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模成祂的死
我们已经看见,我们因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该将万事看作亏损,为要赢得基督,并且给人看出我们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是神自己从我们活出的义(腓三7~9)。这目的是使我们可以认识祂、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但保罗不停在这里,他继续说,“模成祂的死。”(10)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亏损万事、赢得基督、给人看出是在祂里面、认识祂、认识祂复活的大能、以及认识同祂受苦的交通,结果都产生一件事─模成祂的死。因此,本篇信息的负担是要来看这件事。
 
基督的死是模子
在腓立比三章,使徒保罗把基督的死看作一个模型、样式或模子。譬如,姊妹们作蛋糕或饼干时,把面团放进模型里。面团被压进模型里,最终就模成那个模型的形状。这正是保罗这里的意思。他把基督的死看作一个模子,而我们就是面团,被放进模子里并且被压。结果,我们就模成基督的死。
 
基督的死由受浸所表征
亚当的死是可怕的,我们厌恶那个死;基督的死却是宝贵可爱的,我们都该宝贝那个死。按照圣经,基督奇妙的死是由受浸所表征。在福音书里,主耶稣经历两次受浸:第一次在祂职事的开头,祂被施浸者约翰浸入水里;第二次在祂职事的末了,祂在十字架上受了浸。两次受浸都表征基督可爱的死。

 受浸同时表征埋葬与复活(罗六4~5)。当一个人在水中受浸,他就埋葬了。一个人相信了主耶稣,就领悟自己是死的,需要埋葬。因此,我们借着把他浸在水里而埋葬他。然而,我们并不把他留在那里。我们把他埋葬以后,立刻就叫他起来。埋葬表征了结,叫他起来表征新生的起头。因此,受浸明显有两种意义:埋葬,表征了结;以及复活,表征新生的起头。这是圣经里受浸深奥的意义。

 主耶稣经过了两个浸。在神眼中,受浸就是最高的义。按照神在旧约时代的经纶,义的意思是,谨守遵行神的诫命。在旧约时代,神赐给祂的百姓十条诫命。任何人遵守这些诫命,他在神面前就是对的,他就有神的义。任何人干犯了一条诫命,就必须献上赎愆祭,好被带回正确的地位,并维持他在神面前的义。摩西拿着两块法版,吩咐百姓要遵守诫命,使他们与神是对的,并有神照祂的律法所要求的义。但施浸者约翰来到,告诉人必须受浸。借此我们看见,随着约翰,神的时代安排转换了。神在新约的经纶与旧约的经纶不同。按着神在旧约的经纶,神要求祂的百姓遵守律法,好在祂眼中成为义的。但在新约,神并不要求我们遵守律法的诫命,反而命定我们被埋葬。这就是说,神要求我们被了结,并有新生的起头。这就是神新约的命定。如果任何一个在新约经纶里的人遵守十条诫命,却拒绝受浸,他就背叛了神的命定。所以在新约里,最高的义就是受浸。
 
最高的义
这就是主耶稣在马太三章说,祂必须受浸以尽全般的义(15)的原因。我年轻读到这段圣经时,感到很困惑。我不明白为什么神的儿子耶稣,必须作一件事以尽全般的义。似乎祂已经完全,不需要受浸。然而,神在新约的经纶里,祂要我们被了结,使我们能得着那叫我们有新生起头的一位。换句话说,在新约里,公义的神所要求的,乃是我们不凭自己活着,而凭神活着。

 我们要再用婚姻生活来说明。倘若妻子遵守丈夫的命令,根据丈夫的命令作每一件事,凡丈夫所交代的事都办到,这样的妻子可能是好妻子,却不是甜美的妻子。最甜美的妻子不仅遵守丈夫的话,更凭丈夫的生命而活。二者之间有极大的不同。然而,妻子似乎不可能凭丈夫的生命而活,因为丈夫无法进到妻子里面作她的生命。但我们神圣的丈夫─主耶稣,已经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在新约里,神没有吩咐我们为祂作什么;反之,祂单单吩咐我们凭祂活着。摩西带着神的诫命来,但耶稣基督乃是带着神自己来。神所要唯一的事,就是要我们凭祂活着。

 凭神而活需要我们被治死。如果我们还活着,我们就不可能凭另一个人位的生命而活。有些妻子按规条而言非常好,她们丈夫说什么,她们就去作。但是这些恪守规条的好妻子,往往对她们的丈夫有一种论断的态度。最好的妻子乃是在她丈夫的人位里生活,完全照着她丈夫的心意和愿望。这样的妻子不凭自己生活或行动,乃是在她丈夫里并凭着她丈夫生活或行动。虽然她丈夫不能实际的进到她里面作生命,她仍然凭他而活。这样生活的妻子乃是甜美、可爱的妻子。

