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在复活里,基督在祂的人性里乃是按圣别的灵,以大能被标出为神的儿子,这不是仅仅字句上的事。毫无疑问的,在祂的复活里神圣的能力大大地运行,但我们需要看见,基督的人性在其中被标出为神儿子的神圣能力,乃是生命的大能。罗马一章四节“以大能”一辞,与彼前三章十八节相符;那里说基督在肉体里被治死,在灵里却活着。这节里“活着”意即得着加力。在祂的死里,基督的人性,就是祂的肉体,被钉死;然后在祂的复活里,是灵的神作为基督的神性,因着生命的新能力得以活泼地活着,将神性摆在基督的人性里,使其成为神圣的。换句话说,基督复活之前,基督的人性仅仅是属人的。但在基督的复活里,那灵是刚强的,将神性分赐到祂的人性里,使其成为神圣的。如此,基督的人性在祂的复活里,以神圣的大能被标出为神的儿子;基督复活之能力的实际就是那灵(新约总论第十册,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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