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篇
生命之灵的律主要的功用
我们在这篇信息里有一座“高山”要爬。在发表上或辞汇方面,可能并不那么高,但是实际上,在圣经的道理中,很少道理是那么高、那么深、那么难解释、那么难领会的。这“高山”就是:生命之灵的律主要的功用是什么?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主要的工作是什么?名词非常简单,但是发表、解释起来都不容易。让我们来读罗八2:“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另译)你读这一节时,若没有多少的知识,那么你会很容易看见那律的主要功用。生命之灵的律主要的功用是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它主要的功用就是使我们脱离另一个律。
 经过种种过程的三一神是一个律
你应当记得罗马八章是讲生命之灵的律,它主要的工作是使我们脱离另外一个律。那个律是罪与死的律。我们若能脱离那个律,我们就不会有问题。我们会受规律、被模成,而属灵、得胜并圣洁。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脱离另一个律,就是罪与死的律。我们在这里有两个律,其中之一是生命之灵的律。生命之灵的律一点不差就是三一神经过种种过程成为内住在我们里面的灵。这一个称呼意义深长。不要以为这仅仅是我的教导,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中所教导的。保罗并不是说住在我们里面的仅仅是神,他不是写得这么简单。这是为什么只有少数的基督徒明白罗马八章的原因。保罗使用许多名词:神、神的灵、基督的灵、基督耶稣、那一位叫基督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不仅如此,神又差遣祂自己的儿子,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保罗使用了许多复杂、含有许多暗示的说法。保罗的著作为什么这么麻烦、这么复杂?他有一个很强的目的。而且,保罗说神差遣祂自己的儿子,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这里有三件事物:形状、肉体与罪。这是保罗的说法。总结的说,神是内住的灵。内住的灵不仅仅是创世记一章所提运行在水面上的神的灵。罗马书并不那么简单。我们应该晓得所有的复杂、暗示性的说法都表明神是三一的,而且三一神已经经过了种种的过程。经过种种过程的三一神如今终于成了内住的灵。这位神就是律,祂是生命之灵的律。我们需要看见这一点。什么是生命之灵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是这一位三而一、经过种种过程、内住的神,成了内住在我们里面的灵。祂在我们里面是律。我不信会有多少基督徒曾经这样考量过神。我们通常受教导说神是有能力的、满了怜悯、信实。无论神说了什么,祂都会实现。祂会帮助我们。但是我们都能够作见证,祂对我们不能有多大的帮助。我们盼望不发脾气,但是神并不帮助我们。好像我更多祷告,求神治死我的脾气,我的脾气就发得越厉害。你这个作丈夫的越想要爱妻子,求主帮助你去爱她,你也许反而会更讨厌她。
 整个三一神就是灵
你在学校里已经受了教育,在教会中也受了造就。许多妻子盼望看到自己的丈夫来到所谓的教会里得到造就,能够因此更爱她们。同样的,丈夫盼望看见自己的妻子来到所谓的教会里,好叫她们得到造就,不会再太去麻烦他们。这是今天许多基督徒的光景。但是有谁认识生命之灵的律?很少人!几乎难得有一位基督徒认识这个律就是神的自己─父、子、灵。祂是创造者、道成肉身者、救赎主、救主、经过种种过程的一位,最后祂还是内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有些人甚至会反对我们所说的三一神是这样的一位灵。他们忘记了主耶稣亲自说过,神是灵(约四24)。这意思是说唯有创造的神是灵吗?父不是灵吗?子不也是灵吗?这是表明唯有灵才是灵吗?那是三一神的传统教导。约四24的神仅仅是灵神吗?祂岂不也是子神?祂岂不也是父神?当然三一神─父、子、灵─都在那里。若灵是灵,子岂不是灵?父岂不是灵?主耶稣说,神(意即三一神)是灵。今天大多数的基督徒仅仅知道所谓三一神传统、神学的辞藻。他们说父神是一位,子神是一位,灵神又是一位。他们说这是三个分开且不同的身位,你不能够说父是灵,或子是灵,你只能够说灵是灵。我们要问问他们,约四24所说神是灵的这件事。今天的基督徒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们,合式的教导他们什么是生命之灵的律。
