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来到罗马八章。首先我们可以用两句话,扼要的说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从五章十二节至八章三十九节的中心。这两句话都含有一个对照,并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经历的一方面。
这两句话就是: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五章十二节至六章二十三节。
“在肉体里”与“在灵里”─七章一节至八章三十九节。
我们需要明白这四件事的关系。头两件是客观的,说到我们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我们原来在天然里的地位,第二件是我们现在因信靠基督救赎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后两件是主观的,与我们的行事为人有关,是实际经历的事。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头两件只不过说到事情的一部分,必须有后两件,事情才完全。我们原来以为只要在基督里就够了,但是现在我们知道,我们还必须在灵里行(罗八6)。在罗马八章的前半章里面,再三地说到灵。这给我们看见,使徒是如何注重这一个基督徒生活上重要的功课。
肉体与灵
肉体与亚当相联;圣灵与基督相联。现在我们将到底我们是在亚当里,还是在基督里的问题摆在一边,算是已经解决了,接着我们必须问我们自己:我是活在肉体里呢,还是活在灵里?
活在肉体里的意思,就是我们凭着在亚当里的自己,作一些事情。我们的力量乃取自从亚当所承受,那个旧造的天然生命,所以我们就在经历上,享有亚当犯罪的一切本钱,那些在我们大家身上是非常有效的。现在我们在基督里面也是这样。如果我们要在经历上享受祂所经历的,我们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随从灵而行。我们的旧人已经在基督里被钉死,那是一件历史的事实;而神在基督里,“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乃是一个现在的事实。但是如果我们不活在灵里,我们的生活,就会与我们在基督里的事实完全相反,因为我们在祂里面的这一个事实,没有表现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可以承认我们是在基督里,但是我们也可能必须面对着一个事实:我们的旧脾气,还非常显明。
难处在哪里呢?难处就在我们仅仅在客观上抓住那个真理,却没有使客观的真理,成为主观的经历;只有当我们活在灵里的时候,客观的真理才成为主观的经历。
不只我是在基督的里面,基督也是在我的里面。但是正如人就着身体来说,不能在水里面生活工作,只能在空气里面,同样的,在属灵方面,基督也不住在肉体里,或者在肉体里彰显祂自己,而是在灵里。因此,如果我“随从肉体”而生活,我就会发觉,在基督里面原来属于我的一切,都在我里面被虚悬起来了。虽然依照事实我是在基督里,但是如果我活在肉体里─就是用我自己的力量,照着我自己的主张─那么在经历上,我就会很惊奇的发现,凡属在亚当里的一切,都显明在我身上。所以我如果要在经历中知道在基督里的一切,我就必须学习活在灵里面。
活在灵里面的意思就是说,我信靠圣灵在我里面作我自己所不能作的事。这种生活,与我靠自己自然活出的生活完全不同。每一次我面对着神一个新的要求,我就仰望祂在我里面,作成祂所要求于我的。神不是叫我们来尝试,乃是叫我们来信靠;也不是叫我们奋斗,乃是叫我们安息在祂里面。如果我里面有暴躁的性情、不纯洁的思想、尖利的舌头、和好批评的灵,我不必下决心努力去改变我自己,我只该算自己在基督里向着这些事已经死了,而仰望神的灵在我里面,产生所需要的纯洁、谦卑或温柔。这就是摩西所说:“只管站住,看耶和华今天向你们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的意思。
无疑的,我相信许多人有类似下面所说的经历。有人要求你去看望一个朋友,你知道那个朋友不很友善,但是你信靠主会照顾你。当你出发之前,你告诉主,凭你自己,除了失败以外,你不能作别的,你求祂供应你一切所需的。然后使你大为惊讶的是,虽然那位朋友非常不谦和,但是你一点也不觉得生气。在你回来的时候,你回想这个经历,希奇你能保持那么平静,你不知道下一次是否还能如此平静。你希奇为什么会这样,你想找出一个解释。请你记得,这个解释就是:圣灵将你带过去了。
