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分别出来,分别归神,是基督徒生活的第一个原则。约翰得着耶稣基督的启示时,看见两个不能相容的极端,实际上是两个南辕北辙的世界。他首先在灵里被带到旷野,看见巴比伦,就是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启十七3~5 )。然后他在同一位灵里被带到一座高大的山,从那里看见耶路撒冷,新妇,就是羔羊的妻(二一10 )。这对比非常清楚,几乎不能说得更明白了。
无论我们是作摩西,或作巴兰,我们若要有神对事物的眼光,就必须像约翰一样被带到山顶。许多人看不见神永远的计划,或者看见了,只领会成枯燥无味的道理,因为他们满意于留在平原。因为明白绝不能感动我们;唯有启示才能感动我们。从旷野我们能看见巴比伦的事,但我们需要属灵的启示,才能看见神的新耶路撒冷。一旦看见了,我们绝不会依然故我。因此我们基督徒的一切,全靠眼睛的开启,但我们要有眼睛得开的经历,就必须预备好放弃普通的水平,向上攀登。
淫妇巴比伦总是称为“大城”(十六19 等),强调她伟大的成就。相对的,新妇耶路撒冷是“圣城”(二一2 ,10 ),着重她的分别归神。她是由神那里来的,并且为着她的丈夫预备好了。为这缘故,她有神的荣耀。这对我们众人乃是经历的事。我们里面的圣别,就是那属于神,全然分别归基督的。这里的法则乃是,只有源于天的才能回到天上;因为没有别的是圣的。我们若放弃这圣别的原则,就立即在巴比伦里。
因此,约翰描述圣城时,提到的第一个特点是墙。城也有供神出入的门,但约翰先提到墙,因为分别是基督徒生活的第一个原则。神若要祂的城在那日达到那样的度量和荣耀,我们现今就必须在人心里建造那城墙。在实行上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将一切属于神的看为宝贵,拒绝并离弃一切属于巴比伦的东西。我说这话,不是指基督徒之间的分别。对于我们的弟兄,即使我们有时不能有分于他们所作的一些事,我们也不敢将他们隔绝在外。不,我们必须爱并接纳与我们同作基督徒的,但原则上我们与世界的分别是不能妥协的。
尼希米当日成功的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但他是面临极大的反对。因为撒但恨恶这样的区别,他无法忍受人分别归神。所以尼希米和他的同人武装自己,一面垒墙,一面备好作战。这是我们为着圣别,必须预备好要付的代价。
我们的确必须建造。伊甸园没有人造的墙将仇敌关在外面;所以撒但有了入口。神要亚当和夏娃“看守”那园子(创二15 ),要他们对撒但构成实际的屏障。今天,借着基督,神在祂所救赎之人的心里计划了一个伊甸,撒但至终必不得进入其中,这是个得胜的事实。“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启二一27 )
我们多半会赞同,使徒保罗对神的教会得了特别的启示。同样,我们觉得,神使约翰对世界的性质有特别的领会。Kosmos事实上是约翰特别常用的辞。其他的福音书只用了十五次(马太九次,马可和路加各三次),而保罗在八封书信中用了四十七次。但约翰共用了一百零五次,福音书里七十八次,书信里二十四次,启示录里又用了三次。
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里记着:“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二16 )这话很清楚地反映夏娃所受的试探(创三6 ),约翰就是用这个来说明世界的事。凡是能包括在情欲或原始欲望之下的,凡是激起贪婪野心的,凡是在我们里面引起骄傲或今生迷惑的,这样的事都是撒但系统的一部分。也许我们不需要进一步说明其中头两项,但是我们要看一下第三项。凡是在我们里面激起骄傲的,都是世界的事。显赫、财富、成就,这些是世界所赞扬的。人以成功为荣是正当地。但约翰说,凡是带来这种成功感觉的,都是“从世界来的”。
所以我们每一次经历成功时(这不是说我们该事事失败),我们里面,都该有一种反应,就是立即谦卑的承认这成功所内含的罪恶;因为每当我们面临成功的时候,我们都在某种程度上摸着了世界的系统。每当我们对某种成就觉得自满的时候,我们立刻会觉得我们摸着了世界。我们也会知道,我们已经把自己摆在神的审判之下,因为我们岂非已经赞同全世界都在审判之下吗?那些领悟这点,并承认他们有这需要的人,就借此得保护。
但难处是我们有多少人知道这点?甚至那些只是在自己家里过生活的人,也和那些有伟大公开成就的人一样,很容易落入今生骄傲的网罗。甚至一个在厨房里的女人,每天作饭或款待客人,也能摸着世界及其自满。凡不是归给神的荣耀,都是虚荣;希奇的是,连那些微不足道的成功,都能产生虚荣。无论在哪里,我们碰着骄傲,我们就碰着世界,我们与神的交通就立刻有漏洞。哦,愿神开我们的眼睛,使我们清楚看见世界是什么!不仅恶事,凡牵引我们渐渐离开神的事,也都是那敌对祂之系统的分子。因着某种正当工作的成就而有的满足,也能成为我们与神之间的阻隔。因为它在我们里面唤起的是今生的骄傲,不是对神的赞美,所以我们就能确实地知道,我们摸着了世界。因此,我们若要维持与神的交通不受玷污,我们就需要一直儆醒并祷告。