 罪与死的律
现在我们来到罪与死的律。罪与死的律是什么?我晓得我所受的托付是什么,我承认我的教导与传统基督教的教导不同。我不愿意教导仅仅是传统的事物。什么是罪与死的律?圣经是非常合乎逻辑的。罪与死的律是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所脱离的律。我们已经看见第一个律,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经过了种种过程,成了内住的灵。另一个律的确应当是神的仇敌,是相反的律,但是相反得不简单,而是非常的复杂。撒但怎样进入你的肉体里?他是这么简单在你昨晚作梦的时候进来的吗?你要晓得,他进来并不简单。撒但怎样进入我们的肉体里?圣经并没有清楚告诉我们撒但如何成为恶的律。至于三一神如何成为生命之灵的律,圣经的解释是最清楚地,特别是罗马八章。我们在这一章有了一个完整的定义,说明三一神如何成了这一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可是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太多撒但怎样成为恶的律,就是罪与死的律。但是圣经中却有一个原则,就是几乎神所要作的每一件事,撒但总是抢先在神的前面作。例如,神创造人的时候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建造一座城。我们晓得这一点,因为整本圣经的终极总结就是一座城─新耶路撒冷。但是神并没有立刻建造祂的城。远在旧约时代,神就盼望在祂的百姓中间有一座城─耶路撒冷。那座城不是一朝一夕建造起来的。以色列人在美地建造耶路撒冷的几百年前,巴别已经建造起来,成了撒但的彰显。最后,巴比伦建造起来了,以后在新约里大巴比伦也被建造起来了。这意思是说,许多时候撒但的作法就是抢在神前面作。神的旨意是进到人里面,成为人的生命与性情。但在神进到人里面以前,撒但已在创世记三章时进到人里面。神成了人的性情以前,撒但就已经成了人的性情,他抢先在神前面作了一些事。
 魔鬼的儿女
今天许多基督徒把神弄成绝对客观的,这是何等的可怜。同样的,他们也把撒但弄成客观的。许多年来,一直有人与我争辩而且还定罪我,因为我教导说撒但是在我们的天性里,我们这些堕落的人与撒但是一,而且我们成了魔鬼的儿女。他们认为这是异端。今天客观的神学家不相信撒但在他们里面,他们只相信撒但是邪灵,有时候会临到你鼓动你作一些事。邪灵也许会附上某人,使他被鬼附了。他们不相信撒但是在人的性情里。但圣经为什么记载主耶稣称彼得为撒但?(太十六23。)而且,约翰在一书里为什么表明罪人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儿女若没有父的性情,他们是什么样的儿女?他们定规是从路上捡来的,不是父亲所生的。倘若儿女是从你生的,他们当然有你的性情。堕落的人是从撒但生的,他们是撒但的儿女。所以他们与撒但是一,有撒但的性情在他们里面。
今天有些基督徒甚至不相信我们有神圣的性情(彼后一4)。他们不信神与我们是一,我们与神是一,而且我们是神的儿女。他们说这就使人神格化,把人封为神了。他们把每一件事都弄成客观的。
 撒但的化身
他们不晓得撒但也有化身。撒但在创世记三章进到人性里、进到人类里。从那一天开始,他就成了人里面的一个律,作出许多恶事来。当你撒谎的时候,你需不需要撒但的感动?或是你撒谎的时候,需不需要被鬼附?你不必到学校去学撒谎、学偷窃,只要你活着,你就会撒谎。从一面来说,你就是谎言的化身。换句话说,你就是撒但。因着撒但已经化身到人里面,使他与人成为一,他就成了这个律。他一旦成了这个在人里面的律,他便可以安枕无忧了。他不需要临到某人鼓动他撒谎、杀人和偷窃。他已经成了一个在人里面撒谎、杀人、偷窃的律了。正如地心引力是你外面一个强而有力地律,你里面照样有一个大有能力的律,就是罪与死的律。你应当晓得这就是撒但─经过化身的撒但。罗马七章、八章暗示罪,也暗示了罪与死的律,两者是可以互相替换的名词或同义辞。有时候,特别是在第七章,好像应该说到罪与死的律,但却只说到罪。罗七20说,“但我若去作我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另译)实际上应该是说,罪的律行出来的才是。但是二十三节却说“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另译)。这表明这些名词:罪与罪的律都是同义辞。
 罪的定义