不幸我们只偶然有一次这样的经历。但是这应该是我们经常的经历。当圣灵把事情握在祂的手中,我们就无须紧张。我们用不着咬着我们的牙齿,以为我们这样好好的控制自己,就可以有荣耀的得胜。不,真正的得胜从来不用肉体的能力。我们是被主荣耀的带过去了。
撒但试探我们的目的,总是使我们去作一些事。在中日战争头三个月期间,我们损失了许多坦克车,我们无法应付日本的坦克车,直到想出下面的计策。我们埋伏着的一个狙击兵,向日本的坦克车发了一枪。过了好一阵,又发了第二枪;沉静了一会之后,另一个又发了另一枪;一直到敌人坦克车的驾驶,急急的想找到这个骚扰的所在地,伸出他的头来四围了望。就在这时候,狙击兵的下一枪瞄准着射出,结束了那个驾驶的生命。
如果他一直藏在坦克车的里面,他绝对是安全的。整个计策就是要他伸出头来。撒但用同样的方法来引诱我们。他开头并不要我们去犯罪,他只逗引我们用自己的力量去作事;当我们一走出我们所躲藏的地方,去作一些事,他就已经胜过我们了。如果我们不动,如果我们不从基督的隐藏处出来,进到肉体的境界内,他就不能胜过我们。
神对于得胜的方法,就是不容许我们作任何事─就是不容许我们在基督以外作任何事。这是因为我们只要一动,我们便陷入危险,因为我们天然的倾向,把我们带到错误的方向。那么,我们向那里去求帮助呢?现在请读加拉太五章十七节:“肉体和灵相争,灵和肉体相争。”(原文)换句话说,肉体并不与我们相争,它乃是与圣灵相争,因为“这两个是彼此相敌”。所以迎见肉体并对付肉体的是祂,不是我们。结果怎么样呢?“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我们常常误解这一节圣经后一半的意义。让我们来看一看,它到底是什么意思。照着天然我们愿意作什么呢?我们愿意接受我们自己天性的指使,在神的旨意之外,采取行动。如果我们拒绝凭着我们自己作事,那么圣灵就能自由对付我们里面的肉体,结果,我们便不作我们的天然所愿意作的;那就是我们不照着我们天然的倾向作事;这样,我们便不会偏行自己的道路,却以神完善的计划为满足。因此我们有一个原则:“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如果我们活在灵里,并借着信靠复活的基督而行走,那么我们就的确能站在一边,让圣灵天天胜过我们的肉体,祂已经被赐下来为我们负责这件事。我们的得胜有赖于我们藏身在基督里,单纯的信靠祂的圣灵在我们里面照着祂自己的新心愿,胜过我们肉体的情欲。十字架已经为我们成功救赎,圣灵在我们里面为我们取用救恩。基督的复活和升天,是我们蒙救赎的根基;基督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是我们蒙救赎的力量。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保罗那个呼喊实在与他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的话相同,保罗在那里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正是我们所查考的问题的答案。我们都看见,在罗马七章的里面,有一个字非常显著,那一个字就是我,而这一个我,最终乃是以苦闷的呼喊来结束:“我真是苦啊!”然后我们又听见他得了释放的欢呼:“感谢神…主耶稣!”很明显的,保罗所发现的就是,我们所活着的生命乃是基督的生命。我们以为基督徒的生命,不过是一个经过改变的生命,其实不是。神是给我们一个改换的生命,神是以另一个生命来代替我们原有的生命,而这一个在我们里面的代替就是基督。“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这一个生命,并不需要我们自己来产生,因为是基督自己的生命,再生在我们里面。
在这一点上,有多少基督徒相信再生不只是重生呢?重生是当我们悔改的时候,圣灵把基督的生命种在我们里面。再生却不只这样;再生的意思是新生命在我们里面逐渐长大并显明出来,直到基督的形像,开始再生在我们生活中。这就是保罗对加拉太人所说:“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四19)
让我再用一个故事来说明这一点。有一次,在美国,我到了一对信主的夫妇家里,他们要求我为他们祷告。我问他们说,你们有什么难处吗?他们就向我承认说,“哦,倪弟兄,我们最近的生活过得很不好。我们是这么容易被孩子惹得生气。在过去的几周中,我们两个人几乎每天都要发几次脾气。我们实在是羞辱了主的名。好不好请你为我们求神,将忍耐赐给我们?”我说,“我不能作这一件事。”他们问说,“你是什么意思呢?”我回答他们说,“我的意思是,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神不会听你们的祷告。”他们就十分惊讶的说,“你是说我们差得太远,以致神不愿意垂听我们求祂使我们有忍耐的祷告吗?”我回答说,“不,这不是我的意思。但是我要问你们,你们这样祷告过吗?我信你们常常这样祈求。神有没有答应呢?没有!你们知道为什么?因为你们并不需要忍耐。”这时候,那位作妻子的姊妹眼睛里冒了火,她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说我们不需要忍耐,但是我们却一天到晚都生气!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回答说,“你们所需要的并不是忍耐,你们乃是需要基督。”
