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三册
《在灵和真实里的召会生活》
第十五篇 在宗敎以外的事奉
读经:马太福音三章一至六节,十节,土章十八至十九节。
主的生活和工作是在宗教以外
新约圣经给我们看见,主耶稣的生活和工作都是在圣灵里。首先,在马太一章我们看见,主耶稣由圣灵成孕,从灵而生(18,20)。然后,在三章,当祂出来尽职的时候,又有神的灵降在祂身上(16)。因此,祂不仅里面被圣灵充满,外面也被圣灵浇灌,里里外外全都是灵。接着,在四章,我们又看见,祂受那灵的引导,被那灵引到旷野(1)。祂是一个全然活在灵中,随灵行动的人。此外,主耶稣也凭灵工作。十二章说,主耶稣是靠着神的灵赶鬼,把神的国带进来(28)。施浸者约翰在三章十一节说,“我是将你们浸在水里,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祂要将你们浸在圣灵……里。”这节圣经指明,主耶稣作工要把我们浸到圣灵里,叫我们作一个在灵里的人。
在圣灵里这件事,完全与宗教无关,完全是在宗教之外。正如基督从灵而生,乃是生在宗教之外。因此,我们认识基督,不能单凭圣经字句,还必须有圣灵。基督不是生在耶路撒冷,不是生在圣殿,也不是生在祭司家庭里,祂乃是生在伯利恒,长在拿撒勒这个人所藐视的地方,一个贫寒的家庭里。这不是宗教、不是文化、不是传统,乃是灵的故事。在道理和知识上认识基督是一回事,在灵里经历基督是另一回事。
约瑟在宗教以外的事奉
按照旧约的预言,基督应当生在伯利恒(弥五2)。然而,祂的成孕是在拿撒勒(路一26~32)。后来,神用祂大能的手调度环境,把约瑟和马利亚带到伯利恒。他们一到那里,马利亚的产期就到了,于是主耶稣就在那里降生(二1~7)。这就应验了圣经上论到主耶稣必须生在伯利恒的预言。不久之后,为了逃避希律王的逼迫,约瑟便带着马利亚和主耶稣离开伯利恒,到了埃及(太二13~14)。当他们从埃及回来的时候,他们乃是回到拿撒勒这座被藐视的城。主耶稣就是在拿撒勒一个贫寒的家庭里长大。这也应验了圣经上所说,祂必称为拿撒勒人的话(19~23)。
我们必须看见,这些预言的成就与约瑟的服事密切相关。然而,约瑟服事基督不是照着圣经的知识,乃是根据他活在神面前,与神交通,一步一步从神得着指示。结果,他所作的使圣经完全得着应验。
当神指示约瑟要逃往埃及,留在那里,他就趁夜带着孩子和祂母亲逃往埃及并留在那里(13~15)。当神指示他往以色列地去,他就起来’带着孩子和祂母亲进入以色列地去(19~21)。然后,他又照着神的指示,定居在拿撒勒。因着约瑟的服事,使得主耶稣得以降生在伯利恒,得以逃避希律王的逼迫,并得以称为拿撒勒人。然而,约瑟这么作,一点不是照着圣经的教训,完全是照着活的亮光,活在神面前。今天,我们也需要像约瑟一样,有活的亮光,为此我们需要活在灵中,跟随圣灵。
施浸者约翰在宗教以外的事奉
主耶稣生在宗教之外,祂受约瑟的服事也是在宗教之外,连祂的先锋施浸者约翰出来引进祂,也是在宗教之外。施浸者约翰生在祭司的家庭里,他一出生就是个祭司。虽然他的出生是这样,但他出来尽职的时候,马太三章却说,“那时,施浸者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1,4)。按照旧约的规定,祭司应当在圣殿事奉,并且应当穿祭司袍,这袍子主要是用细麻作的(出二八4,初~41,利六10,结四四17~18)。他也应当吃祭司的食物,这食物主要是百姓献给神的细面和祭肉(利二1~3,六16~18,25~26,七31~34)。但约翰所作的完全不同。他不在圣城的圣殿里传道,反而出到旷野;他不穿细麻布衣服,反而身穿骆驼毛的衣服。按照利未记的规条,骆驼是不洁净的(十一4),但他偏偏就穿着骆驼毛的衣服。他也不吃细面和祭肉,反而吃蝗虫野蜜。
施浸者约翰为什么要这么作?他这么作乃是表示,他要把宗教和文化从他身上除去,并且除得干干净净。他也真是在宗教和文化之外。他所到的旷野是野的,那里没有宗教,也没有文化;他所过的生活也是粗的、野的,不仅衣服是野的,连食物也是野的。他反对一切的宗教和文化,推翻、弃绝一切宗教的规条。有的人以为是世界和罪恶拦阻人要主,然而我们必须看见,宗教和文化拦阻人更厉害,也更诡诈。
施浸者约翰这样的脱开宗教与文化,他的职事也是把人从宗教和文化里带出去。在马太三章二节,施浸者约翰传道说,“你们要悔改。”悔改的意思就是心思转变,转向神。不只是为非作歹的需要悔改,就连热心宗教的也需要侮改。当有人悔改,去到约翰那里,他就为人施浸。施浸就是把人埋在象征死亡的水里。约翰不是告诉那些人什么圣经道理,他乃是把那些悔改的人埋葬、了结。不只是埋葬他们的罪,连他们老旧的宗教、文化等统统都埋葬了。无论什么人,只要他们心思一转变,施浸者约翰就把他们埋葬、了结。