现在我们来到高山的巅峰─什么是罪?罪的定义是什么?我们答复这些问题以前,我要简单地指出生命之灵的律的主要功用。罗一1到五11对付偷窃、仇恨、淫乱与其他罪恶的事。这些不是罪性,而是罪行。然后从罗五12起,就开始对付罪性。十二节说,“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罪进入世界正如恩典与真理来到一般。照约翰一章来看,律法虽然已经颁布了,但是恩典却来了。恩典随着耶稣来了,我们可以说罪是随着撒但来的。当然罗马书并没有直接这样说,但是按照圣经全盘的教导,我们可以这样推论。罪的确来了,恩典却是神作了我们的享受;同样的原则,罪是撒但作我们的毁灭。当恩典随着主耶稣来到的时候,就是神来作我们的享受,结果就是生命。撒但成了罪进到我们里面时,便使我们毁灭而死亡。死亡意即毁灭。撒但不是在我们的外面,而是成了我们里面的罪,为着要叫我们毁灭而死亡。堕落的人在神眼中所作的都是罪,无论他送礼物给人,或是偷了人家的东西,都是罪。堕落的人无论作什么都是为着罪与毁灭作的,没有生命,只有毁灭,这是因为撒但在堕落的人性里。在你里面的撒但不仅仅是灵,在你里面的撒但是罪与死的律。
死是与生命相对,所以罪也是与灵相对。在我们里面的神是生命之灵的律,而在我们里面的撒但则是罪与死的律。罪与灵相对,正如死亡与生命相对一般。你这个堕落的人所作的,结果就是毁灭与死亡。
今天大多数的基督徒从来没有得着这种启示。他们以为罪单单是指发脾气、恨人或嫉妒说的,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凭着他们自己去爱人也可能是罪。脱离罪与死的律不仅仅是脱离所谓罪恶的事物,而是脱离律,脱离一种不是靠着活动而是凭着律在你里面运行的生命。我们里面也有一种正面的生命,不是靠着活动而是凭着自然的属灵原则运行的。这一个律释放我们脱离另一个律,而那另一个律也是按着既定的原则运行的,我们需要看见这个异象。
因为有一个律叫作罪与死的律,就是撒但自己化身成邪灵住在我们里面,这使字句的律法无从发挥功效。我们来读罗八3:“因为律法因肉体软弱,成为无能的,神─既差遣祂自己的儿子,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并作了赎罪祭,(作了赎罪祭,原文是为着罪)─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另译)一节说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二节以“因为”两字开始,告诉我们为什么在基督耶稣里就没有定罪,那是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们,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了。三节的开头也是“因为”一辞。三节告诉我们那律为什么在二节临到了我们,因为有一件消极的东西已经在那里了。生命之灵的律临到我们来释放我们,因为律法成为无能的。二节给了我们一项事实,就是有一个正面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而三节则向我们解释这个正面的律为什么赐给了我们,那是因为律法成为无能的。这意思是不是说律法是坏的?律法并不坏。照七章来看,律法是圣洁的,也是属灵的,甚至律法是神所颁布的,但是律法因肉体软弱,成为无能的。
本节的文法构造非常要紧。例如,我们必须找出“因”(in that)所形容的是什么,否则我们便无从合式的了解这一节。这一句的主要子句是“神…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附属子句是“律法…成为无能的”。我们可以把其余的字与片语当作这两个子句的形容词,而这两个子句是由“因为”连结起来的。我们需要花更多时间进入本节,来正确了解它的文法。否则,我们便无从领会这一节到底是在讲些什么,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历代以来,这一节常令人困惑不解。甚至路德马丁也犯了错,他说“为着罪”这一个片语是形容“神定罪了罪”,意思是说,神为着罪定罪了罪。但是后来有些作者像阿福德纠正了这个错误。他们指出“为着罪”这个片语并不形容最后的子句,而是形容第一个子句“神定罪了”。我们在下一篇信息中要花更多的时间来领会这节圣经。
(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讲于美国加州安那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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