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经历
主耶稣在世为人子时,常经忧患,备历艰难,最终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神的救赎。祂明确告诉门徒:“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太十24)“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二十23上)所以跟从祂的人遭逼迫,受苦害,是不足为怪的。兹将一九五六年至今我所经受的一些苦难,略述如下:
 
 
第一次进入苦难的炉中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一一九71)。
耶稣回答说,“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约十三7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诗二三4上)。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太十二20上)。
一九五五年正月,福清众地方教会退出某宗教组织以后,众教会的属灵情形就有了大的转机,各地恢复了传福音的工作,并有许多人受浸归入主的名下。到了下半年,开始有逼迫的风声。那时我刚放下职业出来全时间事奉不久,家仍租住在福清城关的詹师母家。有一天,我忽然接到渔溪的郑文球弟兄写来的一封信,信中写道:“我在渔溪听见有人传说你已经被捕了,怎么会有这样的消息?”我看完信后,心里面清楚地有一句话:“既已摆上为主,得失我就不顾。”随后我就照这个感觉写了一首诗:
 
我已摆上为主,得失我就不顾,只要行完我的路途,甘心为主受苦。
 
属世所有浮夸,我今一起丢下,名也利也虚空荣华,都已挂在十架。
 
谁以性命为念,谁就不敢向前,捆锁患难纵使难免,也难阻我进前。
 
要进神的国度,就要经历艰难,跑尽我们当跑的路,打好当打的仗。
 
难道患难、困苦,逼迫、饥饿、酸楚,能使我与主爱隔阻?因有主手搀扶。
 
荣耀之日显现,主要擦我泪眼,忠心的人来到主前,必得生命冠冕。
(“路中人之诗”五首。)
这首诗歌表明无论环境如何,遭遇怎样,我都已经立定了为主受苦的心志。
到了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晚上就寝时,我灵里忽然感到非常忧伤与焦闷,这是我从来未曾经历过的。原来这一夜是暴风雨来临的一夜,福建全省各地教会的负责弟兄都是这一夜被捕的。下半夜四时,我也被捕了,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苦难的炉中。
福清县同日被捕的,还有十几位弟兄;我们被关押在县政府旁的旧监狱内。我们城关的三位弟兄最早被送到监狱里;我和王良浩弟兄被关在同一间,陈常吉弟兄关在对面一间。没过多久,被抓的弟兄陆陆续续来了。李春发、林居明弟兄也被关到我这一间。因为我们早已有受苦的心志,甚至是殉道的心志,所以当我们在监狱里见面的时候,大家没有感到悲痛,反而牵着手很喜乐的赞美主。当时天气很冷,我们就围坐在一起交通。在交通中,居明弟兄说道:“我这次再来(土改时他与春发弟兄曾经被捕过),就不想再回去见我的妻子、儿女了。”春发弟兄也见证说,“人晓得地里有宝贝,就变卖一切要得到它;晓得珠子宝贵,就牺牲一切要得到它。”他们两人都带着为主殉道的心志而来。但我当时并没有要殉道的感觉,主给我一幅图画,就是徒二十七章,保罗在海上,遇到大风浪,太阳和星辰多日不显露,但他最后还会得救。当时我也把我这样的感觉交通了出来。
当时,因为郑文球、陈常吉两位弟兄是教会的主要负责人;王良浩弟兄作过平潭县国民党书记长,历史问题严重;我又是全时间事奉者,所以我们四个人被认为是在教会中为首的。在入狱的第三天早晨,我们就一同被押到闽侯螺洲看守所里,由地区一级公安处来审理我们的案件。在看守所里,我们被关押了五个半月,生活十分艰苦。家人不能送东西进来,在狱中有钱也不能买东西。餐餐只吃一点稀饭,每个人都饥饿难忍,连饭桶边的稀饭汤也争着吃。当时的形势十分严峻,政府的判刑非常重,有两位早入狱的弟兄,算不上负责弟兄却被判十年和十二年刑。所以这次被捕,我准备长期受苦,估计自己会被判十几年的刑。因而我对世界的心很死,对主的心很迫切。在环境的重大压力下,我只有恳切祷告,并切望主的再来。因此我入狱不久,就写出了“主,你再来”这首诗。原词如下:
 
主,你再来,是我唯一的安慰;主,你再来,是我唯一盼望;主,你再来,才能擦干我眼泪;主,你再来,才能息我流荡。但你为何至今还是在迟延,让你应许长久长久未应验?千万圣徒求你荣耀就显现,好让我们早投你怀见你面。
 
主,你在天知你儿女受磨炼;主,你看见我们所历风险;主,你听见教会呼求千万遍;主,你记念我们等待多年。因此我们祈求你来不再延;祈求你来可否就是在今天;好让众圣欢然会聚你座前,同赞你名同享你爱的甘甜。
(调用“自伯大尼你与我们分手后”;“路中人之诗”八首。)
随着我与主的亲密交通中,主的话逐渐临到我,如:“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诗二三4上)“因为祂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三十5)“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太十二20上)这些主的话都给我很大的安慰。不久,这些话都化成我的诗歌,我在狱中反复吟唱。
我们四个人被囚后,经过一段紧张的提审。每当文球弟兄被提审,从我的一号监房走过时,他总用眼睛看着我,一只手按着胸口,举头望天,我知道他的用意是叫我用信心举目仰望主。是的,在这样四面受压的艰难环境中,除了主以外,还有什么可倚靠呢?被关押在这里的几个月中,我写了好几首诗歌,如“你曾见否我们的主”,“过紧的压榨”,“十架道路虽艰难”,“人的尽头,主,就是你起头”等,感觉都比较深。一九五六年六月下旬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法警将手铐铐在我手上时,我不禁唱出我所写的诗句:“我今泪痕虽满面,但你荣耀快显;我今身还受试炼,但那要换冠冕。”
法院在判决书中,定我四项所谓的“犯罪事实”:一、我参加了倪柝声召集的鼓岭训练;二、参加保留鼓岭土地的签名;三、参加柯怜悯在莆田召集的聚会;四、退出三自革新会。此次陈常吉、王良浩二人各判了三年刑,郑文球弟兄被判了五年刑,我却只被判了一年刑,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法官问我有什么意见,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就问:“刚才你是宣布判我一年刑还是十年刑?”他伸出一个指头说,“是一年刑。”我真希奇主的奇妙作为!
我被判刑的前几天,同号房有一个从前当过保长的林姓犯人对我说,“我们号里几十个犯人都判过刑送走了,现在只剩下你我两个人。我想我们两个人的问题都比较大,可能都要准备坐十年牢。”我带着沉重的心情回答说,“你准备坐十年牢,我恐怕不止十年。”过了几天,我们俩人同日被提去受审判。判完回来,我仍被关在原号房,他则被关在对面一个小号房,互相可以看到对方。他问我被判了几年。我伸出一个指头说,“判一年。”我也问他被判了几年。他伸出右手向着自己的脑袋作开枪状,说,“判死刑。”我不胜感叹,神实在恩待了我!这天晚上我整夜睡不着觉,反复思想神的奇妙旨意。
当我刚被捕入狱时,我对主说,“你既然呼召我放下职业出来在教会中全时间事奉你,怎么只有短短半年,你就让我被关进监狱,而且可能被判十几年刑,你究竟是什么旨意呢?”过不多久,主就有一句话对我说,“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约十三7)判刑以后,我才明白主让我经历这不长的试炼,对我的属灵生命是大有益处的。此时我写了一首诗:
 
