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问
为什么圣经是说我们“在主里”,“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却没有说“在耶稣里”,“在耶稣基督里”?
 
帖前四14“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这一句话,应当译作“那已经借着耶稣睡了的人”,也有人把它译作“被耶稣把他摆去睡了”。所以我们在圣经里再也找不出一句“在耶稣里”或者“在耶稣基督里”的说法。圣经里都是说“在主里”,或者说 “del在基督里”,或者说“在基督耶稣里”。这件事和赎罪大有关系,和我们也大有关系。
耶稣,是祂降生时的名字,是祂作人卑微的名字。基督,是祂复活之后被神膏油涂抹的名字(徒二36),是祂荣耀的名字。
“耶稣基督”,意思是说这卑微的耶稣是将来要作基督的。“基督耶稣”,意思是说现在的这位基督就是从前的那位耶稣。
为什么不说“在耶稣里”,“在耶稣基督里”呢?这是因为我们与主在地上的生活没有联合,我们与祂为人子的那一方面没有联合。耶稣,是祂作人子的名称。祂是一个超乎万人之上的人。祂的道德,祂的美丽,是祂作人子一方面的事。在祂这样的生命里,我们与祂没有联合。圣经从来没有说,我们在祂活在世上所受的苦里面有分。耶稣的意思是救主,我们没有与耶稣联合,因为我们没有与祂一同救人。
至于说“在主里”, “del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是因基督从死里复活,神立祂为主为基督了,我们有分于祂的复活,所以我们有分于基督。神是把我们放在祂的复活里。我们主观的经历是在祂的复活里。
耶稣,是个人的名字。基督,是个人的名字,却又是团体的名字。林前十二12:“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这里不是说基督和教会,乃是说基督。头是基督,身体也是,这是团体的基督。圣经只有“基督徒”的名称,没有“耶稣徒”的名称。“基督徒”,意思就是“基督人”。换句话说,基督徒,就是基督的一部分。只有“基督人”,没有“耶稣人”。耶稣,是祂在地上作人子的经历,是顶超奇的,这个生命是人所摸不到的。但我们是基督人。头是基督,身体也是基督。如果我们懂得什么叫作基督,我们就知道我们与祂的联合是有多深。头是基督,身体也是。一个人,如果断了一个小指头,这个人就算有残疾。如果一个基督徒会灭亡,就是基督有残废不全的地方。但我们感谢赞美神,基督是绝对不会残废的。我们一次在基督里,就永远在基督里了。并且祂(基督)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6~27)。
耶稣,是祂个人的经历,是神叫祂来作救主。所以圣经讲到祂作人,就称祂作耶稣,而不称祂作基督。祂复活后,若不是称祂作基督,就是称祂作主。这是注重祂的复活与主权。虽然在使徒行传和书信里有几次提到耶稣,但那是特别指着祂作人一事说的。因此,今天我们称呼祂的时候,不应当单称耶稣,应当称作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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