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解释的话(二)
 
纲目
 
魔鬼的第一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忽视祂是人的为人身分─太四3
 
神在膏第一个神人时,宣告第一个神人是祂的爱子─太三17
 
根据神所宣告第一个神人是神的爱子,魔鬼运用他的第一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忽视祂是人。
 
但第一个神人击败祂的试诱者,坚定地站在祂是人的地位上,回答他说,“人活着…,”坚持指明祂乃是人─太四4
 
魔鬼的第二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自居祂的神性,是神的儿子─太四5~7
 
这又是根据神所宣告第一个神人的所是。
 
魔鬼运用他的第二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自居祂的神性,而行一个受天使保护的神迹。
 
但第一个神人胜过祂狡猾的试诱者,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很强的指明祂在神面前是一个人,祂不可试探主祂的神。
 
神在祂永远的经纶里,要得着一个人,就是祂的受造之物,以对付祂的仇敌撒但这另一个受造之物,但祂的仇敌试诱第一个神人自居祂的神性,是万有的创造者。撒但用这狡猾的方法,把神这创造者的层次和撒但自己这受造之物的层次混杂在一起。
 
魔鬼的第三个诡计─引诱第一个神人贪爱世上万国的荣耀,以他为神而拜他,并作他的属下来事奉他─太四8~11路四5~8
 
神应当是在亚当以前的世代,指派天使长作亚当以前世代的首领(结二八13~14),而地上万国的权柄和荣耀,也应当已交付了他。等到他背叛神,成了神的仇敌撒但之后,就受到神的审判(赛十四12~15),但神在他身上审判的完全执行,要到千年国结束时才完成(启二十7~10)。因此,在那时以前,他仍然有权柄管理地上的万国。
 