每一步的带领,都是主怜悯;每一事的安排,都有美意在;每一锤的击打,都有主计划;每一刀的雕削,都显主奇妙。
 
每一次的试炼,主恩都彰显,无论任何风险,都难掩荣脸;我心虽然受煎,泪痕虽满面,但一到恩座前,灵便觉甘甜。
 
愿我所有骄傲,都被打粉碎;愿我所有喜好,都被烧成灰;愿我所有渣滓,都被炼干净;愿我所有杂质,都清除一新。
 
属己所有雄心,今都冷如冰,属世所有吸引,今都变成零。我今愿能儆醒,紧紧随主行,直到旅程完尽,欢然进天城。
(调用诗歌六七七首;“路中人之诗”十四首。)
判刑后不久,我和文球弟兄同被送到肖化道劳改场,我的一位初中同学见到我就问:“你被判几年刑?”我说,“一年。”他大为惊奇的说,“我以为你会被判无期。因为你们四个人从福清看守所被押走时,广播大力宣传你们是倪某某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后来你们留在县看守所的几个弟兄,不是为首的都被判了七年到十二年刑送往黑龙江去,所以我想你们几个为首的,不是要被判无期么?”我听了,只有低头敬拜神!我想,我会被轻判,实在是出于神的主宰和旨意;因为当时福清众教会主要几位负责人均已被判了较长的刑期,信徒缺人照顾,所以神才让我先回去照看神的群羊。
在劳改队中,我和文球弟兄同被编在搬草组劳动,每天要到溪边把芒草挑到砖瓦窑供烧窑之用。工作并不轻省,芒草中有很多荆条,我们的手脚都满了刺痕。有一次下雨天,我们两个人在一个空窑洞里面避雨。文球弟兄唱了一首诗歌:“是爱的神作我牧人,祂常喂养,祂常施恩;祂是属我,我是属祂,何来需要?何来缺乏?…”这首诗歌是倪弟兄翻译的,在鼓岭训练的时候经常唱。整首诗文球弟兄都会背,他边唱边流泪。唱完之后我们俩同心向神祷告,实在经历了神爱的眷顾与牧养。
这几个月我都和文球弟兄在一起,白天同劳动,晚间同学习。有一天,我和文球弟兄在工地上劳动,干部忽然把我叫回到宿舍,对我说,“今天就放你回去。”这时距我刑满还有十天,我愣了一下,心想,我就这样回去,文球弟兄在工地上还不知道,他有许多的话还没有交代我,我怎能就这样离他而去呢?我就对干部说,“我还有十天。”他不大相信,于是带我到队部去。队部也说要我今天回去。我就是不忍心这样离开文球弟兄,因此坚持说我的刑期还差十天。队部不相信我的话,问我说,“你真的愿意再关十天么?”我说,“我愿意再关十天。”回牢房后,所有犯人都说我是再傻不过了,天下那有这么老实的人,人家放你走,你自己却要再关十天。他们不懂,只有主知道我是为着弟兄才愿意多关十天的。在那最后的十天里,我和弟兄有非常亲密的交通,我将我在狱中所写的诗歌抄送给他,他也把他所要说的话都对我说了。我要走的那一天,他帮我收拾行李,一路送我直到警戒线,才依依而别。
当我挑着行李,走出监狱时,外面的天显得特别的晴朗,外面的空气也特别新鲜。我先走到一间小吃店,吃了一碗炒面。边吃边回忆我入监不久,准备被判十几年刑的情景,那时我想我要吃一碗炒面的机会恐怕都没有了。今天竟然实现了,我真是感谢主!吃完了面,我坐车到福州南台,因来不及回福清,只好投宿在一间旅馆。后来到中洲聚会处遇见了余笃信弟兄。他告诉我一年来教会的一些情况:一、福州教会去年也有三位弟兄(陈必荫、陈贞藩、朱茂祥)被捕判刑;二、各地聚会处在政治压力下,又都被拉入“三自会”;三、政府在各地有举办了一个“倪某某反革命集团的展览会”,陈列所谓的罪证。我听了只有感慨!
第二天(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一日),我回到福清城关,租住在一位詹师母(林容光老姊妹)的家里。这位老姊妹极其敬虔,极会祷告。我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同我的妻子和詹师母一同跪在主面前向主谢恩。不久,林惠珍、庄美月两位姊妹一听说我回来,就来看我,我们见了面都十分喜乐。这时有两件事,使我特别感动。一是有一个姊妹一听说我回来了,就煮了一碗蛋面要拿给我吃,但她不懂得我住在那里,就端着这一碗面满街打听,找了一个钟头才找到我的家。另外,有一位龙田的姊妹,听说我回来了,特意从龙田赶到我家里,一见到我,一句话说不出来,只是在那里哭。这些都表明了肢体的爱是何等真切!
在这一年的刑期中,我共写了十首诗歌,吐露了我对主的心声;因为那一年我被压太重,世界向我关闭了,我的心向着世界死,向着神却很迫切。所以我写了许多首诗歌(见“路中人之诗”七至十六首)。在刑期将满之时,我在神面前寻求,我出狱以后要作什么。主感动我仍要选择走专心事奉主的路,我就写出了“此生已属主,不能再行他途”那首诗。诗词如下:
 
此生已属主,不能再行他途,路虽多险阻,多凄风,多愁雾。但主满有爱,祂笑容常鼓舞,使我靠祂恩仍前进,不后顾。
 
生是为主生,持此志不稍更,不是靠自身,乃靠主的大能,同情虽日少,讥谤又日加增,但我仍然要,跑此窄小路程。
 
忠心事奉主,难免要历艰难,有时还会有遭逼迫、受摧残。今日的苦楚,是轻微是短暂,将来见我主,就要得祂称赞。
 
前面的路程不知是远是近,不知还要经多少危险酸辛?但主的应许永坚定可相信,祂必带领我得荣耀,进天城。
(调用诗歌二六〇首“稳固的根基”;“路中人之诗”十五首。)
这次福清众教会许多人被捕,受的打击最重。有五位弟兄在劳改队中被主接去。其中李春发、林居明、高由召、林修杰等四位弟兄先后在黑龙江为主殉道。陈常吉弟兄在江西劳改场,因监房失火救护病员被烧死。愿主再来的那日他们同被记念,同得奖赏!
 
 
第二次长期受苦的经过
义人多有苦难;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诗三四19)。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三九9)。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七九11上)。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一九五七年一月我被释放回来之后,仍在福清城关教会里事奉。这时福清众教会在政治压力下又被拉进某宗教组织。一九五七年七月,我应邀参加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性基督徒聚会处的同工聚会,并在秘书处担任记录等工作。我在上海逗留了七个星期,见到了各省地方教会的同工,也见到倪弟兄的二姊倪闺贞姊妹和倪师母张品蕙姊妹,和她俩同桌吃饭,并有一些交通。离沪那天,倪二姊还送给我四套童装,是给我四个孩子穿的。我回到福清不久,福建的三自会于一九五七年冬和一九五八年夏召开了两次代表会,主要是搞反右派斗争,为了响应大跃进运动,接着又搞堂会大合并。福清城关的会所,被征用作为城关卫生所,我们改在桃园里圣公会的一间房子里聚会。我和同工庄姊妹又被叫去参加基督教五里桥农场所谓的劳动锻练,每周在教会中事奉的时间非常少。看到这种情形,我就决定不作专职的教牧人员,要全家迁回渔溪。在很短的时间里,主就为我预备了搬家费用。我一家六口,就于一九六〇年正月迁回渔溪老家,过另一种的生活。
一九六〇年实行公社化,时值国家最困难的时期,粮食奇缺。我回来后,就和我的妻子一面参加生产队劳动,一面自己开荒种菜、种地瓜。我们俩还经常同到二三十里远的山上砍柴。有一次上山砍柴,在山上我妻子忽然发高烧,我不慎又跌了一跤,肋骨跌断了一条。我们俩就在山上祷告,求主加给力量,好把这已捆好的两担柴挑回去。本来我们每次上山砍柴,拂晓出发,最迟下午两三时就可回到家。那天我们俩天将晚还未到家。我二弟和弟妇怕我们出事,就提着灯笼,走了五里路,才看见我们两人各挑着一担柴慢慢走回来。
虽然这样,我仍然参加教会事奉。主也大大的祝福了我的工作,渔溪聚会的人数由十余人逐渐增加到一百余人。一九六二年郑文球弟兄刑满释放回来,与我一同配搭,加强了话语和生命的供应,渔溪教会就成为福清众召会工作的中心。
不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在大跃进时期,所有堂点都荒凉了,信徒大大减少;唯有渔溪教会有复兴的气象,聚会人数反而增加,于是我们又被选为打击的目标。在我被捕前的一个多月,外面就有逼迫的风声。有一天,我一个人在厨房里煮饭,心里忽然涌出一句话:“在主旨意里虽苦犹甜。”随后我就以此句为首句,写了下面一首诗:
 
在主旨意里虽苦犹甜,若是祂欢喜,不辞万险;在主旨意外一时通达,离开祂的爱,怎蒙悦纳?
 
在主旨意里所行道路,有时会经历许多忧苦;但这一切里是带祝福,要使我得益,带进丰富。
 
在主旨意里我无拣选,只凭祂心意将我修剪;地乐虽日减天却加添,有祂的怀念我心何恋?
 
是主的旨意都乐跟从,不是随自己,随主脚踪;若是祂许可让我经过,死河的寒波我亦不躲。
 
若是主旨意要我负架,我也全归依愿出代价;今日在祂前多受试炼,他日见主面要换冠冕。
(“路中人之诗”二四首。)这首诗歌预示,不久我就要进入长期的试炼中。
在我被捕的前一周,圣灵又感动我重温“十字架的归去路”那首诗,我感到主安排每个人的道路,不尽相同。有的弟兄主要他流血殉道,有的主只要他受些苦。主对我的旨意好像不是殉道而是受苦,所以我就将“十字架的归去路”这首诗的第二节第二句“我愿流血殉主道,不愿偷生在斯土”,改为“我愿为主多受苦,不愿此生空空度”。结果这次打击,我也只是为主多受几年苦而已。
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和郑其忠弟兄同往福清县城补办渔溪聚会所的房契。走之前我们俩和郑文球弟兄在聚会所的楼上同心祷告。那时,我听出郑文球弟兄的祷告很特别。他祷告说,“主啊,一九五六年那次教会受打击的伤口,至今还未完全恢复,难道现在又要再面临一次打击么?”原来他的灵里早已经有逼迫再临的感觉。
我和其忠弟兄到县城后,住在张志光弟兄家。第二天,我们还在吃早餐的时候,三个公安人员来将我逮捕了。当手铐就要铐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记起衣袋里还有一个奉献包,写好是献给吴国宝弟兄的母亲的(当时吴弟兄还在黑龙江服刑)。我赶紧将奉献包交给志光弟兄转交。这是我失去自由前作的最后一件事。
这一天,我是在福清城关被捕的,我不知道郑文球弟兄在渔溪也被捕了,还以为他尚能留在教会里喂养信徒。直到九月底国庆节前两天,监狱开动员大会,将全监狱的犯人集中到操场,我才看见文球弟兄。那时我心里难过,胜过我自己被捕。因为他受了六年苦,回家才一年,现在又遭苦难,实在令人伤痛!
我们俩被关在福清的旧看守所内,狱内的设备及卫生极差,一个号房一天只限用两木盆的水,大家洗脸刷牙、洗碗筷、洗衣服、洗地板都用这一点的水。三餐的饭食也极粗陋,有时还吃不饱。没有床铺,犯人晚上都睡在地板上。我在这里度过了一年零四个月的艰难生活。
我入狱的头一个月,提审很经常,我的情绪也不安定。到了第二个月,我的情绪稳定下来了,我就开始写诗歌。“主若今日接我去”是我此次入狱后写的第一首诗,歌词如下:
 
