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
恩典是不是:
恩典是不是:
 
以当得的给人?
 
在人当得的之外补人的不及?
 
因人不当得就不赐给?
 
因人不当得就少赐给?
 
使受恩者成为负债者?
 
直接宽恕罪人的罪?
 
直接宽恕信徒的罪?

 
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8)那么,
 
神是不是要人作好才能得救?
 
神是不是要人作他所能作的,然后使他得救?
 
神能不能因人不好就不救他?
 
神能不能因这人不如那人就不救这人?
 
报恩这句话是不是对的?
 
神可不可以因怜悯一个罪人,便白白的赦免他?
 
神可不可以因爱一个信徒,便白白的赦他?
 
我们人有一个顶大的缺欠,就是以我们人的心来测度神的心。我们人的心,是一个律法的心,不是一个恩典的心;我们总以为神的心也像我们人的心一样,就把神的心误会了。
我们必须清楚,什么叫作恩典:
(一)恩典不是以当得的给人。罗四4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倒过来说,凡不该得的而得了,就是恩典。如果是该得的,就根本把恩典的意义取消了。恩典之所以为恩典,就是没有功绩的成分在内。弗二8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因为不配得救而得救了,所以是恩典。罗三24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称义。”“白白”是什么意思呢?“白白”在原文与约十五25,主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的“无故”是同一个字。神的恩典叫人白白称义,就是说,神叫人无缘无故的得称义。“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三22)“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罗十一32)神是把人摆在一个同等的地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为(作好)得救,各个人必须靠恩才能得救。如果你问保罗是怎样得救的,他必定说,靠神的恩典。你去问所有的圣徒是怎样得救的,他们都必定回答说,是靠神的恩典得救的。恩典,就是神无缘无故的救人。
(二)恩典不是在人当得的之外补人的不及。弗二9说,“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这不是说人得救后不要有好行为,这乃是说人得救不是靠着行为。人若靠着行为得救,人就要有所夸口了。人的得救若有三成是靠着行为,人就有三成的夸口,神就失去了三成的荣耀;人的得救若有一成是靠着行为,人就有一成的夸口,神就失去了一成的荣耀。神不能与人分享祂的荣耀。神恨恶人自夸,神的目的是要祂自己得着荣耀。所以,神的恩典并人是在人当得之外补人的不及。
恩典既不是给人以其所配得的,恩典也不是给人过于其所配得的,恩典既不是公平的酬劳,恩典也不是格外的酬劳。该不该与配不配的问题,是绝对不能与恩典并立的。人若要接受恩典 配不配的问题完全不能存在。所以,更配与少配,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在得救的事上,人不能用自己任何一田的行为来获得神的恩典。
许多人想,我去尽力的作好,尽力的守律法,此外作不到的,就靠神的恩典。这就是说,几成靠行为,几成靠恩典。从前有一个人说,“我们必须守十条诫,否则不能得救。”有人问他说,“你犯过诫命没有?”他说,“犯过的。”那人问:“那你犯了怎么办呢?”他说,“作不好的,就靠神的恩典。”这一种的想法就是不明白恩典。
马太十九章,那个少年人问主耶稣:“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主说,“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他都遵守了。但是,当主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时,他就作不来了。一个人如果要靠行律法得救,就当作到一个“尽”的地步。不但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爱神,并且要尽到把家里所有的都拿出来,不能缺少一件。如果要靠神的恩典,就得全靠。并不是人作一半,神作一半。神的恩典不是为着补充人的不能。是神的恩典,就是神的恩典;是人的行为,就是人的行为。不是有的靠自己作,有的靠神。