 在旧约里,神差遣摩西带着诫命到百姓那里。但在新约里,神差遣祂的儿子将祂自己放在祂子民里面,使他们不凭自己活着,乃凭神活着。这样的生活是最高的义,是进入诸天之国所要求的义,超过法利赛人的义,也是按着神律法的义(太五20)。这义超过法利赛人的义,因为这是按着神自己的义。事实上,这甚至就是神自己从我们活出来。

 主耶稣率先过这一种生活。祂不凭自己活着,乃凭神活着。因此,当祂出来尽职时,祂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施浸者约翰那里,遵守神的命定,在浸里被了结。这表征祂的死,祂属人生命的了结。祂的死将祂属人的生命了结,好使神圣的生命在祂身上兴起来。祂在地上的所有年日中,生活、行动、行事为人都凭着神,不凭着自己。在受浸时,祂埋葬了祂属人的生命,并且在神圣的生命里复活。因此,祂一直把祂属人的生命留在受浸的死之下,这浸将祂属人的生命埋葬,并使祂在神圣的生命里复活。在这事上,主耶稣不是照着律法而活,乃是凭着神自己而活。在约翰六章五十七节祂说,“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不是照着律法和规条而有的行为举止,这乃是吃基督、凭基督而活。这样的生活,意思就是我们在基督之死的模型里。
 
模成基督之死的模子
主耶稣有属人的生命。然而,为符合神的命定,祂不凭祂属人的生命而活,乃凭神自己而活。祂不是遵守律法,乃是凭神而活;祂不在意要求、规条或诫命,只在意神自己。主耶稣不仅照着祂父的诫命而活;祂乃是照着父自己而活。我们要过这样的生活,就需要被了结。

 我们若看见这事,就会领悟今天大部分的基督徒偏离目标有多远。他们大多数仍在旧约的经纶里,在神先前的命定之下。但在新约里,我们不该在那种旧的命定之下,乃该在新的命定之下;就是我们不凭自己,乃凭基督而活。只要我们凭基督而活,无论我们作什么或往那里去,我们都是对的,因为实际上不是我们要作某事或去某地,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已往我们许多人认为,作基督徒就是作神要求我们作的一切。但这是旧约的经纶,不是新约的经纶。在新约的经纶里,神没有要求我们作某些事,乃是要我们凭祂活着。照神的诫命行事,不需要我们死,因为还需要我们作一些事;但是凭神而活就需要我们死,不作任何事。就一面意义说,神需要我们;就另一面意义说,祂不需要我们。祂不需要我们作任何事,却需要我们死。神只需要我们到十字架上去死。你要学这个功课,不必到教授那里受教,乃要到施浸者约翰那里被了结。

 这件事主耶稣也不例外。当祂来到施浸者约翰那里,约翰起初拒绝不肯为祂施浸;但主说,“你暂且容许我吧,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全般的义。”(太三15)主耶稣必须被埋葬并被神复活,好使祂能不再凭自己活着,乃凭神活着。这就是最高的义。譬如,最好的妻子乃是不凭自己活,而凭丈夫活的妻子。这就是今天神所渴望的。祂不要我们作任何事,祂只要我们向着自己的生命死,而活出祂的生命来。这就是义,也就是神自己。
 
埋葬与复活
在主耶稣开始尽职之前,祂经过了这样的死。祂在地上所有的时间里,没有凭自己生活;反之,祂一直凭父活着,祂说,“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约五30)主已经被埋葬了。一个埋葬的人怎能作任何事?假如你被埋葬了,你能作什么?如果你还能作什么,就指明你还没有被埋葬。我们的身分必须是被了结并埋葬的人,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主耶稣似乎是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当我出来尽职时,我就受了浸、被埋在水底了。现在我是一个埋葬的人,我怎能凭自己作什么?”