撒但在狡猾的试诱主时,愿将地上的万国及其荣耀给第一个神人,好作为诱饵使神人上钩,以他为神而拜他,并作他的属下来事奉他。
 
但第一个神人看穿了邪恶试诱者属鬼魔的计谋,而征服了他,将他赶走并羞辱他说,祂在神面前是一个人,祂当敬拜神,单要事奉祂。

 
在前一篇信息里,我们看见义路的解释,以及耶稣受浸之正确并公义的基础的解释。耶稣站在祂认识自己是一个在肉体里之人的基础上,受了施浸者约翰的浸。当然,耶稣是没有罪的。虽然罗八3说,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但祂仍然是在肉体里,而在神眼中,这肉体是完全被定罪、弃绝的,只配死与埋葬。耶稣站在这个基础上,受了约翰的浸。
主耶稣在开始为祂的职事作任何事之前,祂所作的第一件事乃是到约翰这里来,受这样的浸,向全宇宙宣告说,祂一点也不靠肉体来尽神的职事。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事。没有一个人该把他天然生命的东西,肉体的东西,带到神的职事里。特别是同工和长老必须看见,我们这些在肉体里的天然人,除了死与埋葬之外,一无用处。我们必须使自己在受浸的水里完全了结。这就是耶稣受浸之根据的内在意义。我也盼望所有全时间的受训者,按属灵一面说,都受这样的浸。我们都该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上宣告:“我是一个在肉体里的人,在神眼中什么也不配,只配死与埋葬;所以我愿意使自己被了结、钉死并埋葬。”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来看三个解释,说到仇敌对第一个神人那一个试诱的三个段落。
 魔鬼的第一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忽视祂是人的为人身分
耶稣受引导禁食四十天。过了四十天,祂就饿了。然后试诱者撒但对祂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就叫这些石头变成饼吧。”(太四3)撒但似乎是对耶稣说,“当你站在水里时,神派定你,并宣告说,你是祂的爱子,是神的儿子。你若是这样一个神的儿子,你就对这些石头说话,把它们变成饼吧。”
我信我们会在这个试验上失败。我们会行神迹,向每一个人显示我们是神的儿子。但是主若这样作,就抵触了祂受浸的基础。祂是以人的身分,而不是以神儿子的身分,到旷野受试诱。谁能试诱神?耶稣在旷野里乃是一个人。作为神自己,祂会饥饿吗?对着神来说,是不会饥饿的;但作为一个人,耶稣饿了。魔鬼的诡计,是试诱耶稣忽视祂是人的为人身分,而自居祂是神儿子的地位。所以主回答撒但说,“经上记着,‘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4。)祂站在是人的地位上,击败了仇敌。
神在膏第一个神人时,宣告第一个神人是祂的爱子(三17)。根据神所宣告第一个神人是神的爱子,魔鬼运用他的第一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忽视祂是人。但第一个神人击败祂的试诱者,坚定地站在祂是人的地位上,回答他说,“人活着…,”坚持指明祂乃是人(四4)。
现在我们需要来看,如何把魔鬼的第一个诡计应用到我们自己的情形中。当一些同工访问别的地方时,他们可能盼望当地的长老欢迎他们,把他们看作主恢复中最高的同工,邀请他们讲一篇信息。我们在这样的情形中会怎么作?我们会接受这样的邀请,还是站在我们是在肉体里之人的基础上?我们应当有一种态度,看见我们一无用处,只配死与埋葬。假定我们抓住机会说话,并且说得很成功;我们就可以宣告:“我是一个真正的神的儿子。”这是我们该站在其上的吗?我们该站在我们乃是在肉体里的人这个基础上。我们所有的,在神眼中算不得什么,只配死与埋葬。
全时间受训者经过两年训练之后,回到他们原来所在的地方,可能觉得自己是特别的。他们可能期望每一个人都会出来列队欢迎他们回来。甚至长老们也可能这样觉得,因为他们都太天然了。他们会向会众宣布,有一个受训者回来了,然后要他讲一篇信息。回去的受训者可能觉得这是他的黄金机会,向人显扬他是一个神的儿子。原则上,这与撒但要主将石头变成饼的试诱是一样的。
另一面说,一个受训者回到他所在的地方,如果没有人注意他,他可能会很失望,不知道该作什么,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你应当往何处去?到水里去受死,并且埋在那里。这样的试诱是一种试验。在原文里,“试诱”和“试验”是同一个字。就着神来说,这是一个试验;就着仇敌来说,这是一个试诱。当我们通过了仇敌的试诱,我们就通过了神的试验,蒙神称许。仇敌的第一个诡计,是要废掉我们正确的立足点,而鼓励我们自居较高的立足点。在祷告时,有些姊妹可能对别人比她们得到更多的阿们,而感到妒忌。这意思是说,她们需要另一个埋葬。我们都必须看见,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什么也不配,只配死与埋葬。
 魔鬼的第二个诡计─试诱第一个神人自居祂的神性,是神的儿子
魔鬼在第一个诡计之后,他对第一个神人的试诱有了一点改变(太四5~7)。他带耶稣到殿翼的高处那里。试诱者对耶稣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就跳下去吧;因为经上记着,‘主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6。)这个试诱是要引诱耶稣,要祂显扬自己是神的儿子,能行神奇的事。在五旬节运动中,许多所谓的医病,目的不过是要显扬,而不是真正的医病。我们可能受主吸引,对祂的吸引有反应,而爱祂并跟从祂,但同时我们也可能想要得着像神的儿子这样的名声,以及像神的神圣地位这样的地位。这是我们的难处。
魔鬼的第二个诡计,又是根据神所宣告第一个神人的所是。魔鬼据此运用他的第二个诡计。魔鬼的第一个诡计,是要试诱主忽视祂是人的为人身分,而自居祂是神儿子的神圣地位,而行神迹。当这个诡计行不通时,魔鬼就想要使主自居祂在神性里的地位,借着行一个受天使保护的神迹,而显示祂的能力与权柄。但第一个神人胜过祂狡猾的试诱者,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7)很强的指明祂在神面前是一个人,祂不可试探主祂的神。不可试探,意思是不可试诱。祂是第一个神人,站在受造之物的立场上,承认神是祂的主。祂宣告说,“我不可试探我的主。神是我的主。”在受试诱时,主至少有三个身分:第一,祂是人;第二,祂是受造之物;第三,祂是神的儿子。作为一个人,祂不能试探祂的主。
神在祂永远的经纶里,要得着一个人,就是祂的受造之物,以对付祂的仇敌撒但这另一个受造之物,但祂的仇敌试诱第一个神人自居祂的神性,是万有的创造者。撒但用这狡猾的方法,把神这创造者的层次和撒但自己这受造之物的层次混杂在一起。当耶稣指明祂是人,是神的受造之物,祂不试探造祂的主时,我们能看见这个。今天我们必须看见,第一,我们是属于肉体的人,什么也不配;第二,我们是受造之物。神要用一个受造之物对付撒但这另一个受造之物。在此我们能看见神的智慧。神绝不会直接对付撒但。根据来二14,主耶稣借着有分于肉体,而废除了撒但。祂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撒但。基督以受造之物的身分,而不是以创造主的身分,废掉了撒但。祂以受造之物的身分,在与撒但同等的水平上,废掉了撒但。借此,祂尊重神是创造者的独一地位。撒但的作法乃是把自己高抬到创造者的水平上。
 魔鬼的第三个诡计─引诱第一个神人贪爱世上万国的
荣耀,以他为神而拜他,并作他的属下来事奉他
撒但头两个诡计失败后,第三次就想要试诱主贪爱世上万国的荣耀,以他为神而拜他,并作他的属下来事奉他(太四8~11路四5~8)。
仇敌要试诱我们爱世界,使我们想到世上的人多么成功,而我们什么也不是。我在一九三三年开始全时间事奉主。大约十年之后,我被日本侵略军队关在监里,出监后我得了肺病。有一天,当我还在休养中,我在桥上扶杖而行时,有一个思想临到我,说,“你已经为你的主劳苦了十年。你得着了什么?你所得着的,除了手中的杖,什么也没有。但看看你同班的同学和别人,他们是多么的成功。”那是一个试诱。许多人胜不过仇敌的第三个诡计:利用世界为饵,钩引我们。我看见许多人被这饵所钩。
神应当是在亚当以前的世代,指派天使长作亚当以前世代的首领(结二八13~14),而地上万国的权柄和荣耀,也应当已交付了他。等到天使长背叛神,成了神的仇敌撒但之后,他就受到神的审判(赛十四12~15),但神在他身上审判的完全执行,要到千年国结束时才完成(启二十7~10)。因此,在那时以前,他仍然有权柄管理地上的万国。撒但在狡猾的试诱主时,愿将地上的万国及其荣耀给第一个神人,好作为诱饵使神人上钩,以他为神而拜他,并作他的属下来事奉他。但第一个神人看穿了邪恶试诱者属鬼魔的计谋,而征服了他,将他赶走并羞辱他说,祂在神面前是一个人,祂当敬拜神,单要事奉祂。
我盼望这些解释,能帮助我们看见撒但的种种诡计。我们都在这些危险之下。我们的仇敌每天都是忙碌的,也是很殷勤的。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