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二册

《脱离仪文操练灵》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三章 操练灵的需要,以及同工们的供给

习惯运用我们的灵

我们许多人至今还是不太习惯释放灵。我们得救以前,是活在罪恶之中,也是凭着心思、情感、意志活着。等到我们得救以后,甚至事奉主,受过一些带领,学习如何拒绝己、拒绝魂,操练活在灵里,然而我们还是很容易活在魂里,不习惯运用灵。举例而言,弟兄们站讲台多少都有经历,若是你们的灵经过一段时间的祷告,刚强起来,就很容易从灵里释放话语。反之,有时因祷告不够多,灵里疲乏,在起头时灵就不大容易出来,需要讲到一个时候,灵才动起来;实在说,这是失败的经历。

倪柝声弟兄曾经说到,我们的灵不能懒惰,需要好好运用。在这件事上,我们不能听其自然。比如你在家里,有位朋友来拜访你,他向着福音是敞开的。你的灵这时若是懒惰,就无法应付他的需要。你虽然接待他,但那个谈话完全是外面的;你只是顺着他的话说一点,却没有用你的灵。这就是你的灵懒惰。在使用我们的灵这件事上,有时需要相当用力气。这好比你打铁,不能用平常的打法,乃要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双手上,才能打得好。所以,我们的灵不能懒惰;这是一个原则。当有人来找你,不论是未得救的罪人,需要传福音;或者是已得救的圣徒,需要加深对主的认识,你都不能平平常常的和他谈话,却一点也不动你的灵。你的灵必须殷勤,必须努力;你必须从灵里对一个罪人说话,你的灵才能摸着人;你必须从灵里对一个得救的人说话,你的灵才能将人带到灵里。

因此,在运用灵这件事上,我们需要一再的操练。我们要祷告到一个地步,灵里很活,不必太费力气,就能运用我们的灵。有时因着我们的祷告不够多,灵里几天不高昂,我们就无法好好运用灵供应人。我们在团体的祷告里,也要操练灵。我们来到祷告聚会中,有时可能灵里懒惰,等候别人祷告,结果大家都不祷告,灵便停在那里,好像画上休止符。我们有分于事奉的人,都必须学习运用灵。我们一到聚会中,就要运用灵;一到事奉里,也要运用灵。我们要操练让灵能很快出来;在聚会中,我们必须习惯用灵。

比如,我们的灵经过早上的祷读,操练得不错;所以,一到聚会中,就不要照着老习惯,乃要好好的运用灵。这如同球员一进到球场打球,就要确实的使用全身,将打球的架势摆出来,准备好迎球。我们一到聚会里,就要运用我们的灵;因为我们聚会是为着接触主、敬拜主,并要赞美主、释放主。不论接触或敬拜,赞美或释放,我们只要来到聚会中,灵就要动;一到聚会里,就要运用灵。在这个关键点上,我们需要大大翻转。

我们要明了,来到聚会就要运用灵,将灵倒出来,把灵释放出来。聚会不论祷告、赞美,都要用灵;我们必须养成这样的习惯。一到聚会里,就像球员进到球场,需要好好打球。球场里有两种人:一种是看球赛的观众,另一种是打球的球员。看球赛的人全身放松;但是打球的人,一入球场就摆出架势,全身预备好,准备迎球。

再者,我们的聚会不该有阶级制度,有所谓的平信徒和牧师。我们一到聚会中,众弟兄姊妹都是信徒,都该尽功用。聚会不能只有少数负责弟兄“搭起架子”,乃要人人都用灵,都尽功用。某位弟兄在作长老以前,在聚会里都是放松的,意思是他白天上班很疲累,在聚会中一坐下就放松,就不用灵。等到他作了长老,因着需要负责任,一到聚会中,就运用灵,里面就涌出话来。这给我们看见二者之间的差别。用灵是一件事,不用灵是另一件事。严格来说,这是不该有的情形。我们每个来到聚会中的人,都要用灵事奉、敬拜;这里没有平信徒和圣品阶级的分别。

在聚会中用灵这件事,一定要养成习惯,这需要一点时间。所以,我们自己需要先养成习惯,再带弟兄姊妹也养成习惯。否则我们的聚会,至终一定落入仪式里;这样作是仪式,那样作也是仪式。灵不动就是仪式。所以,我们一到聚会中,无论是唱诗或祷读,都要用灵并释放灵。这如同打球需要使用全身,吃饭需要用嘴;我们聚会就要用灵。我们来到聚会中,绝不该像没有责任一样,坐着等待别人;或者美其名,等候圣灵感动。圣灵的感动是在乎我们,如同我们将窗户打开,新鲜空气就进来。若是你的窗户不打开,无论怎么等候,新鲜的空气也不会进来。我们非得动灵不可;我们的灵一动,圣灵就动,因为圣灵乃是在我们灵里。