主若今日接我去,我是何等何等的乐意,脱下属世的挂虑,安息在主在主胸怀里。
 
每一忧,每一喜,都是在主旨意里,我愿能完全归依,在主里面里面享安息。
 
主若今日留我在,让受更重更重的苦害,我也并不感悲哀,愿听我主我主的安排。
 
过去一段人生路,常经忧患忧患并痛苦,若知一切出于主,我就愿意愿意全顺服。
 
此生旅程何时毕,帐棚何时何时才收起?不是凭我所定期,乃凭我主我主的心意。
(调用诗歌三一九首“我无能力,我的主”;“路中人之诗”二六首。)
一九六四年一月底,我和文球弟兄同一车被解回渔溪公判。在车上我与他商量说,判七年以下不上诉,七年以上上诉。因我认为,我第一次被判一年,这一次被判七年就够了。结果文球弟兄被判七年刑,我被判十年刑。当我回到监狱里,一位姓薛的犯人问我判几年。我说“十年”。他长叹了一口气说,“人一生有几个十年!”那时,我想到家中母老、妻弱、儿女幼,刑期又这么长,心中十分难过!因此我写下了“主,你知我心的痛苦”这一首颇能动人心弦的诗歌:
 
主,你知我心的痛苦,求你前来安抚,不然我是放声欲哭,难胜这样重负。
 
十年长期遭受折磨,不知如何度过?你是深知我的软弱,求你将我扶托。
 
这条十架崎岖窄路,真是多有酸楚,先经伤心流泪之谷,后通欢乐天府。
 
橄榄压榨才能成油,葡萄入醡成酒,主我为你已失所有,于我复有何求?
 
渣滓何时才能炼净,烈火烧成精金,把我雕成圣洁器皿,彰显神的性情?
 
这是神的奇妙计划,是神选上了我,要我跟祂先经十架,后登荣耀宝座。
 
因此我就带着眼泪,向神敬拜赞美,甘受劳苦,自居卑微,只以神为宝贵。
(调用诗歌一六八首“主耶稣,当我们想到”;“路中人之诗”三二首。)
这首凄惋的诗,后来安慰了许多受苦的人。
判刑后不久,主以旧约中神给雅各的一段应许安慰了我,神说,“我也与你同在,你无论往哪里去,我必保佑你,领你归回这地,总不离弃你…。”(创二八15)我就据此写下了“亲爱的神给我宝贵应许”这首诗。
这一次法院判我十年刑,所定的罪状有六项:一、一九五六年郑文球弟兄第一次刑满回来时,我请了一次爱筵,被说是拉拢他;二、一九六二年年关济贫,我曾救济了几位受苦弟兄的家属,被说是慰劳她们;三、我编写了四十首经文短歌(复写好尚未分送出去),被说成是反动诗歌;四、一九六三年我在渔溪和龙田两地两次施浸,共六十九人,当时施浸前曾报统战部批准,完全是合法的,却被说是发展教徒影响生产;五、我讲过一句话,“高由召弟兄是一位忠心爱主的信徒”;六、我讲过李春发弟兄为乡里一个人赶鬼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些所谓的“罪状”,我被判了十年徒刑。我上诉半年后,最后两件“罪状”被删去,只剩下前四件,仍维持十年原判。
当我要被提去劳改队服刑时,监狱准许我会见家人一次。会见时我的四个孩子站在那里,只是呆呆的看着我;我的妻子面带愁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的一个妹妹(林郁珍)不忍我判了多年刑,要长期受苦,就把头靠在狱内的墙上哭。还是我的老母亲比较坚强,能用几句主的话来安慰我。面对如此情景,我强忍住眼泪,对家里人说,主既许可让我们受苦,我们都要顺服。希望你们要常常祷告,常常亲近主,生死都要跟主,凡事信靠祂,以祂作为你们的帮助和安慰。
我在被关在县看守所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里,共写了十几首诗(“路中人之诗”第二十六至三十五首,另外两首短歌编在他处)。“主若今日接我去”是我在入狱后写的第一首诗,“若无复活就比众人更可怜”是我入狱一周年之日写的,也是我在福清狱中写的最后一首诗歌。这一年多我的思想、感情都在这些诗歌中反映出来了。歌词如下:
 
若无复活就比众人更可怜,主,我现在正受长期磨炼;苦难得息,不知等何日何年?求你笑脸要常向我显现。
 
主,你恩何宽,你爱何大!为拯救世人你心熔化于十架。
 
主,你知我心中何等的悲凉,因我身受多深多重创伤!为你受迫离弃亲人和家乡,除你以外我还有何恋想?
 
想你当日客西马尼的孤单,流泪独祷在于黑夜漫漫;你心伤碎汗如血点滴地上,问父苦杯是否此时领尝。
 
次日你就被人带至受难山,手足被钉身挂苦架何惨!荆棘编成冕旒戴在你头上,肋受枪刺为人担罪而亡。
 
此时太阳闭目掩面不忍看,荣耀神子竟受世人摧残;死亡波涛无情把你全淹漫,但你三日却又复活升天。
 
你还应许不久要自天再来,迎接圣徒离地与你同在;我是何等切望早投入你怀,使我长享你的密情厚爱。
 
因此,我就不再灰心和气馁,愿听你命把你十架来背;我虽软弱有你恩典相扶持,未尽旅程就能靠你奔驰。
(“路中人之诗”三五首。)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郑文球弟兄被送到建阳劳改场服刑,我被押送到永安砖瓦厂服刑。我到永安后,遇到永泰的陈传光、郑时习等五位弟兄(陈传光弟兄此次也被判十年刑),他们见到我很欢喜。我来了,似乎增添了他们的力量,彼此得供应。
这里的生活条件非常差,一间大房子住了三个中队共三百多人,睡觉时一排睡一百多人,非常拥挤。劳动又很重,开头我不会挑担,只会扒土,几个月后我也会挑一百多斤的土装车了。我在永安两年间,我的家属曾来看过我两次。第一次是我的妻子,她挑了一个几十斤的担子来永安,在永安下火车后,经过一个人的指引,走了半个钟头的路才到劳改队见到我。第二次是我的妻子陪伴我年迈的母亲同来看我,当时只能在工地上见面谈话,而且还不到一小时她们就离开了。当时我想,我的妻子和母亲远道而来,看见我在劳改场服刑那样劳累的情景,在回去的路上,她们的心情必定是何等沉痛!主啊,求你记念并安慰为我伤心的亲人!我今天抛妻别母,来此服刑,你知道全是为着你啊!
我在永安劳改场的两年时间里,只写了四首诗:“主,我所行每一步”,“你要安静,要知道我是神”,“主,我求你吸引我”,“回到心灵里”。最后一首诗歌的末了四句是:“试炼久且重,唯祂知苦情,孤单劳倦中,唯祂慰我心。”这是我当时心境的真实写照。
一九六六年,我和陈传光等四位永泰的弟兄又被调到明溪劳改农场服刑。头几年,我被分配去牧放一群二十几头的牛。我们几个犯人住在离队部四华里的山沟里,无论是酷暑寒冬,每天都要把一群牛赶到高山上去牧放,晚上再赶回来。有时我们还要满山去找走失的牛,因此衣服常常被荆棘刮破。晚上我们睡在牛棚边的一个小草屋里,牛粪味扑鼻而来,蚊子又多。草屋的墙是用竹竿和草袋作的,屋顶铺着稻草,下雨天屋顶漏水,晚上大家就不能睡,要拿着脸盆坐着接雨水。我们生活就是这样的艰困。后来,我被调到农业组下田劳动。有一年冬天,天气极冷,满地结冰,我的双脚被冻得好几道裂口,流着血水,还要赤着脚下到烂泥田去开水渠。有一段时间,我被安排在厨房当伙夫,我蒸饭,另一个犯人煮菜,两个人要煮一百多个犯人吃的饭菜,然而神也给了我智慧,能记住每个犯人的不同饭量分好米,一次也没有出错。最后两年,我被安排作孵小鸡、小鸭、小鹅的工作。靠神的恩典我的劳动成绩都不错。我在这边远山区将近七年的时间,生活艰苦,劳动紧张,真是备受人世的艰辛,但神也给了我够用的恩典。
我初调到明溪劳改农场时,就写了以下这首诗:
 