 阿利路亚!那里有埋葬,那里就有复活。埋葬属于属人的生命,复活属于神圣的生命。因为主耶稣被埋葬并复活了,所以祂不凭祂属人的生命活着,乃凭神圣的生命活着。主耶稣凭着住在祂里面的父作一切事(约十四10),作为一个已被埋葬的人活着。因此,复活的大能一直与祂同在。

 在主耶稣职事的末了,祂肉身快要钉死在十字架上时,西庇太的两个儿子来到祂那里,要求特殊的地位。祂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吗?”(可十38。)他们说,“我们能。”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我所受的浸,你们必要受。”(39)在使徒行传里,我们看见所有的使徒事实上都受了这样的浸;他们全都埋葬并复活了。譬如,在使徒行传里,彼得没有凭他属人的生命而活,乃凭神圣的生命而活。他在基督之死底下,并模成了这死。
 
成了赐生命的灵
我们已经看见,主耶稣在祂一生的末了,实际的进入了死,并且被埋葬了。但在祂肉身被埋葬,完全且彻底被了结以后,祂就带着身体复活了。借着祂的复活,祂里面的神圣生命完全释放出来。因此,祂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作为赐生命的灵,祂进到门徒里面,将祂的生命,就是一直活在十字架之死下的生命,灌注到他们里面。这就使门徒能在基督之死的样式、模型、模子里生活。因此,使徒保罗能宣告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保罗不是凭他自己的生命活着,乃是凭基督作他的生命活着。
 
活与作之间的不同
作工与死以活基督,二者是不同的,看见这事极为重要。作工是照着旧的命定,但死以活基督是照着新的命定。我们已经看见,神今天不要我们作什么;祂只要我们死,使我们能活基督。这就是模成基督之死的意思。这个异象必须控制我们。譬如,当你要去爱人时,你需要考量你是凭着你的己去爱,还是凭着基督去爱。关于传福音也是一样,你是凭着你自己,还是凭着基督去传?神不要你凭着自己去传福音,祂要你凭着基督去传福音。你必须能说,“不是我在传福音,而是基督在传。”我们必须过一种在基督之死底下的生活,一直等到我们身体得赎,直到我们实际且彻底的被了结,进入神圣生命的复活里。在这事发生以前,我们属人的生命必须被埋葬,使我们凭神圣的生命,就是凭基督自己而活。这样作就是模成基督的死。

 我们都在模成基督之死的过程中。基督的死是我们每天生活的模型、样式。我们全人需要模成祂的死。这意思是说,我们属人的生命一直是在死之下,好使我们不再照我们属人的生命行事为人,乃是照基督行事为人。
 
转离钉十字架生活的试诱
当我们正在模成基督之死时,试诱就来到,引诱我们凭自己活着,不凭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活着。在约翰十二章,主耶稣就面临这样的试诱。在拉撒路复活后,许多犹太人相信了祂。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群众听见了这个神迹,甚至看见了复活的拉撒路。当主耶稣来到耶路撒冷,祂受到热烈的欢迎。法利赛人甚至说,世人都跟随祂去了(19)。这显然是主耶稣这个从拿撒勒来的人黄金的时机。有几个从希利尼来的犹太人想要见祂;他们不敢直接来见祂,就求腓力替他们跟祂讲。当主耶稣听见他们想要见祂,就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24)主耶稣并没有因为受到人热烈的欢迎而兴奋,反之,祂说祂要落在地里受死。祂来到耶路撒冷,不是要受欢迎,而是要来死,好使许多子粒能长出来。

 在二十五节主耶稣说,“爱惜自己魂生命的,就丧失魂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魂生命的,就要保守魂生命归入永远的生命。”在下一节祂继续说,“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里。”主耶稣是在死里,所有想要服事祂的人都必须在那里跟从祂。祂所着重的,乃是我们必须一直在死底下生活、行动并作事,以了结我们属人的生命,好使我们可以因神圣的生命有新生的起头,而在神所渴望的方式里生活。这是今天我们该过的一种生活,这是最高的义。

 甚至主耶稣也受试诱,照着祂属人的生命,而不照着神圣的生命而活。所以当我们在模成祂死的过程中,我们也会一再受试诱离开钉十字架的生活,而回转到凭我们天然的生命而活。当我们受到试诱时,我们需要说,“我并不例外,除非我死,否则我不能结果子或释放神圣的生命。除非我死,否则我不能活出基督。我必须保守自己一直在受浸的死之下,模成基督的死。”

 模成基督的死乃是腓立比三章前面所有项目的结果。我很遗憾,很少基督徒看见这件事。我们越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越模成祂的死。我们越因基督将万事看作亏损,就越模成祂的死。我们越认识祂、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就越模成祂的死。乃是在模成祂的死之中,我们享受基督和神圣的生命,并活出神作我们的义。这就是经历基督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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