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主耶稣已经死了。神是把罪人摆在一个同等的地位,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神把“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三6),就把罪的问题解决了,一劳永逸的解决了。所以人在神面前不能靠自己的功绩。不然,就是推翻主的工作,就是说主白死了。
(三)恩典不是因人不当得就不赐给(这是与本题第一点差不多,不过这里是说的反面)。反而是因人不当得才有恩典。乃是当人知道自己的无倚无靠,没有办法的时候,他才会呼求要得恩典。乃是当神见人无倚无靠,没有办法,才要施行恩典。如果人自己有了能力,他就不会想要得恩典,神也就用不着施恩典了。所以“不当得”不只不会拦阻神的赐给恩典,反而是神赐给恩典的条件─唯一的条件。
有一个弟兄说,“恩典乃是无限量的慈,显在无限量的善里。”恩典是什么呢?从上往下流的是恩典。爱是什么呢?平等相待的是爱。尊敬是什么呢?尊敬是对在你以上的人。恩典是从上往下流的。恩典,只有一个方向,往下流。你要得神的恩典,你就必须承认你是一个无倚的罪人。作一个无倚的罪人,使你有得着神恩典的资格。
许多人顶不喜欢恩典,就是因为恩典是叫人顶谦卑的一个道理。恩典要你承认你是一个顶不好的人。没有一只倒摆的茶杯是能盛水的,没有一个骄傲的人是肯接受救恩的。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是无用的,才能接受神的恩典。
(四)恩典不是因人不当得就少赐给(这是与本题第二点相对的)。神并非忽略了人的罪的问题。神是顶严格的,顶清楚地,也是顶彻底的对付人罪的问题。祂借着祂的儿子已经顶完全的对付了这个问题。这样,人还有什么配与不配,多配与少配的问题呢?神的恩典不问人的“不配”。在神面前人都是一样的,人都能够得神的恩典。
神既不因人的不配而不施恩,反而因人的不配而施恩,神就不能在不配的人中又去分别谁是更不配的,谁是比较配的,而叫比较配的多得些恩典,叫更不配的少得些恩典。
神不能因为人罪大就少施恩,因为人罪小就多施恩。恩典本来就不是神用来修补罪人的破绽的。罪人自己如何,行为有无,功绩大小,是完全放在一边的。
恩典既然是恩典 与受恩者的情形没有丝毫的关系,不是受恩者有什么原因可以使他得恩。恩典既不因人的不配而不赐给,恩典既与受恩者的情形绝对无关,恩典就断不会因人的比较更不配而更少赐给。否则又是以受恩者的情形为条件了。恩典的赐给,不是根据于人自己是如何的,也不是根据于这个人与那个人比较起来是如何的。神的恩典是宽大广博,为着各种各样的罪人的。自以为还可以的人,和人看为罪大恶极的人,是同样的需要神的恩典。
也许有人想,好一点的人就更配一点。但在神看来,却都是一样的。比方:几个碗跌在地上打破了,有的打成两半,有的打成五片,有的打得粉碎。虽然破的情形不一样,但是破总是一样的。你是“好一点”的罪人也好,你是“顶不好”的罪人也好,但你总是个罪人。圣经是说人都是罪人。所以,神叫主耶稣来为罪人死,叫每一个罪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世界上如果只有一个人是需要得救的,神也肯叫祂的儿子来替他死。牧人寻找迷失的羊的比喻,岂不就是撇下九十九只,去寻找那一只吗?(路十五3~4。)不管你是大罪人或者小罪人,只要你是一只迷失的羊,就需要一位主耶稣来替你死。
(五)恩典不是使受恩者成为负债者。债的意思,就是有人给你一笔钱,让你目前享用,后来却要如数归还的。工价是凭你的劳绩而给与的。恩典不是凭着人的劳绩而给与的工价,恩典也不是像借债那样暂时借给你而将来要归还的。神凭恩典救我们,我们的得救就不是神赊给我们。如果是赊给我们,将来还要我们归还,就不是恩典。恩典并不是说,神看我们目前没有行为上的功绩可以得救,神就先把得救赊给我们,然后我们再用行为上的功绩去保守我们的得救。恩典没有已往的代价,恩典没有目前的代价,恩典也没有将来的代价。如果神目前给了我们什么,而将来又要我们归还,这一个乃是债务,并非恩典。神的恩典乃是白白地赐给一切不配得的人,没有已往和目前的代价,也没有将来的归还。