那么,怎样才能逃离魔鬼所设,要捉住神子民的这个陷阱?首先,脱离的路不是借着我们的逃跑。许多人以为我们设法禁戒世界的事,就能逃避世界。那是愚昧的。我们怎能用属世的方法,来逃避世界的系统?请回想耶稣在太十一18~19 的话:“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祂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有些人以为施浸约翰在这里提供了逃离世界的方法,但“也不吃,也不喝”不是基督徒的信仰。基督来了,也吃,也喝,那才是基督徒的信仰!使徒保罗说到“世上的小学”,他说明这些是“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的(西二20 ,21 )。所以禁戒主义只不过是属世的方法,我们怎能盼望用属世的小学来逃离世界的系统?然而多少热心的基督徒撇下各种属世的享乐,盼望借此蒙拯救脱离世界!你能到穷乡僻壤为自己筑个茅舍,隐居在那里,逃避世界;但甚至那样,世界也会跟着你到那里去。无论你藏在那里,世界都会尾随着你,将你寻出来。
我们蒙拯救脱离世界,不是开始于舍弃这个或那个,乃是开始于我们有神的眼光,看见世界乃是在死的判决之下。本章开头所引用的表号,给我们看见“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启十八2 。)死刑总是对活人,不是对死人宣判的。就一面说,今天世界是活的势力,残酷的追踪并搜寻它的对象。死刑宣判了,虽然要到将来才执行,但死亡是确定的。被判死刑的人,除了监禁在囚室中等死以外,没有别的前途。同样,世界在审判之下,没有前途。我们说,世界系统尚未“卷起来”(来一12 ),被神了结;但卷起来是既定的事。我们看见这点,就完全不一样了。有些人用禁欲主义寻求从世界得拯救,就像施浸约翰,也不吃,也不喝。那是今天的佛教,不是基督徒的信仰。我们基督徒也吃,也喝,但我们吃喝的时候,领悟吃喝是属于世界,并且与世界同在死的判决之下,所以吃喝无法管辖我们。
假定上海的市政当局下令,要关闭你所任教的学校。你一听见这消息,就领悟你在那学校里没有前途了。你继续在那里工作一段时间,但你不会在那里为着前途建立什么。在你听见学校要关闭的那一刹那,你对学校的态度改变了。又比方说,假定政府决定关闭某家银行。你会赶紧存入巨款,以挽救银行,使它不倒吗?不,一旦你听见它没有前途,你一分钱也不会再存入。你不再把钱存入,因为你对它毫无期望。
我们可以有根据的说,世界是被裁定要关闭的。当她的军兵与羔羊争战,当这位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借祂的死与复活,胜过了他们时,巴比伦就倾倒了(启十七14 )。她没有前途了。
基督十字架的启示使我们发现这事实,就是借着十字架,属于世界的一切,都在死的判决之下。我们仍继续活在世上,并使用世物,但我们不能用它们建立我们的前途,因为十字架粉碎了我们对它们的一切盼望。我们主耶稣的十字架毁了我们对世界的期望;我们在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为之而活了。
没有一种真正从世界得救的方法,不是从这样的启示开始的。我们只要试着从世界跑开,以逃避世界,就会发现我们何等爱世界,世界又何等爱我们。我们可以逃到任何地方去避开世界,但世界必然会追上我们。然而,我们一旦觉悟世界注定要毁灭,我们就必定失去对世界的一切兴趣,世界也无法抓住我们了。我们只要看见这点,就自动与撒但的整个体系分离了。
保罗在给加拉太人书信的末了,非常清楚地陈述这点。“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六14 )这一节有什么特别引起你的注意?关于世界,它说到十字架工作的两面。“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这话相当符合我们对于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领会,如罗马六章的经文所说明的。但这一节也特别说,“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神带着基督完成之工的启示临到你我的时候,不只给我们看见,我们自己在十字架上。祂给我们看见,我们的世界也在十字架上。你我若不能逃避十字架的审判,那么世界也不能逃避十字架的审判。我真看见了这点吗?这是问题之所在。我看见了这点,就不会试着弃绝我所爱的世界;我看见十字架已弃绝了它。我不会试着逃避那依附在我身上的世界;我看见借着十字架,我已经逃脱了。
从世界得拯救的路,与基督徒生活中许多别的事一样,使我们多数人惊奇,因为它与所有人的天然观念迥然不同。人以为使自身远离他看为危险的地带,就能解决世界的问题。但身体的离开并不产生属灵的离开;反之亦然,身体与世界的接触未必使灵被世界所掳。受世界属灵的捆绑是属灵眼瞎的结果,得拯救是我们眼睛得开的结果。无论我们外面与世界的接触有多密切,只要我们真看见世界的性质,就从它的权势得释放。世界的基本特性是属撒但的;它是与神为敌的。我们看见这点,就是得着拯救。
你的职业是什么?是商人?是医生?不要离开这些职业。只要把这句话写下来:买卖在死的判决之下;医药在死的判决之下。你若真实地这样作,此后你的生活就会改变。在那与神为敌而受审判的世界中,你会知道如何生活,作真正爱祂、敬畏祂的人。
(原刊于《不要爱世界》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