神不会把谦卑、忍耐、圣洁、爱心,这些恩典分开赐给我们。祂不是一个零售商,把恩典逐样赐给我们─把一些忍耐赐给那些没有忍耐的人,把一点爱心赐给没有爱心的人,把谦卑赐给骄傲的人,让我们拿若干数量来作为我们的资本。不,祂只给了我们一个恩赐,足能应付我们所有的需要,这一个恩赐就是祂的儿子基督耶稣。当我仰望祂,在我里面活出祂的生命,祂就是我的谦卑、忍耐、爱心、以及其他我所需要的一切。我们要记得,约翰一书里面有话说,“神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五11~12,原文)神的生命并不是分成项目分开赐给我们的;神的生命是在祂的儿子里赐给我们的。使徒保罗说,“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我们与神儿子的关系,就是我们与生命的关系。
如果我们发现了基督徒所蒙的恩惠,与基督的分别;知道温柔与基督的分别,忍耐与基督的分别,爱心与基督的分别,那是一件何等有福气的事!请我们再记得,林前一章三十节说,“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通常人对于圣洁的观念,以为说,生活的每一项都要圣洁,但是这并不是圣洁,这只不过是圣洁的果子。要知道圣洁乃是基督。是神使主耶稣成为我们的圣洁。其他如爱心、谦卑、能力、节制等等,也都是如此。今天我们需要忍耐,祂就是我们的忍耐!明天我们的需要可能是纯洁,祂就是我们的纯洁!祂是我们每一种需要的答案。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二节,说到圣灵所结果子的时候,那个果子是单数的,是一个果子,而不是分开的众果子。神已经把祂的圣灵赐给我们,当我们缺少爱的时候,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当我们缺少喜乐的时候,圣灵的果子就是喜乐。的确就是如此。不管你个人的缺乏是什么,或是你缺乏一百零一件不同的东西,神有一个足够的答案,就是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祂就是我们一切需要的答案。
那么在这一方面我们怎能更多认识基督呢?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更多感觉我们的需要。有些人怕发现他们里面的缺少,所以他们从来不长大。唯有在恩典里长大,我们才能够长大。我们已经说过,恩典就是神替我们作。虽然我们大家同有一位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但是只有新的需要的启示,才会自然的引领我们去信靠祂,让祂在这一点上从我们里面活出祂的生命。度量越大,享受神的供应也越大。当我们一再的弃绝自己,信靠基督,就得以一再承受地土。我们长大的秘诀,就在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我们曾说过尝试与信靠,以及二者的分别。请记得,它们的差别正如天堂与地狱的差别。信靠并不是说过就算了的一个好的思想;那是非常实际的事。要向主说,“主啊,这件事我不能够作,因此,我也不再试它了。”许多人在这一点上失败了。信靠主的人能说,“主啊,我不能;因此,我愿意撒手;从今以后,我信靠你。”我自己不作,我倚靠祂来作,这样,我便得以充分并欢喜的进入祂所开始的工作里。这并不是一种被动的生活,这乃是一种最积极的生活;我能这样信靠主,从主那里吸取生命,以祂作我的生命,并让祂在我里面活出祂的生命。
生命之灵的律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1~2,原文)
