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五○年二月二十日
讲地:香港九龙佐敦道
讲者:倪柝声弟兄、李常受弟兄
读经:
罗马书一章一节:“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罗马书一章一节
“奴仆”“特派”“传神的福音”
罗马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里的“仆人,”原文为“奴仆。”根据古代的习俗和法律,奴仆乃是卖身给主人的人;主人对奴仆有绝对的权利,甚至有生杀之权。保罗就是基督这样的一个奴仆,是主所买的,并非只是基督所雇请的仆人。但保罗又是奉召的使徒,好像医生受召来看病。“特派”原文意“分别出来归于……,”保罗是被分别出来专专为着神的福音的。这里的为着福音,包含传扬和辩证。保罗不只是口传福音,更是全人整体为福音;就是保罗的织帐棚,也是为福音的缘故。他有没有用口传福音,是另一件事,但他整个人各方面都是为着福音的。
对于奴仆,阿福德(Dean Henry Alford)是维持钦定本的繙译,使用“仆人(servant )”一辞。他说,不是“奴仆,”因为奴仆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人。“使徒”则是受到神特别的呼召,有最高的职分。这里的使徒不是广义的,乃是比较高和特别的意义。十二使徒、主的兄弟雅各、和保罗,就是得这头衔的。只有特别蒙召的人,才能作使徒。
保罗自己说,他是最末了、最小的一位使徒,是特别蒙神恩典所拣选的(林前十五9~10)。他是神特别分别出来,甚至从母腹里就分别出来的(加一15);保罗被分别出来乃是为着属乎神的福音。“神的福音,”指明这福音乃是属于神的,“神”字是所有格的意义,不是同位(apposition)的意义。这福音是由神而出的。这指明救恩单是由恩典而出的。
简单的说:第一,保罗既是奴仆,就没有自由,不论甘愿与否,他是完全属于神的。第二,这里的呼召也不是普通的,如果是普通的,那么大家也都有。信徒只要一信主,就蒙召为圣徒(罗一7),这是普通的蒙召。但保罗的蒙召是特别的,我们由行传九章可以看见他蒙召的特别之处(3~19)。第三,这福音是神的福音,意思就是这福音的本质是属于神。
毛罗(H. C. G. Moule)说,保罗以耶稣基督为他绝对的主人,所以用“耶稣基督的奴仆”一辞。他说,奴仆有两个意思:一是买来的;二是自愿降服的( self-surrendered )。神的福音,在特别一面来说,就是基督的福音,因为只有在基督身上,神才得着真正的启示(约十七3)。
“耶稣基督”与“基督耶稣”
“耶稣基督”一辞本书只用过八次。在使徒行传用十几次,在福音书里用过五次。书信大部分都用“基督耶稣。”耶稣和基督是指主在两个时间里的名字。“耶稣”是主在地上为人时的名字,“基督”是主复活后,被神高举时,为神所立的名称。“耶稣基督”就是指那位曾活在地上的耶稣,如今已被神高举,被立为基督(徒二36);这是说到祂在地上的生活,并祂在宝座上得荣耀。至于“基督耶稣”一辞,“基督”只说到祂的得荣耀,但将“耶稣”放在基督之后,就形容给你知道,今天这位得荣的基督,就是从前那位为人的耶稣。所以全新约都说“在基督耶稣里,”从没有说过“在耶稣基督里。”因为我们只能在基督里,不能在耶稣里。即使你与主耶稣一同活在世上,你的生活好像耶稣的为人,你却不能像祂上十字架为人担罪。如果祂在地上时,我们就在祂里面,就十字架救赎的工作我们也有分了。这是不合真理的。一切都是祂替我们作,我们并没有为祂作什么。神把我们摆在基督里,我们是借着圣灵,能在基督耶稣里。所以当圣经说到基督自己时,就用耶稣基督,说到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时,就用基督耶稣。
关于罗马书第一句的繙译,历来即有“耶稣基督”和“基督耶稣”两种解释。主张译为“基督耶稣”者,认为保罗是看见了基督的荣耀,所以甘愿作基督的奴仆,“传基督耶稣为主(林后四5上)。”但另有主张译为“耶稣基督”的一派,认为保罗愿为耶稣的奴仆,不愿只为基督的奴仆;人最看不起者乃耶稣基督,但保罗作祂的奴仆。这是因为保罗觉得,他乃耶稣基督完成救赎、受死流血所买来的奴仆;所以他这样的宣告,对耶稣基督乃是尊敬。并且就保罗这一面而言,他早已认识基督为至宝,对基督看为宝贝,清楚祂的荣耀有多少。现在他更盼望人能宝贝为人的耶稣,所以他传福音不仅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因耶稣”作了众人的奴仆(林后四5下)。