约束我的心,常在神面前,才能不放任,操练敬虔;使我能安静,使我少闲言,更与主相亲,随主向前。
 
主,我需要你,主,我需要你,孤单劳倦中,更需要你!无你无喜乐,无你无满足,你是我牧者,是我帮助。
 
保守我的心,要胜过一切,才能蒙怜悯得神喜悦;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愿它不缺少神的监护。
 
奉献我的心,给我所爱主,让祂的圣灵在我心府,光照并运行,不稍有拦阻,使我能因信更加顺服。
 
倒空我的心,让主来居住,模成主荣形,一切像主;像祂的谦卑,像祂的舍己,宁自己损失叫人得益。
(调用诗歌三〇一首“哦,我要像你”;“路中人之诗”四〇首。)
接着我又写了“主,我祈求你”那首大家所爱唱的诗。开头我只写了三节:
 
主,我祈求你,使我的生命,在你雕削里,合乎你心;如金的精炼,如蜜的甘甜,如鹰的矫健,高空飞旋。
 
主,我祈求你,使我的生活,与你更亲密,没有软弱;如花发芬香,如灯放光芒,如杖扶持人,添人力量。
 
主,我祈求你,与你更合一,使我在你里,常得恩力;柔和又谦卑,圣洁又公义,儆醒常预备,等候被提。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一个干部叫我去谈话。他问我:“你还信耶稣没有?”我说,“还信!”他说,“你改造这么久竟然还信?”我说,“是的!”他的脸色和声音就变起来,说,“听说你信主的人不吃血,是么?”我说,“是的!”他凶了起来,厉声对我说,“看你不吃!我就要强迫你吃!”我回来以后,主的灵感动我补写了以下两节:
 
主,我祈求你,在此煎迫时,你复活能力,将我扶持;使我真能够,面对风暴笑,迎着困难走,毫不动摇。
 
主,我祈求你,在此磨炼中,使我仍乐意,向你尽忠;不怕十架重,不怕击打凶,紧随你脚踪,直到路终。
后来我又补上了副歌:
 
主,我想慕你,主,我想慕你,主,我想慕你,漫漫长夜里,我想慕你!唯你最佳美,唯你最慈悲,你在我心内,是我安慰,是我安慰!
这首歌(“路中人之诗”四一首)后来许多弟兄姊妹喜欢唱,并从中得到了供应。
我在明溪服刑的几年中,只收到母亲的一封信。她在信中提到两句主的话,都对我很有帮助。一句是“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三九9)。一句是“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箴二十24上)。这说明多年来我所受的苦,都经主的许可,且是祂所命定的,我不要不服,也不要挣扎;更应该相信,我如果是一个真正爱主的人,万事对我必互相效力,使我能得属灵的益处。
在劳改队中,有时环境很险恶,压力很重;有时工作较轻松,生活较为平顺。但从属灵的角度看,平顺的环境反而使我们容易放松;压力越重,越会把我们压到神面前去。所以在我生活比较顺适的一段时间中,我警觉起来,写下了“安逸如果使我堕落”那一首诗:
 
安逸如果使我堕落,我就宁拣劳烦;轻松如果使我软弱,我就宁愿挑重担。十架即使带来痛苦,我也乐为主负;跟主即使多有难处,主却与我行一路。
 
我心真愿意,寻求主欢喜,不求自己一时利益,但愿遵行主旨意。
 
埃及财宝我宁不要,我所要是主爱;地上之乐我宁减少,甘与主同受苦害。难道患难、困苦、逼迫,能使我离主爱?就是再重击打剥夺,我仍不失主同在。
 
信心如果经过试验,就更显为宝贵;爱心如果弥久弥坚,就可从主多得慰。前面路程不知多远,我只靠主前行;领受职事不知多艰,我只相信主怜悯。
 
你若要进神的国度,就要经历艰难,跑那我们当跑的路,打好那美好的仗。你若要得生命冠冕,就要至死忠心,虽遇危难仍要向前,为主不爱惜性命。
(“路中人之诗”四三首。)
到我服刑满五年之日(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又写了一首诗“我所行的道路”,歌词如下:
 
我所行的道路,何等孤苦!愁云迷雾四布,进入幽谷。这事若出于主,我就默然顺服,我就默然顺服,默然顺服。
 
我所负的十架,何等沉重!多受剥夺击打,灵里伤痛!但要跟主脚踪,就要向主尽忠,就要向主尽忠,向主尽忠。
 
五年时间非短,才过一半,饱经雨露风霜,备历艰难。但我心里清楚,所受尽是为主,所受尽是为主,尽是为主。
(“五年时间非短,才过一半,”出狱后改为“受苦年月未满,乌云未散,”)
 
前面路程尚长,我心想望天上美好家乡,再无悲伤,再无别离辛酸,永远与主为伴,永远与主为伴,与主为伴。
 
现今我所等待,就是主来,让我早投主怀,长享主爱。那时再无苦害,只有颂赞敬拜,只有颂赞敬拜,颂赞敬拜。
(调用诗歌四五三首“与你更亲,我神”;“路中人之诗”四七首。)
这首诗在我得释放前就由狱中流传出去,好多弟兄姊妹唱它并得了供应。福州一位八十余岁的老姊妹咏唱此诗时深受感动。她得知我尚在狱中受苦,就很有负担经常为我祷告。
在我刑期将满六年的一个冬天,劳改队举行一年一次的冬训评比,与我一同受苦的一位弟兄,刑期将满。干部问他说,“你是否还信耶稣?”他说,“还信。”干部就说,“那你还没有改造好,就是期满也不会放你回去。你若想回家,就要批判你的信仰,表示不再信了。”这位弟兄觉得服刑太苦,回家心切,就勉强答应,在大会上批判信仰。另一位被判十年刑的周弟兄,因他平时好与同犯为信仰的问题辩论,被认为思想顽固,于是被提到大会上批斗。那几天晚上干部指定我一定要参加大会。在这次大会上,一个弟兄批判了信仰,另一个弟兄被批斗,我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圣灵的感动下,我写出了“性命都愿为主舍”这首颇有气魄的诗:
 
性命都愿为主舍,岂怕小小击打?就是再重的剥夺,再多凌辱压榨,为主我都甘忍受,毫不畏惧担忧,因主宝血为我流,洗净我众愆尤。
 
我心愿常向十架,向着髑髅死地,福乐名利全丢下,不再怜惜自己。若是主要带领我,进入深水烈火,我也一定不闪躲,靠主恩典度过。
 
久在属灵的沙场,怎能没有创伤?撒但攻击虽凶狂,有主亲为抵挡。我今所有的盼望,是在救主身上,愿能早投祂胸膛,得息劳碌流荡。
 
主,我前面的路途,不知是甘是苦?我只听凭你摆布,不论苦乐祸福。但愿你话快实现,你来不再迟延,我心就免再受煎,愁容变为笑脸。
 
每次艰难和风险,都见主恩彰显,使我信心不稍减,更加举目望天,愿我今后能谨慎,谦卑安静主前,常常祷告常儆醒,度日更加敬虔。
 
我岂能背弃主?我岂可离窄路?因主大爱催促,我愿忠心受苦!
(调用诗歌三五三首“从前我亦曾热心”;“路中人之诗”四九首。)
我写完此诗后,一个人于刺骨寒风的夜晚独自走在牛栏与队部往返的山路中,边唱边走,增添我不少的力量。批斗大会结束,我得蒙保守,主把我从这一场惊涛骇浪的斗争中带领过去了。
到我服刑满七年之日(一九七〇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又写了下面这一首诗:
 