在罗马八章里面,保罗将在灵里的生命积极的一面,详细地告诉我们。他一开始就说,“如今…就不定罪了。”起初看起来,这句话在这里好像不太适合。因为定罪确实已经被血解释了,借着主的血我们得以与神相安,并免去神的忿怒(参罗五1,9)。但是定罪有两种,那就是在神面前的定罪,和在我自己面前的定罪,(正如我们在前面曾说过有两种平安一样。)许多时候,第二种定罪对于我们似乎比第一种定罪还要可怕。当我看见基督的血已经满足了神,我就知道我的罪已经蒙了赦免,我在神的面前便不再被定罪了。但是正如罗马七章所说的,我可能仍然经历失败,因此我里面定罪的感觉可能仍是很真实的。然而如果我学习以基督为我的生命而活着,我就学会了得胜的秘诀,因此我就能赞美神说,“如今就不定罪了!”并且我得以经历“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因为我学习随从灵而行。我心里既有了平安,我就不再感觉被定罪,却为着祂带领我一次一次的得胜而赞美祂。
什么使我有定罪的感觉呢?岂不是失败的经历和无能为力的感觉吗?在我看见基督是我的生命之前,我常在不利的地位之下劳苦;真是叫我感觉寸步难行,百事无能。我常常大声呼喊说,“我不能作这件事!我不能作那件事!”我虽然愿意去尝试着作,然而我发现我“不能得神的喜欢”(8)。但是在基督里并没有“我不能”这三个字。我现在“在那使我有力量者的里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文)。
保罗怎么这么大胆?他根据什么,宣告他现在已经不再受限制,反而“凡事都能作”了呢?下面就是他的回答:“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为什么不再定罪了呢?“因为…”,这说出不再定罪是有理由的,是根据确切的事实的。这个理由就是有一个律,保罗称之为“生命之灵的律”,已经证明比另一个律,就是“罪和死的律”更强。这些律是什么呢?它们是怎样运行的呢?罪与罪的律有什么分别呢?死与死的律又有什么分别呢?
首先我们要问说,什么是一个律呢?严格的说,一个律就是一个经过检定的法则,证明它没有任何的例外。我们可以用简单一点的话来说,律就是再三发生的事,并且它每一次发生都是一个样子。我们可以从制定律与自然律来说明这一点。例如,在这个地方,如果我靠右驾驶,交通警察就要制止我。为什么呢?因为我违反了这里的法律。如果你这样作,你也要受到制止。为什么呢?因为你也违反了我被制止的同样的法律,而法律是没有例外的。这样的事常常一再的发生,而且每次都是一样。我们大家都知道什么是地心吸力。现在我在伦敦,我丢下我的手帕,它就落到地上。这是因为有地心吸力的缘故。如果我在纽约或香港,丢下我的手帕,结果也是一样。无论我在那里,只要丢下手帕,地心吸力就运行,于是同样的结果就产生。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在同样的情形之下,就会有同样的结果。这就是律。
那么罪和死的律是什么呢?比方说,有一个人,对于我有不好的批评,我里面立刻就恼怒。我们知道那不是律,那是罪。但是如果有不同的人,对我有不好的批评,我里面都有同样的恼怒,我就看出,在我里面有一个律─一个罪的律。正如地心吸力的律一样,它是不变的。死的律也是一样。我们曾说过,死就是软弱达到了极点。我的软弱是我不能。如果我要在某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欢,我发现我不能;我要在另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欢,我又发现我不能。于是我看出有一个律在我的里面运行。在我的里面不只有罪,还有罪的律;在我的里面不只有死,还有死的律。
这个律像地心吸力的律一样,是不变的,没有任何的例外。它不像交通规则那样,不过是人经过讨论而制定的法则;它乃是一个自然律,人只能发现它而已。因为有地心吸力的律存在,所以手帕不需要我的帮忙,自己自然会落在地上。在罗马七章二十三节里面,保罗所发现的律,也正是这样。罪的律和死的律反对良善,并瘫痪人为善的意志。照着在他肢体中那个罪的律,他也是自然的就犯罪。就是他另有所愿,可是在他里面的律是残忍的,人的意志无法抗拒这律。所以我就来到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脱离罪和死的律呢?我需要脱离罪,更需要脱离死,但是最要紧的是,我需要脱离罪的律和死的律。我怎样才能脱离不断地软弱和失败呢?为着要答复这个问题,让我们再进一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中国人以前有一个很大的重担,那就是厘金,没有一个人能够逃避它。这一个法律起源于清朝,一直沿用到民国时代。那是一种国内的货物过境税,全国设有许多厘卡。征收的官员权力很大。一宗货物如果要经过几省,要缴的税就非常重。但是几年前,另外有一个法律,代替了厘金法。你能够想像,那些在旧法律下曾经深受痛苦的人,他们将感觉何等快慰!现在他们不需要再想望,或是祈求,因为新的法律已经产生,把我们从旧的法律下面释放了出来。我们再也不必预先思虑,如果明天遇见一个厘金征收员,该怎么对他说话呢!
