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问
能否用科学的方法研究神?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分清楚科学的原则和科学的基本精神,以及科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科学的原则和基本的精神,对我们认识神是有帮助的,因为科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基本态度,就是实事求是、凡事求真。信神在原则上也是一样的,科学的基本原则和基督徒信仰是不冲突、不矛盾的。骄傲、主观、自义是科学研究的大敌,同样也是拦阻人认识神、经历神的大敌。
 
用对器官
就着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来说,科学研究与认识神是不一样的。科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自然宇宙,属于物质、精神范畴,而认识神就是认识是灵的神,属于灵的范围,是在神圣奥秘的范畴里。所以两者的范围和对象是不同的,但是基本的精神、基本的方法是类似的。例如,科学研究有几个步骤:一是观察现象,二是总结出规律,三是用试验来验证这些规律。观察现象和事实,就要用我们的五官,也就是五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触觉,以及这五觉的延伸。譬如,观察颜色要用视觉,就是我们的眼睛,而望远镜使人的眼睛能观察到遥远的星球,显微镜使人能观察到肉眼无法看到的微小细菌,甚至是原子和分子,X光使人能观察到人皮肤里面的骨骼和五脏六腑;望远镜、显微镜、和X光机器都是人视觉的延伸。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在物质的范围里,观察不同的现象要用不同的器官和仪器。看颜色要用眼睛,听音乐要用耳朵;不能用耳朵闻气味,也不能用眼睛尝味道。生来瞎眼的人,无法欣赏五彩缤纷的世界;生来耳聋的人,也不能听到美妙的音乐。要接受外界的讯号,必须有合式的接收器,并且调对频率。
在属灵的范围也是一样,对于神─这位创造万物的神,祂是灵,是我们物质的感官所不能接触到的。人不能用物质的感官和仪器认识神;但是,神给人特别造了一个器官,就是人最深处的灵。
中国人常说,人是万物之灵。人的确可以用灵这个器官来观察、认识、接触神。圣经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四24)如果我们放下成见,谦卑自己,敞开我们的心,用我们最深处的灵来观察、接触、敬拜这位神,我们一定会遇见祂。因为祂说,“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太七7下)我们如果用对器官,用对方法,我们的确可以接触到这位客观存在的神,让祂成为我们主观经历的神。
 
凭生命之灵的律而行
在科学研究中,科学观察的目的是为着发现规律。宇宙中有许多规律,是不为人的意志所转移的。没有任何人能创造规律,人只能发现、运用、服从规律。在认识了有关规律之后,我们如果应用、服从这些规律,就会受益;否则,就要吃亏受损。近代科学中所发现的许多规律都被人运用,转化为科学技术,以改善人们的日常生活,从而产生极大的改变。例如,牛顿三大定律,宏观物体运动规律的发现及运用,带进了第一次的工业革命。电、核子、电子的发现和运用,带进了电的时代、核子时代、电子时代、和资讯时代。
圣经启示,创造万有的神是一位规律的神,祂制定了宇宙万有的规律。在神所创造的宇宙中,处处显出祂的规律。人能认识规律,并运用规律;但事实上,人只能服在神所造的规律之下。神自己就是有规律的,保罗在圣经罗马书七章和八章都讲到规律的问题。在第七章讲到在人的里面有一个规律,叫作犯罪的规律,罪的律;还有一个规律,就是死的规律,死的律。罪的律在人里面,叫人不能控制自己;换句话说,人里面有一个律是叫人犯罪的。保罗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9)他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8)这就说出,在我们里面有另外一个律,就是罪的律,犯罪的律,叫我们犯罪。这就如同地心引力的律,你把东西往上抛,最终它会掉到地上。人也是一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犯罪,犯罪不需要努力;这是罪的律。此外还有死的律;罪的结果就是死,所以在人的肉体中有罪和死的律。因此保罗说,“我是个苦恼的人!”(24。)因为他想要为善,却作不来;他不想作恶,反倒去作。
但是到了罗马书八章,保罗发现另外一个律,是更高、更宝贝的律。这个律叫作生命之灵的律。他发现在宇宙中有另外一个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高,这更高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神的生命借着神的灵,可以进到人里面,这就是生命之灵。生命之灵进到人里面之后,人就得到一个更高的律,超越罪和死的律。所以这个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就会救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这生命之灵的律,事实上就是神自己作为生命的灵进到人里作工、运行,带给人新的生命。这个生命乃是超越的生命,是不犯罪的生命,是胜过罪的生命,也是胜过死的生命。
信神之后,基督徒的生命是有规律可循的。所以基督徒信神不是一种迷信,乃是发现规律,并且实实在在地活在这个规律里。我们不但发现自然界里有科学的定律,并且发现在属灵的领域里也有规律。我们如果遵循这个规律就必蒙福,得着属天神圣的福分。这个科学研究的第二个步骤─发现规律,对我们在信神、享受神、经历神的事上,也是适用的。
 