主所要我学习的功课,我学好否?我学好否?宝贵时日不可空度过,在此磨炼时候。信靠、顺服,患难中忍耐,苦中喜乐、赞美与敬拜,平稳安静,安息在主怀,静享神的同在。
 
主所要我奔跑的道路,我跑完否?我跑完否?背起十架紧跟主脚步,不敢稍有停留。路上虽多荆棘和险阻,山高水深时感跋涉苦,但我仍然前进不后顾,跑那当跑的路。
 
主所要我遵守的真道,我守住否?我守住否?我以认识基督为至宝,祂的恩典深厚。持守主道是要出代价,有时还要经受人击打,但我依然谨守不稍差,直到我回天家。
 
主所托付给我的职事,我忠心否?我忠心否?我愿能有坚定的心志,事奉直到永久。传扬福音引人归耶稣,勉励信徒行走主道路,并用诗歌倾吐我思慕,赞美称颂我主。
(调用诗歌七二五首;“路中人之诗”五五首。)
在明溪的七年间,我的家属和福清的弟兄姊妹再无一人来看望我。直到我十年刑期将满,才有一位在明溪上山下乡的厦门籍青年姊妹,拿了一包一斤左右的水果糖送给我,说这是鼓浪屿的徐国维弟兄托她捎来送给我的。我收到这包水果糖后大为感动,实在舍不得吃。在我受苦那么长的十年时间里,只有这一次收到弟兄的爱心,因此弥足珍贵!
我离家在外服刑,究竟会不会思念家里的亲人呢?我的答复是肯定的,这也正是我在受苦中最感痛苦的一件事。在我第一次受苦所写的诗歌中,就有“儿女亲情何等难排”、“儿女的柔情盼能忘得干净”等句。在这次离家更长的时间里,我的思家之心更切。因此在我所写的“不凭眼见凭信心”那首诗里,原本就有“最是使我心难堪,儿女亲情剪不断:今既生遭别离惨,不知何日才得归回”这么一节。陈恪三老弟兄读到这一首诗时,写道:“我哭了!我哭了!”后来我记起主的话说,“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十37下)我就觉得一个事奉神的人不能没有亲情,也不能不爱自己的儿女,只是爱任何人不能超过爱我们的主;人的亲情也必须受对付,不然就不能更专一的跟随主。到了一九七三年的上半年,就是我的刑期只剩下半年的时候,我常常在夜里梦见我回到家里和亲人在一起,等到醒来时,才发现自己仍然身在劳改队,心情十分惆怅!有一次我梦见我回到家里,甚至在梦中对自己说,“这一回肯定不是梦,真的回家了!”等我醒来时发现还是梦,我的心里真是何等的失望!我所剩的刑期越短,思念家乡盼望与亲人团聚之心更切。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吧!
一九七三年七月,我和永泰的两位弟兄十年的刑期虽都届满,但却未被立即释放,因为劳改队每一季度要对刑满犯人办一次学习班,所以我们到十月才能办出监手续。那时有传言说,劳改队要留我作孵小鸡、小鸭的工作。我相当担心,迫切为此祷告。但主很快给我一首诗歌:“神的应许不能废去,句句都是坚定;信心从来不用凭据,因神言出必行。天地虽能被焚烧,小山大山虽倾倒,但那相信主的人,必见主话得成。”这首诗给了我安慰。最后他们还是让我出狱,这应验了神使我“平平安安回到父家”的应许,我真要感谢赞美祂!
一九七三年十月五日,我和永泰的两个弟兄一起出狱,我们先乘汽车到三明,再由三明乘火车到福州。当我挑着一担行李走出火车站的时候,我的儿子克圣来接我,他伸手把我的担子接过去,我竟惊讶的问:“你是什么人?”十年前我入狱的时候,他才十八、九岁;一九七三年我出狱时,他快要三十岁了,我自然认不得他了!我在福州我的两个妹妹家逗留两天,和福州的弟兄姊妹见了面,谈了些教会的事。十月九日我到福清县公安局报到,十日才回到渔溪家里。当时看见我的妻子,这十年来忍辱负重历尽艰辛,瘦得皮包骨头,我不禁黯然心伤!
这十年中,我在劳改场参加劳动,很少接见家人,所以我的衣服穿得很破烂,补了又补。到我刑满出监时,我觉得有两件衣裤虽然很破,穿着却很暖和,舍不得丢掉,想缝补一下再穿,就把它带回来了。但回来后不用再穿了,就丢在楼上的角落里,想不到弟兄姊妹看见这两件破衣裤,却很受感动,甚至流下泪来。因为它感动了许多人,我就将它保存起来,作为为主受苦的纪念物。
我这次入狱前后共十年零七十五天,是我受苦时间最长,试炼最重的一次。但主的恩典也把我带过来了。奇妙的是,入狱前我患有肺病,晚上经常盗汗,在家我还要打针吃药;可是入狱第十年,有一次监狱里安排我去照X光检查身体,却发现我的肺部已经钙化痊愈了,这真是神奇妙的医治!如果不蒙神的医治,我怎能担得起那么苦重的劳动?主实在特别看顾了我,扶持了我!
在这十年多的时间里,我共写了三十七首诗歌(见“路中人之诗”二十六至六〇首,另外两首短诗编在附录中)。我在县看守所的一年四个月里写了十二首。“主若今日接我去,我是何等何等的乐意”是进监后写的第一首诗。“若无复活就比众人更可怜”是我入监满一周年之日写的。在永安砖瓦厂服刑的两年中,我只写了四首诗。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三调至明溪劳改场服刑,我共写了二十一首诗。其中“我所行的道路”是我受苦满五周年之日写的。“主所要我学习的功课”是我受苦满七年之日写的。“你若不把十架背负”是我受苦十年中最后写的一首诗。原词如下:
 
你若不把十架背负,怎能进入国度?你若不肯走主道路,怎想得主祝福?你若不肯与主同苦,怎能同荣在天?你若不肯跟主脚步,怎能手接冠冕?
 
麦子若不落地死了,怎能长出新苗?肉体若不狠狠钉掉,灵命怎能高超?瓦器如果没有摔毁,人就难见宝贝;玉瓶如果没有打碎,人就难闻香味。
 
橄榄如果不经压榨,它就不能成油;葡萄如果不投入醡,它就不能变酒;精金如果不经烈火,渣滓怎能炼净?器皿如果不经雕琢,怎能合乎主用?
 
因此我需主的鞭锤,过于主的笑脸,使我这己更被破碎,让主生命彰显。主啊,我今愿献所有,愿失此生自由,不贪福乐不计苦忧,你外我无所求。
(调用诗歌七五六首“我王必定快要再临”;“路中人之诗”六〇首。)
但是我在患难中,最喜欢并最常唱的,却是下面一首诗,因它表达了我在受苦中对主真实地思想和感情:
 
主,你知我道路是多么坎坷,主,你知我经历多少风波,主,你知我心中愁苦有几多,主,你知我所流眼泪成河!
 
恩主耶稣,你是我的亲爱主,除你以外有谁能给我帮助,有谁能慰我孤独!
 
主,唯有你才能担当我重担,主,唯有你能体恤我艰难,主,唯有你孤单之时为我伴,主,唯有你能止息我悲叹。
 
主,你之外谁能医治我创伤?主,你之外谁能息我流荡?主,你之外谁能温慰我心房?主,你之外软弱谁能体谅?
 
主,唯你能暗夜为我指方向,主,唯你能雾海导我前航,主,唯你能使我疲乏变壮强,主,唯你能使我苦中歌唱。
 
主,我有你就有喜乐和盼望,主,我有你就有生命力量,主,我有你行路也就有光亮,主,我有你忧愁可变欢畅。
 
主,我愿意不向世界再流连,主,我愿意更加举目望天,主,我愿意谦卑俯伏你脚前,让你爱手揩拭我的泪眼。
 
主,我祈求你的应许快应验,主,我祈求你来不要再延!主,我祈求你的荣耀就显现,让我能亲赴你羔羊婚筵。
(调用诗歌七六〇首“自从当年橄榄山前一别离”;“路中人之诗”五〇首。)
“用我的诗歌,向着我所爱主”是我一九六八年在明溪劳改场写的,也是我喜爱并常唱的一首诗,因它唱出了我的心声,也唱出了我对主的思念。表示我既愿意走窄路,又相信主要带领我由此路通国度。这首诗歌的词如下:
 
用我的诗歌,向着我所爱主,唱出我心声,也唱出我愁楚。年来所行路,是备尝人世苦,除了主以外,还有谁可倾诉?
 
用我的诗歌,向着我所爱主,献上我赞美,也倾吐我思慕。虽然所行路,是凄酸多云雾,但主手领我,仍前进不后顾。
 
用我的诗歌,向着我所爱主,表示我愿意,一直走此窄路。虽然所饮杯,是与主同受苦,我亦无怨言,我亦乐意顺服。
 
用我的诗歌,
向着我所爱主,
唱这十架路,
是我唯一归途。
虽然所经过,
是伤心流泪谷,
但主却领我,
由此路通国度。
(“路中人之诗”四五首。)
诗的曲是天津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弟兄配的,很能唱出诗歌的灵,好多弟兄姊妹都由这首诗得到了供应。平潭县的一位姊妹告诉我说,有一次有个安徽籍的青年人到她家门口卖唱,有人刚好手中有这首诗歌,就叫他弹。他弹了一遍,又细读诗歌的词,感动得大哭起来,因为他流落他乡,卖唱为生,多年所行路,也真是备尝人世苦楚。姊妹趁此就向他传主的福音,并带他祷告。这位卖唱人很诚恳的跟着祷告,接受了耶稣作主,得到了宝贵的救恩。
在这十年艰苦的岁月中,我经历了种种磨难,换来了这三十五首诗歌留给教会,也算是没有虚度年日。我所写的诗歌背景“苦难压出的心声”中,对这十年在狱中的情形就有更为详尽的描述。
 
