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
两个巴比伦
 
课文范围
启十七1至十九4。
 
目标
 
宗教的大巴比伦要在大灾难前被毁灭;物质的大巴比伦要在大灾难末了受审判而倾倒。
 
恨恶巴比伦的原则,就是混杂,一半一半,向神不绝对。
 
引题:
大巴比伦有那几方面?分别指什么?
 
开启:
“圣经启示巴比伦有三方面:实在的古巴比伦,物质的大巴比伦,和宗教的大巴比伦。这都是由巴别所发展出来的。物质的大巴比伦,是指罗马城;宗教的大巴比伦,是指那抄袭犹太教的好多作法,又吸收许多异教成分的罗马天主教。到启示录十七章和十八章,圣经将物质的巴比伦,和宗教的巴比伦混在一起。十七章里的女人,一面是“妓女”(1),指背道的罗马天主教;一面是“女人”(18),指物质的罗马城。十八3也同时提到这两方面,…“万国都喝醉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向来与她行淫,”是指宗教的一面;“地上的商人因她奢华过度都发了财,”是指物质的一面。
所以在新约中,由巴别所形成物质的大巴比伦,与宗教的大巴比伦混杂一起,满了宗教上的混乱和偶像。“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十七4上)紫色是由蓝色与红色混合而成,表征属天和属地之物混杂在一起,这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外表。那女人“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手中拿着金杯,盛满了可憎之物,并她淫乱的污秽”(4下)。金子、宝石和珍珠都是建造新耶路撒冷的材料,但她只是佩戴这些作为外面的妆饰,和虚假的外表,作为吸引人的骗术。她外表上的确有一些属神的东西,但她的金杯里却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淫乱的污秽,满了偶像和异教的作法,以及异端、罪恶等污秽。…
在这世代的末了,当大灾难开始时,敌基督要逼迫宗教的巴比伦,就是罗马天主教,使她“荒凉赤身”,毁灭她,夺她的财富,将她暴露无遗,“又要吃她的肉,”杀害她的肢体,且“用火将她烧尽”,彻底除灭她(十七16)。这是神对宗教的大巴比伦的审判。并且当基督再来时,祂要用“大权柄”(十八1)毁灭物质的大巴比伦,就是罗马城,使它“成了鬼的居所,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恨之鸟的巢穴”(2),与古巴比伦一样,被定罪受咒诅,不再适合人类居住。所以凡蒙恩得救的人,都“要从那城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害”(4)。”(《真理课程二级》卷二,57~59页)
 
应用:
从宗教和物质的巴比伦出来,照着神的喜悦过召会生活。
 
恨恶巴比伦的原则,就是混杂,一半一半,向神不绝对。
 
引题:
巴比伦的原则是什么?
 
开启:
“巴比伦的原则就是把人的东西和神的道混在一起,就是把属肉体的和属灵的混在一起,就是把出乎人的来假冒出乎神的,就是要得着人的荣耀,就是要满足人的私欲。所以,巴比伦就是那混乱的基督教,也就是败坏了的基督教。我们对于巴比伦应该抱什么态度呢?…神的话是说,一切有巴比伦性质的东西,神的儿女都不能有分在内。所有把人的能力和神的能力混在一起的,所有把人的本事和神的工作混在一起的,所有把人的意见和神的道混在一起的,一切有巴比伦性质的,神说要从那里出来,不能在那里有分。神的儿女要从心里学习与巴比伦有分别,要从心里审判一切巴比伦的作为,这样,才不至和巴比伦一同被定罪。
神最恨恶巴比伦的原则。我们在神的面前要注意,到底在我们里面有多少不是绝对的?一切不绝对的、一半一半的,就是巴比伦。我们要求神给我们光,让我们在光中审判自己一切不绝对的东西。当我们这样审判自己的时候,就是承认我们也恨恶巴比伦的原则。求主赐恩给我们,不让我们在基督之外求荣耀,不让我们在基督之外求尊贵。主所要我们爱慕寻求的,是作一个绝对的人,不作一个活在巴比伦原则之下的人。” (《圣洁没有瑕疵》122~124页)
 
应用:
作一个绝对的人,不作一个活在巴比伦原则之下的人。
 
辅助活动─作见证
请青少年作见证,讲述自己如何从宗教的巴比伦或物质的巴比伦中出来。
 
福音的应用
巴比伦称为“大妓女”(启十七1)和“妓女…的母”(5)。许多妓女从她产生出来。她是妓女母亲,带着她的妓女女儿。妓女是毫无管治原则的与男人接触的女人。正确的妻子是遵守管治原则的人,这原则就是一夫一妻。
有一天,法利赛人到主耶稣跟前来,想要与祂争辩关于休妻的事。他们告诉主耶稣,摩西准许他们休妻。但主耶稣告诉他们,摩西因为他们的心硬,才准许他们,但从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3~9)。恢复是什么?恢复的意思就是回到起初。你必须回到创世记二章,那里只有一夫一妻。这是管治的原则,没有任何混乱。
照着新约,每一个城市只该有一个召会,每一个城市也只有一个召会(徒八1十三1启一11)。这是一夫一妻的管治原则。但今天的情形是一个女人有许多男人。这女人就是巴比伦,是毫无管治原则的妓女。有些人说,我们太狭窄了。但一个妻子只有一个丈夫,是太狭窄吗?我们必须弃绝妓女的原则。一个正确的女人该一直是狭窄的;她只该有一个丈夫 (《享受基督活而实际的路》5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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