不妨一试
科学研究中的第三步骤就是证明。实验证明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经过大量的实验,验证一个原理的正确性。譬如,科学研究中为了证明某一个化学原理,就需要作大量的实验。化学研究者可以对不同的假说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可以有许多不同的争论。但是只要不主观,最终的实验结果会产生一些结论;这些结论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
科学上的实验证明之法在信神的事上,原则上也是适用的。因着神不是在物质的范围里,所以信神的事也不是在物质的范围里,乃是在灵与魂的范围里。属灵的律与物质的律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可以借着经历来证明。
譬如,圣经所启示的真理,在已过二千年,为千千万万的人所印证,成了他们主观的经历。历世历代以来,千万的基督徒从他们亲身、主观的经历中,证明了圣经所启示真理的准确性。圣经启示神是客观存在的,但祂并不喜欢在人的外面接受人的敬拜。祂乃是要进到人的里面,作人的生命,成为人主观的经历。
圣经启示,神要作人的生命,祂是我们生命的粮、生命的水、生命的气。粮、水、气都是非常主观的。你吃了粮,喝了水,呼吸了气,都是有感觉的。
圣经又启示,这位创造宇宙万物且爱世人的神,经过了种种的过程。第一步是成为肉体,二千年前祂到地上成为一个人。第二步就是为人生活,祂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第三步就是钉死在十字架上。第四步是祂复活、升天,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这个赐生命的灵要进到所有相信接受祂的人里面,作他们的生命;这生命之灵的律,要作工运行在信徒的里面。在消极一面,神拯救凡相信接受祂的人,脱离罪和死的律。在积极一面,神使他们长大变化,模成祂儿子的形像;最终使他们像神,与神一模一样,从而彰显神。
当神这样作工在人里面时,人的生命就会发生奇妙的大改变。忧愁变成喜乐,空虚变成满足,患难中生忍耐,忍耐中生老练,老练生盼望。这些都是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也是千万基督徒亲身的经历,主观的经历,被无数的基督徒所证明。这一切因着经历神而发生变化的事实一再重复,乃是基督住到我们心里的明证。
在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就是作实验。在信神这件事上,听见这话的朋友,不妨也作一个实验。这个实验非常简单,只要谦卑自己,敞开你的心,从你全人的深处,真诚、简单地向祂祷告:“主啊,神啊,我实在是一个有限的人,不知道真有一位创造万有和规律的神,更不知道如何去认识。但是宇宙的主宰啊,你若存在,必是全知全能的。我把这件事信托与你。我愿意谦卑我的心,接受你并认识你。”如果你这样祷告,简单、谦卑、敞开的来向这位看不见的神祷告,这位神是真实地、是活的,而且是可经历的。借着这样的祷告,你就可以得着祂,得着祂的生命,你就可以经历人生奇妙的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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