然后,在十一节,他说,“我是将你们浸在水里,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祂要将你们浸在圣灵……里。”施浸者约翰用水为人施浸,把人从宗教和文化里埋葬,使人能被引到基督。基督来了,就要把人浸在圣灵里。因此,我们看见施浸者约翰的职事,乃是引人归向基督,而转入灵里。
需要在宗教以外跟从主
在十一章有一件奇妙的事,十八至十九节说,“约翰来了,不吃不喝,人就说,他有鬼附着。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看哪,一个贪食好酒的人,一个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从她的行为得称为义。”施浸者约翰来,是要领人悔改,叫人为罪忧伤,因此他没有胃口吃喝。然而,等到主耶稣来了,祂并没有跟随约翰不吃不喝。按道理说,在先锋后面来的,应当跟随先锋所作的,但主耶稣并不是这样。主耶稣来了,又吃又喝,甚至还与税吏和罪人一同坐席吃喝。这件事向我们揭示在新约中没有规条。所以,你若问到底是吃还是不吃,是喝还是不喝?事实上,不在于吃,也不在于不吃;不在于喝,也不在于不喝,乃在于灵。那灵叫你喝,你就喝个饱;那灵叫你不喝,你就怎样也不喝。
近来在洛杉矶召会,有许多原是嬉皮的青年人进到召会生活中。这些人刚来听福音的时候,男的留着长头发、长胡子,穿着拖鞋,以及嬉皮的衣着,而女的却穿着短裙、短裤。当我讲道时,他们还有些人赤着脚坐在第一排。许多年长圣徒看见这个情形,实在是看不惯。所以,就有些弟兄来到我这里说,“李弟兄,要小心阿,洛杉矶召会到末了可能会变成‘嬉皮’召会。”我说,“弟兄,我们怎么知道主耶稣不是留长头发、长胡须?你们反对嬉皮的衣着,但他们的衣着说不定比我们更接近圣经那个时代的衣着。虽然我不赞成嬉皮,但我也不反对嬉皮。在新约里,一切没有规条。正如约翰来了,不吃不喝;主耶稣来了,却也吃也喝。”论到姊妹们和她们的裙子,我说,“我们不是短裙召会,也不是长裙召会。到底长短的标准在那里,多长才算长,多短才算短?这也是没有办法说的。”
有的人就说,“但不论如何,总得穿着正派。”然而,到底什么叫作正派?不同地区的人对于衣着的标准不尽然相同。比方,中国北方和南方的衣着并不相同,所以到底何为正派,也难有绝对标准。你如果到主那里问主,祂会告诉你,没有规条。这不是对或错的问题,完全是在于活的耶稣。头发的长短该由祂来定夺。甚至当你去理发时,你只要说,“哦,主耶稣,多长呢?”你就会知道要剪多长。这些都没有对错,也没有规条,全在于我们灵中活的耶稣。
主来了,也吃也喝,人就说祂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然而,祂说,“智慧从她的行为得称为义。”智慧就是基督,凡基督所行的都是凭着神的智慧。这智慧乃是从祂智慧的行为得着称义和表白。这里的“行为”,有些权威古卷作,“儿女。”(见路七35)。换言之,新约的信徒乃是智慧之子,他们称义基督和祂的行为,且跟从祂,以祂为他们的智慧。今天,主就是那灵。我们可以说,满有那灵的人就是智慧之子。因此,我们必须照着灵生活行动。我们灵里有一位活的主。我们不该跟随任何的规条、作法,只该在灵里跟从主。这样的生活是绝对在宗教与文化之外的。
需要活在灵的新样里
我们必须看见,基督教满了宗教,满了道理、字句、文化和规条,而缺少在灵里。我们必须从这种情形里出来,我们必须转观念,一切的宗教、道理、规条,一切的老观念、老眼光,都要埋葬、了结,好使我们能活在灵里。若是我们真的转了,我们聚会的情形必能大大改观。现在,我们的聚会还是满了传统,满了规条,不只年长圣徒按照传统聚会,青年圣徒也是按照一套办法来聚会。在聚会中,年长圣徒就是不出声,青年圣徒就是又喊又叫。我不是要说谁对谁错,我的意思是,我们的聚会总是这么一套,就说出我们是在规条里。若是我们众人都活在灵里,聚会绝不会只有这么一套,因为灵的新样乃是千变万化的。年长圣徒这一套搞了二十年,现在青年圣徒来新的一套,结果就彼此闹起来了。这些都是规条。规条就是聚会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和流程,好叫聚会有秩序而不乱。然而,我们不应当这样,我们必须活在灵里,让灵作工。我们不需要守规矩,只要活在灵中。事实上,这样的聚会一点不会混乱。
罗马七章六节说,“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今天,我们仍然在宗教里,在字句的旧样里,以至于我们的灵不够出来,不够新鲜。这些乃是仇敌的诡计和打岔。我们不要去在意字句的道理,乃要注重灵活。我们不在意别的,只顾灵要强,因我们所从事的乃是属灵的争战。我们都要转,从物质的转到灵里。如此,主必祝福祂的工作,把得救的人加给祂的召会。
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十一日讲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