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三册

《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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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在信仰上是一,在道理上宽大

信仰、教训、真理(真实)

在以弗所四章十三至十六节,我们要留意三件事。第一,是十三节的“信仰”。国语和合本圣经通常把这辞翻成“真道”,容易使人误以为是指道理说的。实在说,这辞在希腊原文与“信心”是同一个字,所以最好翻成“信仰”。这里所说的,不是道理的问题,乃是信仰的问题。第二,是十四节的“教训之风”。这是在信仰之外的教训,是指着道理说的。第三,是十五节的“持守着真实”。这辞也可译为“真实化”,原文与“真理”一辞同字根,因此是指着真理说的。

信仰与道理不同

信仰关乎我们的得救

在以弗所四章这段经文里,有信仰、道理(教训)、真理(真实)这三样不同的事。信仰关乎我们的得救。比如,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祂成了肉体,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又升到天上。我们信入祂,祂的宝血就洗净我们的罪,祂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重生我们,结果我们就得救了。这就是信仰。人相信这个就得救,不相信就不能得救。

道理是教训,与我们的得救没有关系

什么叫作道理?道理就是一些与我们得救没有关系的教训。罗马十四章论到吃(2~3)与守日(5~6)的事。有人只吃素,有人荤素都不忌,认为百物都可吃;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所以守安息日。到底该怎么吃,到底该不该守日,这些都是道理的事,因为与人的得救没有关系。你吃荤或吃素,与你的得救与否毫无关系。只要你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为你死而复活,取用祂的宝血洗净你的罪,接受祂进到你里面,使你得着生命,这样你就得救了。至于你吃荤或吃素,和你是否得救一点关系也没有。同样的原则,你守不守安息日,与你是否救也没有一点关系。

道理争论的实例

关于“受浸”的道理

受浸或受洗这件事,在基督徒中间有很大的争论。有的人实行受洗,也就是受点水礼。有的人说这样不够,必须受浸,整个人浸到水里去。主张受浸的人,有的说浸一次就可以;有的说不能只浸一次,要浸三次,因为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要将人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有的说,受浸时脸要朝下,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垂下头;也有的人主张受浸时头要往后仰。这类的道理很多,人各有主张。还有的主张,不能在屋里的池子受浸,一定要在天然的水里,也就是在河里受浸。还有的说,不能在海里受浸,那是咸水;主耶稣当初是在约但河里受浸,那是淡水。再有的说,不可以用热水浸,一定要冷水,因为一用热水,就加了人工。这种辩论实在很多,听来像是笑话,却是真实存在的。

还有人说,根本不需要水浸,因为人天天洗澡都是浸到水里,却没有因此得救,所以水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灵浸。宾路易师母(Jessie Penn——Lewis)就是其中之一。宾路易师母是个相当属灵的人,写了好多有属灵价值的书,但她就是主张不要水浸,要灵浸。此外,还有一个团体,是拿一面旗子在人面前摇一摇,就算是给人“施浸”。所以,这给我们看见,光是“受浸”这件事,就有许多道理上的讲究和争执。

在菲律宾,曾有人问我:“李弟兄,你们施浸是奉父、子、圣灵的名,还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我说,“我们有时候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有时候是奉主耶稣的名;有时候是奉主耶稣的名,把人浸到父、子、圣灵的名里。”他说,“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浸不对,只应该奉主耶稣的名。”人可以有不同的说法,似乎讲究很多,但我要问:这些是道理,还是信仰?这些都是道理,与人的得救一点关系都没有。用热水或冷水施浸,在咸水或淡水里受浸,在海里、河里、池子里,或在澡缸里受浸,都无关紧要;要紧的乃是作新造(加六S)。

关于“洗脚”的道理

关于基督徒的实行,以及对圣经的解释,道理真是很多。比如,洗脚也是一个道理。有些基督徒根据约翰十三章说,每逢擘饼的时候,一定要洗脚。因为主耶稣当初设立祂的晚餐前,先给门徒洗脚,也要门徒效法祂的榜样,彼此洗脚。所以这些人坚持,每次擘饼都得洗脚。结果,就出来一个“洗脚会”,擘饼前一定实行洗脚。请问这是什么?是信仰,还是道理?这不是信仰,而是道理。