地方的律是这样,自然的律也是这样。我们怎能使地心吸力的律无效呢?再以我的手帕为例,地心吸力的律在它上面运行得够清楚,它把手帕拉下去。但是我只要把我的手放在手帕下面,手帕就不掉下去了。为什么呢?律还是在那里。我并没有对付地心吸力的律;事实上我也不能够对付地心吸力的律。那么,为什么我的手帕不掉在地上呢?因为有一种力量使它不掉在地上。律仍然在那里,但是另外有一个超过它的律在运行,征服了它,那就是生命的律。地心吸力可以尽它所能的去作,然而手帕不会掉下去,因为另有一个律在运行,反抗地心吸力,把手帕维持在那里。许多人都看见过,有时候一棵树,原先不过是一粒种子,掉在铺路的石板缝里面。等到它渐渐长起来,在它生命里面的能力,就把很重的石板掀开。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律胜过了另一个律。
神就用这个方法,借着引进另一个律,把我们从原有的律下面释放出来。罪和死的律仍然在那里,但是神已经使另一个律在运行─那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这个律的坚强足能把我们从罪和死的律下面释放出来。请记得,这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律─这个复活的生命,已经在祂里面应付了各种各样的死,并且已经胜过了它(弗一19~20)。主耶稣在圣灵里住在我们的里面,如果我们把自己交给祂,让祂在我们里面随意而行,我们就会发现,祂要使我们脱离旧的律。这时我们就会知道,蒙保守并不是用我们自己的力量,乃是借着神的能力(彼前一5)。
生命之律的彰显
让我设法把这一点说得更实际些。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我们的意志与神的事的关系。甚至一班老基督徒,还不知道意志在他们的生活里,占有多么大的地位。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七章里一部分的难处。他的志愿是良善的,但是他所有的行为,都和他的志愿相反。不管他下多么大的决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欢,他的志愿只不过带他到更大的黑暗里面。他说,“我愿意为善,”但是“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问题就在这里。许多基督徒就像一部没有汽油的汽车,必须有人来推它,什么时候一不推,它立刻就停了。他们努力以意志来推动自己,因此他们认为基督徒的生活是很苦的,并且常常使人精疲力竭。有些人因为别人喊阿利路亚,因此也强迫自己这样说,但是他们承认,那样说对于他们并没有意义。他们强迫自己作他们所不是的,这比要水流上山还难。因为,意志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不过是愿意而已(参太二六41)。
如果我们必须用那么多的力量,来过基督徒的生活,那不过是说出,我们所过的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我们都用不着勉强我们去说我们的乡谈。事实上,只有当我们要去作我们天性所不喜欢作的事,我们才运用我们的意志力。我们可以立志一时,但是最终仍是罪和死的律得胜。我们也许能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并且我为善了两周,”但是最后我们只得承认:“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请记得,我们所以立志要作,就是因为我们还不是。如果我们已经是,我们就不必再渴望去作了。
也许你要问说,为什么人用意志力试着要讨神的喜欢呢?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他们可能根本没有经历重生,所以他们没有新的生命可以吸取;也可能他们已经重生,也有了生命,但是他们没有学习信靠那个生命。就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一点,结果,他们就再三地失败并犯罪,以致他们几乎不能相信,还有更好一点的可能。
要知道我们这样间断的过着软弱的生活,并不是神所赐给我们的,乃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的信靠。罗马六章二十三节说,“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八章二节说,“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罗马八章二节并没有说到新的恩赐,只说到那个生命,就是罗马六章二十三节所已经提过的。换句话说,这是我们所已经有的东西的一个新启示。我觉得我不能过于着重这一点。这不是我们从神手中得到一个新东西,乃是对于祂所已经赐给我们的东西的一个新揭露。这是在基督里所已经作成的工作的一个新发现,因为“释放了我”这一句话,所用的时式是过去式。如果我真的看见了这一点,而且信靠祂,那么罗马七章并不绝对需要再三在我身上重演─那些经历或行为无须重复,当然也用不着那么使用意志的力量。