 
七年管制和两次短期的试炼
我们好像雀鸟从捕鸟人的网罗里逃脱;网罗破裂,我们逃脱了(诗一二四7)。
祂必救你脱离捕鸟人的网罗(诗九一3上)。
一九七三年十月,我虽然被释放回家,却并没有过平安地生活。因为文化大革命尚未结束,我在家里受了七年的管制,行动很不自由,有时还要挑水洗公共厕所,或被叫去作义务劳动。因此我不敢在白天出外事奉,经常晚上出去。有一个晚上,一位青年弟兄用自行车载我去龙田,在一个下坡的地方重重的摔了一跤,我身上受了许多伤,半夜才赶到龙田。刚好这时陈舜贞姊妹在那里,她为我包扎了伤口。当时出入就是如此不便。环境虽然如此艰难,但是感谢主!神在福清的福音工作却有了新的起头。一九七四、一九七五两年,全县每年都有一千多人受浸归主。一九七六年,我们请了涵江的陈再生老弟兄来福清。他先在渔溪,继而在下和洋恢复实行按手。借着圣灵的浇灌和同工们的同心,这一年全县普遍开展福音,受浸人数达到五千人之多,是历年来福清福音最兴旺的一年。可是到了下半年,我又两次被捕。第一次被监禁了十八天,第二次被监禁了半个月。
第一次是在一九七六年十月,我父亲由香港回来。他自一九五一年出国以后,在印尼、香港等地教会事奉主,在外二十五年之久,都未回过家。他思家心切,这次回来,只住在福州我的妹妹家里。我到福州和他见面。后来,政府以为他带有什么教会的秘密任务要交代我们,于是就将他拘留审查。我也因此被捕了。当时我被监禁在宏路的一个秘密房间里,他们特派了两个民兵昼夜严密监视我,视我俨然如要犯。家里人也不知道我被关在那里。那时我只有举目望天,求神向我施奇妙的拯救。想不到只过了十八天,他们突然把我释放了。出来后我走在街上,看见街上贴有“打倒四人帮”的大幅标语,才知道是因为政局动荡,学习班提早结束,我才被释放出来。过了几天,我父亲被审查无事,也被遣送出境回到香港。
第二次是一九七六年十二月,福州、闽侯、长乐、连江、福清、莆田等六个县市教会的弟兄姊妹共八十多人,在长乐县岭地村聚会。陈再生老弟兄、庄美月姊妹和我三人负担讲台,并拟在聚会中实行按手。当地有个政府的工作组,不久前已经离开,可是当我们聚会的时候,不知为何又返回来,发现我们在聚会,就去报告。当时正值“四人帮”刚倒台不久,形势很紧张,政府不知道我们聚会的性质,就派来大批军警将所有参加聚会的弟兄姊妹全都捕了去,那时我也在内。
当夜我们被集中在一个戏院的戏台上,弟兄们在一边,姊妹们在另一边。陈再生弟兄讲道被晓得,因此最早被铐了手铐。军警们打着手电筒,找为首的人,看到年纪大的他们就将他铐起来,我却没有被他们注意到。第二天,他们将我们三个三个的用绳子绑着,将我们押送到潭头公社。在登记姓名的时候,神使我只报我的别名,所以当时又未被注意到。第三天,长乐县以外的弟兄姊妹被押到长乐县城学习班里,由福州公安局的干部一个个的提审,他们是要找出召集人和讲道人。但是很奇妙,直到提审结束,那么多人中单单漏掉了我一个。当夜他们又把福州和闽侯的弟兄姊妹共二十多人押送到福州,我也列在其中。在福州又是一个个的提审,再次漏掉了我一个人。这件事真是看见主的奇妙,是主把我隐藏在祂的翅膀底下。
后来,召集这次聚会的三位弟兄被判劳动教养。我们则被关在仓山分局里劳动,弟兄们都很为我担心;因为我已经被判过两次刑,若是我的真实身分被发现,那是相当严重的。这时主感动了一位爱主的姊妹,因为她知我已经受苦两次,被关了多年,所以对我特别有负担。于是她向她所认识的一个公安人员指认我是她的亲戚,请求提前释放我,结果得到批准。一九七七年一月五日,我被释放了,学习班里的弟兄姊妹都为我欢喜。就在我获释的第二天,他们就发现了我的真实身分,可是他们已亲自把我释放了,就不再来拘捕。感谢主,这次我只被关了十五天。这件事使我看见,主若不让你受苦或受苦时期还没有到,你就是落在仇敌的网罗中,祂也会把你拯救出来。如果神的旨意安排你要受苦学功课,你就是千方百计的逃避,也难以逃脱。我们应该相信我们终生的事都在主的手中(诗三一15)。
 
 
又一次十年徒刑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罗四18上)。
我虽行在患难中,你必将我救活(诗一三八7上)。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就早已丧胆了(诗二七13)。
以上两次都是短期的拘禁,一九八三年我又有一次较长期的磨炼。一九八〇年以前,国内外信徒很少有交通。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后,国外的信徒才与我们有接触。他们送给我们许多圣经和台湾福音书房出版的书籍。又因为我们跟随圣灵的水流走恢复的路,逼迫就接踵而来。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四日,我召集了一次福清的同工聚会。聚会那天早晨我身体不适,泻了几次肚子,我的妻子劝我,既然有拦阻就不要去。但我想,我召集的聚会,我自己反而不去,怎么行呢?即使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要去。这天上午和下午聚了会,晚上他们就来了,我就又一次被捕了。
这次聚会,共有十九个人被捕,其中有两位姊妹。次日清晨他们将我送到县看守所,其余十八位弟兄姊妹被送到县拘留所。我初进看守所时,里面犯人不多,过了一个月,全国严打开始,看守所就关满了犯人;我的号房里就有十个被判死刑的犯人关在一起,我趁机向他们传了福音。
有一位江阴的青年,犯了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我对他说,“你的肉体没有希望了,要求灵魂得救。主耶稣是救主,你向祂悔改认罪,求告祂的名,祂要救你灵魂到天家。”他说,“我母亲是信主的,她会为我祷告。”我说,“你母亲为你祷告,不如你自己向主祷告。”他听了,立刻闭起眼睛向主祈求,愿主因他的信拯救他。另有一位高山沙埔的青年,因奸淫多名妇女被判处死刑。我与他谈话时,他说,“我的家还是一个聚会点呢,常常聚会。我的母亲很热心爱主。可惜我不信主,以至于今日。”我就劝他信主,求灵魂得救,我还教他在临刑时要怎样祷告。行刑那天早晨,干部进来叫他的名字,他站了起来,我用眼神示意他要记住临刑时怎么祷告,他看着我并向我点了点头。愿主因他的求告接收他的灵魂。
有一天,一个东瀚的死刑犯忽然唱道:“主说,‘看那,这三年来,果子竟找不着!不如把它砍掉了吧,何必白占地土!’”我听了很希奇,马上问他:“你怎么会唱这首诗?这还是我写的呢!”他答道:“是我老婆教我唱的,她信主信得很好。”我就趁这个机会劝他信主,以求将来灵魂能和他的妻子在一起。他很快就信了主。
有一位龙田西坑的死刑犯,他是因盗窃罪第三次被捕而被判死刑的。我把福音介绍给他时,对他说,“我也是第三次被捕,而且是政治犯,也极有可能像你一样被判死刑。”他马上说,“你不会,你不会,因为你是信主作好事,上帝会保佑你的。”后来我真的只被判了十年刑。
他们当中有七个人表示愿意相信主,但愿主也凭应许记念并拯救他们!
第二年八月法院开庭那天,福清各地的许多信徒来到法庭里,要见我的面。我在法庭上发言说,“我所作的一切,只是为主。我一个人受苦不要紧,我只盼望弟兄姊妹们能更热心爱主,爱教会,追求生命的长进。政府判我刑;我不怨恨,我认为这是神所安排给我的道路,我愿意顺服。”当我说话的时候,在下面的弟兄姊妹有的说“阿们”,有的受感流泪。开完庭,当我要被押回看守所时,许多弟兄姊妹追着车子跑,大声哭着、喊着向我招手,当时的情景真是让人感动!许多围观的群众都很惊讶,像我这样一个老人,有什么能使法庭这么轰动呢?神实在是彰显了祂的荣耀,让我看见了弟兄姊妹们的爱。
一个月后,我被判刑。这次我被判的所谓“罪状”也有四条:一、一九八二年我写了有关高由召、李春发、郑文球等弟兄的三篇文章,颂扬他们一生的爱主事迹;二、香港余洁麟弟兄来国内访问,我在福州与他有一次交通;三、尚干的一位弟兄翻印了“圣殿与圣城的恢复”一书,书被说是由我提供的;四、福鼎的一位王弟兄在福清一次聚会中讲了一句不满“三自”的话,因我曾参加此次聚会,这句话的责任也算在我的身上。那段时间,正值严打时期,政府判刑极重,特别是多次犯罪的都要判死刑。与我同关在一个号房里,被判死刑的就有十人之多。我被列为政治犯,又是第三次被捕,好多人认为我也有被判死刑的可能。我自己也作好了准备,甚至连遗嘱都写好了。但是感谢主,我只被判了十年徒刑。
关在看守所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只写了两首诗。我想起保罗在罗十四8写道:“我们若活着,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我于是写下“生死皆为主”,原词如下:
 