关于“蒙头”的道理

此外,蒙头也是基督徒中间的一个道理。有的人说,今天不再需要蒙头,因为那是古代的风俗;另有的人说,按新约来看,毫无疑问,应该实行蒙头。主张实行蒙头的人中,有的说,要蒙白头巾,因为白色代表洁白。有的说,要蒙黑头巾,因为头发是什么颜色,蒙头巾就该用什么颜色。还有的说,蒙头巾要长一点,宽一点,最好还要垂下来。这些都是道理。如果蒙头只是一个规矩,就没有多少意义。蒙头必须有属灵的实际;姊妹们蒙头,乃是服权柄的表记(林前十一10)。然而,无论怎么说,蒙头与得救无关,因此只能算是道理,并不是信仰。

关于“被提”的道理

关于信徒被提,讲究也很多。有人说,大灾难以前,圣徒都被提了;有人说,大灾难以后,圣徒才被提;还有人说,被提分好多次。这些说法各有其根据,但都是道理,不是我们的信仰,与我们得救没有关系。

信仰没有不同,道理却有许多不同

其实,我们众人的信仰没有不同。我们都信圣经是神的话;我们都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我们都信主耶稣成了人,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我们都信祂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我们也都信祂死后复活,升到天上,并且今天祂不仅在天上的宝座上,更成为那灵进到我们里面。我们一呼求祂的名,相信祂,我们的罪就得赦免,我们就有祂的生命,我们就得救了。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人都是这样相信的。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相信,我们的信仰就有问题,我们就不是弟兄姊妹了。

我们的确都有相同的信仰,但是在道理上,却有许多不同。姊妹们有的蒙头,有的不蒙头;这就是道理上的不同。然而,我们不能说,蒙头的得救,不蒙头的没有得救。因为蒙头不是信仰,蒙头不过是个教训、道理。我们在这里必须分别信仰和道理的不同;我们在信仰上是一致的,但在道理上却很不容易一致。即使是两个弟兄同工多年,彼此也很同心,但恐怕在道理上也有不同。

启示录十一章三节说,“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有的解经家说,那两个见证人,一个是摩西,一个是以利亚;有的说,一个是以诺,一个是以利亚。在我们同工中间,有的人信前一种见解,有的人采后一种看法。同工们中间,在这个道理上就不一致。然而,这无关紧要,同工们接受那一种见解都可以;因为道理可以有很多,但信仰只有一个。

生命长进,道理才脱落

我们初信主的时候,就是得着同一个信仰。等我们信主之后,研究圣经多了,听道也听多了,麻烦就来了。举例来说,有三个兄弟都听见福音,并且都相信,得救了。之后,一个去读了浸信会的学校,一个读美以美会的学校,另一个读长老会的学校。在浸信会学校读书的,去参加浸信会的礼拜,接受了浸信会那套道理的灌输、薰陶。在美以美会学校读书的,则学了美以美会的那套道理。同样的,另一个就接受长老会的道理。过了一年,三兄弟放暑假回到家里,就为道理争执起来了。浸信会的,为浸信会的道理辩论;美以美会的,为美以美会的道理站住;长老会的,为长老会的道理争辩。一年前,三兄弟的信仰是相同的;一年后,信仰虽然仍旧相同,却加上了不同的道理。浸信会的,加上浸信会的道理;美以美会的,加上美以美会的道理;长老会的,加上长老会的道理。用比方的话说,这些道理不过是小孩子的玩具。小孩子越小,就越喜欢玩具。他们三位的争辩像是在那里谈论玩具;等过几年,他们在生命上都有所长进,就不再争辩了。因为小孩子越长大,就越不需要玩具。

我们得救的时候,众人乃是接受同一个信仰。然而得救后,我们听了一篇又一篇的道,这些道进到我们里面,却使我们与人起争执。慢慢的,等到我们生命长大了,道理就渐渐从我们身上脱落。我们的生命越增长,道理就越减少,我们会觉得这个道理没什么意思,那个道理也没什么意思。我们的生命继续长大,最后在我们身上的道理就统统脱落,只剩下主和祂的话——圣经。这就是以弗所四章十三节所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的一。”