如果我们不用我们自己的意志,而信靠祂,我们不会落地摔破,反而我们会落到另一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里面。因为神不只已经给了我们生命,而且也给了我们生命的律。正如地心吸力是一个自然律,不是人类立法的结果,照样,生命的律也是一个自然律,在原则上,与使我们的心跳,或是控制我们眼皮活动的律相同。我们从来不需要一直想着我们的眼睛,或是用意志来决定,我们必须时常启闭眼睑,以保持眼睛的清洁;我们更用不着惦记着我们的心。如果我们这样作,非但没有益处,反而有害。只要我们活着,它自然会动。我们的意志只会抵触生命的律。我有一次在下面所说的情形之下,发现了这个事实。
我以前害失眠症。有一次我失眠了几个晚上,我为此多方祷告。我所有的方法都用尽了,最后我向神承认,错处一定在我,我求神指示我错在那里。我对神说,“求你给我一个解释。”祂的回答是,“信靠自然律。”睡眠与饥饿同样有一个律;这时候我明白了;我虽然从来没有担忧过我会不会饥饿,但是我却常常为睡眠担忧。我试着要帮助自然,这就是许多害失眠症的人主要的难处。现在我不仅信靠神,而且还信靠神的自然律,所以我睡得很好。
我们应该读圣经吗?当然应该读,否则我们的属灵生命就要受到损失。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强迫自己去读圣经,我们里面有一个新的律,使我们渴慕圣经。我们照着这律半小时的读经,要比用意志勉强着去读五小时获益更多。同样在施舍、传道、作见证上,也都是如此。勉强去传道的结果,很容易形成以冷的心肠,传热的福音,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冷漠的慈善。
如果我们让自己活在新的律里面,我们就不多感觉旧的律。旧的律虽然还在,但是它不再支配我们,我们也不再在它的管制之下。所以主在马太六章说,“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26,28)如果我们能够问飞鸟,它们是否怕地心吸力的律,它们会回答说,“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牛顿的名字。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他的律。我们所以飞,因为我们里面生命的律叫我们飞。”它们的里面不仅有一个能飞的生命,并且那个生命有一个律,使它们能自然并一直的胜过地心吸力的律。但是地心吸力仍然存在。如果有一天早上你起得早,天气很冷,地上积雪很厚,有一只死麻雀在院子里,你立刻就会想起那个律的持久不变。当鸟活着的时候,它们征服了地心吸力的律,而它们里面的生命,支配了它们的意识。
神实在已经赐恩给我们。祂已经给我们这个灵的新律,所以现在对于我们,“飞”就不再是我们意志的问题,乃是祂生命的问题。你有没有注意到,要一个不能忍耐的基督徒忍耐,那真是一个试炼;要他忍耐,足能使他抑压成病。神从来没有叫我们勉强自己去作不是出于自然的事;就如试用思虑来增加我们属灵的身量。担忧只能减低一个人的属灵高度,绝对不会增加一点。主对我们说,“不要…忧虑,…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祂带我们注意在我们生命里面的新律。哦,巴不得我们对于在我们里面的生命,有一个新的认识。
这是一个何等宝贵的发现!它能使我们成为一个完全新的人,因为它在小事上运行,也在大事上运行。例如,当我们在别人的房间里,未得到主人的许可,随意拿他的书来看,它就会提醒我们,阻止我们,告诉我们未得许可之前,没有权利这样作。圣灵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
有一次,我和一个基督徒朋友谈话,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相信,如果一个人愿意靠着生命之灵的律活着,他会成为一个真正高尚的人。”我问他说,“你是什么意思呢?”他说,“因为那个律有力量使人成为一个完全的君子。有些人藐视未受教育的人说,“你不能怪那些人这样作;他们是乡下人,没有机会受教育。”其实真正的问题乃是在于他们里面有没有主的生命。我告诉你,那个生命会对他们说,“你的声音太大了,”“那样笑不对,”或者说,“你这样批评的动机是错误的。”圣灵会详细的在每一件事上告诉他们该怎样作,在他们里面产生一种真正的高尚。教育却没有这种本质上的能力。”对我说这话的朋友,本人就是一个教育家!
