12~13),但在神的家中有规矩。我们若遵循这些规矩,基督回来的时候,就要赏赐我们,说,“好,进来与我一同快乐。”(参太二五23)我们若不遵循这些规矩,祂回来时,就要惩罚我们(30)。祂绝不会拒绝我们,而对我们说,“从今以后,我不再把你当作我的孩子。”祂爱我们,并且救了我们,所以祂绝不会这么作。然而,我们若不按照祂的规矩生活,祂会量给我们某种惩罚,使我们受亏损。我们必须清楚,我们已经永远得救。然而,我们不该完全安心,因为我们在我们的父面前有一些责任。这是圣经关于永远救恩和神对祂儿女之审判的平衡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