生为主生,死为主死,生死都是主的人。不计苦乐,不计得失,但求满足主的心。
 
不看环境,不看自己,眼目专一仰望神;愿处卑微,愿站死地,但求主旨早得成。
 
所有经历,所有遭遇,无非教我认识神;祂必成全诚实应许,从不辜负信靠人。
 
我心所望,我心所求,是主加增我减少;求祂的灵将我浸透,从我彰显祂荣耀。
 
无须叹息,无须流泪,因祂是我的安慰;祂的作为何等奇伟,我心对祂永感佩。
 
应当赞美,应当歌唱,有祂也就有指望;靠祂喜乐,靠祂刚强,祂在宝座永为王。
(“路中人之诗”六二首。)
有一次,我想到倪弟兄在“默想葡萄一生”那首诗的末尾曾经补上一节:“估量生命原则,以失不是以得;不视酒饮几多,乃视酒倾几何;因为爱的最大能力,乃是在于爱的舍弃,谁苦受得最深,最有,可以给人。”于是我写了“愿能有爱的舍弃”这首诗。头两句“我今不求人的怜恤,但愿我能怜恤人;我今不求人的同情,但愿我能同情人。”是圣法兰西的祷词。我很喜欢这一首诗,诗的全文如下:
 
我今不求人的怜恤,但愿我能怜恤人;我今不求人的同情,但愿我能同情人。能以爱心帮助别人,比受人助更满足;能以财物施舍于人,比受人施更有福。
 
当主来到地上时,一生所历的路程,不是受人的服事,乃是舍命服事人。
 
主,我宁可自居低微,让别人能得高贵;主,我宁可自己受累,让别人能得欢慰;主,我愿意多经痛苦,让别人能得安舒;我也愿意受屈被负,让别人能享爱抚。
 
若要成油使人尊重,橄榄就要受压榨;若要成酒使人喜乐,葡萄就要投入醡。不要成为尖利荆棘,把人刺痛和刺伤;却要结出甜美果实,来充多人的饥肠。
 
要多播撒爱的种子,使人人和睦相亲;不要种下恨的根由,挑人人彼此争竞。要像黑夜一盏明灯,放出光把人照亮;不作空中一片乌云,使人看不见阳光。
 
我若能有爱的舍弃,活着就更有意义;不求自己一时安逸,只求于人有利益。我若能够舍己为人,就不虚度此一生;只有活出基督生命,凡事才能荣耀神。
(调用诗歌三六二首“我已与基督同钉死”;“路中人之诗”六三首。)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初,我被送往劳改场服刑的前一天,监狱通知我的家属前来接见。福清各乡村的弟兄姊妹得知这个消息,纷纷赶来,有极多人围集在看守所门口,他们都盼望能够再见我一面。可是监狱负责人不肯让他们进去看我,有一部分弟兄想冲进去,都被驱赶回来。最后只准许十个人进去见我。好多人只能站在看守所门口,流着泪为我祷告。这一生动场面,充分地显明了主的爱和肢体的爱!
到了建阳,这里监狱的条件比永安和明溪的劳改场好,所以生活不像过去那么艰苦。我在监内被分配当文化教员,担任初中班的语文教学,神也给我恩典,使我教的班成绩最好。建阳县文教科派员来考试,我教的两个班全都考了及格。后来有三个干部想通过升学应试,也来找我给他们补习。在狱中我也传了一些福音,到我出狱以后,有一个管教干部还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虽然你在狱中是个犯人,但我倒从你的身上学到了一些东西,你是值得尊重的。”这荣耀要归给我们的主!
我在建阳监狱时,福清弟兄姊妹曾来看望我。当我得知福清众教会聚会正常时,我就对他们说,“恢复的路若不是出于主,就很容易被人打垮。若是主亲手开的门,就无人能关。我们的根基若是建在磐石上,就经得起风吹、雨淋和水冲。我们的工程若是经过火还能存留,就说明我们的工程不是草、木、禾秸,而是金、银、宝石建造的。”
我在建阳服刑的第六年,有一天和姓翁的一个犯人在一起值班。他的年纪有六十多岁,文化颇高,在狱中担任文化教员。我和他谈论到信仰的问题。我说,神如浪子的父亲,是满有爱的。不管我们堕落到什么地步,只要我们肯回到祂面前,祂都肯收纳。主耶稣是为羊舍命的好牧人,祂撇下九十九只羊,历尽千辛万苦去寻找一只失迷的羊。接着我唱道:“失迷的羊,你今在哪里?救主今天正在寻找你!一百只羊内中缺一只,莫非就是你?…”这首诗我还没有唱完,他就大哭起来。随后他就诚挚的对我说,“我就是一只失迷的羊。多年前我在漳州的一所银行里工作。每逢主日,我都去公会的礼拜堂作礼拜,还参加教会的唱诗班,别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比较热心的基督徒。解放后,环境有了改变,我就渐渐离弃了主。今天听了你的交通和你唱的诗歌,我极为感动。我决心立刻回到主的面前悔改认罪,求主赦免我,收留我!从此我不愿再流荡,也不再失迷了!”于是我就带他一同祷告。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就有了很明显的改变。没多久,监狱领导就调他到别的中队去管理犯人图书室。主借着我能找回一只失迷的羊,我欢喜,主也欢喜!
一九九〇年监狱里又来了一个犯人,是由省看守所送来的。他姓杨,七十多岁,原为天主教的神甫,后因梵谛冈册封他为福建教区主教,被政府判了三年刑。我与他有些交通,才得知他在一九五五年天主教遭受大打击时曾被关了二十多年。我对他说,“我们都是为主受苦。”他马上答道:“我们的苦算不得什么,主耶稣替我们赎罪,钉在十字架上,祂受的苦才是真正的苦。”我看他受苦的心志那么坚强,颇受感动。
那几年我在狱中的工作比较轻省,家属和弟兄姊妹可以来看望我,所以生活不像前一次十年刑那么困难。我因信仰问题而入狱,可是政府却将我的案情看得特别严重。别的犯人家属会见很随便,我每次会见都要报上级批准,而且还要进行监听和录音。末后一两年,诗二七13:“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就早已丧胆了。”给了我很大的安慰。在我服刑的几年中,难处虽有,神的恩惠却更多。我在狱中曾患有冠心病,有几次心跳很快,每分钟达一百多下。我那时向主祷告说,“主啊,你看我在地上已没有托付,你就把我召回去,我愿意顺服。你对我如果还有托付,你就医治我的疾病,并带我平安回去再为你而活。我自己没有拣选,只愿你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结果神垂听我的祷告,救我脱离了生命的危险。真是如诗歌所说,“十架不会重逾祂恩典,风波不会掩蔽祂荣脸。”在监狱中,由于我的教学成绩特别突出,上级两次提请减刑,但是都未被批准。干部和犯人都为我不平。直到第三次上报,我才被减了一年半刑。过了两年又减了一年刑。就这样,神带领我过了一年又一年,刑期不觉也将届满了。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四日,是我刑满出狱的日子。那天,我的一个媳妇带着我的一个孙女林希平来建阳接我。同来的还有三位姊妹(家住福州的曹象玉、在建阳工作的江遵信之女江青儿和灵惠姊妹的母亲)。我先乘汽车到南平,再由南平乘火车到了福州。当晚就住在我的大女儿林静愉家中。次日一大早,我就赶到福清城关去看我的妹夫陈俊如弟兄,他患重病已卧床两年,一直渴望能等到我回来才去见主。因此,我出狱后先赶去看他。我到他家时,他躺在床上,已经不能说话。但我对他说的话,他还能听懂并点头示意。最后我祷告的时候,他还会轻声的说“阿们”。能见我一面,是他最后的心愿,主也成全了他。过了四天,他就离世到主那边去了。
陈俊如弟兄参加过鼓岭训练,在属灵判定中,倪弟兄对他说,“你的希望比任何人都大,你的难处却比任何人都多。你若要成为好器皿,就要求主打掉你身上许多属灵的难处。”后来他在福音上被主使用。一九八〇年前后,他成为福清城关教会的负责弟兄。那几年间,在对福清全县青年信徒的培养与成全上,他和我有过密切的配搭。他是我的妹夫,年纪比我轻,却先我而去,使我失去了一个得力配搭的同工。
这一次我服了七年零六个月刑,是我第五次入狱,第三次被判刑。我真有一个感觉,环境的压力越重,对基督徒的生命越有好处,就如橄榄若不经压榨,就不能成油。我在一九五六及一九六三年那两次的囚禁中,压力很大,生活很艰苦,十字架很重,然而我向主的心却很迫切,所以能写出许多较好的诗歌来。我这次被囚,生活条件较好,没有受饥饿,没有穿破衣服,所写的诗歌就不多。我想,我一生如果都是一帆风顺的,恐怕连一首诗歌也写不出来。神所安排的环境,都是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的。
一九九一年一月我回到家乡后,很多弟兄姊妹来看望我,他们的爱心给了我很大的安慰。有一位弟兄写信给我,很激动地说,“一九八三年您六十七岁时被判了十年刑,我以为我不可能再见到您了!现在您竟然回来了,而且听说您的身体还健康,真是感谢主!”回想起一九七〇年,郑文球弟兄刑满回家后,他还受到了严格的管制,弟兄姊妹想去看望他也不方便。他一个人孤单无依,甚至当他病重住院,弟兄姊妹也不能去照顾他。他一心为主,为教会,多少爱心倾注在弟兄姊妹身上,而那时的环境却是那样的无情,他是那样艰难的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步。每想到此,我就不禁眼泪盈眶,心痛不已!
 
