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的各部分与其目的
 
人的三部分─灵、魂与体
新约里有一节很重要的经节,就是帖前五23:“且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人有三部分:灵、魂与体。
人很容易把灵与魂搞混了。有些人以为灵与魂是同义辞,但神的灵在神的话中清楚陈明,灵与魂乃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并且我们人有三部分。这三部分由两个连接词连在一起:“灵、与魂、与身子。”在希腊原文里也是如此。文法结构清楚地指明,灵与魂不同,正如魂与身体不同一样。魂不是体,灵也不是魂。这些乃是“一个”人的“三个”不同的部分。
圣灵在这节里所用的次序是很重要的。首先提到的部分是灵,然后是魂,然后是体。外面我们有体,里面我们有灵;这两者之间,居中的乃是魂。从里到外是灵、魂、体;从外到里是体、魂、灵。
另有一经节,就是来四12,指明我们人的这三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不同:“因为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刺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魂与灵不是“一个”实体,因为这节指明它们可以被剖开。魂是魂,灵是灵,这两者能分开,正如骨髓能与骨节分开一样。骨髓是在骨节里,但骨髓不是骨节,骨节也不是骨髓。它们属于身体,并且和灵与魂一同被提起。所以在这节里,我们再一次看见这三部分─灵、魂与体。
路一46~47,我们也能看见灵与魂的不同。马利亚说,“我魂尊主为大,我灵曾以神我的救主为乐。”首先她的灵曾以神她的救主为乐,然后她的魂尊主为大。这些是由她两个不同的器官─她的灵与她的魂所作的两件事。
腓一27进一步向我们启示,灵与魂不是一个实体,乃是两个实体。这节说,在为福音努力时,我们必须“在一个灵里站立得住,同魂”。我们可能“在一个灵(不是圣灵,乃是我们人的灵)里”,却没有“同魂”。这些是两件不同的事,与我们两个不同的部分─灵与魂─有关。
所以按照圣经,人有三部分,主要由灵、魂、与体所构成。这对于我们有分于三一神是很基本的。
 
灵的三部分─良心、交通和直觉
正如我们的身体有许多部分,我们的灵和我们的魂也有许多部分。我们的灵由三者所构成─良心、交通和直觉。良心是为着我们分辨对错,称义或定罪;比较罗九1八16,就证明良心是我们灵的一部分。交通是为着我们接触神,并与神交通;这由约四24罗一9指明。直觉的意思是,我们的灵里有直接的知觉或感觉,而不管环境或理由。林前二11指明,我们的灵能认识我们的魂所不能认识的。我们的魂凭理由或凭环境知道事情,但我们的灵不需要这些就能领悟事情。这就是直觉,是我们灵中直接的知觉。
 
魂的三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
魂也有三部分。主要的一部分,心思,是为着思想、筹算(诗十三2)、知道(一三九14)、以及想念(哀三20)。在心思里我们有思想、主意、观念、推理、明白、知识等。魂的另一部分,情感,是为着我们爱(撒上十八1歌一7)或恨(撒下五8),喜欢或不喜欢,欢喜(赛六一10诗八六4)或苦恼(撒上三十6士十16)。我们情感一切的感觉,无论积极的或消极的,都是在我们魂里的这一部分。意志也是魂的一部分,我们借着这部分有自己的目的和选择(伯七15六7),并且立定心意(代上二二18)。当我考虑或推理时,是用心思。当我感觉快乐或忧愁时,是在情感里。当我决定作一件事时,乃是意志在作用。心思、情感和意志,乃是魂的三部分。
诗五一6启示,我们人里面有“内里的各部分”和“隐密的部分”。比较来八10耶三一33,就证明心思是“内里的各部分”之一。“内里的各部分”之其他部分必是情感和意志。因此,我们魂的所有部分就是我们人“内里的各部分”,而我们的灵乃是“隐密的部分”。
 