毛罗驳阿福德说,“仆人”应当是“奴隶。”这辞的意义有二:第一,是被买来的,第二,是自愿降服的。一面,因为是基督用血把保罗买来归祂自己的;一面,也是保罗甘愿降服,而作基督的奴仆。我们作基督的奴仆,也是这二样的意义合起来讲。
罗马书的主题乃是纯正的福音
格兰特(F. W. Grant)说,罗马书是完整而精确的福音论文。其中所论的每一件事,都是因别人可能提出来的反驳,而有的推论与辩白;因为真理越宝贵越基要,人的不信与骄傲,越要合拢他们一切的智力来推翻它。所以保罗用这卷书信来说明福音。罗马书的主题乃是纯正的福音。首先指出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在罪之下,不能在审判台前站住。其次,保罗指明神的公义,就是被宣判有罪的人所怕的,现今,当其显明在基督作为祭物的工作时,反而是向罪人开启的避难所和遮护。我们是凭着信心得称为义,神的公义就成为我们的。这福音不仅使罪人的罪得赦免,并且使信徒得有新地位。在罗马书头一部分里,显示了基督那为着罪人之宝血的能力,我们信祂,罪就得赦免了;基督复活,我们信的人就得神称义,并且站立在基督里的新地位上,得神恩典的眷临。一个人一旦得着这宝贝的福音,就不能不传。
格兰特是历代最会解经的人之一。达秘也是最会解经的人。达秘高大,而格兰特矮小。另有葛岱(Frederick Louis Godet)是正宗的神学家,代表欧洲大陆神学,他是非常属灵的人。
某弟兄说:钦定英文译本不注意分别耶稣基督或是基督耶稣;达秘新译本也是。
俞弟兄:希腊人写信是先写平安,但保罗是先祝福。保罗先说他的职分与蒙召,或者是因他与罗马基督徒不大熟,所以先介绍自己的身分。加拉太三章二十八节“为奴的”与罗马书这里的奴隶,并提前六章一节的在轭下的“仆人,”用的都是同样的辞。
倪柝声弟兄: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说,奴仆表明卑微(modesty)与庄严(majesty)两面的意义。在启示录二十二章,约翰要拜天使,那天使说,我们都是同作奴隶的(8~9)。作耶稣基督的奴隶是荣耀的事!“服事”在希腊文是恭敬乐意的事奉;这辞也用在先知、君王身上。奴隶服事所作最卑贱的事,是为人解鞋带。保罗说,他是耶稣基督的奴隶,与施浸约翰有同样的灵。
“神的福音”不是说福音是论到神、关于神的,乃是说福音是神所设立的,乃是神所创始的(参罗十五16,帖前二2,8~9)。
保罗蒙召为神福音的管家
保罗是基督的奴仆。保罗在此见证,他自己是基督用血所买来的奴隶,他也甘心来事奉主。但他又是神所设立的使徒,被神召来作福音的事奉,不论他喜欢或不喜欢,都要为着这福音。他不是神募来的,乃是神征来的;就像拉壮丁般的拉来,是给神为着祂的需要征来、召来的。保罗是这样蒙召作使徒的。“分别”就是将他从所有的人、事、物等,都分别出来,使他与别人不同。这过程由三个地方可以看出来:第一,加拉太一章十五节说,神从母腹里把他分别出来,这好像旧约以色列人和牲畜的头胎,都是命定分别归给神的(出十三12,二二29~30)。第二,在行传二十六章十六至十八节,主耶稣亲自拣选他,要他往外邦人那里去作福音的使者。第三,在行传十三章二节,圣灵召他和巴拿巴去作祂的工。这三次里,保罗分别为父、子、灵所呼召,并且都是为着福音。
“福音”在这里乃是说到神圣经营的总和(the grand total of Divine Economy)。在罗马书,头八章都说到得救的事。一至五章说到恩典的福音。九至十一章是论到神的拣选,就是神圣的经营(Divine Economy),说到主的主宰权柄。由十二章起就说到教会的交通、定规等。但保罗蒙召为福音,不只是在站在讲台上传福音,乃是说他好像神整个福音的管家,他为整个福音劳苦经营。
下次大家必须先在家消化了,才来这里说,不可临时来这里消化。
李常受弟兄:第一节是主词,保罗一开口就写 Paulos (保罗的希腊文名字)。接着保罗说到他的三层资格,这三点是解释 Paulos 这主词。这好像人的名片上印著名字,名字后有这人的资格。
保罗写信给罗马信徒,乃是带着辩证的口气。这是因为那时人对神的福音不容易相信。保罗写希伯来书不写自己的名字,但在罗马一章一节就宣告他的名字,并表明他的资格,就是他传福音的权柄。下面保罗申述他作使徒不只是蒙呼召,并且是“特派”来为着神的福音。神的福音就是保罗所传的福音。