这实在是真的,以多嘴的人为例。你是不是一个话太多的人呢?当你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你有没有对自己说,“我当怎样行呢?我是一个基督徒;如果要荣耀神的名,就不该说太多的话。所以今天我非得特别小心管住我自己不可”呢?你自制了一小时或两小时─后来你找到了借口,你就像决了堤那样失去了控制。在你知道你被带到那里去之前,你发觉你已经又陷入多嘴的难处中。让我们确定的记得,意志在这里毫无用处。如果我劝你在这样事上运用你的意志,我就不过向你提供了这世界上虚无的宗教,并不是提供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我们再想一想:一个多嘴的人,就是整天不说话,他仍旧是那种人,因为有一个多嘴的自然律,在管制着他。正如一棵桃树,无论结桃子与否,仍旧是一棵桃树。但是我们这些基督徒,发现在我们的里面有一个新的律,那就是生命之灵的律。这个律胜过一切别的律,它已经把我们从多嘴的律下面释放出来。如果我们信神的话,把自己交给那个新的律,它会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停止不说,或者开始就不说,并且它会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这样作。如果你在这个根基上生活,你能够到你的朋友家里去坐两三个钟头,甚至住上两三天,也不会遇见多嘴的难处。当你回来的时候,就不至于为着多话而懊丧,相反的你却为着神生命的新律而感谢神。
这一种自发的生活才是基督徒的生活。对于那些不可爱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们根据天然的立场,我们实在不能喜欢,自然更不能去爱─它就显出爱来。它乃是以主在那个弟兄里面所看见的可能性为基础而工作的。我们就对主说,“主啊,你看他是可爱的,你爱他。求你现在也借着我来爱他!”于是它就在实际的生活中彰显它自己─在真诚的道德行为上彰显它自己。可惜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伪善太多了,假装太多了。没有一件事比假装更使基督徒的见证失去果效,因为至终人会看透我们的假装,而看出我们的真相。如果我们信靠生命律,假装就会向实际屈服。
第四步:“随从灵”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灵的人身上。”(罗八3~4,另译)
每一个仔细读这两节圣经的人,都会看出这里面有两件事:第一,就是主耶稣所已经替我们作成的事;第二,就是圣灵将要在我们里面所作的事。肉体是软弱的,结果,律法的义就不能成就在我们这随从肉体的人身上(请记得,这里仍然不是得救与否的问题,乃是讨神喜欢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不能,神就采取两个步骤。第一,祂进来对付我们问题的中心。祂差遣祂的儿子,成为肉身的形状,为罪而死,“在肉体中定了罪案。”那就是说,祂代表我们死,把我们里面所有属于旧造的都带到死地。这旧造,我们说它是“我们的旧人”,或是“肉体”,或是“属肉体的我”都可以。神这样作,就铲除了我们软弱的基本原因,根绝了我们的难处。这是第一步。
但是律法的义仍然要在我们的身上成全。这件事怎么能作得到呢?这就需要神进一步将内住的圣灵赐给我们。圣灵奉差遣来照顾我们里面的事,祂能够这样照顾,只要我们“随从圣灵而行”。
随从灵而行是什么意思呢?这可以从两面来说它。第一,它不是工作,而是随从。赞美神,当我想在肉体里得神喜欢的时候,我是被缠在劳而无功的努力之下,现在我却能“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西一29),安静倚靠。所以保罗以圣灵所结的“果子”,来对照情欲的“工作”(加五22,19)。