帖前五23既然确定的说,我们是由灵、魂、与体所构成之三部分的人,心就不可能是灵与魂之外分开的一部分。心是由灵的第一部分与魂的所有三部分所构成的。心包括良心(来十22),就是我们灵的第一部分。因此,心如良心一样定罪(约壹三20)。心也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就是我们魂的三部分。因此,心思念(太九4)并且有思想(创六5来四12);心喜乐(约十六22)或忧愁(6);并且心定意(徒十一23),也有主意(来四12)。因此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我们的心乃是由良心、心思、情感和意志所构成的。心等于我们灵的一部分以及我们整个的魂。心既是这样由我们的灵和魂的各部分所构成,就与这二者有密切的关连。
 
人各部分的目的
我们身体的目的是为着我们的生存。凭着我们的身体,我们才能有形体并实际的为主生存并生活。我们的身体是为主,主也是为我们的身体(林前六13)。主给我们预备了身体(来十5),使我们能为祂生存并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将我们的身体献上给主(罗十二1),并在我们的身体上荣耀祂(林前六20)。
在神的定意里,我们心的目的乃是爱祂。可十二30说,“你要全心…爱主你的神。”我们的心乃是爱的器官,是神为我们预备来爱祂的。我们灵的目的乃是接触主(约四24),接受祂(林前六17),并盛装祂(提后四22)。我们的心是爱的器官,而我们的灵是接触、接受并盛装的器官。我们的心所爱的主,乃是由我们的灵所接触、接受并盛装的。这样,我们魂的目的是什么?魂的主要目的是返照并彰显主。林后三18在原文里有返照的意思。我们的魂,就是我们的人位或我们的人格,像镜子一样,必须是返照并彰显主的器官。因此我们以我们的心爱主,以我们的灵接触、接受并盛装祂,并且以我们的魂,在我们一切所想、所喜爱、以及所决定的事上,在我们一切的所是和所作上,返照并彰显祂。
 
三个世界
因着人有三个不同的部分,他就能接触三个不同的世界。首先有物质的世界,连同许多物质的东西。我们用我们的肉身,借着听、视、嗅、尝、触觉五个感官,来接触物质的世界。然后有属灵的世界。我们可能用身体的五官来接触属灵的世界吗?当然不可能。属灵的世界只能由我们的灵来接触。我们的灵里有属灵的知觉,我们借这知觉能够认识神和属灵的事物。还有心理的世界,这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属灵的。假如有人给你一个礼物,你很高兴。这高兴属于物质的或属灵的世界?都不属。像高兴、喜乐、甚至忧愁等经历,乃是属于心理的世界。英文字psychological(心理的),源自希腊文里意为“魂”的字根。因此心理的世界乃是属魂的,其中有属魂的事物。
人受造有三部分,为要接触三个不同的世界:物质的、属灵的、以及心理的世界。
 
用灵接触那灵
既然神造人有三部分,分别接触三个不同的世界,所以我们必须用我们这人相符的部分来接触各个世界。我们要接触物质世界的事物,就必须用身体。我们要接触心理世界的事物,就必须用魂,就是我们这人心理的部分。我们若要接触属灵世界的事物,就必须用我们的灵。我们只能以我们这人的某一个器官,来接触某一个世界的事物。
每一件事物的本质,都要正确的器官来质实。如果你要质实声音,必须运用你的耳朵,就是听的器官。关于颜色,你需要眼睛,就是看的器官。如果你运用你的耳朵听颜色,你就不能质实颜色,因为你用错了器官。你要尝食物,就必须用舌头。每一种本质必须以正确的器官来质实。
神有何种本质?约四24告诉我们,神乃是灵。我们能用我们的肉身接触神吗?不能!这是错的器官。我们能用心理的器官,就是魂,接触神吗?不能!这也是错的器官。我们只能用我们的灵接触神,因为神乃是灵。四24不仅告诉我们:“神是灵,”也告诉我们:“敬拜祂的,必须在灵…里敬拜。”这是很重要的一节圣经,其中说到两个灵。第一个灵是神的灵,就是神自己;第二个灵是我们人的灵。因着神是灵,所以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敬拜祂,不能在我们的身体或在我们的魂里敬拜祂。因着神是灵,所以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并用我们的灵,来敬拜祂,接触祂,并与祂交通。
 