 
四十天的监禁
求你领我出离被囚之地,我好称赞你的名(诗一四二7上)。
借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腓一19下)。
我回来以后,主不丢弃我,照样让我在教会中有事奉。从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神很祝福福清的福音工作,三年来全县受浸的人数达到五千人。一九九二年后,教会开始注重青年信徒的造就。第一次只有几十人,后来人数逐渐增加到几百人,范围也越来越大。有许多当年受成全的青年圣徒,今天已成为配搭的同工,在各地尽职。福清的弟兄们也被主带到同心合意的地步。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我又被拘在市拘留所里,前后监禁了四十天,这是我第六次入狱。公安人员办理好拘捕手续要把我带走的时候,我请求他们让我作一次祷告。那时,我的妻子、媳妇、一个孙女及一个外甥女站在我的身边,我开口向主祷告:“主啊,你既然许可我再次进入苦难,我就求你给我够用的恩典。我把自己奉献给你,也把我一家的人交托给你,求你看顾她们,并保守她们在你的爱中…。”祷告完了,我就被送往福清市拘留所关押。
当我被关进一间号房时,就有一个管教干部进来对犯人们说,“这个老人犯有心脏病,你们不可动他,出了事你们要负责。”随后,又有一个监狱医生来说,“这位老人是好人,不像你们为非作歹,你们要好好对待他…。”这两个人我都不认识,竟然会如此关照我,实在是神的眷顾。干部走后,号里的犯人围在我的身边,问我是因什么事被拘捕的。我说,“我是信耶稣的,因为教会的事被捕。”他们就开口骂道:“信主是叫人作好事,也给抓进来,政府真是乱来。”于是他们把号里最好的铺位让给我,给我许多的照顾。我感激他们,更感谢爱我、保守我的主!
第一次审问时,也是那三位科级干部。我对他们说,“我只是为了信仰,为了教会的事。你们要判我多少年刑都可以,我不会顾惜自己。”他们说,“政府不一定要判你刑,只是要把一些问题弄清楚。”他们题的第一个问题是,黑龙江那么远的地方,怎么也有人写信给你?因为他们到我家拘捕我时,我正在回复黑龙江一位姊妹的信。我回答说,“在国内,好多个省的信徒都知道我,了解我,他们有什么信仰上的问题都喜欢写信请教我。”我接着说,“我不但在国内出了名,就是在国外也出了名。好多个国家的信徒都知道我。我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被你们关了一次又一次,并且被判了这么多年刑。”他们三位听了,都不禁点头称是。
在狱中,我重写了“我今所行路程”这首诗:
 
我今所行路程风狂浪大苦,天上太阳星辰多日不显露,甚至活命指望好像都绝了,但我信神应许必定不动摇。
 
主怎样对我说,事怎样成就,借着主灵帮助,我终必得救。愿我不凭眼见,完全凭信心,除去疑惑忧惊,因信蒙怜悯。
 
这次风波过后,还可有事奉,还可看见神迹,还可有交通。愿我不至丧胆,仍向主尽忠,直到路尽灯残,进入荣耀中。
(“路中人之诗”六六首。)
这一面写出了主对我的应许,一面也是我对主表达的心愿。
这次被囚的最后一天(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清晨,我想再一次禁食祷告,可是我里面很清楚有声音说,“不必祷告,只要赞美。”我就默默的向主赞美,相信祂今天会放我出去。可是整个上午都没有动静,午饭吃过,大家要准备去午睡的时候,干部走进来说,“某某人,整理好东西回去。”全号的犯人欢呼起来,立刻帮助我拿东西送我出狱。这四十天来,犯人们对我顶照顾,我也将神的福音分给了他们。这实在是神又一次恩待了我。
出狱以后,我才知道在我被捕的几天内,大陆各省以及海外好多个国家的弟兄姊妹都在为我祷告,这实在给我看见了基督身体的实际。海口有一位病在床上快要离世的老弟兄还为我祷告,渔溪一位只有四岁的小女孩也为我祷告。在这些弟兄姊妹身上,我再一次看见了主的爱和肢体的爱。
 
 
又被判三年刑
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炼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四12~13)。
他们是基督的仆人么?(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林后十一23上)。
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下)。
一九九四年以后,神量给我的事奉范围不断扩大。大陆北方各省都有弟兄姊妹前来寻求交通。福音在福清全县也越加广泛的开展。自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八年,每年受浸人数都超过了两千人,一九九五年甚至达到三千余人。很多青年人蒙恩,并火热追求,我们也越加注重成全的工作。福清的同工们仍保持同心,主的祝福明显加增。
一九九六年,全国性打击的风暴兴起之后,难处也临到我的身上。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我被宣告逮捕,关进监狱里十二天后被保了出来。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法院开庭宣判我三年刑,我再次入狱被关了一个月。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晚,我又被关进监狱。不久因为我的妻子病重,生命垂危,六月二十五日我又被保了出来。这次我在狱中写了“主,我不能没有你”这首诗歌:
 
我不能没有你,哦,主耶稣!万事都可丢弃,唯要我主。
 
哦,救主,我真需你,无时刻不需你;在此百般试炼中,更需要你。
 
我不能没有你,哦,主耶稣!你活在我灵里,作我帮助。
 
我不能没有你,哦,主耶稣!无你就无安息,就无满足。
 
我不能没有你,哦,主耶稣!唯你能赐恩力,慰我苦楚。
 
我不能没有你,哦,主耶稣!我要常在你里,尽享安抚。
(“路中人之诗”六七首。)
在这三年期间,我进监、出监一共三次,现在还是保外就医的。不管苦乐祸福,我都愿意顺服,只愿神的旨意成功在我的身上,只愿我能荣耀主的名!
这次法院判我三年刑的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判决书列举了两个事实:一、一九九二年我在福州召集了一次福建省同工聚会;二、我在几次服刑前后编写了“路中人之诗”,宣扬李常受的观点。我答辩说,同工聚会只是在一个信徒的家里开了一天,谈些信仰的事,人数也不多,怎么会扰乱到福州的社会秩序?“路中人之诗”我于一九七三年就已经写好了,李常受的书则是在一九八〇年以后才由国外传进来的,怎么能说我的诗歌宣扬他的观点呢?我在狱中曾写了一分声明给法院,大意是这样的:“我的信仰完全以圣经为依据,我信仰的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因此我不承认我所参加的是“邪教”或“呼喊派”。我所写的“路中人之诗”只是宣扬圣经的观点,其中有很多圣经节为证,绝不是宣扬什么人的观点。再者,这些诗歌只是在一部分信徒中吟唱,怎么会扰乱到社会的秩序?”事实虽是如此,我还是被判了三年刑。
二〇〇〇年我被保外就医在家,又有逼迫教会的风声传来,我想我可能又有难处了。我有感写下“主,我不知究有何试炼”这一首诗:
 
主,我不知前途究有何试炼,只知我要投依在你脚前;纵有许多艰难痛苦和危险,却都不能掩蔽你的荣脸。
 
你爱何甘甜,时常充满我魂间;使我有力承受诸般的磨炼,还能靠你恩向前。
 
主,我不知前途平坦或崎岖,只知信靠你的宝贵应许;纵使少见阳光多见风和雨,我也献上赞美不稍忧惧。
 
主,我不知前路究有多久长,只知活着一天就多仰望──你的恩典扶持,你光的照亮,使我任何遭遇都能欢唱。
 
主,我不知何时才能见你面,只知你来紧近不会再延;我要时时预备迎接你显现,好将所背十架换你冠冕。
(“路中人之诗”六八首。)
二〇〇一年十月十七日,三年刑期只剩下五十天,我又被收监,关押了二十一天。后来因为我年老体弱并患有心脏病,我又被解除监禁。这是我第十次进入狱中,主又把我带了出来,感谢赞美主!
从一九五六年至今,为了主的名和祂的见证,我进出监狱十次,被判刑四次,一共被判了二十四年刑,还受了七年管制。主知道我不是反对今天的政权、扰乱社会的秩序。照着圣经的教训,我对今天的掌权者是尊敬的,对今日国家的制度是顺服的。政府虽然判了我多年的刑,我一点也不怨怪。我认为这只是神对我个人道路的安排。我若是因为作了不道德的事而受苦,那一点都没有价值。我只是因为事奉主、服事教会和圣徒以及写了一些文字而被定罪。我一生受了许多的苦,在人看来的确是满了羞辱与艰难,历尽了人世苦楚;但是为了主,并经过祂的许可,我就甘心领受。另一方面,主也借着这些苦难来成全了我,使我的己能被破碎,让祂在我身上能加多并得彰显。愿主在我这卑微的人身上能得着荣耀,能够使祂的旨意得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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