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加拉太书 第3章 版本切换
  • 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 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 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 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 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 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 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 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 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 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 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 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 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 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 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 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 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 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 21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 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 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 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 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 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 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 28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 29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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