工人与地方召会的关系

我们还要交通一点,关于同工与地方召会的关系。这件事在我们中间很清楚,工人是受主呼召,受主差遣,并非为地方召会所雇,受地方召会支配。这与今日基督教的作法不同。基督教的作法是由某个堂会聘请、雇用传道人;传道人就是那里的雇工,要受支配。然而,圣经给我们看见,工人是蒙主呼召,受主的差遣。地方召会可以请工人作工、讲道,但不能支配那个工人。关于这点,盼望弟兄姊妹都要清楚。

其次,工人无论作了多少,工作的结果无论多广、多大,都不是为着工作,乃要归给召会。工人不能将工作的结果归给工作,工作不应该收存那些结果。工作的结果无论多少,都得归给各地的召会。工人到一地作工,一有结果,就归给地方召会,工作的结果都要交给地方召会。所以,工作的结果不能留在工人手里,必须交给所在地的地方召会。

至于我们中间有些同工,他们的功用并非到各地作工,乃是在召会中作长老或执事。严格说,这些同工不是在工作上的,乃是在地方召会中的。关于“同工”或者“工人”这个辞的用法,有广义的一面,也有狭义的一面。历来这个辞的意思,定义上都不太清楚,在圣经里也是这样。同工、工人广义的用法,包括了所有事奉主、为主活着的人,都能算是同工、工人。我们同工中,有些弟兄们,他们的功用不是到各地作工,而是为着造就、建造召会,留在一个地方召会中作长老、执事。这样,他们的功用是在召会里,而不是在工作上。

工作方面所着重的,是能出去到各地造就、建造召会。这些工作的结果,要交给各处地方召会。至于同工们的用度,包括生活所需,以及交通来往的费用,都要分清楚。

一面,同工们既蒙神所召,受神的差遣,就该学习凭信心,仰望神的供给,绝不该要求召会负责供给。另一面,就属灵的责任和属灵的交通,召会应该尽所能,供给各地同工们的需用。然而,那并不是一种发薪饷的制度。有些地方召会也许力量来不及,无法顾到这方面,同工们还得服事。

同工们不该计算,到底那个地方召会能顾到自己的需要;反倒要在一切需要上,学习仰望神的供给。至于在作法上,各地召会的圣徒,都可以为着受神差遣的工人,摆上奉献。这完全是一件在主面前、在灵里属灵交通的事,一点不在组织里,不在组织的关系里。每一位蒙神所召、受神差遣出去作工的人,都应该学习有信心,仰望主的供给,而不该要求那一处召会,或那几位圣徒,顾到自己的需要。当然,主的供给是藉着召会,也是藉着圣徒;所以众召会的众圣徒,都要认识这点,并在供给主工人的事上有操练。

在供给上信靠主

我自己在这件事上,也经历了许多。从前我在中国北方,长时间都住在烟台。然而,我在主面前见证,在那么长的时间里,烟台的圣徒并没有负我的责任。这也许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是如此。烟台召会的基础相当坚固,不仅没有从欧美接受财物,甚至能顾及上海同工们的需要。一九三九年,我出外在胶济线上作工时,忽然接到倪柝声弟兄的电报。他刚从英国回来,要召开第一次特别聚会。我便带着四位比我年轻的弟兄到上海赴会。在特会期间,我有机会作见证,说到烟台召会非但没有从欧美接受财物,反而将财物往外送到上海。我说到这里,倪弟兄就指出,上海召会多次因着从烟台来的钱,解决了难关。这足以证明烟台召会在财物上并不穷乏;然而,我自己在烟台,并不是靠召会顾及我的生活。这是很奇妙的事。

即使到台湾以后,情形也是一样。或许有人说,那是因为南洋有人在财物上供应我。其实,我一九四九年五月到台湾,八月分正式开工,直到一九五〇年十一月才到南洋。我在台湾住了一年半,从台北召会所收到的供给,只足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些事你们也许无法相信,却是千真万确的事。若是你们问我是怎么生活的,我的回答就是主带我过来的。

之后我到了美国,一九六五年间,我最少五个月留在洛杉矶作工;那整年从洛杉矶召会的账上,供给我的总数只有七百美元。然而,从我手中用出去的,有四、五倍之多。你若问我钱从那里来,我也只能说是主。这都是非常奇妙的事。同工们必须学习一件事,就是仰望主,只知道劳苦作工,绝不讲代价。

顾到别人的需要

作为神的工人,我们必须学习仰望主,信靠祂;并要学习有信心,顾到别人的需要。我要见证,主在南洋仅仅藉着一位弟兄,在将近十年的光景里,一直供应各处盖造会所的需要,以及众同工的需要。我们并没有向人募款。当异议者的风波起来时,有许多破坏的事,这位弟兄也生了病,情形有许多转变。然而从一九五二年以来,虽然经过各种波动,在我的职事这面,从旁、从背后供给同工们的需要,至今没有停过。我们看见神的手在那里,从这面来了一点钱,从那面来了一点钱。所以,同工们要学习相信主,不是顾到自己的需要,乃要顾到其他人的需要、同工的需要。