第二,随从的里面还含着顺服。随从肉体的意思就是我顺服肉体的驱使。罗马八章五至八节,清楚地说出,我们随从肉体的结果,就是顶撞神。随从灵就是顺服灵。一个人如果随从灵而行,他就不能向祂独立而不倚靠祂。我必须顺服圣灵。我的行动必须由祂发动。只有当我顺服祂的时候,我才发现生命之灵的律充分地运行,而律法的义(那些我曾设法要得神喜欢的事)就被成就─不再借着我,乃是因着祂在我的里面。“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八14)
我们都熟悉林后十三章十四节里面祝福的话:“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原文是交通),常与你们众人同在。”神的爱是一切属灵福气的源头;主耶稣的恩惠使属灵的富有可能成为我们的;而圣灵的交通是把属灵的福气分给我们。我们知道,爱是隐藏在神心里的东西;恩惠是这爱在儿子里发表出来,并成为可以取用的;交通乃是恩惠经圣灵分给人。凡父所为我们计划的,子已经都为我们成全,现在圣灵就来把它交通给我们。因此,当我们对主耶稣在祂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得到的事物,有新发现的时候,为着它的成全,我们当向着神所指引的方向望去,坚定的顺服圣灵,让祂有充分地机会将它赐给我们。那是圣灵的职事。祂就是为着这个目的来的─祂要将在基督里的一切实现在我们里面。
我们在中国学了一个功课,当我们引领一个人得救,我们必须作得很彻底,因为很难确定,他是否能再得到别的基督徒的帮助。我们常常设法对初信的人说清楚,当他求主赦免他的罪,并求主进到他生命里面的时候,他的心就成为一位活的主的居所。神的圣灵现在在他里面,要向他开启圣经,使他在圣经里面找到基督,要指导他祷告,管治他的生活,并且将主的性格再生在他的里面。
有一年的夏末,我到一个山上去作一次长期的休息。那里很难找到兼供膳宿的地方,我必须住在一处,而在另一处寄膳。我寄膳在一个作机匠的家,与他同住的还有他的妻子。在我刚去的头两周,我除了在每次进餐时祝谢之外,并没有对我的主人谈论福音。有一天,我有了机会向他们说到关于主耶稣的事。他们很愿意听,并且以单纯的信心来就近主,求祂赦免他们的罪。感谢主,他们重生了,他们的生命中有了新的光明和喜乐,因为他们的确是蒙恩了。我很留意的告诉他们,所发生的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因为天气转冷,我就离开那里,回到上海去了。
当冬天寒冷的时候,那个机匠习惯于每次饭前喝酒,而且他很容易喝过量。我回去之后,天气逐渐转冷,于是饭桌上又再摆上了酒。那一天,他仍然像往日那样,先低头谢饭─但是他却说不出话来。他试了一两次都说不出话来之后,就问他的妻子说,“这是什么毛病?为什么今天我们不能祷告呢?快把圣经拿来,看看里面对于喝酒到底说些什么。”我留了一本圣经给他们,但是他的妻子虽然识字,却不明白神的话语,她也找不到圣经关于喝酒有什么吩咐。他们不知道怎样查考神的话,也无从请教神的仆人,因为当时我与他们相距很远,他们要几个月之后才能看见我。这时他的妻子就说,“你就先喝吧。下次我们一见到倪弟兄,就问他。”但是他仍然不能为着酒感谢主。最后他说,“拿走吧!”她把酒拿走之后,他们就一起祝谢了用饭。
后来那个人到了上海,把这个故事告诉我。他用一句很中肯的话对我说,“倪弟兄,我里面当家的不让我喝酒!”我说,“很好,弟兄,你要一直听从你里面当家的!”
许多人知道基督是我们的生命。我们相信神的灵是住在我们的里面,但是这个事实对于我们的行为没有多少影响。问题是:我们知道祂是一位活的神吗?我们知道祂是当家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