二至六节是解释整个神的福音,因为述词(predicate)至第七节才出来。第七节的“我”又开头,表明前面二至五节可以没有,像括弧的话(新约里若是可能,须加上五十至六十个括弧)。
开雷(William Kelly)是前一世纪的大解经家,他本来是神学博士,后来为主的缘故摔掉他的博士学位。大约在七十几年前他写到关于“仆人”时,他说仆人乃是“奴隶,”在人看来是卑贱,但在保罗看来则不同,因为他是耶稣基督的奴隶。保罗这里这样说,似乎是在夸口,这是别人明白不来的。“耶稣基督的奴仆”一辞,乃是那认识恩典之圣别自由的人所夸口的,也许没有另一个人是这样受教导,并这样享受的。我们是蒙召作圣徒的,但保罗是蒙召为使徒。使徒的身分不是遗传的,也不是自命,乃是神特派的。他作使徒,是为着神的福音。他为何不说“基督的福音”?因为福音虽然是基督所成就的,但出发点乃是神。无疑的,福音只能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但神的福音指明神是福音无止境的源头。
尼威尔( William R. Newell)是美国的解经家,他说,罗马书开头只有保罗的名字,没有西拉、提摩太、和其他弟兄的名字。因为只有他自己是为基督所召,作外邦人的使徒(加二8~9),就是作这时代福音的宣扬者。以弗所书也是只署名保罗一人,这是因为只有他看见以弗所书里的大启示。在罗马书开头,他自称是卖身的奴仆,这乃是他最高尚的虔诚。“奉召”一辞,从第一节起至第七节止,共提到三次。被召乃是神标出并分别出来的举动。第六节里,圣徒乃是“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信徒是父赐给基督的(约十七),并且从他们在地上的历史以前就联于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第七节说到我们是蒙召的圣徒(不是蒙召“作”圣徒),这绝不是说,我们是被邀请来“变成”圣徒,那是天主教的教训。我们乃是由神圣主宰的呼召而为圣徒的。我们是圣者,是由基督的血所洗净,也在基督里被创造的。这就是我们的所是。即使天使也不是因圣洁的过程而变为天使的,乃是被造而为天使。这就是保罗所说“奉召”的意义。
保罗被征召是为神的福音。福音乃是神的好信息;乃是“神”爱世人,乃是“神”差祂的儿子。所以福音就是传扬述说神爱世人的信息。这是保罗的使命。
关于“使徒”
倪柝声弟兄:以弗所四章八节那里,主赐给祂的教会有使徒,乃是在祂升天之后所赐的。但十二使徒是在主升天之前就已经设立的。所以升天以后所设立的使徒,与十二使徒的地位不同。就是到了国度时代,他们的地位也不同。十二使徒在国度里不仅与主一同作王掌权,并且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十九28)。
在林前十五章,保罗说到他蒙召为使徒的经历,他说主亲自向他显现呼召他。在五节他说到基督向“十二使徒”显现。在七节他说到主向雅各显现,雅各乃是主的兄弟;七节也说到主向“众使徒”显现,这“众使徒”定规不是十二使徒,也许是指普通一班的使徒,是圣灵所设立来继续作使徒工作的。
行传十三章提起保罗和巴拿巴蒙圣灵呼召作外邦人的使徒。有人认为主所设立的十二使徒中,犹大作恶死亡,他们认为马提亚不算,硬把保罗塞入十二使徒之列。但行传一章说,马提亚是“和十一个使徒同列(24~26),”底下二章就说,“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高声说(14)。”可见圣灵承认马提亚是列在十二使徒中的。但是巴拿巴和保罗也都是使徒。就是西拉、提摩太也称为使徒,在罗马十六章七节指明,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二人也是使徒。
启示录二章二节提到“假使徒。”启示录是主后九十五年末至九十六年初所写的,那时约翰已经老迈。当代的使徒差不多都死了,只留下约翰,所以人很难认出使徒是真是假,因此那里主耶稣提到,使徒是要试验过的。
使徒的意义,乃是一班蒙神恩典打发出去的人。所以十二使徒死了,并不阻止使徒的产生。今天因着罗马天主教在梵谛冈的教皇自封为使徒,所以人对使徒一辞的看法,以为是什么特别的地位。这是错误的。在圣经里需要恢复的其中一项,就是使徒的产生。保罗和我们,都无法放入十二使徒中,但我们仍然可以是使徒。作使徒的证明,首先是神的打发,其次是教会的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