二灵调和成为一
约三6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这里又提到这两个灵,这两个灵与我们的重生有关。重生乃是我们的灵由神的灵所重生。从那灵,就是神的灵生的,乃是灵,就是我们人的灵。我们重生不是在我们的体里,或在我们的魂里,乃是在我们的灵里。神的灵进到我们的灵里,在我们的灵里重生我们。然后祂就住在我们的灵里,将祂自己与我们的灵调和。
罗八16说,“那灵〔神的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这里再次有两个灵─神的圣灵同我们人的灵见证。这证明神的灵在我们的灵里,并且这二灵一同作工。因此,林前六17说,“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二灵调和一起,成为“一”灵。我们乃是在灵里与主成为一。这就是为什么在新约许多的经节里,我们很难辨别那是指神的圣灵,或我们人的灵。这二灵调和成为一,这是极其紧要的。
 
基督作为那灵在我们灵里
如果圣灵是在我们灵里,这样基督在哪里?祂乃是在圣灵里。不仅祂在圣灵里,祂“就是”圣灵!林前十五45说到:“末后的亚当〔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基督已经成了赐生命的灵。这赐生命的灵可能是圣灵之外的灵吗?当然不可能。林后三6说,“那灵却叫人活〔或,赐人生命〕。”赐人生命的那灵是谁?答案在同章的十七节:“主就是那灵。”所以基督,主,就是那赐人生命的灵。这真是美妙!基督是那灵,我们有灵,而这二灵联合成为一。我们怎能接触基督?凭着灵!我们接触基督“唯一”的路乃是运用我们的灵,因为基督现今乃是那灵,而这灵就是在我们灵里的圣灵。如果我们运用我们的灵,就能接触基督。这就是秘诀。
 
分辨灵与魂
既然基督这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灵里,我们就需要分辨灵与魂,使我们能接触并经历祂。我们也许知道人是由灵、魂和体构成的,但要分辨灵与魂之间的不同实在是难题。认识体与魂的不同很容易,但要分辨灵与魂就相当困难;以下的例证最有帮助。假如我们发现有个东西我们想要买,我们越考虑,就越觉得喜欢得着它;至终我们决定买了。情感运用了,因为我们喜欢;心思运用了,因为我们考虑;意志也运用了,因为我们决定买。因此整个魂都运用了。但当我们要去买时,我们里面极深处有个东西在抗议。我们的情感喜欢,我们的心思考虑,并且我们的意志拣选;但有个比这些都深的东西在抗议。这就是灵。灵乃是我们里面最深的部分,就是我们全人最内里的部分。这绝对不同于我们的魂。
在我们的身体里有肉身的生命,如路八14所提的。在我们的魂里有心理的生命,就是我们人的生命,如太十六25所提的。在我们的灵里有属灵的生命,就是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如约三16所提的。不信者只有身体中肉身的生命,以及魂里心理的生命;他们灵里没有神永远的生命,因为他们没有接受基督作生命进入他们灵里。因此,他们只能凭身体并凭魂而活。有时他们按照肉体行动,有时他们凭欲望、凭推理并凭拣选作事。这意思是说,他们凭他们的体并凭他们的魂而活,不能凭他们的灵而活。但我们接受基督进到我们灵里的人,能够凭我们的灵,以祂作我们的生命而活。我们能说,我已经钉了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希腊原文里,“我”就是魂,己。我们的魂,就是己,已经钉了十字架,被置于死地,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们灵里活着。因此,我们能够,并且必须活在我们的灵里;因为基督就活在其中。
我们首先必须领悟,基督乃是那灵在我们的灵里;然后我们需要分辨灵与魂的不同,好使我们能拒绝魂,并凭灵而活。当我们凭灵而活,基督就在一切事上居首位。然后我们要在灵里经历基督,并且要学习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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