我们在信仰上本来就是一,但是我们得救后,可能在信仰之外,加上了许多道理。乃是等到我们生命长进了,道理才从我们身上渐渐脱落。这时,不论姊妹们戴不戴蒙头帽,我们都能喜乐并赞美主。不论圣徒们祷读不祷读,我们遇见他们都觉得喜乐。我们一点也没有道理的捆绑。若是我们要求姊妹们一定要戴蒙头帽,要求圣徒一定要实行祷读,那就是太坚持并主张道理了。然而,我们若是在生命上长大,就不会坚持任何道理。洗脚也是这样,有也好,没有也好。有人祷告时,举起双手,脸朝着天,大声祷告;有的人就是静静的祷告,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这些都很好,都是祷告。举手祷告的,主听他们的祷告;安静祷告的,主也听他们的祷告。这些不同的作法都只是道理上的不同,并没有什么紧要。

四十多年前,我刚得救时,最喜欢讲要到水里受浸。我很强调这一点。我碰到人的第一句话,常常是说,“你是不是基督徒?”若他回答:“是。”我接着问第二句话说,“你得救没有?”若他回答:“我得救了。”我就继续问第三句话说,“你受浸了没有?”若他说,“我没有受浸,我是受点水礼。”我的脸马上长起来,不太高兴的说,“你需要受浸,你非到水里受浸不可。”我就是这样要人改浸。那时,水浸、改浸是我的“玩具”,我遇见人就喜欢讲这个。

慢慢的,我听了被提的道。结果,每次和人见面,就是谈被提,到底是灾前被提呢,还是灾后被提?末了,还证明给人看,灾前被提不对,灾后被提也不对,因为被提不是只有一次,而是多次的,有灾前,也有灾后。那时,我就喜欢讲这个。后来,我发觉我所讲的,与人的得救没有关系。因着主的怜悯,使我在生命上长大,我就从道理中蒙拯救,丢弃了那些“玩具”。

道理叫人分,信仰叫人合

请记得,道理叫我们分,信仰却叫我们合。那些实行摇椅子的人,他们和我们的信仰是一致的;那些受浸多次的,他们和我们的信仰也是一致的。实行受洗的人与实行受浸的人,所接受的信仰是相同的。蒙头的和不蒙头的,也是相同的信仰;吃素和吃荤的,也是相同的信仰;守日和不守日的,也是相同的信仰。

召会的一不是道理上的一,召会的一乃是信仰上的一。若是我们要用道理使人成为一,必定出问题。保罗非常清楚这事。今天在恩典时代,不必管吃荤吃素,什么都可吃。保罗在提前四章四节说,“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保罗的意思是什么都可吃。在罗马十四章二至三节,有的人吃素,保罗就劝不吃素的人,不要轻视那些吃素的,让他们吃素罢。因为他们比较软弱,认为吃荤就不洁净了。另一面,保罗也对吃素的人说,不要审判那些吃荤的,他们觉得平安,就让他们吃罢。保罗要他们彼此接纳。有许多人注意十二章,因为这章是讲身体的配搭;但他们忽略了十四章,这章告诉我们不要注意道理。不论吃素或吃荤,我们在信仰上都是一致的;不论守日或是不守日,我们在信仰上还是一致的。我们必须在道理上没有争执,然后我们才能维持合一。

若是有一个守安息日的人,来到我们中间,劝人守安息日,我们该怎么办?你若告诉他,守安息日是旧约的事,这一定会起争论,结果就打起道理的仗。我们可以告诉他说,“你觉得该守安息日,就守罢。不过,请你不要勉强别人守。你若是勉强别人守,就会产生难处。”再比如,有一位姊妹来到我们中间,聚会时非说方言不可,我们该怎么办?若是你要求她不说方言,甚至拒绝她参加聚会,这样你就成了一个宗派。她虽然说方言,但她还是个主里的姊妹。我们可以和她交通说,“姊妹,你说方言就说方言罢。不过,我们这里不说方言。若是你说的有益处,我们仍然欢迎。”这样的态度非常重要。

今天的难处就在这里,说方言的,非逼别人也说方言不可;不说方言的,就反对别人说方言。我们一逼着别人说方言,我们就变作宗派;我们一反对别人说方言,我们也变成宗派。所以,我们要分辨信仰与道理的不同,而要在信仰上是一,但在道理上宽大。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二日讲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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