人有一种不正确的思想:得救是靠恩典,但是,保守这得救,总得靠自己了。这是错误的。圣经从来没有说,神的恩典是叫我们成为负债者。罗六23说,“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永生是什么性质呢?是一个恩赐。“恩赐”也可译作“赠品”、“礼物”、“恩物”。换句话说,恩赐,就是神送的。送的东西,要不要还呢?所以我们必须清楚,恩典不是债款,当时不必还,多少日子以后也不必还。这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必有好行为,不必忠心的事奉神。一个人得救之后,是该有好行为的,也是该忠心事奉神的。但是,这些的动机,乃是因着主的爱;这些的动力,乃是在乎圣灵。所以,要有好行为,要忠心事奉神,并是是为着得救,也不是为着保守得救。基督徒得救之后的行为,并不是为着偿还神给我们得救的债。神如何因着爱我们而救我们,我们也照样只该因着爱神而事奉神。祂的施行拯救,如何不是为着放债,我们的忠心事奉神,也如何不是为着还债。
许多人不明白神的恩典,以为神的恩典不过是说,在你没有得救之先,你虽然不配,神却肯救你;但是,在你得救之后,你却必须作得好,神才不收回你的得救。这好像用一种分期付款的办法来买货,货可以先交,货款要分期归还;如果到期不能付款,卖主就要将货收回。这种说法明明是歪曲了神的恩典。神在我们得救时给我们的永生,并不是要我们按期付款的。神并不因你得救以后的行为不好,再把永生拿回去。
不只这样,永生既是一个恩赐,也就无还报之可言了。还报这句话是错误的。我们是为着爱来事奉神的。比方:我的父亲送我一件礼物,我说我要还报他,就日积月累的还到够他送我的那个数目。我若这样作,岂不是等于我买了那件礼物吗?恩典是永远不需要代价的,不然就不是恩典。
(六)恩典不是直接宽恕人的罪。这个问题,是许多信徒所误会的,以为神宽恕罪人的罪,是神的宽大而已。没有这件事。神宽恕罪人,并非神姑息,神装聋,神马虎,因为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过。罗五21说,“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罪是自己作王的,但恩典是借着义作王,恩典没有自己作王。我们要知道,神不只有恩典,并不是神的度量大,马马虎虎赦免了我们的罪,乃是神设法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而叫我们有得救的可能。我们若误会了,以为神的恩典只是神的大量,那就基督的十字架是多余的,是毫无意义的。自然,没有神的爱,就没有基督的十字架。但是,若光有神的爱,而没有神的公义,就也必定没有基督的十字架。神知道我们有罪,神不能忽略这个罪。我们自己又没有方法解决这个罪。神叫祂的儿子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一劳永逸的解决了罪的问题,这一个就是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乃是先解决罪,然后才赦免罪。所以必须主来替死,我们才有得救的可能。
一个罪人所以成为罪人,是因:第一,他的行为是不好的;第二,他的天性是败坏的;第三,神公义律法的判断。神拯救一个罪人,乃是:第一,赦免他行为不好的罪;第二,重生他,给他一个新的生命;第三,称他为义。现在主耶稣已经受了罪的刑罚,已经替我死了,所以神不能不赦免我。有人以为是苦求神到祂回心转意。这是一个错误。我们能得着赦免,乃是因为神已经发怒,将我们的罪归在主耶稣身上了。所以,我们能说,感谢赞美神,主耶稣已经受了审判,公义只要求刑罚一次,不会再刑罚了。
(七)恩典也不是直接宽恕信徒的罪。这一个原则和上面所说的是一样的。一个基督徒得救以后,偶然为过犯所胜,后来悔改了,并不是苦求神到一个赦免他的地步。不是求神今天作,乃是相信基督已经作了。神必须公义,主耶稣已经死了,神不能不赦免那些已经接受救恩的人。所以基督徒如果不幸犯了罪,就要清楚四点:一,承认自己的罪就得着赦免(约壹一9)。二,无论什么罪,都有赦免的可能(约壹一79)(注意:“洗净一切的罪,”“洗净一切的不义,”乃是一切)。三,当你尚未认罪时,神已经肯赦免你,因为主耶稣是在神的面前作你的中保(约壹二1~2)。四,神这样赦免、洗净,一方面因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一方面因主耶稣是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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