当然,从圣徒、从召会这面来说,我们该忠心顾念那些为主作工的人;这就是我们在经济上的关系。在经济上我们没有中心,所以没有一个人控制。各地召会愿意奉献给那一位同工都可以,每处的弟兄姊妹愿意奉献给那一位同工也可以。我们在工作上,并没有一个控制的经济中心,每位同工都是直接仰望主。各地召会、各地圣徒都有机会,随着圣灵的引导,顾念每位同工;这就是我们与同工的关系。至于同工之间彼此的顾到,完全是爱心和引导的事。

个人信心的见证

在中国大陆时,工作上常常调动。然而,工作只有调动,没有供给。一九三五年,我们认识基督得胜的生命,就开始有一点开展。一九三六年,工作定规要我到天津,去开展天津和北平那里的工作。当时我一接到电报,便动身前往。我暂时将家眷留在家乡,因为没有路费;并且在天津那里,英租界的生活费相当高。我们在天津租了一栋房子,楼下作为聚会所,一个月房租要一百二十块大洋。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时我并没有钱;然而我能见证,主的供给,尤其是一些小的供给,令我无法忘记,因为那十分坚固我的信心。

我将李师母及三个孩子接来天津时,需要负担搬家费、路费、安家费等;而那时我口袋里充其量只有八十块钱,只能租用较便宜的船只。等到了天津,为着服事上的方便,我实在需要一辆脚踏车。为着买脚踏车,我向主祷告,直到里头清楚主要我去买。祷告之后,我就与当时接待在我们家的张弟兄,一同去看脚踏车。天津的物价很贵,我们在不同的店里观察,并且考虑价钱。结果到了一家店,看见一辆组装好的脚踏车,出价三十二块,当天便可以提货。我虽然很中意,却没有立刻买下,两个人又继续往前,希望能买到更便宜的。渡过了河,再穿过市场,结果在市场口,看见一辆款式一模一样的脚踏车。车主正要骑上车,我就请问他用多少钱买的;他正是在同一家店,以三十二块钱买得的。于是我们返回原来的店,付钱买了那辆车。

当晚我为这事向主祷告,并且感谢祂时,主给我看见,从主日的奉献箱,开出的奉献款是两块钱;从远方寄达的邮政汇票是二十块;一位本地的弟兄来访,临走前留下一个信封,里面是十块钱。三者加起来,正好是三十二块。我买车时并没有先算多少钱,乃是等到祷告感谢时,才发现正好是三十二块。我不禁流下泪来,向主感恩。这样,你们就清楚,同工们与各地召会的情形,全数没有组织,都是在爱里交通的关系。

同工们的调动与安排

相信许多同工都能同意,凡是在长老职分上功用显明的同工,就该留在各地召会;有其他恩赐的,就到各地供应召会。这是盼望我们能有合式的调动安排。根据耶路撒冷的原则,同工们到各地尽的恩赐、功用,都集中在一个大的地区。目前我们在台湾北区,是以台北为中心;南区以高雄为中心;中区以台中为中心。我们先在原则上这样定规。到各处尽职分、恩赐的同工们,有些住北区,有些住南区,有些住中区;分别以台北、台中、高雄这三地为中心,来加强这些中心地方的讲台。然而我们的讲台,不该像从前那样,摆出一个讲台的架子。我们是盼望能带领圣徒多释放灵、操练灵。主日信息之后的时间,乃是为着圣徒们能运用恩赐。比如在台北召会,各会所都有话语的释放,在这前后都应该有相当的时间,让众圣徒释放灵祷告、赞美或作见证。

在这些大地方,的确有话语供应的需要。在这些中心地方服事的同工,一面要多尽话语的职事,帮助大地方召会的需要;另一面要从这些地方,到各处供应话语。或者到某处召会住一周供应话语,或者用几天特别聚会供应话语,或者用例会供应话语。等过了一段时间,再往另一处召会去。不仅如此,同工们也能凭传福音的恩赐尽功用,协同地方召会传福音。

此外,各地召会,甚至较小的地方召会,弟兄们都要自己起来,学习治理,并且带弟兄姊妹操练灵。在聚会的时候,大家都要释放灵,运用恩赐,尽功用。经过三、四周,或者是一个月,总有同工再去那里,供应话语。各地负责弟兄们,平日就要在聚会中,好好带领圣徒操练灵,以灵敬拜,并有一点话语的供应。等到一个时候,总有同工去加强供应话语。供应话语的弟兄们,一定要灵活、灵动。盼望藉着这样的安排,同工们在各地的功用都能尽得合式,也有人能到各处开工。

带领圣徒操练灵

经过这个交通之后,长老、同工们务要在各地带领圣徒操练灵。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紧急的需要,就是台北召会立即要开始大学工作,需要加强训练。因此,有少数几位同工必须一同担负、应付这个需要。目前在各地急切的需要,是要在召会中带领弟兄姊妹操练灵、释放灵。我们肩头的担子很重,但愿主怜悯我们,使各地召会在释放灵、操练灵、祷读等事上,都能有建立。至于同工调动的情形,各地都需要有好的交通。在这些事上,我们需要更多的祷告,以得着主的带领。

一九六六年十月十二日讲于台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