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从腓立比一章二十七节至二章八节有一个贯通的思想。……我多年前读〔一章二十七节〕时,以为行事为人配得过福音,意思就是说,在那些我们传福音给他们的人面前,行为要完全。但这不是保罗在这里的意思。……保罗在这里不是说要爱我们的妻子,服从我们的丈夫,孝敬父母,以仁爱的态度行事为人。反之,他乃是告诉我们,要在一个灵里同魂站立得住。我们若不是在一个灵里同魂,我们的行事为人就配不过福音。无论我们在一个地方或一个校园里有多少人,我们传福音时,每一个人都必须有深刻的印象:我们是在一个灵里同魂。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具有说服力。当召会的众肢体都在一个灵里同魂时,这个一就能说服人、征服人并吸引人。当我们有这样一个征服人并说服人的一时,我们就会经历基督并享受基督。我们乃是借着在一个灵里同魂而享受基督。我们借着传福音,彰显了我们在灵里并魂里的一。当我们这样传福音时,我们就享受了基督。我们越是这样传扬,就越享受基督。我们就能说,“我们关心的,主要不是有多少灵魂得救,或有多少人被带到主面前。我们乃是在享受基督。”这样,我们会满了享受,而福音的传扬就成了筵席。我们传福音时,若不是这样享受基督作筵席,就指明我们有了问题;我们缺少在灵里和在魂里的一。但我们若在一个灵里同魂,有多少人借我们传福音得救还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在我们传福音的过程中,我们饱尝了基督作筵席,并且享受了祂。我们不只有经历,也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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